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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厚的诈骗犯【 新增+《乌合之众》作者:落魄三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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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1 06: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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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合之众》作者:落魄三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11-7 21:56:5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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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06: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敦厚的诈骗犯

 


      (日)西村京太郎 著


      吴树文译


      一

        这个男子的脸很陌生,可见是个初次光临的顾客。
        他的年纪大概五十上下,也许是肝脏不太好的缘故吧,脸色显得异样的苍黑,样子不太讨人喜欢。不过,理发师要招徕顾客,就得搭讪应酬,就笑脸相迎,嘴里说着:“您来了,请进。”

        男子盯着晋吉的脸看了看,然后一声不吭地在镜子前坐了下来。接着,他似乎有点困,打了个小小的哈欠。有些顾客也真是奇怪,他们一踏进理发店就直想瞌睡,这个男子恐怕就属于这一类人。

        他的头发生得比较硬,夹杂些白发。晋吉一面用水把他的硬发沾湿,使它不竖起来,一面看着镜子里的男子,问:
        “要分头路吗?”
        他依旧闭着双眼,嘴里“唔唔”地低声答着腔表示同意。男子的下眼皮松弛,喜欢探究原因的晋吉猜想,这肯定是生活没有规律的结果。(这位顾客的职业究竟是什么呢?)

        晋吉一面剪着头发,一面不时向镜中的男子偷偷地觑上一眼。晋吉有一种习惯,对于顾客的职业,爱作种种推测,而且常常猜对。然而,只有今天这位来客,晋吉却怎么也判断不出他的职业来。

        今天不是星期天,两点钟刚过,要是普通的职员,这时还在忙于公务呢。
        但也没有那种由于退休赋闲在家,因而给人一种悠然自得的感觉。

要说他是商店老板吧,总觉得还要再稍稍老实点,再说,这一带的店主人,没有—个是他不认识的。
        (不会是个无赖吧?)
        晋吉这样想,不过,来客给人的印象虽然不太好,恐怖的气氛倒是没有的,晋吉百思不得其解,心里就越发想知道这个男子的职业。
        “天气总是这么热,真不好受。”
        晋吉一边动着剪刀,一边和男子搭话。
        “是啊。”
        男子回答,眼睛仍然闭着。
        “平时不大看见您,是住在附近一带吗?”
        “喔。”
        男子的回答含糊其辞,但并没有勉强回答的感觉。要是嫌麻烦而不愿说话,他本可以不开口的。
        “请原谅,不如您这位先生是做什么工作的?”
        “我的职业?”
        “嗯。”
        “你看象干什么的呢?”
        “刚才我就在考虑,作过各种猜测,但怎么也猜不出来。虽说我这人还是善于猜中顾客的职业……”
        “哦,是吗?”
        “服务性行业,对不对?”
        “不。往后你会明白的。因为从今以后我要经常来麻烦你呢。”
        “这,真是太感谢了。”晋吉殷勤地鞠了个躬。
        洗过头发,还要修面刮胡子。晋吉将蒸热的毛巾从男子的脸上取下后,刚涂上一层肥皂沫,男于反过来询问晋吉了,眼睛还是闭着不动,
        “这爿店是你一个人独自经营的吗?”
        一看他问出这样的话来,晋吉觉得,这男子虽然给人以不大容易接近的印象,但他的性格倒也许是喜欢讲话的呢。
        “和我妻子一起,两个人经营。她今天带着孩子上亲戚家去了。”
        “就你和女主人俩?”
        “嗳,马马虎虎凑合着搞呗。”
        晋吉耸了耸肩膀笑笑,接着抓起剃刀。
        他用手指尖将男于脸上的皮肤轻轻一捏,皮肤干枯并缺乏弹性,粗糙得很。这种脸是很难刮的。
        “眉毛下面也要修吗?”
        “喔。”
        男子没有异议。接着,他忽然睁大眼睛,从下往上瞅着晋吉,说:
        “你的名字,是叫野村晋吉吧?”
        “不错,可是……”
        晋吉一楞,但接着就说:
        “啊,您是看到门口的招牌了吧。”
        “不。你的事情,我早就知道了。”
        “哦?我并不认识您哪,可是……”
        “我可是了解有关你的许多事呢。”
        “是吗?嘿。”
        “比如说,三个月之前,你驾驶的那辆轻便汽车,曾经撞倒过一个从幼儿园回家的小女孩。”
        晋吉拿剃刀的手停在空间不动了,脸也唰地一下子失去了血色。
        晋吉觉得,在自己的眼睛底下,男子的脸好象在急剧地膨胀,有点古怪。
        “那女孩死了哪。”
        男子好象很轻松,接着,又慢条斯理地说:
        “你啊,出了事以后一定非常注意看报吧,可见你是知道这条死讯的啰。”
        “当时,没有人在场,看来,警察也找不到肇祸人。其实啊,有一个人亲眼目睹了,只有一个!这个人就是我。你的脸色发青了哪。”
        “现在,我不会去对警察讲什么的,所以你别担心。还是请你赶快替我刮脸要紧,涂上了肥皂这么搁着,愈来愈痒了。”
        “真对不起。”
        晋吉笨嘴笨舌地回答,并将手里的剃刀凑近男子的脸。手指尖微微有些颤抖。男子却笑了。
        “喂,你不要用剃刀戳我呀。”
        晋吉咕嘟一声咽了口唾液,小心翼翼地将剃刀触及男子的面颊,皮肤发出“喳喳喳”的声音,一种滞涩的感觉传到晋吉的手上。
        男子的情绪似乎很好,他又将双眼闭上了。
        “那辆轻便汽车,你大概已经卖了吧。”
        “嗳。”
        “唔,这样做比较保险。”
        “顾客先生。”
        晋吉停住了手,用一种拼一死活的眼神瞪着男子的脸,男子脸上的皮肤很粗糙,显得比较厚。
        “你究竟有什么目的?”
        “怎么回事呢?”
        “是来我这儿敲诈吗?”
        “咱们别说这些吓人的话好不好。我有个习惯,只要一踏进理发店,心情便舒坦起来,并且要打瞌睡。我要睡了,麻烦你理得仔细一点。”
        男子只说了这几句话,便不作声了。
        晋吉一面往刀布上篦剃刀,—面瞅了瞅自己映在镜子里的面孔。脸色还发青,并有点痉挛的样子。
        (沉着,镇静!)
        晋吉对自己这么说。这个男子不是说过不想去报告警察吗?他要是存心去报告,不会过了三个月还不见行动呀。可见他这句话多半可以相信。
        这男子的目的,肯定是敲诈。
        银行存折上的数目字在晋吉的脑海里浮现出来了,是二十六万元左右。目前这个理发店是借别人家的,所以总希望有那么一天.搞一爿属于自己所有的理发店。存款就是为此目的而积攒下来的。要是能让这个男子忘却那件车祸的话,这一笔钱全部给他,我也愿意。钱,还可以再攒。

        (然而……)
        晋吉想起以前看过的有犯罪内容的影片。哪里有什么犯人只敲诈一次就洗手不干的事呢?所有的电影都是说:犯人一度敲诈成功,尝到了甜头,就会一而再地去犯。今天这个男子,一定就是这样的人物。要是那样,我自己开口说出存款的数目,岂不是愚蠢之极吗?

        好歹总算完成了任务:来客的脸修好了,头发也吹过风了。
        “你手上的功夫真有两下呀!”
        男子好象十分满意,照着镜子,用手按了按头发。本来是睡眼惺忪的眼睛,现在却发出炯炯的光芒。
        “你干这一行,已经很久了吧?”
        “十年喽。”
        “那我可以放心了。由于心有所动而让我‘咔嚓’吃一剃刀这种事,大概不至于发生吧。”
        男子一边嘻笑一边说。晋吉却默默无言。因为刚才这个男于突然讲到交通事故的时候,晋吉脑子里飞快地闪过一个念头:他想用手里的剃刀杀死这个男子。
        “手艺高超。”
        男子重复着这句话,从理发椅上下来,对着镜子从头到脚打量着自己,显得很满意。
        “从今以后,我打算时常来麻烦你替我理发。”
        “从今以后?”
        “因为,我很想和你这样有本事的师傅一直打交道哪。”
        男子装腔作势地用手指轻轻掸了掸两肩,然后说道:
        “唔,多少钱?”
        “四百元。”
        “你的手艺很出色,这不算贵。”
        男子从衣服里面的口袋里,拿出一张纸片,并在上面添写上“钱四百元”几个字,然后放到晋吉眼前,说:
        “这是收据,给。”
        男子一面这么说,一面很满意地看着自己在镜子里的身影,对晋吉说:
        “看来往后常常要用到它,所以我预先把它印好了。”
        确如男子所说,纸片上,除了中间空出金额这一栏外,上边和下边巳分别印有“野村理发店台鉴”和“五十岚好三郎”这两个名字。
        看来,这男子的名字是叫五十岚好三郎了。不过,比起男子的这个名字来,晋吉却是面对着“野村理发店”这几个印刷字,脸色一阵阵发青。
        因为晋吉觉得,男子既然拿出印好的收据来,可见他是拿定主意了。今后,这个男子存心要一次一次来敲诈勒索了。填进空栏里的数目字,今天虽是四百元,但是下一次,数目字肯定会增大。而再下一次,又会更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10-31 18:42:5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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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06: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晋吉被恶梦所惊吓,醒了过来。
        那个男子来过之后,已经过去五天了,但只要晋吉一睡着,毫无疑问,就会被内容相同的恶梦所惊吓。
        梦里出现的景象是:家里的东西被掠夺光了,一家三口成了乞丐,沿途乞讨。
        晋吉抬起身来,深身浸透了汗水,一看钟,差不多快十二点了。
        夜里,晋吉想这思那,没法入睡。刚有点迷迷糊糊,天倒要亮了。因此晋吉起床就比较迟了。
        作为一个手艺人,晋吉是落伍了。他用冷水“呼哧呼哧”地擦了把脸,然后套上白色的罩衫。
        晋吉踏进店门,只见妻子文子正在店里给附近的孩子理发,文子—看到晋吉进来,便有点放心不下,说:
        “不要过分勉强自己呀。”
        “勉强?我又没生病!”
        “不过,近来你不是常常盗汗吗?”
        “您丈夫身体不好?”
        陪孩子来理发的母亲注意地探视着晋吉的脸。普吉勉强装出一副笑脸回答:
        “有一点儿,伤风了。”
        这时,先前那个男子慢腾腾地走进了店门。
        “欢迎,请。”
        在商业地区长大的文子用开朗的语调招呼来客。晋吉背过脸去,没有正视。
        男子在一把空椅子上坐下来。晋吉的表情很尴尬,他无可奈何地凑上前去,对男子说:
        “你的头发还没有长长哪。”
        晋吉尽量地挖苦他,男子却和前几天一样,闭上了眼睛,说:
        “今天想麻烦你替我修修面。”
        接着,又慢腾腾地说道:
        “虽说自己也可以刮,但我对你上次的手艺很欣赏,所以还是跑来请你给修修。”
        “非常感谢。”
        蒙在鼓里的文子说着,脸上浮出了笑容。
        男子睁开眼,望着文子。
        “这一位是女主人吧。”
        “嗯。”
        晋吉用含混不清的声音表示没错之后,让来客平躺在椅子上。男子又闭上眼睛,样子十分惬意。
        “真是个漂亮的美人儿啊,而且这么勤劳。”
        “看你说的……,哪里谈得上什么美人呵。”
        文子故意嗲声嗲气地说。晋吉想,难道这个男子想把我妻子都牵涉进去吗?
        “夫妇俩一起嫌钱,积蓄一定很可观吧。”
        男子说道。晋吉很敏感,脸色变得很紧张,他明白男子这句恭维话骨子里的意思,要是夫妇俩一起赚钱并有所积蓄,那就很值得敲诈一下了。
        文子却照字面领会男子的恭维话,答道:
        “并没多少积蓄。”
        说着,文子笑了。
        晋吉不放心男子和文子交谈,便将蒸过的毛巾敷在男子的脸上。这时,晋吉的脑海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如果象现在这样,隔着毛巾狠命在下按的话,就可以把这个男子闷死。不过,晋吉还是动作缓慢地掀开毛巾,脸上毫无表情地替男子修面。

        面才修好,男子便和上次一样,对着镜子满意地打量了一番,然后取出那种纸片来。
        “修面多少钱?”
        “两百元。”
        “这个价格很公道,不能算贵。”
        男子的话音里带有奉承的语气,他很快地在纸片上写了几笔。晋吉接过纸片,脸都发红了。
        上面填着:
        五千二百元整。
        “好,我在前面的那家咖啡馆等你。”
        男子在晋吉的耳边轻轻说了一旬,再一次装模作样地照了照镜子,便慢慢地走出理发店。
        “他妈的!”
        晋吉不禁骂出声来。这时,文子已替小孩理完了发,她正拿着晋吉打弹子盘得来的水果糖递给小孩,听晋吉这么一声骂,文子吃了一惊,回过脸来问道,
        “你这是怎么啦?”
        “没什么。”
        晋吉慌忙摇了摇头。那桩交通事故,晋吉连文子都没告诉过。撞死幼儿园小朋友这种事,晋吉不能对文子说,因为文子这个做母亲的,也有一个与死者年龄相仿的女儿。

        “阿香她为什么……”
        “幼儿园放学,不一直是一点钟吗?现在刚过十二点呀。”
        “哦,对、对、对。”
        晋吉苦笑了—下,又对文子说:
        “我出去一下。”
        晋吉趿着凉鞋,走过三家门面,进入“紫苑”咖啡馆。
        咖啡馆里没什么人,空荡荡的。那男子坐在最里面的一张桌子边,他对着晋吉举手打了个招呼。晋吉一落座,男子就说:
        “这爿店给我印象不错。我想,从今以后这店就作为我们的联络场所吧。”
        “联络场所?”
        “因为当着令夫人的面,你大概不太方便吧。唔,收据上写着的那个数目,你总带来了吧?”
        “拿来了。”
        晋吉从口袋里抓出一张折拢来的五千元钞票,丢到男子面前。
        男子微微一笑,便把钞票藏进衣服里面的口袋。
        “那末,合计起来,我巳从你那里借到五千六百元,我会把账目记得一清二楚的。”
        “其实你并不打算还……”
        “不错,可你别这么唠叨好不好。”
        “你可知道,对我们夫妇来说,这五千元钱是一笔多大的数目吗?我们夫妇俩一起干一整天,还常常赚不了五千元呢。”
        “这不干我的事。”
        男子无动于衷,接着又说道:
        “可我觉得,花这么一点小钱,交通事故的秘密就不至披露,毕竟是便宜的。”
        “是那孩子突然冲过来引起的,我踩了刹车,可已经来不及了。就是说,这个事故是设法避免的。”
        “你说的这种话,警察会相信么?”
        “你是现场亲眼目睹的人,你应该很清楚。”
        “是呵,究竟是怎么样的呢?要是我到警察局去,证明你超速开车,而且开车时还东张西望,结果究竟又会怎么样呢?”
        “他妈的!”
        晋吉不禁用拳头锤着桌子,勃然大怒。可是,那男子依旧嘻嘻笑着。这张笑脸似乎在说,随你怎么发怒,你也奈何我不得。
        “那末,我告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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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拿着付钱单子,慢慢地站起来。
        “这咖啡钱,我自己来付吧。托你的福,我要松动多了,手头也不那么拮据了。为了这咖啡再写一张一百元的收据也太麻烦了。”


      三

        五天以后,男子那张苍黑色的脸又出现了。他要修一下面。文子头脑简单,高兴地认为这是—个好主顾。
        这一次,男子填上了一万零二百元的金额。
        晋吉想,照这样下去,下一次他再来,也许又得翻一翻,变成两万元了。而再下一次呢,他将要索取四万元,这样的话,我马上就得破产,我们一家三口就要同那场恶梦里的情景一样,徘徊在十字街头了。

        (一定要想想办法)
        晋吉急躁起来,能不能去警察局控告五十岚好三郎,说这个男子敲诈自己呢?不行!要是那样做的话,三个月以前的交通事故便会败露,这个男子将会不顾事实地出来作证,说什么:车速过快啦,驾驶车子时东张西望啦。

        那样就得去服徒刑。要是光自己一个人的话,坐坐监牢也没什么大不了,但是我有妻子和孩子啊。
        晋吉左思右想,最后想出了一个对抗的办法:
        男子把三个月之前的交通事故做为把柄,向我敲诈。看来,我也只有采取抓住对方弱点的办法,同他针锋相对。
        既然他来敲诈我,那末,他从前至少也作过案,理应有过见不得人的事,我就抓住这一点来干。
        星期一是店休。这天,晋吉去神田拜访一个侦探社,报纸上登过该社的广告。
        名字显得气派不小,叫作“大东京侦探社”,可是登门一看,其实是一家小小的公司,只占用一幢三层楼水泥建筑物的第二层。楼梯很陡,往上走时,还喀吱喀吱作响。晋吉上了楼,看到灰蒙蒙的玻璃门上漆着金字,“大东京侦探社”,不过,那金颜色已有些剥落了。

        里面只有—个矮个子男人,三十二、三岁的样子。他对晋吉说:“其他的职员,全部出去调查了。”事实是否真的如此,那就不得而知了。
        看到侦探社这副寒碜相,晋吉一边心里嘀咕着,怕办不了吧。一边有点不安地对那个侦探说:
        “我想拜托你们替我调查一个男人……”
        对方便在桌子上打开笔记本,问:
        “是身分调查喽。”
        “反正,只要与这个男于有关的,不论巨细,都想请你们调查一下。”
        “他的名字?”
        “五十岚好三郎。”
        “看名字象是个演戏的。住址?”
        “就是这点不知道。”
        “不知道住址,那很难进行调查。”
        “住址虽不知道,但他要来的地方是知道的,所以你们可以到那里去跟踪他。”
        晋吉向侦探提出要求:五十岚到店里来时,自己使用电话通知,请侦探接电话后,就到“紫苑”守候。
        “你说不论巨细都要调查,具体说来,调查到什么程度便算可以了呢?例如,连他从前是否作过什么案也要调查?”
        侦探发问了。晋吉听对方讲到“作过案”这几个字时,楞了一楞。不过,马上又回复了平静,说道:
        “反正,有关这个男子的事情,我都想了解。”
        就在晋吉委托侦探社调查的第二天,五十岚好三郎又突然晃进理发店来了。
        “胡子长得真快,一转眼又长长了。”
        五十岚摩挲着下须,同时慢腾腾地在空椅子上坐下来。晋吉发现,今天,五十岚在西装的胸前口袋里,放着一条红色的手帕。晋吉拼命压抑着厌恶的心理,将热毛巾敷在对方的脸上,趁此机会,晋吉去拨了电话。昨天那个侦探的声音出现了,晋吉简短地说了一句:“拜托你了。”便挂断了电话。

        当晋吉转回来掀掉热毛巾准备修面时,五十岚把眼睁开,说:
        “修面时还去打电话,你可真忙啊。”
        这话的口气既象是慰劳,又象是讽刺,真弄不清楚究竟算哪一种语气。接着又说道:
        “‘拜托’?这电话真有点儿蹊跷!”
        “我是向朋友借钱,好给你带走呀。”
        “你这种手法可是老一套了。”
        “什么叫‘老一套’!”
        “你别指望会引起我的同情,这是白费心思的。而且,我从你那里一共只不过借了一万五千八百元。一家三口人,夫妇俩都在挣钱,少说也应该有二、三十万的储蓄吧。所以,向朋友借钱什么的,你这是在胡扯。”

        晋吉没有答腔,篦起剃刀来。他示威似地故意把刀篦得“咻咻”直响。可是五十岚却依旧舒舒服服地闭着跟睛,仿佛情绪很好。
        男子能看透电话的那一方不象是晋吉的朋友,这说明他这人很精明。但是,看来他并没有发觉是私人侦探。要是我这一次能抓住男子的弱点,就叫他哑口无言。—万五千八百元钱也要叫他送回来。

        “女主人今天为什么……”
        五十岚闭着眼睛发问。晋吉拿着剃刀靠上前,回答说,
        “在里面吃饭。我们是替换着屹饭的。”
        “夫妇俩都出来挣钱就有这个苦处。”
        “你听清楚了!光我一个人被你敲诈得也够了。如果再牵涉到我妻子和女儿,我就杀死你。”
        晋吉说着,还将剃刀在男子的眼睛上方挥动。五十岚眯起眼睛,看看晋吉的脸,又看看闪闪发亮的剃刀。
        “我可没有敲诈你呀,我只是向你借钱罢了。收据也清清楚楚早就给你了。”
        “其实你根本没打算还……”
        晋吉简直感到恶心,这么说着。但五十岚巳经把眼睛闭上了,并说,
        “请你快一点儿好不好。”
        面一修好,五十岚理所当然似地在那种收据上填了二万零二百元,送给了晋吉。
        “你到那个咖啡馆去等我。”
        晋吉说这话时,脸朝着一旁。他故意过一段时间才到“紫苑”去。白天,咖啡馆照旧是空荡荡的,而侦探正坐在靠近入口的地方看报。
        晋吉从侦探旁边走过,差一点没擦着侦探的身体,然后,朝坐在里面角落里的五十岚走去。
        晋吉将两张一万元的钞票往五十岚面前一丢,坐都没坐,说道:
        “拿着它快滚,一看见你的脸就恶心。”
        “不要看见我这样讨厌嘛。今后,我们还要一直交往下去呢。”
        五十岚笑了笑,便站起来。
        那小个子侦探朝晋吉丢了个眼色,便尾随着五十岚走出咖啡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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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06: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侦探社的报告迟迟没有送来。到了第三天,总算来电话联系了。于是,两个人在“紫苑”会面。
        “关于五十岚好三郎这个人,只要能够调查的,已经全部调查过了。”
        侦探说这话时,脸上充满了自信。他从提包里拿出薄薄的一叠调查报告放到晋吉面前。晋吉接过报告,对侦探说:
        “你当面谈一谈就更感谢了。五十岚究竟是什么人呀?”
        “五十岚今年五十三岁,电影演员。哦,不,说得准确一点,曾经当过电影演员。”
        “演员?”
        “也上过好几次电视,可是,无论在电影里还是在电视里,他只是跑跑龙套。由于他长相不好,所以扮演的角色,多半是刻薄的高利贷者,或者是诈骗犯。”
        “诈骗犯?”
        难道他这次是在现实生活里干起电影和电视里的角色吗?
        他几次三番对着镜子打量自己,看来也是可以理解的了,也许是他当演员养成的习惯。“他的表演技巧实在太陈旧,所以电影和电视也就渐渐地不大用他了。现在,好象已没有人来请他演出了。”

        “那末,他手头很拮据喽?”
        “毫无收入,而且,其他什么事都做不来。”
        “家庭呢?”
        “有一个妻子。年纪比他小一轮,还有个儿子,刚进大学念书,”
        “没有收入,怎么送儿子上大学呢?”
        “好象是由女的搞点副业来勉强维持,看来生活相当困苦。”
        对晋吉来说,这是一个坏消息。这个男子没有收入又要送独生子上大学,那末,对钱肯定是来者不拒,多多益善了。这么一来,他绝对不会放过晋吉——这株煞费苦心才抓到手的摇钱树。他也许想靠晋吉吃一辈于呢!

        “他在作案方面有些什么情况?”
        晋吉带着一丝期望问道。
        但是侦探回答得很干脆:
        “没有。我见过好几个从前和五十岚好三郎共过事的人,我向他们打听了,可是,他们都异口同声地说,这个男子虽然专门扮演坏人,但他天生却是个老好人,从不做什么坏事。”

        “我看,他们这些人的眼睛有毛病。”
        “呃?”
        “不,没什么。”
        晋吉一脸不高兴的样子,摇了摇头。
        (说他是一个老好人……)
        他们一定不了解他是个伪君子,也可能是他一旦贫困潦倒,就变成凶相毕露的坏人了。但不论是什么原因,在晋吉眼里看来,这个男子只能是只豺狼,—只茹毛饮血的饿狼。假使他从前没有作过案,当然就设法反过来挟持他了。

        “即使没有作过案,舆论方面有什么情况吗?你有没有听到什么有关他的丑闻吗?”
        “简直没有听到过。唯一带有批评性质的话是:喜欢电影,但没有才气,这是他的致命伤。哦,还有……”
        “还有什么?”
        “今天半夜要放映的电影里有五十岚好三郎,是十年前的片子,片名叫《杀死恶人》。”
        报告就是这么些,晋吉耗去调查费一万元。
        对于这个男子的情况,虽说只有个轮廓,但他的真面目已有所了解,这也许算是晋吉的一个收获。不过,保护自己免受敲诈的方法,晋吉却一个也找不到。如果他跑来要钱,晋吉仍旧不得不象前几次一样,乖乖地把钱递过去。

        那天夜里,晋吉独自一人看了电视台半夜放的电影.
        这是一张旧片子。在配角名单的最后部分,出现了五十岚好三郎的名字。虽说侦探预先已经告诉过晋吉,应该是意料中的事,但一看见这个名字,晋吉还是吓了一跳。

        电影是一部典型的武侠片子。故事内容并没什么可取的地方:美男子兼英雄的男主角,把统治街道马路的众流氓打得落花流水,最后和女主角卖花姑娘结合了。
        五十岚扮演敲诈女主角的刻薄的高利贷者。他在女主角面前晃着借据,胁迫她做自己的小老婆。演技很拙劣。扮女主角的女演员也确实蹩脚,因此,两人一对演,简直就成了幅漫画。

        紧接着的情节是五十岚被小流氓杀死了,于是,晋吉便关掉电视。
        正如侦探所说,他真是个拙劣的演员。晋吉觉得,难怪电影也好,电视也好,都把他拒之于门外,这可不是没有道理的。
        然而,他敲诈晋吉的做法却并不笨拙,作为演员,他是个失败者,但当个真正的诈骗犯却并不逊人一筹。
        又到了第五天。
        五十岚今天又该来了吧,而这一次要求的数目,可能比上一次再加一倍:四万元。
        晋吉思想上已有所准备,走进店门。可是,过了中午,到了黄昏,不见五十岚的影子。天黑了下来,八点钟一过,要关店门打烊了,但五十岚那苍黑发肿似的脸还是没有出现。

        晋吉松了一口气,喝着茶,打开晚报。
        “啊呀!”晋吉看到晚报的社会版上登着五十岚好三郎的照片。
        《援救幼儿,老人负伤》
        这是标题。据晚报报道,一个幼儿奔到马路上,五十岚好三朗正好路过此地,他为了援救幼儿,跃到车前,脚部负伤。幼儿得救了;报上登载着脚被包扎起来的五十岚抚摩着幼儿脑袋的照片。

        “我拼命奔过去,幸好,孩子得救了。但谁都会这么做的呀。”
        这是五十岚发表的谈话。
        晋吉怎么也想象不出,报纸上登出来的五十岚,会和敲诈自己的男子是同一个人。
        当时是怎样一副情景?晋吉没有目睹,不了解。不过,跃到车子前面去,理应有被轧死的危险。为了拯救一个素不相识的幼儿,这个男子甘冒生命的危险,可是他又恬不知耻地来敲诈自己,这二者之间究竞有什么共同之处呢?

        但是,报上的照片怎么看也不会错,就是他!不是一个同名同姓的人。而且,从发生事故的场所来看,是在五十岚往理发店来的途中,是在他前来敲诈的半路上,而他却奋不顾身地救了一个幼儿,他这是生着一副什么样的神经呀?晋吉对五十岚这个男子是愈来愈不理解了,不过,晋吉想在这种不理解当中找到一丝希望。

        (也许他是突然改邪归正,拯救了幼儿吧。这样的话,不是也可能停止对我敲诈吗?)
        然而,到了第三天的下午,晋吉明白,那只不过是自己一厢情愿的希望而已。因为五十岚瘸着腿又在店里出现了,苍黑色的脸与平时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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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06: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大概在想,要是我在前天的事故中死了就好了,对吗?”
        五十岚小声地讥讽着说,一边照例让晋吉替他修面。
        “可是,遗憾得很哪,我还是这样健壮。”
        “你打算和我纠缠到哪一天为止?”
        “也许是—直到死,因为我对你很中意呀。”
        “一直到死?”
        晋吉不禁大声嚷起来,旋即又慌忙缄口不作声了。
        因为文子正在一旁给一个年轻的男人理发,她已经吃了一惊,转过脸来了。
        “没什么事。”
        晋吉对文子说。五十岚闭着眼在发笑。晋吉真想揍他的脑袋,但总算使劲忍住了。
        修好面,就象变戏法的人要从衣服里取出鸽子来—样,五十岚装模作样地从里面的口袋里取出那种收据来,并理直气壮地填上了“四万零二百元”,送到晋吉面前。

        虽说晋吉思想上有所准备,知道钱数会一倍一倍地翻上去,但看到收据,他的脸色还是变了。
        “难道你认为我手头有着这笔钱吗?”
        晋吉一面留意着文子,一面压低了声音瞪着五十岚这么说。
        五十岚抬起沉重的跟皮,看了看挂钟,说,
        “现在还只有两点钟哪。”
        “这是什么意思?”
        “我是说,三点钟之前,银行的门是开着的。”
        五十岚笑了笑,又说,
        “好,还在那个咖啡馆等你噢。”
        说完便走出了理发店。
        这时,与其说晋吉是在发怒,倒不如说他是感到绝望了。晋吉知道,敲诈这玩意儿,一旦尝到了甜头,就会永远干下去。而且,敲诈的金额也会不断加码。下一次,一定要提出八万元了,人的欲望是没有底的。

        晋吉瞒着文子,从储蓄里取出四万元交给五十岚,但是,事情巳到了连晋吉自己都无法再容忍下去的地步了。晋吉想,既然不能上警察那儿去,那末,唯一可行的办法是从五十岚身边逃走。

        当夜,很晚了,晋吉也不说什么理由,对文子说:
        “我想搬家。”
        文子瞠目结舌了,问:
        “为什么?好不容易才和一些主顾混熟了,你却要……”
        “反正,我讨厌这地方。我忍受不了。”
        “阿香怎么办?幼儿园又非得换一个不可了……”
        “你要是不愿意,哪怕就我一个人也走,离开这儿。”
        晋吉是在发吼了。文子呢,脸色发青,说:
        “好好好,听你的。”
        接着又说道:
        “搬到别的地方去也行。不过,有一件事我想问问你。”
        “什么事?”
        “这次的事情是不是和经常来店里的那个五十二、三岁的顾客有关?”
        “没有关系。”
        晋吉背过脸去,语气很不高兴。
        文子也不再向下问。
        第二天,一家三口搬到了东京郊外。他们没能真正远离东京,这是因为晋吉和文子都生在东京,他们没有故乡可归。
        晋吉夫妇俩除了理发又没有其他手艺,所以到了新地方,还是不得不挂出理发店的招牌。
        理发店总算搞得象个样子了。这天,文于带着阿香到新的幼儿园去,晋吉坐在店堂里的椅子上,累得精疲力尽。
        五十岚的勒索,加上这次搬家,二十六万元储蓄已经用得差不多了。今后,不得不再勤俭刻苦一点,慢慢地攒。
        (要到什么时候,我才能不必租人家的房子而有自己的房子呢?)
        都是因为五十岚这个家伙。晋吉想到这里,感到门口有人进来,他便反射性地回过头,说:
        “请进!”
        晋吉一边说着,一边笑脸相迎,但笑容还未展开,便在中途僵住了。
        进来的这个男子就是五十岚好三郎。
        “真叫我好找啊。”
        五十岚毫不在意地说。一边将狭窄的理发店仔仔细细扫视了一遍。
        晋吉只是默默无言地盯着五十岚,由于愤怒,嘴唇微微有些颤抖。可是五十岚无视晋吉这种情绪,在另一只椅子上坐下来,说:
        “请你同平常一样,给我修一下面。”
        口气闲悠自得,接着又说:
        “那收据,我也好好地带来了。”
        “唔,请你快一点好不好。”
        五十岚的话使晋吉条件反射似地从椅子上下来,向蒸毛巾器走去。晋吉脸上很不自在,取出了毛巾,然后动作机械地将五十岚坐着的椅子放倒,把热毛巾敷到自己眼睛底下那张苍黑色的脸上。

        敷在脸上的毛巾一拿开,五十岚便睁开沉重的眼帘,笑嘻嘻地往上看着晋吉,说:
        “你的脸色不好哪。”
        他的口气里带有嘲讽的味道,又说:
        “要是病了的话,不趁早去医治就要麻烦了。对我说来,你可是一个很要紧的人哪。”
        “你别说话了。”
        晋吉似乎是带着哭声说这话的。他手里拿着剃刀,可手指头微微有些发抖。
        “好不容易又见面了,可你……,别发那么大的火好不好。”
        五十岚乐滋滋地,接着又说,
        “我想,今后我还要—直和你交往下去,你也高兴高兴吧。”
        “你别说话了。”
        晋吉重复着这句话,脸部的肌肉在痉挛。
        “为什么要动那么大的肝火呢?”
        “你别说话了,我求求你好不好。”
        “笑一笑,你笑一笑行吗?对顾客要和蔼可亲,这不是你们招徕主顾的诀窍吗?”
        五十岚始终笑容可掬。晋吉的脸色愈来愈僵硬,腋下湿漉漉的,渗透了汗水。
        “我不是跟你说别说话了!难道你不懂?”
        “你别那么死板着脸嘛,轻松快活些不行吗?我对你还是中意的哪。”
        “住口!”
        “你的脸色相当可怕哪。哦,对了,今天是那个女孩子的忌日,几个月前的今天,你轧死了她。是因为这个缘故,你才非常不高兴吗?是吗?呃?”
        突然,晋吉感到自己听不到五十岚的说话声了。不仅是五十岚的声音听不见,周围所有一切的响声,晋吉都听不到了。
        在晋吉的眼下,只见五十岚的嘴在一张一合地动着,他那苍黑而松弛的皮肤也在微微抽动,活象只丑恶的软体动物,是一只又丑又有点令人毛骨悚然的生物。
        晋吉的头脑错乱了,他想起了当自己还是个孩子时,就踩烂过这种苍黑色的蠋。这就是那种蠋,一踩下去,它会“嗤”地一声迸出一股青色的汁水。
        我要踩死这长相奇丑的蠋,我要用刀子剁碎它。
        苍黑色的蠋又在晋吉的眼下蠕动了,晋吉举起手中的剃刀。
        (好,杀死蠋。对准那柔软的苍白色的肚子,用刀狠命地剁裂它。)
        忽然间,只听得“啊唷”一声凄惨的悲鸣,晋吉的眼前一片鲜红。
        晋吉的幼儿世界一下于消失了,他回到了现实世界。剃刀已不在晋吉手里了,它深深地陷入五十岚那苍白色的咽喉。鲜红的血水发出咕嘟咕嘟的声响在向外溢。
        晋吉不知如何是好了。
        “救命!”
        他嘶哑着声音叫唤起来。这时,五十岚的血还在继续往外流,面容已经变成了土色。
        “喔……”
        突然,五十岚发出了呻吟声:
        “就——说——是——因——为——我——自——已——动——了……”
        只有这几个字,勉强还听清楚了,这也是五十岚死前最后的一句话。
        晋吉并不明白这话的意思,就好比不理解诈骗犯五十岚竟舍命去救幼儿一样。
        血还在流,但五十岚好三郎已经死了。


      六

        最初,晋吉被作为杀人嫌疑犯逮捕起来。但后来,嫌疑的内容发生了变化,致死的原因旋即成了业务上的严重过失。
        因为警察找不到杀人的动机。
        由于在警察未到现场之前,晋吉将五十岚口袋里的“收据”都烧了,所以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看,警察在他俩身上只能找到一条联系,这就是:一个理发店主和一个老主顾的关系。

        “正好修到喉咙口时,这位顾客忽然动起身子来,所以……”
        晋吉一边说,一边想起五十岚最后的那句话:“就说是因为我自己动了……”,他确实这详说过的。这个诈骗犯在临死前已经奄奄一息了,但是,他为什么要说出这样温和善良的话来呢?

        对晋吉的判决是:徒刑一年,缓期三年执行。连晋吉自己对这种从轻发落也感到有点意外。
        当然,晋吉是不准营业了。但晋吉自己也感到,这是值得庆贺的事。即使允许再营业,流出的血还在自己眼前晃动,那也是没法拿剃刀的。
        “我们回到商业区的闹市中去,找点体力活什么的,什么都可以干。”
        晋吉对妻子文子这么说。文子和阿香对于回商业区去这件事,感到十分高兴。
        他们正在紧张地忙于第二次搬家的时候,一个中年妇女找上门来了。虽然从不相识,但晋吉一听对方自称“五十岚清子”,脸色都变了。
        “有事请到外面指教。”
        晋吉将对方领出屋子,因为他不想让文子听到他们交谈的内容。
        晋吉脸色苍白,看着这位身穿和服的妇女。
        “你是为了要说是我杀死了你丈夫而来的吧?”
        “不是的。”
        五十岚清子轻轻地摇了摇头。
        “那末,有何贵干呢?”
        “我整理丈夫的日常生活用品时,看到有一封写给你的遗书,我就给你送来了。”
        “给我的遗书?”
        “是的。”
        五十岚清子把一只厚厚的信封递给晋吉后,便走了。信封上确实写着:“给野村晋吉先生的遗书”,晋吉立即将信拆开。
        你什么时候杀死我,我不知道,所以先写下这封遗书。
        我曾经是一个派不上用处的演员。我从前只能演演配角,而且还是很蹩脚的。我之所以说“曾经”,这是因为我现在陷于谁也不要我的可悲境地了,电影厂和电视台都不来找我。

        我今年五十三岁,除了演戏,什么都不会,做演员这条生路被堵死的话,我就一筹莫展了。
        当然,要是我是独身一个,只要自杀就可以万事大吉,但是我有妻子,还有个刚进大学的儿子。我想,即使去死,也得聚一点钱留给他们两人。
        还算幸运,我加入了人寿保险,保险金是五百万元。要是有五百万元的话,我的妻子和孩子总可以设法话下去了。
        问题是,自杀的话,人寿保险也就无效了。我很倒霉,因为我的身体除了肝脏稍微差些之外,是出奇的健康。要是等待自然死亡,或是盼着得什么病而死的话,我们一家三口只有饿死的份儿了。所以,存在的问题就成了:不是死于事故,就是死于被杀。没有第三条路可定。

        就在这个时候,我目睹了你的交通事故。我从你的车号了解到你是开理发店的,于是,我就想利用你了。
        我想,要是敲诈你,把你逼碍走投无路,你也许会杀死我的。
        然而到采取实际行动为止,这中间我花了三个月的时间。
        因为我感到为了自己而利用你这个素昧平生的人,心里很过意不去。但我说服了自己,对一个出了车祸逃走的坏人,即使利用了他也不能算什么。此外,还有一个理由曾使我犹豫不决,那就是我对自已的演技是缺乏自信的。我生就一副粗野的面孔,在电影和电视里只好被指派去演坏人,但我演技拙劣,总是引得观众忍俊不禁。我到你那儿去敲诈勒索,到头来,也许会被你识破,贻笑大方。这么一想,我犹豫不决了。我拼命地钻研诈骗的学问,并在你的面前表演了。你不但没见笑,反面脸色都变了。

        仔细一想,也真有点滑稽。我当了将近三十年的演员,三十年来,可以使人感到满意的演技。真是一次也不曾有过。但是在今天,当我不是一个演员的时侯,我的演技获得了成功。然而,当我明白了你不是一个坏人,而是一个平平常常的好人时,我于心不安了。所以,我为了救幼儿跃到车子前面去过。与其说那是为了救孩子,仍不如说我是想让自己死掉。那样死了的话,保险公司大概不会认为我是自杀的吧。可是,幸运的是,不,倒霉的是,我没死!

        这么一来,我还是只有采取依赖你的办法了。我向你敲诈,把钱的数目按倍数递增。因为我琢磨过,这样做,你对我的憎恨也就会成倍地递增。
        过不了多久,你也许要杀我了。当你手拿剃刀要了我的命的时候,我能够踌躇满志地瞑目死去。
        一则,迄今为止,我的妻子和儿子因为我而饱受了艰辛,现在我将给他们留下五百万元钱,这使我感到十分满足。
        再则,在我生命的最后时刻,我毕竟做出了卓越的表演,我对自已这一演技感到十分满足。
        请你原谅我。还有,我把迄今为止从你那里敲诈来的钱,如数附上。
        计七万六千二百元(其中理发修面费一千二百元)。


      (完)

        西村京太郎(1930——)是日本当代推理小说作家,本名矢岛喜八郎,生于东京,毕业于东京都立电机工业学校。踏上社会后,他当过卡车司机、私人侦探、警卫人员、保险公司推销员等。1965年,以小说《天使的伤痕》获第十一回江户川乱步奖,从此走上专业作家的道路。

        《敦厚的诈骗犯》是一篇别具一格的推理小说,悬念一环紧扣一环,笔法跌宕诙谐,结局虽然出乎意料之外,却是情理之中的事,这种颇具匠心的艺术手法值得借鉴。

        从小说的主人公五十岚好三郎身上,我们看到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合理现象。在五十岚的可憎、可恶、可怜、可敬的发展过程中,读者感到了一种寓悲哀于悠闲的严峻气氛。读到小说的最后一句——五十岚全数归还理发修面费时,主人公的形象呼之欲出,令人鼻酸。

        这篇小说的确不失为一篇批判现实主义的优秀文学小品。

                                   (译者)
        ------------------------------------------------------
          出品:华生的侦探推理世界 http://mystery.126.com
          扫校: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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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1 17: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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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1 18: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小说几十年前读过!

 

今天没有读,是看到五十岚好三郎这个名字想起来的。

 

当年同期还看过类似的日本小说,讲的是靠把人弄死,骗去保险费获得企业发展的第一桶金,

 

其中一个办法是找一个快饿死的乞丐,把他洗洗干净,换身衣服,然后每天给他找小姐让他快活,

 

精血很快就抽干净了,

 

保险很快就顺理成章到手了……

我最难跨越的不是路途的遥远,而是某些个女人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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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18: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茬子在2011-10-31 18:38:00的发言:

这篇小说几十年前读过!

 

今天没有读,是看到五十岚好三郎这个名字想起来的。

 

当年同期还看过类似的日本小说,讲的是靠把人弄死,骗去保险费获得企业发展的第一桶金,

 

其中一个办法是找一个快饿死的乞丐,把他洗洗干净,换身衣服,然后每天给他找小姐让他快活,

 

精血很快就抽干净了,

 

保险很快就顺理成章到手了……

茬兄好记力,PF!

 

另一部没记错的话应该叫《罪恶的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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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1 18: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想不到,老资原来还读过一些经典小说啊!

 

我最难跨越的不是路途的遥远,而是某些个女人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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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1 20: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搞篇原创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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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02: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个世界不想出名而出名的人很多。

 

想出名而出不了名的银更多!

 

请看《乌合之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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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02: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乌合之众》

 

(法国)古斯塔夫·勒庞著心理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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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02: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乌合之众

副标题: 大众心理研究
原作名: The Crowd
作者: (法)古斯塔夫.勒庞
译者: 冯克利
出版社: 中央编译出版社
出版年: 1998-01
页数: 183
定价: 16.00元
装帧: 平装
ISBN: 9787801093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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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03: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商无官不安,官无商不富。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11-7 3:10:3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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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03: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乌合之众
作者:落魄三哥
一个外贸公司的副经理,附身在一名远征军的少校身上。日本刚刚投降,他带领几百重伤员的乌合之众,何去何从!
在这个风起云涌的时代,他带着四百乌合之众,周旋于各种势力间。他们的身影出现在战火纷飞的各个战场,客观的见证着华夏大地上的风云变幻!
他身份尴尬!他军事白痴!他历史差劲!他一贫如洗!却一次次的靠奇思妙想化险为夷!
他的乌合之众,也在一次次生存危机中,磨练成了精锐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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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重生
类别:历史军事 作者:落魄三哥 书名:乌合之众
    李浩默默的看着眼前的一切迷茫了,这是在哪里?一群穿着电影中狗屎黄军装的军人,在几辆美国大卡车旁忙碌着,把一箱箱带有USA字样的弹药箱,从那简陋的仓库往卡车上搬。

    这是在拍电影吗?还是在做梦?李浩掐了掐自己的腿,疼痛传来,不是在做梦。他又回头打量了自己的这个房间,木头的墙上挂着一条皮带,皮带上别着一把带套的美式手枪。床头的桌上有顶钢盔,如果还能称为桌子的的话。因为那是用弹药箱垒起来的。

    还好,有镜子,李浩迫不及待的起来,去拿那个在墙角绿色脸盆里的镜子。“砰”!一阵穿心的疼从腿上传来,李浩摔倒在地上。仔细一看,原来自己的左腿上裹着纱布,该死!怎么不小心点,李浩暗暗的骂自己!

    怎么搞的,自己的没有受伤啊!昨天晚上还和单位里的那群狼友一起,在KTV里又唱又跳,喝的稀里糊涂被他们送回宿舍没洗就睡了,怎么就受伤了啊!

    难道是重生了,人品大爆发的重生了!李浩疑惑的想,想到这里,不管自己腿上的疼痛,扶着墙艰难的挪到墙角,拿起镜子一照。傻眼了!是自己吗?对着镜子里那陌生的面孔,李浩再次掐了掐脸,疼!不是梦,是重生了!

    李浩呆呆的对着镜子,看着自己那陌生又不失帅气的面孔,茫然了!冷静!必须要冷静!该死的,怎么就莫名其妙的重生了!

    前世美好的生活才开始,刚刚升职加薪,刚刚买车,给自己当牛做马的父母,用他们那半生的积蓄才给自己买了房,怎么就这样全没了!除了实在混不下去的混蛋,谁愿意重生啊?而且还重生在战争年代,还是在这个破地方!虽然自己常常在铁血网上愤愤几句,那就是说说而已!

    不管怎么说,既来之则安之,回是回不去了。怎么生存下去才是当前第一要务!虽然李浩在心里骂了无数次该死的老天,但是还是不得不面对现实。先搞清楚自己在这个世界的身份和年代再说。还好自己的腿上有伤,不要考虑立即上战场的问题,刚刚重生就在战场上挂掉,那才叫个冤!

    翻了翻床头那几个弹药箱,一张青天白日封皮的的军官证,几卷纸包的大洋,还有个公事皮包。皮包里竟然有十根用红布包着的金条和1400多美元!还算好,不要挨穷了!

    打开军官证,赫然是镜子里自己样子的照片,李浩,二十四岁。中国国民革命军少校参谋,部队番号是新编第六军中美混合突击支队。还好,这个身体原来的主人也是叫李浩,这样倒不要担心有人在背后叫名字不知道答应了!

    “少爷,你怎么自己起来了,你的伤口还没有好。快躺下,伤口裂开了可不得了!”一个十**岁的小兵,捧着叠好的军装走了进来。

    “恩”李浩敷衍了声,由着那小兵扶着回到了床上。

    小家伙放下手上的衣服,拿起门边的扫把,一边扫地一边说道“少爷,你好点了没有?你这一昏迷就是两天,吓死人了!小鬼投降了是该高兴,但是你也不能喝那么多酒后,跟洋鬼子学开汽车啊!现在好点了没?”

    昏迷了好啊!有借口了,李浩暗暗的想。对了,刚才那小家伙说什么,小鬼子投降了。太好了,不要担心去和小鬼子拼命了!

    有借口就好开口了“那个那个谁,我的头好疼,什么都不记得了,你给我说说是怎么回事,我怎么什么都不记得了!”

    小家伙吓了一跳,扔下扫把,双手在衣服上擦了擦,摸着李浩的头道“少爷,你没事吧,要不咱们再去医院让洋大夫瞧瞧。对了,那天那洋大夫说你可能有什么脑子振荡的。”

    “不要了,你跟我说说就行!”

    “哦!”小家伙搬了个弹药箱坐到床边上说了起来,不得不说,这小子有点八卦的天赋,半个小时李浩就对自己的处境,有了个大概的认识!

    原来自己的原名的确叫李浩,安徽芜湖人。家境曾经很不错,祖上出过一个举人。在日军全面侵华前,全家过的还十分的滋润。李老太爷中年得子,也就是李浩。对他是十分的宠爱,还把他送到上海的洋学堂复旦大学上学。日本全面侵华后,李浩随着逃难潮逃到四川亲戚家。就在他到达四川后的三个月后,李有财,就是这个小勤务兵找到了重庆,给李浩带来了惊天的噩耗!

    李老太爷舍不得他那老李家在芜湖的百年基业,没有听从儿子的话离开芜湖,本着老老实实种地,安安分分过日子的思想跑到乡下,守着他那两百多亩地。天有不测风云,那天鬼子的一个小队,在一群伪军的带领下下乡征粮。吃住在老李家,李老太爷小心翼翼的伺候着。不巧,鬼子的小队长看到了李老爷的三姨太。然后的事情可想而知了,可怜那个比李浩大两岁的姨娘,被一个小队的鬼子丧心病狂的强暴了。

    李老太爷一气之下,找出了那把藏了十几年没用过的手枪,对着小鬼子们就抠扳机。不知道是当年花了三百多大洋买的手枪是山寨货,还是太久没有用过,枪没有响。鬼子们反映过来,对着老爷子胸膛就是一刺刀。管家李三上前护着老太爷,也被小鬼子一通乱刺,当场断气!

    奄奄一息的老太爷把管家的儿子李有财叫到身边,让他把老槐树下藏着三十根金条的坛子挖了出来。让他带着金条去四川找李浩,让自己的儿子从军杀敌,为家报仇。

    正赶上四四年日寇由湖南长驱直入,经广西到达贵州边境,重庆震动。为应付当时的局势,最高当局提出“一寸河山一寸血,十万青年十万军”的口号,号召知识青年从军。

    于是,家破人亡的李浩,便加入了太子爷组建的青年军。在十几根小黄鱼的打点下,李浩成了青年军二零二师601团的一个连长。

    1944年8月,远征军攻克密支那后组建新编第六军,李浩因为学历好(懂英语),出身好(三青团员,地主家庭),人缘好(为了当官,舍得花钱)。提了一级军衔,被空运到密支那,成了新编第六军中美混合突击支队的少校参谋。其主要工作就是给支队指挥官黑格准将当翻译。

    就在前天,日本天皇宣布投降。李浩和支队的同僚们,参加了在军官俱乐部举行的欢庆酒会。被支队军需处长汤姆等人灌的七七八八后,汤姆竟然教他开车,酒后驾车后就成了现在的摸样。

    李浩趟在床上,感慨万千。小日本投降了,有点遗憾,但是更多的是高兴。毕竟不需要和鬼子在战场上拼命了。以后该怎么办啊?自己在原来的世界就是普普通通一个销售部副经理,还是在重生前两天提的。没有当过兵,对这段历史也不熟悉,就知道个大概。

    但是有一点是知道的,跟着委员长走很危险。日本投降了,下面接着该是解放战争。如果能活着看到全国解放那一天,不是在台湾就是在解放军的战俘营里。去延安,不说现在自己在千里之外的缅甸。就是去了,以自己地主大少的出身,在以后的历次运动中,很可能会成为一个运动员。同时身为一个娇生惯养的现代人,他也没有那个胆量和毅力,去过那种清苦的生活。

    逃兵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不过逃到哪里去是个很大的问题。美国当然是最好的选择,但又不知道现在去美国,需要办什么样的手续。而且现在的国民政府和美国如胶似漆,被遣返回来等待自己的很有可能就是一颗花生米。

    想了半天,李浩也没有得出让自己满意的答案。李有财看着闷闷不乐的李浩也不说话了,借口出去打饭离开了房间。

    两天过去了,李浩一点点的熟悉着自己周围的环境。还好腿伤不是很严重,再过十天半月就可以下地走路了。男人对枪支的爱好是天性,两天里,李浩就躺在床上研究着那把M1911手枪。

    李有财这两天也没有闲着,把在外面打听到的零零碎碎的消息,一点点的向自己的小主人汇报。什么支队可能要解散了,14师已经有部队回国了,诸如此类。

    “当然要回国了,傻子也明白。委员长现在正忙着把在缅甸的**精锐,调回去和GCD抢地盘呢!”李浩暗暗的想。

    由远而近的发动机声,惊醒了沉思的李浩,李有财从门外面探过头来喊了声:“少爷,军需处的汤姆处长来了。”

    一个高大的美国人手里拎着布袋走了进来:“李,谢天谢地,医生说你过几天就可以走路了,真是太好了!如果你以后不能自己走路了,我会后悔一辈子的。”

    “我的朋友,我想问题不是很大,你不必感到内疚。”李浩同样用英语对汤姆说道。

    “李,怎么撞车了以后,你的英语突然变的比以前好了?”汤姆坐到床边,掏出香烟扔了一跟给李浩,然后自己也叼上。

    “哈哈,也许是上帝显灵了!”李浩一边点上香烟一边说。汤姆没有在语言的问题上纠缠,把布袋扔到墙角道:“这里有几条香烟,和一些罐头,还有几本画册,我想你会喜欢。说真的,我真舍不得离开你,我的朋友。”“离开,为什么要离开啊?”李浩疑惑的问。

    “该死,我忘了你这几天躺在这该死的床上,我们的支队要解散了。你们要回国了,当然我也快回国了,真是令人期待,我就要退役了。我要回去开一家贸易公司,不值得庆祝吗?”

    “祝贺你,汤姆,如果可能的话,你应该给我留个职位,你当我的老板。”李浩打趣道。汤姆和李浩喋喋不休的聊了半个小时才离去。还好李浩的英语在那个不过六级拿不到学位的年代锻炼了出来,工作以后又从事的是外贸。不然今天非穿邦不可,李浩暗暗的庆幸。

    转眼间半个月过去了,李浩一点点的适应了自己的新身份,营地里的变化是巨大的,人越来越少。半个月里有三个指挥部的同僚,相继过来道别!李有财半个月里陪着他的大少爷,在窗边给他指认凡是能在视线里出现的军官。十来天下来,突击队指挥部的校级以上军官,李浩已经认识个大概了。

    九月的缅甸还是那么的热,李浩在李有财的带领下,来到支队指挥部。黑格将军不在,前天就乘飞机去了印度。还特意留下了口信,如果李浩来,就让他去远征军司令部报道。支队解散了,这里用不上他了!李浩和留守的几个美军参谋聊了会。刚从外面回来的汤姆,听说李浩要去司令部,便安排了一辆吉普车送他去司令部。

    司令部前一片狼籍,士兵们在一个中尉的呵斥下,把司令部里的物品箱,往停在门口的一排卡车上搬。乱哄哄的,毫无秩序可言。难怪后世的军迷们都说,**败就败在不会撤退上。

    走进司令部,同样一塌糊涂,废弃的文件纸满地都是。哪里像打了胜仗的军队,简直就像打了败仗的样子。一群军官拥着一个将军走到了大厅,李浩定了定神,原来司令部管后勤的陈中将。连忙上前立正敬礼道:“报告陈长官,中美混合突击支队少校参谋李浩前来报到。”

    陈长官停了下来,看着面前这个年轻的少校,努力的想这个人是谁。旁边的一个上校应该认识李浩,他走到陈中将的身边,轻轻的在他的耳边说了几句。

    恍然大悟的陈中将点了点头道:“你们突击支队早就解散了,你怎么还没有跟随38师88团回国啊?”“报告长官,卑职前段时间腿上受伤,没能跟上回国的部队,黑格将军命令卑职到司令部报道,听候长官差遣。”

    刚才的那个上校看了看李浩,又贴到陈中将的耳边低语了几句。陈中将背着双手,来回踱了几步。然后走到李浩前:“李少校,现在我任命你为远征军司令部警卫营营长,全权负责远征军撤离后的一切事宜。具体工作郝处长给你交代。”

    升官了,当营长啦!前世当副经理管三个人,现在却当上营长了。李浩被这个突如其来的好消息惊呆了,当官就意味着发财啊!

    “李营长,李营长”刚才那个上校对着发呆的李浩喊道。回过神来的李浩才发现,陈中将一行人已经走出了大门,刚才那个上校微笑的看着自己。

    “对不起长官,刚才我。。。。。。”李浩不好意思的支支吾吾。“没有关系,年轻人,你现在应该记住职位越高,责任越大!你的具体任务是负责远征军腊戎全部留守人员的安全,直到英军接管后回国。”

    “长官,所有的人都听我的指挥吗?”李浩楞了楞,傻傻的问了一句。“当然,所有的人员全部听从你的指挥,不听指挥的军法论处!张排长!”郝处长转过身,把门外指挥搬东西的中尉军官叫了过来。

    “张排长,以后你归李营长指挥,以后你就听李营长命令,明白吗?”

    “是,长官”张排长向上校敬了个礼,又转过来对李浩敬了个礼。上校满意的点了点头对李浩说“李营长,这里的一切就交给你了,具体的杂务我让韩参谋和你交代,恩,他也会留下给你当副手。希望你们能精诚团结,克服困难,完成党国交给你们的任务!”说完不等李浩说几句保证的话,就匆匆忙忙的走到大门外,跳上一辆吉普车,扬长而去。

    这就升官了,李浩看着狼籍的司令部大厅暗自得意。老虎不在家,猴子称霸王。以后这么大的司令部就是我老李说了算了!看来应该马上搬到司令部来了,突击队的破营房不住了。想到这里走到门口,喊了一声“张排长!”

    “到”,老远的张排长应了一声跑了过来。“营坐,有什么吩咐?”“我去突击队把我的行李搬过来,等会那个什么韩参谋来了,你让他等着我,我两个小时内就回来。”“营坐,要不要派两个弟兄一起去帮着搬?”张排长问道。

    “不用了,你们忙吧,别忘了把司令部打扫下,看这乱七八糟的!”李浩叫上李有财,坐上吉普车,拍了拍那黑鬼司机的肩,卷起一路的灰尘往突击队的营地而去。

    “少爷,你真的当营长了?”阿财忍不住的问道。“恩!当营长了。对了以后不要叫少爷,也不要叫李参谋了,就叫营长,明白吗?”李浩叮嘱道。“少爷,我懂!”阿财忙应道,一脸的高兴就像自己当上了营长一样。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11-7 21:54:3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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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21: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营长
类别:历史军事 作者:落魄三哥 书名:乌合之众
    因为没有几样东西,阿财三下两下就搬完了。李浩没有直接回司令部,而是先赶到突击队找汤姆。车子刚停定,李浩就嚷嚷道“汤姆,汤姆!”“李,你回来了。”汤姆从二楼的伸出头来应道。

    跑到汤姆二楼的办公室,李浩兴奋的对汤姆说“汤姆,我的好兄弟,我升官了,我现在是远征军司令部警卫营的营长了!”“啊!恭喜你,李,如果你能当上将军,我会更高兴!”汤姆笑着递来一瓶可乐。李浩咬开瓶盖,猛灌了一口。然后放下瓶子对汤姆说“汤姆,你得帮我,现在就你能帮助我了,说实话,这个职位对我来说真的很重要!”

    “让我怎么帮你啊?我的朋友,坦率的说我只是一个后勤军官,没有在战斗部队服务过的经验,这个方面我没有好的建议给你!”汤姆遗憾的耸了耸肩。“不,汤姆,我现在需要的不是建议,我想问你借辆吉普车。你知道的,没有车真的很不方便。”

    “仅仅一辆吉普车我想没有什么问题!”汤姆眨了眨他那蓝色的眼睛“不过我无权给你安排司机。你知道的,我的部门就十个司机,为了拉那些没完没了的军火,小伙子们都累坏了。”

    “没问题,汤姆,我自己会开,我行的!”李浩胸有成竹的说。“相信我汤姆!我会报答你的,我保证!在你离开前我会给你一个惊喜的!”

    “这样吧,李,我们现在下去,如果你能把下面的车围着营房转一圈,你就把车开走。为了你的生命,我不得不这样,我的朋友,我可不想后悔一辈子!”

    指挥部的大院里,看到李浩把那辆威利斯MB吉普车,开的那么的娴熟。汤姆惊奇的喊了起来:“上帝啊!大家快来看啊!李真是个天才!真不敢想象他是第二次开车!”指挥部里留守的几个美军参谋,和一群大兵围着停下的李浩,打趣道:“我想应该开辆坦克过来让李试试!”“不,应该带他去机场,让李试试空中堡垒!”

    李浩和汤姆告了别,拉上阿财向司令部赶去。临走前,还问汤姆要了挺M2型12.7毫米重机枪架在吉普车上。

    赶到司令部已经到午饭的时间。李浩和向他敬礼的哨兵点了点头,径直的把车开进了司令部大院。老哨兵对着对面的小哨兵道:“新来的营坐了不得啊,看人那吉普车,咱们以前的团坐都没有。”“是啊!杨叔,那车和咱们司令长官的一样!”在两个哨兵的感叹声中李浩走进了司令部值班室。

    张排长远远的就看到李浩走了过来,连忙从值班室迎了出去,在他的身后还跟了个上尉军官,应该就是那个韩参谋了。“营坐”张排长和韩参谋对着走过来的李浩敬礼。

    李浩回了个礼“这位应该就是韩参谋韩大哥了,我这个营长现在是眼前一抹黑啊,不知道自己手下有多少人,不知道该干什么事,以后还要仰仗韩大哥了!”

    “报告营长,我就是司令部作训参谋韩立国,以后坚决服从营坐的指挥。”韩立国看着比他小五六岁的营长暗暗的想,马上你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三人走进值班室,李浩掏出从香烟一人扔了一根,点了起来。“美国烟!营坐的好烟啊!”张排长忙掏出火柴也点了起来,猛吸了一口,看样子就是一烟鬼!

    “韩大哥,你给兄弟说说,我们司令部的留守人员有多少?我们的主要任务是什么?”李浩谦虚的问道。

    做了几年的销售,李浩还是比较有亲和力的。韩立国看着他那真诚的眼睛,有点疑惑。看这身洋气的美式军服,开着那么张扬的吉普车,应该是个飞扬跋扈的军中纨绔。但是从见面到现在感觉他,又不像个飞扬跋扈的人,看不透!不管怎么说他现在是自己的长官,他问什么就答什么吧。反正瞒也瞒不过去,再说也没有瞒的必要。

    “营坐,我们司令部现有四百四十三人。其中警卫排有四十二人,医院里有三百七十一人,其中三个医生六个护士,其他都是伤员。另外还有司令部食堂十五人,禁闭室里关了十五个待审的军事罪犯。”韩立国如数家珍的托出人员的情况。

    什么?有没有搞错,这那里是什么警卫营长啊!整个一个警卫排长。还带着一群伤病员,该死,好像上当了!李浩反映过来。难怪那个郝处长连询问的机会都不给,就匆匆忙忙的跑了。沉住气,一定要沉住气!李浩不动声色的继续问:“那我们什么时候和英军交接?交接以后我们怎么回国啊?”

    韩立国盯着李浩,原本以为他知道实情会气急败坏,然后大发雷霆。但是看样子这个营坐好像早知道的一样,不应该啊!“据郝处长说英军现在在印度集结,大概需要两个月才能到这达里。至于怎么回国,郝处长让卑职听您的安排。”韩立国深深的吸了一口烟,又补了一句:“本来这个任务是郝处长的,但是今天营坐您来报到,不知道怎么搞的,现在由您来执行!”

    明白了,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这个营长来的太容易了,果然有诈,原来自己成了个顶缸的。李浩站了起来,透过窗户看着空荡荡的司令部大院默默的思量着。当两个月警卫排长无所谓,反正自己不想赶着回去打内战。关键是两个月之后,怎么回国是个大问题。委员长在今后的一年里,都忙着调兵遣将,跟GCD抢地盘。看来这个司令部里的所有人都成了弃子。难道真的要沿着滇缅公路走回去?想想就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走,吃饭去,食堂在哪里?”李浩毫无表情说道。韩立国见李浩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话大发雷霆,还若无其事的要去吃饭,真吃的下去吗?然后心里又莫名其妙的冒出一个想法,说不定这个营长真能把躺在医院的弟兄们带回去!

    食堂在司令部的左边,一行四人慢慢的走了过去。阿财好奇的东张西望,乖乖!这个地方以前自己是进也进不来的,现在好了,这里全归我们少爷管了。老天有眼啊,我们李家很快就能东山再起了,阿财甚至想到自己少爷是不是很快能当上团长,甚至师长!

    空荡荡的食堂坐着李浩四人,老江头上午就听张排长说,今天有个李营长上任。虽然他的官不大,尽管自己也伺候过罗司令,廖军长。但是县官不如现管,现在这里是这个新任的营长说了算,还是不要怠慢的好,于是忙活了半天做了一桌子的好菜。李浩看着满桌的鸡鸭鱼肉,暗想道真是前方吃紧,后方紧吃啊!

    “韩大哥,伤员们在什么地方吃饭啊?还有警卫排的兄弟,怎么看不到人啊?”李浩奇怪的问。看着营长没有动,韩立国只好放下手中的筷子回答:“医院离司令部有三里路,拐角过去就是,他们的饭由食堂做好了以后送过去。警卫排的兄弟已经吃过了。”

    李浩转过头对站在一边的老江头道:“师傅,麻烦你把桌子上的菜给医院里的重伤员送去,给我们留下炒肉丝和一个青菜汤就可以了。这样吧,阿财,你帮着拎下,跑一趟!”

    在韩立国和张排长惊讶的目光下,阿财和老江头麻利的收拾桌上没有动过的菜,装到铁饭盒里,直到阿财走出食堂的大门才缓过神来。“看什么呀?吃啊两位.等会还得麻烦韩大哥陪我去医院看看,快吃!”看着狼吞虎咽的李浩,二人若有所思的提起筷子,一声不吭的消灭自己碗里的白饭。

    参谋长办公室,现在成了李浩的房间。李浩看着对面坐着的韩立国,什么话也不说,死死的盯了十分钟。韩立国被看的心里发毛,不知不觉中自己面对这个小营长,竟然有种莫名其妙的紧张。“说说吧?你为什么在这里?”李浩终于开了口。

    韩立国的回答让李浩有点惊奇,随后又十分的敬佩。原来韩立国是主动要求留下来的,他原来是新编22师的一个连长。因为作战勇敢很受长官的赏识,被提到司令部当作训参谋,计划镀下金回到原部队当营长。无奈廖长官调走,李长官上任。22师的军官被调整了一圈,韩立国就成了无根之萍。被扔在司令部成了个可有可无的参谋。抗战胜利了,大家都争先恐后的回国,当官的想回去谋个接受大员的差事,当兵的想回家团圆。他放不下躺在医院里的几个曾经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于是主动要求留了下来。

    韩立国还告诉他,现在留在腊戎的军官,全是在司令部不受待见的人,但凡有点门路的都不会留下来。警卫排长张小山就是,虽然打仗行,但是不会做人,不知道溜须拍马,所以毫无疑问的被留了下来。他参加过武汉会战,1942年就参加远征军,是从野人山走出来的。按他的资历早该是连长,甚至是营长,但是到现在还是个尴尬的中尉排长。

    还有医院的三个留守医生,就是因为不配合后勤的长官倒卖药品,才被百里挑一留了下来。

    听了韩立国的介绍,李浩许久没有说话,大约十分钟后,站了起来带上军帽道:“走,我们去医院看看。”

    医院很破,连之前住过的突击队营房都不如。七八个人挤在一个小房间里躺在地上,有的伤员连褥子都没有,就在下面垫些干草。泛黄的纱布包住各个部位的伤口,紫黑色的血渍一块块的散发出恶臭。无所不在的苍蝇围在他们身上转来转去。李浩铁青着脸看着这一切,回头瞪一眼陪着他的院长许文昭,许院长尴尬的低下了头。韩立国见此情景,走上前来打圆场提醒李浩,许文昭是昨天刚从22师调过来接手医院的。

    李浩问许文昭缺什么,许文昭告诉他几乎什么都缺!缺药品,缺纱布,缺医生!尤其是缺外科医生,许文昭本身是内科医生,其他两位留守的都是二把刀。伤员们从战场上下来,伤口没有经过专业细致的处理。现在很多都感染了,昨天就因为截肢后的伤口感染死了两个。他现在的处理方式,就是把那仅有的一点药品用在轻伤员身上,能救一个算一个。李浩心如刀绞,看着这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将会在几天后离开人世,感觉自己必须做点什么。何况他们都是英雄,和小鬼子拼过命的英雄!

    “韩参谋,我现在命令你马上组织人手,把伤员转移到司令部。必须保证每个伤员有干净的被褥,干净的衣服。不够先把警卫排的被褥给伤员用。”

    “许院长,我命令你在伤员转移后,组织人员对伤员的个人卫生和伤口进行清理,人手不够从警卫排调,你缺的东西我来想办法。”李浩下完他担任营长以来的第一道命令。立即带着阿财跳上吉普车,往突击队的方向飞笨而去。韩立国对着站在那里发呆的许院长道:“楞什么啊老许,快干活啊!”

    李浩能去的地方只能是突击队,那里是他的老部队。整个腊戎也就美军那里,有足够的药品和称职的外科医生。走进医院看到院长史密斯老头,正在给他那条拣来的缅甸土狗洗澡。

    “天了,这不是李吗?你能下地走路了,你恢复的真快!”史密斯高兴的称赞道。不过李浩更认为他是在称赞他自己,因为他的腿伤是史密斯处理的。客套了几句以后李浩直接表示了自己来意,李浩知道对待美国人,玩那些弯弯道道没有用,还不如坦诚点的好。

    史密斯首先对李浩的升职表示祝贺,但是对药品的问题表示无能为力。虽然他有足够的药品,但那是美国陆军的财产。他无权做主给他,除非他有黑格将军的命令。李浩给他大讲特讲中美两国的传统友谊,从反法西斯的高度讲到人道主义危机。但是史密斯老头就是油盐不进,一边给他的缅甸土狗继续洗澡,一边摇头拒绝。气的李浩要掏枪毙了那条讨厌的土狗。

    百般无奈下李浩咬了咬牙,把史密斯老头拉进他的办公室说道:“我有黑格将军的命令。”然后从他的公事包里掏出那1400美元放在桌上。

    史密斯挠了挠他那谢了顶的脑壳,愤怒的指着李浩骂道:“李,你这是在侮辱一个美国陆军中校的品格!”然后在桌子前转了两圈继续道:“不过作为反法西斯的盟友,我不能看着盟军的士兵,因为受伤得不到治疗而失去生命!”

    两分钟后,史密斯带着李浩出现在突击队医院的医药仓库里。由于李浩的吉普车装不下那么多的药品和纱布,好心的史密斯院长还安排了一辆卡车装满药品跟随李浩回去。并表示明天将派出四名最好的外科医生,到远征军司令部给那些重伤员们进行治疗。

    真是有钱能使磨推鬼,回去的路上李浩边开车边感叹道!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11-7 21:52:0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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