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机谈一点与长城保护有关的一些现象,供关注长城的朋友们参考
文/一直向北
2011-11-8 19:13:00
http://www.5zls.org/dispbbs.asp?boardid=27&Id=217152&page=3&star=3
长城,过去是军事设施,现在是文物或者仅仅只是个文化符号。N多年前,邓公提出爱我中华修我长城,是要借这个符号来提振国民的爱国心,深层次上是一种政治需要。稍后,一本叫《河殇》的书,又把长城说成是民族的耻辱,同样出于政治上的动机。它们都在利用长城。
我们现在能看到的长城,主要是明长城。到现在留存最完好的,被认为是古北口那一小段,大约只占明长城总数的千分之一。长城的残缺,不是缺角少边那样的缺陷,多数的地方是只剩下一点基础或者仅仅只是一点轮廓,走近了才能辨认出来。我们的保护对象,总体就是这个样子。人类珍视文物,除了它的文化价值、它的稀有,还因为它会不可逆转地灭失,这是任何人都改变不了的。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被人引申到长城上,叫“保护长城,人人有责”。把残缺的长城修复起来,敌楼、烽火台、城墙垛子都齐全规整,你们认为这就是保护含义吗?修复长城,到底是文物保护的行为还是商业开发的举动?到“上去看屁股,下来看脑袋”的八达岭去一次,每个人会有自己的判断。不过我们可以相信,在500年以后的史书里(如果那时还有书的话),新的长城也将是文物,像我们现在看待明长城一样。
博物馆保护文物,是把文物用特制的透明罩子封起来,我们只能看不能摸。进博物馆,现在慢慢不要钱了,能看看实物就已谢天谢地,我们不介意是什么人把它们从地下挖出来的、为什么要挖。但长城搬不进博物馆,“人人有责”去保护,并不是人人有权来亲近这份共有的遗产,如果一定要亲密接触一下伟大祖国的伟大奇迹,就只能是八达岭等几个地方,因为“开发”花了钱,所以请您破点费。不管这种逻辑顺不顺,你都得接受。
最决绝的保护措施,莫过于把它围起来,让全民敬而远之,使有形的实体在隔绝的状态下自行消亡,有意义吗?
(楼下的茬子鄙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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