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此语出于《论语·卫灵公篇》,是孔子经典妙句之一,亦是儒家文化精华之处。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指:自己不想要的东西,切勿强加给别人。孔子所强调的是,人应该宽恕待人,应提倡“恕”道,唯有如此才是仁的表现。“恕”道是“仁”的消极表现,而其积极表现便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孔子所阐释的仁以“爱人”为中心,而爱人这种行为当然就包括着宽恕待人这一方面。《论语》中提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这句话所揭晓的是处理人际关系的重要原则。孔子所言是指人应当以对待自身的行为为参照物来对待他人。人应该有宽广的胸怀,待人处事之时切勿心胸狭窄,而应宽宏大量,宽恕待人。倘若自己所讨厌的事物,硬推给他人,不仅会破坏与他人的关系,也会将事情弄得僵持而不可收拾。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确实应该坚持这种原则,这是尊重他人,平等待人的体现。人生在世除了关注自身的存在以外,还得关注他人的存在,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切勿将己所不欲施于人。 杈子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样高风亮节的气概很不以为然,因为它是违背人性的,而且字里行间本身就有矛盾。自己不喜欢的东西,不要送给别人看起来是没有错的道理,但是细想一下,自己不喜欢不送人,难道未必扔掉,那还不是很可惜,很浪费。
再说了,自己不喜欢,未必别人会不喜欢。还是可以拿句古话来证实一下——“老婆是别人的好”。 (Written by Charz,2007-4-25)
茬子:多看哈书才好下笔。中文博大精深,岂容你来歪解! 别个谈的是做人的道理,待人接物的关系,你居然谈什么情人PK,送老婆,晕鸟!晕鸟! 照你的逻辑,难怪讨人嫌会有弃妇之语,怨妇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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