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想到会是这样!照片确实让人触目惊心。坦白的说,这里面还有二个盘子是我没吃完的,浪费了食物确实是我们的不对,为了今后吸取教训,我们为此付出150元的代价完全是应该的。可是,在此次聚餐前后该餐馆个别经营者的做法,却也是太不厚道,整个过程,让人一言难尽。 去年的第二届徒步环三镇活动,我们也是在这里聚餐的,当时签订餐协议时我们承诺在50人以上。那一届的参加徒步活动的有132位同学,实际来聚餐的有83人。今年的第三届徒步环三镇活动报名的同学就有近400名,我们估计要来聚餐的同学肯定会大大超过去年的人数。于是,我们在活动的前一天与商家签订了《订餐协议书》,协议书规定:进餐标准为28元/位,进餐人数最低不得低于100人,低于100价格按29元位计费。在价格确定后,我们就在网上向大家进行了发布,同时也把在电话里与店家确认的当天过生日同学可免单的优惠活动也一并告知大家。 协议签订后的当天晚上,我们突然接到该餐馆打来的电话说他们是把价格弄错了,周六用餐的标准应该是32元/位,如果我们只按协议书的价格付款的话,那只有服务员她自己赔了。虽然,我们有些为难,但是我们还是答应了他们的要求,同意我们聚餐人数超未完100人,按照31元/位的标准付费。 12月8日下午,我们提前赶到了餐馆,商家给我们预留了150个座位。可是其它的地方已经没有多少空位置了,起初我们是在担心等会同学们来了位置会不够,后来我们又在发愁位置坐不满。散客越来越多,外面的位置都坐满了,有一些人在等位置在。服务员不断地在催着我们,我们不断地解释,我们的同学马上就会到的。直到18点30分以后,我们才让他们把散客安排在给我们预留的位置上。当天来聚餐的同学也还不少,晚会的气氛也非常的热烈,期间我们配合着服务员向每位就餐的同学收了31元。 当晚会联欢还进行在高潮时,该餐馆服务员跑来对我说:说我们实际上只到了67位同学,让我去办公室找她一下。我明白她的意思,我当即放下手中的筷子,拉着金沙一起就来到该餐馆的办公室进行协商。我想着用不很长的时间商洽一下就会很快解决的了,我还准备着回来继续吃我所点的食物。可是,没有想到原以为很快就能解决的协商过程竟是这般的艰难,期间的过程用惊心动魄、曲折离奇来形容也不足为过,这些暂且放下不讲。 当我们离开他们的办公室已经是一个小时以后了,绝大多数同学不知什么时候都离开了,餐馆里已经没有客人了,我们面对着的只有这些被餐馆服务员收集在一起的部分同学其中也包括我所剩下的食物了。当餐馆方面向我们提出这些浪费的食物应当按照他们的规定支付加餐费的时候,我们没有什么好说的,认了! 只是我们心里感到好痛! [此帖子已被 大何 在 2007-12-14 22:35:04 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