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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三流匠心

[原创]芬J,礼貌性的回你一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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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17: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蓝色海风在2011-6-2 9:55:00的发言:
呵呵,灯光看见妞的出头和回帖是感动,是泪水。三流这段话好象有点以自我为中心,代替了灯光的感受啊!

 

呵呵,流星同学,三流君说的其实没错,我与任何人争论时其实都不希望他人援手,我喜欢一对一,不喜欢群殴,也不喜欢与任何人结盟。对我来说,无论是在论坛还是实际生活中,都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对手。我以是非定好恶,而不以好恶定是非。

 

与任何人较真的时候我还真不怕单打独斗。不是我没有恐惧,而是我的良知总可以驾驭我的恐惧,逼迫我勇敢。因为,这个世界上,我最害怕的不是别人,而是我自己——我的良知。如果我路见不平,不敢拔刀相助,我的良知会责备自己、蔑视自己。自尊对我来说,比别人的尊重更重要。

 

其实,对论坛的争辩,我的脑海中压根没有什么输赢观念。我没那个虚荣心。我不懂有些人怎么那么在乎争辩的输赢?以至于鸭子死了嘴巴硬,不能从善如流,知错即改?其实,不同观念的冲撞,根本不存在什么输赢。不过,在冲撞过程中所展现的人格或人性之形形色色,还是很令人或震惊、或无语、或感动,可以让参与者看清很多人与事,可以让人懂得自己,可以帮助看客们看清一些人与事,对人生多一点领悟,可以让人成长、成熟。也许这才是冲撞的意义所在。

 

其实超然的话是对的:不在同路无需PK,不在同路无法PK。说人语的与说鸟语的,其实永远无法真正沟通,无法相互懂得。一切交流的努力,只是在做无用功罢了。不过,人们经常会做一些徒劳的事,或因无聊,或因责任意识导致的“好为人师”,或为情绪失控,等等,不一而足。

 

偶尔看不过眼了,拍案而起地斗一下也无妨。但如果抱着改变别人的目的,则属于天真幼稚(比如俺就经常这么傻气),必然会失望、失落。论坛属于相对自由之地,谁也不可能真正把任何异己分子赶走,所以就只能善恶美丑共存了。去与留,每个人都有选择的自由。清高者可以躲开,眼不见为净。勇敢者可以留下,享受搏击风浪之快感。总之: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恶已;皆知善,斯不善矣。 有无之相生也,难易之相成也,长短之相刑也,高下之相盈也,音声之相和也,先后之相随,恒也。

 

关于妞兄每次回“家”时我的流泪或我表现出的脆弱,其实与论坛的争斗无关,只与我对他那份云淡风轻的怀念和牵挂有关,只与我在他出现时才感觉自己只是一个小女人而非“斗士”有关。我不会在任何争斗中脆弱,但我的确会在一个精神亲人面前恢复我本来的女人面目。如此而已。还是那句话,我很欢喜这个论坛还有一个可以让我心灵柔软、为他流泪的男人。有人说他一旦被人识破真面目、发觉他属于其貌不扬者时,喜欢他的女同学们“情何以堪”。唉,人总是在自己的理解能力范围内去理解他人他事的,所以这个世界上经常有“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荒谬。其实,欣赏、认同一个人的心灵,与他的外在有何关系?他哪怕已是花甲甚至古稀之年,哪怕是武大郎的外形,哪怕是居住在贫民窟、口袋里只剩三毛钱,难道这些会影响我对他的敬重、信赖与亲近吗?

灯光,又名:远方的朋友,蓦然回首,偶尔一瞥,等等 Yan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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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17: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流君:

 

理性交流的对象应该属于知错即改、从善如流者,不然鸡同鸭讲,意义不大。当然,如果只是一种表明态度的“愤怒”,倒无所谓,只要不是被宵小之徒牵着鼻子走,就好。

 

该干嘛就干嘛去,何必在意几只苍蝇的哼哼?有人喜欢跳梁,有闲情逸致时就观赏一下,不耐烦时就出门去晒晒太阳或写点美好的文字。有些人,根本不配享受人与人之间的认真交流,甚至连咬人的狗都算不上,不配被棒打。视其为空气,才是最大的蔑视,也才是理性和睿智的表现。

 

与您共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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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21: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灯光在2011-6-1 20:47:00的发言:

 

妞兄:

那咱们干脆就坐一边,品着茶,听着音乐,悠闲地观赏其跳梁表演好了,对其再说一个字都属多余。

 

另:你这次发的帖子,有不少很触动我,很睿智、深刻,我会细品。

 

别不多说,请多珍重!……
 

灯导:

      当时看到你说这话的时候,打死我都不信你会再不开“枪”的!

      你和三流,哪里是那种憋的住的人唦!!!

 

       不必向我开“枪”(重庆话),我是故意考验你们的憋气能力的!

我最难跨越的不是路途的遥远,而是某些个女人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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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23: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茬子在2011-6-2 21:01:00的发言:

灯导:

      当时看到你说这话的时候,打死我都不信你会再不开“枪”的!

      你和三流,哪里是那种憋的住的人唦!!!

 

       不必向我开“枪”(重庆话),我是故意考验你们的憋气能力的!

 

茬子:我说的是不与那些人再啰嗦一个字,而这是三流君的帖子,我想进就进。你可真讨人嫌,天天吃饱了撑得,当初撩骚,到处多管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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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 23: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茬子在2011-6-2 21:01:00的发言:

灯导:

      当时看到你说这话的时候,打死我都不信你会再不开“枪”的!

      你和三流,哪里是那种憋的住的人唦!!!

 

       不必向我开“枪”(重庆话),我是故意考验你们的憋气能力的!

茬局不够意思阿。

昨天跟你说过有个蛮好玩的游戏,你硬是不搭白。太不把面子了

跟你透露一点内冪消息吧:绝对娱乐性的,你得名利,我得娱乐,皆大欢喜。

如何?  呵呵

我看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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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 23: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灯光在2011-6-2 17:43:00的发言:

三流君:

 

理性交流的对象应该属于知错即改、从善如流者,不然鸡同鸭讲,意义不大。当然,如果只是一种表明态度的“愤怒”,倒无所谓,只要不是被宵小之徒牵着鼻子走,就好。

 

该干嘛就干嘛去,何必在意几只苍蝇的哼哼?有人喜欢跳梁,有闲情逸致时就观赏一下,不耐烦时就出门去晒晒太阳或写点美好的文字。有些人,根本不配享受人与人之间的认真交流,甚至连咬人的狗都算不上,不配被棒打。视其为空气,才是最大的蔑视,也才是理性和睿智的表现。

 

与您共勉吧。

哦?这样阿。恭喜你学习到了八阿哥、刀刀两位智者的和谐精华,很好的。

也许我比你学习还进步些,我现在对娱乐精神有了新的领悟。玩呗,可以斗文,没必要斗气。

不斗就不好玩,享受斗的过程、斗的乐趣。

论坛上斗智,酒桌上喝酒;不把输赢当回事,不把阶层分那么清(才刚学习八阿哥、刀刀的)。用娱乐心态,用春风方式逐渐斗出心版一片晴朗天空才是有意义的事。

灯光,以为然否?

我看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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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23: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灯光在2011-6-2 23:07:00的发言:

 

茬子:我说的是不与那些人再啰嗦一个字,而这是三流君的帖子,我想进就进。你可真讨人嫌,天天吃饱了撑得,当初撩骚,到处多管闲事。

(文争就狠一点,立场分明一点,别给对手留余地;你留他不留

 

你信不信,那人还会跟着你后面撩骚的;对“赖皮狗”就使用方法就是抽。因为他早都欠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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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3 00: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逗N玩在2011-6-2 23:59:00的发言:

(文争就狠一点,立场分明一点,别给对手留余地;你留他不留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你信不信,那人还会跟着你后面撩骚的;对“赖皮狗”就使用方法就是抽。因为他早都欠抽了。。。

和谐社会要和谐,茬子是个好朋友,就是喝酒爱装

 

朋友,你莫逗我玩呢,要保持心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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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 07: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灯光在2011-6-2 23:07:00的发言:

 

茬子:我说的是不与那些人再啰嗦一个字,而这是三流君的帖子,我想进就进。你可真讨人嫌,天天吃饱了撑得,到差距撩骚,到处多管闲事。

灯导:

      送你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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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 09: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茬子:

 

讽刺我打错字呀?是的,一发出去我就发觉自己把“到处撩骚”打成了“当初撩骚”,但懒得修改,反正大家都可以看懂。

 

我觉得倒是应该“送你葱”,你少装一副大智若愚的摸样,其实是大愚若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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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 09: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三流匠心在2011-6-2 23:57:00的发言:

哦?这样阿。恭喜你学习到了八阿哥、刀刀两位智者的和谐精华,很好的。

也许我比你学习还进步些,我现在对娱乐精神有了新的领悟。玩呗,可以斗文,没必要斗气。

不斗就不好玩,享受斗的过程、斗的乐趣。

论坛上斗智,酒桌上喝酒;不把输赢当回事,不把阶层分那么清(才刚学习八阿哥、刀刀的)。用娱乐心态,用春风方式逐渐斗出心版一片晴朗天空才是有意义的事。

灯光,以为然否?

 

嗯,“用娱乐心态,用春风方式逐渐斗出心版一片晴朗天空才是有意义的事。”。

 

我的良知永远在那里,所以我永远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我冷静的时候感觉厌恶,所以懒得再理睬,但这不代表我不会再一次看不过眼地愤怒,不会再一次拍案而起。

 

反正,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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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1: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三流匠心在2011-6-2 12:23:00的发言:

心版真实世界的现状是:有话不敢说,有帖不敢发,这还叫个么斯《心情随笔版块》?为啥这么多的写手不愿发呢?为啥那么多的新手不敢进呢?这里鬼魅横行才是现状死气沉沉的根本原因。具我观帖了解原本心版的高明写手是多得很的,以前发的帖令人拍案叫绝的多的是。目前在心版阴之下也只能去跟风拍砖、歪楼、看热闹去了,非不为实不利于为也。我也曾介绍过十几名80后、70后的写帖高手参入心版,玩不了两天就把人家拍熄火了,被歪楼歪怕了;人家新人站不住脚,最后只能拍拍屁股走人了。这都是我从做起感同新人身受的。

青黄不接,发帖稀少。你说这有么好玩的,人多才好玩唦。

 

  其实,流星说的对,心版没你想的那么复杂,心版似乎也不存在所谓的帮派之争。心版的发帖也是一阵一阵的,有时候热闹,有时候消寂,不是什么鬼魅横行造成的。比如劳资以前经常在心版发原创贴,现在因为工作不似以前那么清闲了,最多也就是上去回个帖歪个楼,没有那多心思写原创了。

 

  发帖,被人捧被人歪被人踩,都是常事,不必上纲上线,新人更是要明白网络就是杂言堂,没有一发帖就喝彩一片的,大家玩久了才自然有感觉有氛围,再一起约出来喝酒吃肉谈女人(女人就谈男人)......

 

   要发帖多啊,到天涯啊,那里发帖多高手多,但是那里只见文不见人,喝不上酒,不能一起户外,更不能聚一起撩女人...........

 

   三流的文劳资很欣赏,三流的体能也不错,三流的户外活动很丰富(不晓得三流的女人丰富不),但是三流的帖劳资也偶尔要歪一歪,蛮好玩的,不歪劳资心里蛮憋,歪了就舒服多了.......

我爱猪头 胜过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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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2: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流啊!

     好久了,文氓们早就觉得这个《在路上自助娱乐网》没以前好玩了,而且感觉自己也需要求新求异,需要提高,所以,多跑去新浪微博那边学习提高去了。

    新浪微博牛人也很多,有兴趣到那边一起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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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2: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路上自助娱乐网》没有手机版,挺麻烦的!

不方便!

动态效果差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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