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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所欲,施于人,透着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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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5 13: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己所欲,施于人,透着虚伪。
(Written by Charz,2007-4-25)

    和美眉憨憨抬杠的时候,她居然引经据典地拿“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来教育杈子,巧的是杈子早就打算对这个古训狠狠地批判一通,憨憨正好伸出脑壳接了石头,鼻青脸肿那是自然的,气得憨憨差点放弃了第二天的溯溪活动。

    古话能千百年传下来,自然是有它一定的道理,但是不能算是真理,有它使用的时间、地点、人物限制。比如古话说“春雨贵如油”和“清明时节雨纷纷”就是两种很矛盾的说法。

    杈子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样高风亮节的气概很不以为然,因为它是违背人性的,而且字里行间本身就有矛盾。自己不喜欢的东西,不要送给别人看起来是没有错的道理,但是细想一下,自己不喜欢不送人,难道未必扔掉,那还不是很可惜,很浪费。

    再说了,自己不喜欢,未必别人会不喜欢。还是可以拿句古话来证实一下——“老婆是别人的好”。 (Written by Charz,2007-4-25)

    再往深了分析,自己喜欢的,施于人,那叫忍痛割爱,看起来很高尚,其实说明己所欲还欲得不是那么欲,狠狠心还是可以放弃的,真正自己喜欢的,谁愿意施于人呢!

    例子虽然不能证明全部的道理,但是只要有一个例子证明这个命题是错误的,那就说明它不是真理。而我,至少可以说两个例子。

    比如,假如两个帅哥都正在真心喜欢和追求同一个自己梦寐以求美女,都如痴如醉,看看谁会把己所欲的施于自己的情敌呢?!放弃的毕竟是那个爱得不够真,不够切,不够欲的那一个,真爱不会放弃。此案例可参考著名京剧名剧《徐九经升官记》剧情。

    再一例,要是当年的吴三桂能够高风亮节为大局着想,将己所真欲的历史文化名人陈园园施于刘宗敏,中华民族的历史将肯定不会是现在这样,起码会少一个少数民族统治的朝代。可惜的是,换了别的地位卑微的人,斗不过李自成的势力,为了民族大义,忍了,自己的老婆闺女施了就施了。可惜要施的是吴三桂所欲的,问题就不同了,结果就不同了。(Written by Charz,2007-4-25)

    总之,谁再标榜什么“己所欲,施于人”,我就觉着这人就是虚伪。



敢说敢当!

我最难跨越的不是路途的遥远,而是某些个女人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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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5 13: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逻辑混乱的沙发
冯唐易老,野夫难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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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5 13: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属于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
灯光,又名:远方的朋友,蓦然回首,偶尔一瞥,等等 Yan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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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5 14: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此语出于《论语·卫灵公篇》,是孔子经典妙句之一,亦是儒家文化精华之处。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指:自己不想要的东西,切勿强加给别人。孔子所强调的是,人应该宽恕待人,应提倡“恕”道,唯有如此才是仁的表现。“恕”道是“仁”的消极表现,而其积极表现便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孔子所阐释的仁以“爱人”为中心,而爱人这种行为当然就包括着宽恕待人这一方面。《论语》中提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这句话所揭晓的是处理人际关系的重要原则。孔子所言是指人应当以对待自身的行为为参照物来对待他人。人应该有宽广的胸怀,待人处事之时切勿心胸狭窄,而应宽宏大量,宽恕待人。倘若自己所讨厌的事物,硬推给他人,不仅会破坏与他人的关系,也会将事情弄得僵持而不可收拾。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确实应该坚持这种原则,这是尊重他人,平等待人的体现。人生在世除了关注自身的存在以外,还得关注他人的存在,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切勿将己所不欲施于人。

 

 杈子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样高风亮节的气概很不以为然,因为它是违背人性的,而且字里行间本身就有矛盾。自己不喜欢的东西,不要送给别人看起来是没有错的道理,但是细想一下,自己不喜欢不送人,难道未必扔掉,那还不是很可惜,很浪费。

    再说了,自己不喜欢,未必别人会不喜欢。还是可以拿句古话来证实一下——“老婆是别人的好”。
(Written by Charz,2007-4-25)

茬子:多看哈书才好下笔。中文博大精深,岂容你来歪解!

别个谈的是做人的道理,待人接物的关系,你居然谈什么情人PK,送老婆,晕鸟!晕鸟!

照你的逻辑,难怪讨人嫌会有弃妇之语,怨妇之言。

我这辈子只有两件事不会。这也不会,那也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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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5 15: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歪经正道理之趋。

真诚做人,安静写字,身在红尘,心在尘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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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5 16: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个吃荤的和尚。

http://service.t.sina.com.cn/widget/qmd/1321819915/5225192f/1.png http://weibo.com/yuanshangcaolu/home?wvr=5#!/yuanshangcaolu/home?leftnav=1 QQ/365276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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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25 17: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谁能把自己喜欢的人民币,施于我一些啊!多多益善啊!

可不要说你不欲人民币哟!

 

我最难跨越的不是路途的遥远,而是某些个女人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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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5 18: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茬子:

谁能把自己喜欢的人民币,施于我一些啊!多多益善啊!

可不要说你不欲人民币哟!

 

唉,茬子既然不愿意把自己的人民币给别人,自然不能要求别人把人民币给你

这才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本意

其次从逻辑上来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正确性并不能推理出“己所欲,施于人”的正确性

莫非又到了犯糊涂的那几天?

 

冯唐易老,野夫难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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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25 18: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青铜乱搞,又在乱搞啊!

如果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正确的,那么,按照你的逻辑推导,“己所欲”,怎么玩?怎么处置?!

 

我最难跨越的不是路途的遥远,而是某些个女人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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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5 18: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举个例子说明问题吧,嘿嘿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玩法:

比如你不喜欢空格粑粑,你就不能要求别人空格粑粑

几所欲,施于人的玩法:

比如小罐喜欢空格粑粑,他就可以要求与你一起空格粑粑

考虑到晚上还得吃饭,敏感词以空格代替

与逻辑无关,如有巧合,纯属乱搞

冯唐易老,野夫难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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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5 18: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自所不欲 毋施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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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25 19: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还是说己所欲人民币吧!

这个大家都知道,比较形象!

青铜乱搞的比方很不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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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25 19: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灯光:
的确属于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

谢谢远方的灯光老师的指点。

并请最好指出如何确定“己所欲”与人的关系为盼!

顺便说一下,老师的手机号码怎么永远都是打不通的啊?

不会是因为什么而换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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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5 21: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陶仁嫌姐姐在哪里,出来说句话啊。
断脚狼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574285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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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5 21: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的第二篇

我在数数

下雨了 树绿了 起舞了 花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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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6 12: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轻轻的我又来了 看完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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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6 13: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班歪嘴和尚。(几个姐姐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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