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09 16:19:12| 分类: 心情记录
上午本是去超市买菜,突然就对超市常卖的那些菜蔬没一丝胃口了,于是去了菜市场。菜市场的环境当然不如超市,到处污水横流,可菜的种类远比超市丰富。我转了一圈,买了鱼杂(鱼子和鱼泡,没要鱼白)、羊肉火锅、卤鸭脖子、五花肉、地瓜(非红薯,是一种类似水果的蔬菜,剥皮后生吃,水分很多,清热去火)、豆腐、胡萝卜、白菜等,还买了个刚发芽的水仙花球。说实话,我一点也不讨厌菜场的脏乱,反而觉得很有生活气息,感觉很温暖。也许我的生活平时过于清冷,偶尔这么“红尘滚滚”一把,很新鲜吧。反正我看见菜场物质的丰富和人群的熙攘,满心欢喜,有“活着真好”的惬意和满足。提着重重的菜袋回家时,我也不觉得辛苦,反而大步流星,有一种“健步如飞”的快感,因为我很馋猫,急不可耐地要品味美食呢,呵呵……
路过小区那家小超市,我让老板给我送两袋米。然后我还买了一些佐料,甚至买了瓶啤酒。我刚进家门,老板就已经把米送来,我道谢后换上家居服,围上围裙,把水仙花球养在白色花盆里后开始做午饭。其实很简单,羊肉火锅是现成的,只从包装袋中倒出加热、放入胡萝卜即可。鸭脖子可直接食用,装盘即可,地瓜也是去皮后切成丁装盘即可,真正现做的菜只有两个:红烧肉(一定要用五花肉来做,加点糖)、炒鱼杂(加豆腐),不到一个小时菜盘子就摆满了小半张桌子。饭是电饭煲煮的,其实我后来也没顾上吃,因为菜实在太丰盛了。
一切就绪后,我撬开啤酒瓶,开始自斟自饮。很喜欢这种微醺的感觉,有点飘飘然的“飞扬”,却又没失控到无法驾驭悲愁之暗涌的地步。对于自己胃口很好,吃嘛嘛香,我也颇为自得。边吃我还边翻阅今天的报纸。吃到发撑地步后,我冲了一杯咖啡,歪在阳台的躺椅上晒太阳,突然想起以前在论坛给一个帖子的回复,然后又想到那个回复是有缺陷的。其实,俗不等于庸俗、粗俗、鄙俗,俗与雅只是生活的两个方面(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或文化的两个种类(通俗和古典),不存在好坏、优劣、对错之分。事实上,大俗才可以大雅。对物质生活不认真的人,对精神生活也不会认真。那么,我为什么不想谈呢?其实,饮食人生,很值得一谈。
我父母都是湖北T城人,所以从小我就习惯了吃各种蒸菜。蒸菜的营养价值很高。T城人似乎什么都敢蒸、都会蒸,荤素不限。我最爱吃的素菜是蒸茼蒿、蒸芋头,荤菜是粉蒸排骨、泡蒸鳝鱼。很有文人气质、擅长书法和水墨画的父亲,做得一手好菜。那时候,父亲常买鳝鱼、老鳖和黑鱼做菜给我们吃,而且那时这些鱼类都是野生的,很鲜美。可除了父亲和我,基本上妈妈、哥哥和妹妹都不吃这些菜。我是早产儿,儿时的我一直体弱多病,经常要去部队卫生所或医院打针,经常要请病假不上课。我能健康地活下来,应该感谢我在饮食方面的“不挑食”。因为我从不挑食,所以我的个子比妹妹高,而按骨骼来说,她应该比我个高才对头。而且,当我发育后,就很少生病了,身体远比她的身体健康。可见,挑食就是有害啊。她后来经常拿我和她的事例教育她的女儿不要挑食,呵呵……
在上大学时,有一年春天我们全班同学扛着铁锹去植树,过后有几个男生哼哼唧唧地说肩膀疼、手磨红肿了,让我顿生反感,觉得他们太不象男人,太娇气。我们这些部队子弟,别人看着我们似乎很娇气、很有优越感,其实不然。优越感是有,但绝对不娇气。比如哥哥和我,都是从小就学着做饭,还要提水、挑水浇菜种花,做很多家务活。我们刚搬到湖北某野战军司令部大院居住时,我还不到5岁,就已经学会用钟看时间,到点就开始做饭,因为哥哥在上学,妹妹还小,幼儿园尚未开办,妈妈要上班,爸爸经常不在家。5岁的孩子,毕竟还很贪玩,何况还得一边做饭一边照看妹妹。那时的煤炉和饭锅都很落后,做一次米饭很费时费事。记得我不时会把饭烧糊,妈妈回家后总是很生气,会命令我趴在一条长凳上,然后狠狠地拍打我的屁股。我往往一声不吭,因为其实不用她打,我就已感觉难过。这么把饭烧糊,浪费了粮食不说,还害得妈妈重做而耽误了妈妈和哥哥的正点工作、上学。
那时的我还主动学着炒菜。我初次炒自家菜地摘的黄瓜时没有放油,妈妈问我原因,我说是“为了节省油呀”。妈妈难过而感动地把我搂紧在怀中——当我回首这一幕时,我总鼻子酸酸的,渴望去搂紧那个扎着小辫子、一脸“小大人”般操心模样的小女孩。她瘦弱苍白、巴掌大的脸上,只有两只黑亮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灿若星辰。
过年是童年最快乐的时候,有新衣服穿,有很多平时不舍得吃的食物可以吃个够。那时父亲会带领着全家人包饺子,我和哥哥、妹妹都会包很多花样的饺子。我们还喜欢恶作剧地包一些“整蛊”人的饺子,比如尖辣椒、石子什么的,吃到的人往往会大呼小叫一番,而包的人会幸灾乐祸一番,于是打闹成一团,欢声笑语不断——那些美好的日子,到哪里去了呢?唉……
那时候过年的瓜子、花生和糖食,几乎都不是去小卖部买的,大都是自己现炒现做出的。所以我们自己种过葵花、花生的,夏天吃西瓜也注意把吐出的瓜子收好。我很喜欢那样满屋飘香的烟火气息,觉得很热闹、很欢乐,有过年的气息。而现在的过年,基本上所有的年货,都是从超市采购的,一点过年的气氛也没有。何况现在都是小家庭,也没了过去那样一大屋人挤在一起的热闹。
我独自闯山东后,当时还是我男朋友的LG经常坐十多个小时的火车去看我。而我也总期盼着他去,倒不是期盼别的,最主要的是期盼他做的饭菜。他是一个很有烟火气息的男人,与他在一起最大的感觉就是松弛、踏实、安心。随LG调回家乡后,因他工作忙,我很清闲,所以我也时不时承担买菜做饭的家务。感情方面很娇骄二气的我,在呛人的烟火中精心做好饭菜后,最渴望的是LG能吃得香喷喷的,然后给予我一点表扬甚至赞美。我渴望饭桌上的交流,而非各自看报、看书。可粗心的他,往往边吃边看报纸,甚至根本没注意到吃的是什么,反正他从不挑食。有时候我故意不放盐,他都没吃出来。于是,有一次,我眼巴巴地等了很久,也没见他把头离开报纸,突然就哭了起来。他吓坏了,不知道我怎么了,而骄傲的我,觉得这样哭泣的原因根本说不出口,于是也拒绝告诉他原因。后来当然还是说了,但他只会注意一时,很快习惯就又占了上风。
我当时所在的工作单位,平时除了一些接待工作,几乎没别的事做。而接待工作,就是陪吃陪喝。那些年,我似乎总在下餐馆,可是并不开心,反而总郁郁不乐。后来到武汉后,已经有一定地位的LG也常带我下馆子大吃大喝,是公款开销,经常是一大桌的剩菜也不屑打包。我经常为此低视自己,我真的觉得还是吃自己做的饭更适意。知识分子的良知,让我一直很“迂”。关于家常便饭,我爱吃的还有LG父母拿手的龙骨(猪脊骨)藕汤,那个香气呵,可以“绕梁三日”。T城过早时的锅盔(烧饼)夹油条、心肺汤、鳝鱼面,也是我离开那里后念念不忘的“美食”。
至于儿子,从小就习惯了吃他爷爷奶奶用豆豉烧的重口味菜,一向不喜欢吃我做的清淡菜,觉得没味。他只喜欢吃辛辣食物,所以后来他与我在一起时,我们更多的是买成品菜(比如卤牛肉、鸭脖子、鸭架之类的菜)、吃餐馆或打电话要送餐服务。好在我们母子的关系,一向非饮食关系,彼此倒也相安无事。他永远也不会因为渴望某道菜而想家、想我。他与我,更象是伙伴关系,那种从小一起玩玩具,一起“长大”、成熟的“好友”关系。没办法,谁叫我一向就“不象个母亲”呢。
而我在想念父母、想家时,往往会想念父母做的一些特色食品,比如他们包的包子和饺子,可以说是天下一绝,在哪儿也买不着、吃不到的。很多时候回家,就是在“吃”上,找到那种“家”的幸福感和“昨日再来”感。可惜我从没给儿子这样的感觉过。他曾很隐晦地抱怨过一番话,大意是:从小到大,他的妈妈,都是个被人夸赞的“美女”、知识女性,有文化,有气质,可就是不生活化、少凡俗味,所以可敬可爱,却难以称得上“可亲”。我哑然。
我其实是喜欢做饭的,也喜欢做家务。家人曾劝我雇个钟点工帮我做家务,免得我把手搞粗糙或辛劳,可我实在无法接受自己在一边喝着茶、袖手旁观甚至指点别人为我干活。儿时对资产阶级寄生虫的批判,已经扎根在我的脑海。所以,我宁愿自己干。其实,我做事很有条理,效率也高,一点家务活真算不了什么负累。不过,如果我不爱谁,我是不想为其洗手作羹汤的,甚至不愿与他坐一桌吃饭。有些男人,你坐他对面时,都会有生理厌恶感,会恶心到没有任何胃口地步(生理厌恶,属于无法用理性压制的厌恶,比如起鸡皮疙瘩、反胃等。可以用理性克制的厌恶,我现在几乎已没了,因为很多丑恶、肮脏,不值得厌恶。换句话说,是不值得为之去浪费时间,或不值得为之破坏自己的心情)。所以,男人判断女人是否真爱你的一个标志,就是看她是否乐于为你下厨,而不怕弄糙、损毁她白皙的手。
其实,一个家庭的温暖感觉,与厨房的烟火气息不可分割。有一个让你热爱的人,让你心甘情愿地忙碌在烟熏火燎中,或当你下班回家后闻见浓郁的油烟味,爱你的他正在厨房为你当“煮夫”,都会让你有一种“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踏实、幸福感,除非有天你们已不再相爱了,你才会无感甚至厌烦。
女人与男人不同。男人很在乎功名利禄,而对女人来说,爱情与婚姻的幸福,才是最重要的。孤高如张爱玲,见了胡兰成后,也不再只满足于做个“临水照花人”,而是说“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女人,生来就是要爱的,哪怕她真是个仙女,也会“只羡鸳鸯不羡仙”。她会心甘情愿地为了所爱而坠落凡尘,并为之欢喜无尽,而不会真正甘于“高处不胜寒”。
是啊,所谓的孤高,只不过是因为无爱、不爱。一些女人死守着自己的孤高,是因为它属于:金不换,银不换,唯有爱可换。“轮回中,心若一动,便已千年”。怦然动心时,谁不想要温暖的凡俗人生?当红尘有爱时,谁还想要什么“清冷”人生呢?
配乐:琵琶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