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年前,在一家咖啡厅,某男对我说,无论如何,他一定要找个知性美女做妻子。我低着头一边搅拌杯中的咖啡,一边只抬起眼皮,用眼睛笑着扫视了他一下。不过,他根本不会看懂我眼光中的嘲弄。这个男人,因为各方面都缺乏修养,所以无法驾驭他在社会中拥有的“高”地位,反而被其扭曲,自我膨胀,一言一行都俗到“掉渣”地步。比如,他抽烟时绝不会想到应征得女人的同意;点菜时也不问客人的意见,按最贵的点一大堆,以为有权这么公款消费是一种本事;对餐厅服务生颐指气使,一副盛气凌人的“高官”派头;把抽烟喝酒能力强当成男子汉的象征;大肆嘲笑文学和读书,说文学早就死了,他多年不读书了,现在就应该务实,挣钱多才是本事,等等。我没有吃他点的那一大堆“贵菜”,付了自己的咖啡钱,对他说了一句“要找知性美女,你先自己成为一个知性男人吧”,然后扬长而去。
有一次很认真地夸某男,说他有知性美,他反以为我在戏谑他,笑道:“你这是夸奖吗?哪有这么夸男人的?首先,审美都是针对女人的,哪有针对男人的?其次,‘知性’是形容女人的,‘儒雅’才是形容男人的。”
我反驳说,“知性”一词,在我的个人词典里代表的是“有文化,有内涵”,所以不分男女。至于两性之间的审美,应该是双向的,而非单向的。比如,女人固然有“软玉温香,娇柔,旖旎,袅娜”之美,男人也有其特有的美,是纯粹的女性审美无法涵盖、取代的,比如:“儒雅、稳重、英气、俊秀、倜傥、伟岸、彪悍,丰神如玉,风神秀异,俊逸绝尘,雍容华贵,仪表堂堂,面如冠玉,气宇不凡,气宇轩昂,玉树凌风,风度翩翩,玉面朱唇,剑眉星目,龙眉准目,人中之龙,一表人才,目似朗星……”,这些词,就属于男性审美的专用词。正如对女性的审美,不应堕落成赏玩性狎昵,对男性的审美,也并非什么轻侮、亵渎。
莫泊桑曾写道:“世上有许多妇女,由于文明现象所产生的诗歌、装饰以及围绕妇女之合于美学的姿态看来,仿佛是为着我们的梦想而开花的,这个肉体的偶像,固然同时可以使肉体娱乐的欲望得到满足,然而一样能使精神的追求增长。”反过来,男人也一样,可以“是为着我们的梦想而开花的”,“这个肉体的偶像……能使精神的追求增长”。所以,男人可以“花痴”,女人也可以“花痴”。《聊斋志异》中,很多狐狸精都是坦然去“花痴”书生的。那些女人,敢爱敢恨,无视世俗,比红尘中的凡俗女人活得飞扬、恣意得多。
今天,我走在街头,看见一个戴眼镜的老年男人,衣着整洁,气质沉稳,翩翩徜徉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那种“知性男人”的气质美,令我脑海中立刻浮现出“鹤立鸡群”一词。
回家后,查了一下百度,发现其实有“知性男人”一词,英语还为此造了个新词intelmen,即 Intellectual men。 “知性” 这个词来自日文,翻译过来就是聪明的美,或者说是智慧的美(知性就是智慧的意思)。知性指内在的文化涵养自然发出的外在气质。“知性”与“知性美”,这两个词经常用在对女性角色的描写上,而且是用在正面的女性角色身上。知性男人指的是高智商、高情商的魅力男人。
我对“知性男人”一词及涵义思考了一番后,得出了自己的几点看法,如下:
1. 知性男人在年龄段上,是指中年以上的男人。二十岁左右的男人,给人青春朝气感,阳光,干净,但不是“知性”。知性是发酵后的酒,越老越醇厚。而三十以下的男人往往还停留在本真阶段,虽然他们各有其美。
2. 外在方面,知性男人往往不是帅哥。帅哥往往因为帅,就会忽视内在修养,所谓“靠天吃饭”,往往就逐渐堕落为“绣花枕头,花花公子”。而知性男人,有自内向外的美,即使长相一般,知性会给他们加分。所以哪怕有一点本真的帅气,走在人群中,也会让人有“惊鸿一瞥”之感。
3. 爱读书,爱思考,具有广泛丰富深厚的知识。所以知性男人不屑于炫耀他们有几块腹肌,正如知性女人绝不会以裸体去炫耀她们的美一样。
4. 正派,正直,勇敢。一身正气,才不会猥琐、畏缩。
5. 知性男人不一定“事业有成”,但他们一定会坚守心中的美好,不会在社会中随波逐流地追赶潮流,追名逐利。
曾经在上海听过“上海四重奏乐队”的演奏,他们一场演出的收入还抵不上一个三流歌星到夜总会赶场子唱几首口水歌的收入。当时我与第一小提琴李伟刚正对着。他演出时对音乐的忘我投入让我发自心底地叹服,我觉得哪怕是一丝声响都是对他的全心投入的不敬、亵渎。 他那种知性美,让我久久难忘。我曾写道:
“他们为了演出而付出的心血、代价是常人难以想象的,一年到头经常在外奔波,与家人聚少离多,天天要练琴数小时,如果不是发自心底的热爱,根本不可能这么多年坚持下来。独奏者还可以自由支配一些时间,可四重奏者必须有集体观念,不能因个人而影响另外三人。常人眼中枯燥、艰辛的排练,倘若不是真爱,又怎么可能‘乐在其中’?看着他们已经显露的白发,我对他们的感觉是仰慕不已……他们属于越老越有魅力的人,那份从容、优雅、激情、深情、自信,如酒一样,走过的岁月越多,就越醇。唉,他们属于音乐方面的朝圣者,每个认真追求精神生活的人,都在走着‘各自的朝圣路’…… ”
我父亲,一生就是在用生命诠释什么是中国文人。他错入官场,而他身上的知性与之格格不入,所以他一生郁郁不得志,反而因祸得福——他纵情山水,潜心书画,活出了潇洒。
我时常想起一个美国华裔男人。他在美国处于失业状态,又不愿回国,在清贫中天天以邮件或电话与我讨论弗罗斯特的诗。他中文功底深厚,做人又认真,时常会为了一首诗的翻译到位而殚精竭虑,为了一个词斟酌良久,与我探讨不休。他清冷的生活中除了诗词相伴,再就是古典音乐。当我把布鲁赫的《第一小提琴协奏曲》和《苏格兰幻想曲》发给他后,他听到入迷、流泪地步。当我告诉他我不可能去美国时,我还记得他最后那封信,就一句话:“这辈子不能回国去找你,真是太遗憾了!”他要忙于生存,文学、音乐对他来说过于奢侈,所以他选择了消失。不是所有的惺惺相惜都可以发展成爱情,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承受住相知的重量。然而,虽然他已在我的生活中消失多年,他却成为我心目中知性男人的代表形象之一。
曾见过某画家一面。初见他时,就感觉他眼睛中写满孤寂。他的画让我流泪,就是“千山鸟飞绝”一诗的最佳诠释。我没说话,但在我的眼波流转中,有一丝暖意传送给他。这绝不是什么“暧昧”,而是天涯同路人的赞赏。之后我再没见过他,虽然时常会想起他的眼睛、他的画。唉,有些美好是不能亵渎或自我放纵的,正如张爱玲的散文《爱》所描绘的意境。“是瞬间,才成为永恒。若瞬间成为长长的岁月呢?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这诗意与浪漫又将如何?”
如今,红尘滚滚中,依然有不少知性男女(无论婚否),在苦苦守望着心中的一切美好。这样的人,无论多么不顺当,绝不会自怜,更不需要他人的“怜悯”。各自的冷暖,各自的人生。人与人之间,其实,很多时候,不必有人生交点。在自己的位置,发出自己的光芒,即可。漫漫人生路上,无尽的黑暗中,看见那一颗颗星星的闪亮,自然会有交相辉映的温暖、欣喜。做好你自己,走好你自己的路,就是对同类最大的鼓舞和激励。别的,其实,都属“多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