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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妞一个人睡

闲聊一下人生之——灯光请进(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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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4 09: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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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莲染红泥 谛听白象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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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4 09: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开车进出小区,总要路过一节盖有混凝土预制盖板的暖气管道沟,有块位于路中间预制盖板破损严重,低洼处严重影响行人和车辆进出。
  
  前两天看到有人施工维修暖气管道,居然依然让那破损盖板盖在路中间,心觉很是不爽。
  
  后来见他们继续施工,可能返工,就过去当岔巴子。
  
  虽然我不认识施工的人,但是我看到他们的负责人在布置任务,就过去建议他要求工人把那块坏的预制盖板换到路边影响小的地方,他当时答应了,之后还真这么做了。道路就因之平坦多了。
  
  看来,好的建议,不管是认识还是不认识的人提出的,大家或许都会采纳的。并且,有利于人民的事情,大家做了,应该都会和我一样感到开心和畅快。
  
  当然,如果这些一线的施工人员能够有追求尽善尽美的觉悟和自觉性,那就更好了!

 

 

 

本文来自: 奥利户外博客(blog.netyoume.cn) 转载请注明来源或保留完整声明!详细出处参考:http://blog.netyoume.cn/u/detail.asp?id=655242&pid=11996

我最难跨越的不是路途的遥远,而是某些个女人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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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4 10: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朕有旨意:                             

 

   1,小S,我很高兴你没有掺和进来。    

 

   2,109楼那位仁兄是位明白人。其实泼妇骂街也没什么,不过一旦开始直接开操的干活,直接贴身肉搏,就不好玩了,也没啥好看的了,请体谅那些期待精彩的看客心态。                     

 

   3,朕不可能跟尔等一样天天混论坛的,否则,奈天下何!奈苍生何!如果你没有一个好爸爸,那就一定要给下一代一个好爸爸。

  

   4,拍砖不是搏击,拍砖的乐趣是点到为止!是游戏人生!是娱乐!文字游戏变成你死我活,把不相干的人和事扯到帖子来,只差问关公借一把青龙偃月刀,斩了对方!这叫什么?这叫睡在孩子的世界里,醒在成人的悲哀里。最终的赢家往往是最大的输家!   

  

   5,灯光,我欣赏那句“我为自己做人,而非为别人做人”,其实,这已经足够了。说得越多,错的越多,你以为呢?

  

   6,历代中国阉儒还遗留下来一个传统:一朝被人靠,十年恨香蕉!          

 

   7,欧啦,看明天吧,朕回来以后,另有旨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0-24 10:38:0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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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4 11: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妞啊~~!你老么改不了狗吃屎的习惯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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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4 11: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妞一个人睡在2010-10-22 11:37:00的发言:

   59楼:

 

    日月光,你说得对,

 

    俺不用就是了。

 

    嘎嘎。

 

 

 

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子不疼的,您老继续~~!

等待等待---在等待QQ:562528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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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4 12: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4-5 10:24:17编辑过]
灯光,又名:远方的朋友,蓦然回首,偶尔一瞥,等等 Yan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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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4 12: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1-30 19:05:46编辑过]
风为裳,水为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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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4 14: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到此一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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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4 17: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女性在论坛上一般是遇到关爱则喜,遇到攻击则恶,语言能力确实比男性强,男性认为少说两句大家和气,但女性最怕的不是受了委屈,最怕的是受了委屈不让说出来,所以再怎么忍,该说的最后还是要说出来,我理解

这个帖子里女性都是少有的让人一看都懂的,反倒是妞的话遮遮掩掩,含含糊糊,不太好明白,简单说就是没讲明白啥意思,话都说不清白

因为感兴趣回帖,因为共鸣而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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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4 19: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灯光师太果然悍妇,虽然女性都有做悍妇的欲望,做悍到你这么正义凛然的,但也罕见!

 

菊花可以瞧不起我,瞧不瞧提起都与我的现实无关,但她半真半假的引用,已经让现实的朋友在电话里追问我,已经影响到我的现实,我当然有权利责问。

 

只是灯光师太你,有什么资格代他人答话?

 

请记住一点:我只针对当事人,彻底没兴趣搭理你!当事人法律授权你为她代言了么?

 

“穷凶极恶”这词一用,你以为你就成了“正义女神”?伪正义女神经吧?

 

恐怕你伪正义的心理动因,不过是我说了句“恶心”吧?

 

明明是内心的负面能量,却包装成神圣的伸引正义,这就是你的生存手法?

 

我只能说你生错了时代,如果是文革时期,那才是你的时代,可惜在草根言论昌盛的现在,你的这些生存攻略,市场实在不大。

 

谨记住:你只能代表你自己,代表不了任何人,凡有此动机者,不过是个“强迫症”患者罢了。

 

另警告一下妞一个人睡:记住你的身份,你只是个藏头露脸、装神弄鬼的马甲,我可以给马甲一份人的尊重(我不相信你是一只会上网的狗),但绝不会付出友谊,你对我任何不雅性的称谓,请你收回;我们不是朋友、也不可能是朋友。

 

心理分析是个很好的工具,我可以推断出你在路网的主ID(也是你的主人格),是个因各种原因,不得不压抑自己的角色,但你现在、越来越珍惜自己的副ID(副人格),甚至我怀疑你已经逐渐不再用主ID,而享受于这种副ID装神弄鬼给你带来的快感;典型的人格分裂者而已,请继续享受吧,也请你相信科技的强大。

 

对这两位心理疾病患者,不再进行任何回复!

心安即故乡!
http://wodongchong.blog.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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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4 21: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冬虫在2010-10-24 19:50:00的发言:

 

 

 

 抱歉!冬虫。引用暴露你的那些半真半假的话语的时候,我自己都不知道会出现后来这些局面。

不过,时隔这么久,也渐渐更懂得了人生百样,当然也有包括自己的愚蠢孤陋、肤浅自私。

 

悄悄的修改了这个回帖。原来回的也本没什么,本没什么形象可言所以早无所谓了。只是对你更加敬仰和深爱些,就来修改了……

有才到底是好事情,那些人都不如你太远。

 

对不起吧。额真的不是有意的,只是被负气冲混了头脑。不过,再说你也没必要跟他们玩嘛,呵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1-21 19:58:3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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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4 21: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灯光是个心计深的荡妇

小倩是个有才气的脑残

小S是个还没懂事的单纯孩子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0-24 22:34:3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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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4 21: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菊花毒在2010-10-24 21:32:00的发言:

附加: 我留了电话给残雪,我的电话很多,那个号码我暂时记不起来,但里面会一直保留话费到明年暑假9月份。如果有什么责问的请至电额!!不要在这上面再说废话了。恕我不再回复!!!(如果你们没有保留请你们留个电话给我!但我现在在漫游,长话短说!)

 

你是留过电话我,但我答应过你不告诉任何人而且我也没有其他的什么事情找你,所以我没有用过这个号码,以前我不会告诉别人,以后我也更不会!

另外,争论不休的这些事情都是小事情,你完全没必要这样子。

自己要过得开心些,何必老为一些网上的没见过面的ID而生出这么多烦恼呢?

何必浪费电费电话费说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呢?我感觉很无聊。

 

无论世事如何变化,始终以宽容,大气,内心坚定善良,傲然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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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4 22: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冬虫在2010-10-24 19:50:00的发言:

灯光师太果然悍妇,虽然女性都有做悍妇的欲望,做悍到你这么正义凛然的,但也罕见!

 

菊花可以瞧不起我,瞧不瞧提起都与我的现实无关,但她半真半假的引用,已经让现实的朋友在电话里追问我,已经影响到我的现实,我当然有权利责问。

 

只是灯光师太你,有什么资格代他人答话?

 

请记住一点:我只针对当事人,彻底没兴趣搭理你!当事人法律授权你为她代言了么?

 

“穷凶极恶”这词一用,你以为你就成了“正义女神”?伪正义女神经吧?

 

恐怕你伪正义的心理动因,不过是我说了句“恶心”吧?

 

明明是内心的负面能量,却包装成神圣的伸引正义,这就是你的生存手法?

 

我只能说你生错了时代,如果是文革时期,那才是你的时代,可惜在草根言论昌盛的现在,你的这些生存攻略,市场实在不大。

 

谨记住:你只能代表你自己,代表不了任何人,凡有此动机者,不过是个“强迫症”患者罢了。

 

另警告一下妞一个人睡:记住你的身份,你只是个藏头露脸、装神弄鬼的马甲,我可以给马甲一份人的尊重(我不相信你是一只会上网的狗),但绝不会付出友谊,你对我任何不雅性的称谓,请你收回;我们不是朋友、也不可能是朋友。

 

心理分析是个很好的工具,我可以推断出你在路网的主ID(也是你的主人格),是个因各种原因,不得不压抑自己的角色,但你现在、越来越珍惜自己的副ID(副人格),甚至我怀疑你已经逐渐不再用主ID,而享受于这种副ID装神弄鬼给你带来的快感;典型的人格分裂者而已,请继续享受吧,也请你相信科技的强大。

 

对这两位心理疾病患者,不再进行任何回复!

 

我不需要装什么正义,请问什么是论坛的正义?有什么标准?我压根就没觉得自己拍你就是什么正义,更没标榜自己是什么正义。你在论坛才是一向在充当带刀侍卫时标榜自己是出于正义呢,所以这些个“伪正义”“神经”的辱骂还是你合适用,就都还给你吧。

 

我也不是代别人答话,我只是看着你的言行恶心,就拍。在论坛拍砖还需要什么法律授权代言和资格?你以为你是谁呀?拍你就是有兴趣搭理你?你头脑没发昏吧?好好去照照镜子看看你那副尊容。

 

可惜呀,你生错了年代,你这样穷凶极恶的“老妖”应该生在文革时代,那才是你的时代。生在现在的年代,你这样的打手充其量也只不过是个网坛老流氓罢了。

 

既然你喜欢心理分析,就先分析一下你现在跳出来辱骂我的心理动因,研究一下你这个心理疾病患者到底患的是强迫症还是别的花痴病或别的什么精神病吧。我懒得帮你诊断。

 

另警告一下你:除了我的ID名字,你对我任何不雅性的称谓,也请你收回,我们不是朋友,也不可能是朋友。

 

对你这位心理疾病患者,我保持不需要授权想拍就拍的权利。

灯光,又名:远方的朋友,蓦然回首,偶尔一瞥,等等 Yan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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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4 22: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笑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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