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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30
武汉晚报讯 外籍车辆过我市收费桥隧不再执行过去的“年票制”收费。市政府昨日公布,从2月1日起,我市对外籍车辆通行中心城区“七桥一隧”按ETC方式收费,与市籍车辆收费标准一致。
以小轿车为例,每过一次桥梁,按8元收次费。外籍机动车也可选择安装电子标签,购买年优惠票。
收费桥梁隧道包括:长江二桥、白沙洲大桥、天兴洲大桥、二七长江大桥、晴川桥、月湖桥、长丰桥、长江隧道(七桥一隧)。
我市去年7月1日对贷款桥隧道路启动电子不停车收费(ETC)时,对外籍车辆实行“过渡政策”。仍沿用原来“年票制”对外籍车的管理,即“进城缴费、在城区内3日内有效”方式。
业内透露,由于“年票制”要求外籍小车的次费是交10元钱,可以三天有效,并不论过桥隧次数,导致了一些人设法上外地牌照逃避或少买桥票。
市路桥收费中心介绍,对外籍车辆实行ETC,现在“设施窗口等条件具备了”。
据悉,2012年2月1日零时前外籍机动车进入本市城区时购买的次票,使用至有效期截止日止。外籍机动车通行收费桥隧时的通行费,可在武汉市城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设立的通行费征收服务站点、MTC站、查验补缴站和市内服务网点缴纳。
外籍车辆可以通过路桥收费管理中心的服务点、客服网站(www.whetc.org.cn)、咨询电话(96512)等途径,查询机动车通行信息和缴纳通行费的情况。也可以拨打监督电话:027-84810000提出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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