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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大个事咧——十三请进,一颗流星请进,经过请进,黑暗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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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2 22: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般不发帖子,我发的帖子一般都是砖帖

看了你们几个(黑暗除外)在飞扬的帖子夜谈一阙,十三的帖子 梦回杭州的发言,蛮好玩。心里憋着气,那个发不出来的个劲呐。

还不停的引用,加大观赏性呀!如果,我是说如果啊,这算骂人,也要让人看得懂才行呀,就好像你用方言骂老外,人家听得懂吗?所以你更适合作一个与悍妇骂街的人。但某同学明显不是悍妇呀,骂人与讲话是一样的,你骂某同学骂出如此低级趣味的水平说明你的水平很差。

作为一个文学青年,风花雪月,吟古颂今,是一件正常的事,谁还能没点思想、没点感情。是的,不论是歌颂、是贬抑,只要公开发表,就任何人都有质疑的权利,也有批评或者歌颂的权利。如果受到歌颂,高兴一些,飘飘然,人之常情。受到质疑和批评,也是很正常的,批评者也不一定是阴险小人,只是,冷嘲热讽,未免有些可笑。

这样吧,闷骚不如明骚。我也比较看不起打太平拳,拿个小旗子,摇旗呐喊的人。不舒服,要搞,就搞,搞!  嚼,嚼,嚼个芝麻!这一点,俺是蛮喜欢玉芬姐姐的个性滴!

我也好几天冒来鸟,手有点痒,我来接你们的条,你们四个人,来跟我掐,一起上也可以,四英战吕布,来化解这一场冤孽(我还确实蛮想跟黑暗过过招)。掐完以后,大家全部都和和气气滴,还是好朋友。

几大个事咧,过克这长时间了,还惦记着,放不下?!

 

另:我对灯发誓,我对四位无意见,无偏见,无成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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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12 23: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坐沙发,成功消灭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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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12 23: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撒泡尿,走人~~~~~

省得记不住回来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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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2 23: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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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2 23: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事情不大,还费这大的力气单独开个贴子

无论世事如何变化,始终以宽容,大气,内心坚定善良,傲然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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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2 23: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捧个人场,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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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3 06: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哈子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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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3 08: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热闹,哈哈,热闹,四英战吕布岂能没观众,劳资也抢个山头
胜则大喜;败则惶馁。胸无点墨而面如沙湖者,不可不拜上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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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3 18: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傻妞陪你睡:

昨天去约会了,才看到这个帖子!我这个id自从说灰飞烟灭以后一直没用过,像个游魂一样!——自信认真写起文章文采应该还算有,但吵架我不擅长,嫉贤妒能也不是我的个性。我也很奇怪为什么楼主当初在“论玩”和“有一种人这样活过”不肯为我多辩解一句?(我跟你私短说过很欣赏你,我跟野猪并没有什么,我为原上讲解诗词因为感恩,我跟茬子确实很不搭调……我接触的这些id我内心中并不觉得他们优秀,是因为大家有缘相识过……即便是作为id,我都不认为自己有什么市侩之心,有什么龌龊之举,有什么低俗之态。——这个id叫做陪你睡,正常人都知道是一种谐谑。(我也不愿意人家追查我的身份,因为有种头衔挂在身上很累……)那个王老帖子里的调侃,更是故意激你。——要是有人真把那当作三陪,你说?你当初是不是应该为我说句话反驳反驳呢?——分明有些伤人伤心的话语删除就删除了,何必又都加上?

我曾经跟你说过,叉子美女说我们仨喜欢被撩拨,我说我真没当会事儿也不怪她,因为我们的id行为有被这样误会和诠释的空间;大道无形说我可以把原上当情况我更不怪他,他怎知我跟野猪也不过是萍水相逢呢?——但后来这些您都知道呀,为何不紧跟一帖说明原委呢?您说我说话太嚣张,何不在私短中早点告知?我在私短中对您的语言岂不是更嚣张?——至于说我的生活原则,那就不提了,因为这跟网络空间已经没什么太多联系。

另:我是一个记仇的人,我跟你发的那些某人的言谈,除非全部都删除了。否则您就别来劝导这个放下那个放下吧。放不放得下是自己的命。何况你知道,当初我见了您的帖子才回复,我对别人根本不想说废话。没想到砸我之人竟是我曾经挺身维护之id,我纵然命如草芥,无文章之名,不值得尊重,也值得怜惜吧。——这些您为什么不在那个时刻指名道姓的说出来呢?——还是旧版主说的好,您的发文对我这个id毫无真情,不过对某人确实是一片诚意。以后我来这里就会留记号,没有记号就是没有来过了……

今天在灌水区把这个id打出来,跟您的id相互辉映,也算是一种缅怀吧!——我对您这个id已无钦慕之情,更无马甲之意气,您也可以直接冲着我来,别的人因为我们之间的事情要来絮絮叨叨的,拜托,回家管你们自己老公老婆孩子去!(别跟我说站在旁观者的位置上清,你老公老婆不知道的友谊我tmd从内心就看不起!!!)——单身的、离婚的,我都欢迎大家来热闹热闹——因为我们从道德上来说还有选择暧昧的权利。

楼主今天站在道义的高度,我也同样站在自己的角度。首先,我要感谢黑暗,我跟妞私下早说了,想给你个拥吻,现在公开给吧!——你就算是错到没底线,我喜欢!!!(何况只需狗咬人,不许人打狗吗?——妞,你的话咧,用在这里也很真理!!!)

另:祝福十三爱情美满、婚姻幸福!愿经过开开心心!愿一颗流星一切都好!

再另:玫瑰盛开、大道无形、大道无为、jjyy在路上,近墨者和怀念远方等,我一直在心里的柔软处给他们放着位置,祝大家一切都好!

引用一下,以防修改.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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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3 19: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4-5 10:30:01编辑过]
灯光,又名:远方的朋友,蓦然回首,偶尔一瞥,等等 Yan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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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4 09: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经过:“我觉得自己已经对你仁尽义至。”张嘴就又骂人是“缩头乌龟”,比“鸡皮”文雅庄重些麽?是骨子里就带着“低俗、恶俗”还是以为是个女人就可以随便骂男人?别人说你“歪嘴鹌鹑”你高兴听麽?尊重啊,尊重,相互滴!都做好自己!

(回来补一句,免得又有人拿什么马甲说事儿。我是经过的朋友,特地注册上来回个贴,经过这人直,有时候可能直言不讳,他是地道高知家庭出身,家里就这么一个孩子,但从没见过他半点娇气骄奢,平时就好脾气,出去玩也常给兄弟姐妹当伙夫当挑夫,要说“高雅”,那他倒是很高雅,打小就被爸妈逼着学琴学书法学这学那,但他好像更喜欢“不务正业”!如果冒犯了哪位女士,那也只是就事论事,别无他意——这孩子本来就心灵纯洁,更别说对比他年长的已婚女性,孩子的母亲(他对女朋友要求高着呢,哈哈)。

俗话说“好男不跟女斗”,何况本来就只是汇聚在网络,没什么大不了,放不下的事儿。他不会来回这个贴,祝各位愉快!)

 

 

[此帖子已被 小二子 在 2009-6-14 10:58:35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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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4 14: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妞啊,别整这些事了,改天一起喝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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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14 17: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S,俺说要出来给你讨回公道,你不肯,你不愿意           

呵呵,你行呀,愣是一个人把案翻过来了                             

俺还就是喜欢你那种视生命如草芥的气质,讨厌你吴三桂的性格。有些时候,有些地方,有些错,你不能犯,如果犯了,就得硬扛下去。。。。。                         

唉,你要说妞全无真情,没有辩解,俺也没有办法,反正,帖子都在那里,俺也没删,也没加,长着眼睛,你自己看!

说实话,你和灯光,俺都下不了手,可你们一个卖伞的,一个卖鞋的,你说俺是盼着天晴还是下雨呀?

井水不犯河水,血水不犯泪水吧

 冤家额,劳资真是把你冒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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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14 18: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您能不能允许我提一提您的名字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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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14 18: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唉,绝情!

爱情,在我心中,是神圣的,纯洁的~~~

[此帖子已被 妞一个人睡 在 2009-6-14 18:31:14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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