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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antian1954

发帖邀人玩,邀来一场官司--徒步纵山应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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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7 17: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也算是给大家时不时敲个警钟吧。

勿忘安全。

享受阳光,享受风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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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7 18: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这篇,都不知道以后想跟大家一起出去玩,要怎么才好哦。。。。

然后这个社会就提倡独行侠行动???

生命不息,运动不止,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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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7 18: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lantian1954:
自助游:一人出事可能人人有责。

安全徒步,人人有责.为了你我他的安全,切记安全第一.

提倡“安全、环保、健康、快乐、持续”的徒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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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7 19: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lantian1954:

偶的两人世界也精彩哦

赞!

相信自己 你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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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7 19: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户外运动这么搞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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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7 19: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么世道哦
窝窝群:59971957,34288490。私电:13100671391。QQ:365412023,不间断出售美国直邮高端户外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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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7 19: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能不能把相关判决书贴出来大家学习一下呀

向往:效颦苏黄,曲水流觞,醉卧岷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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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2-7 20: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山茶花:
滑翔伞是高空项目,户外探险等当然是户外危险项目,我们在市内徒步算不上危险项目。本审法官针对是他审的案件而言的。

我不同意上述意见

我说过,不危险的项目不一定就不出事故。

只要出了问题,任何理由在法官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

每个人都应该把意想不到的潜在的危险考虑到。

自己承担不起危险事故发生后的责任,就不要随别人出行。不要到自己出了事故后要其他人来承担责任。

蓝天---玉叶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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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7 20: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游泳也是危险的户外活动哟!

哈哈!纵山时只要不攀岩,应该不在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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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7 20: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形式如何变,本质都一样。怎么样才能解除召集人的隐忧呢?我想无非是参与的同学在“万一”到来时,放弃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起诉权。

权利是可以放弃的,法院绝对地不会主动追究。

接来的问题是:每一个认为法律认定召集人有过错责任是不正确的同学们在“万一”面前是否能放弃权利。

我只是祈祷没有“万一”,只有“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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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2-7 20: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山茶花:

无论形式如何变,本质都一样。怎么样才能解除召集人的隐忧呢?我想无非是参与的同学在“万一”到来时,放弃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起诉权。

权利是可以放弃的,法院绝对地不会主动追究。

接来的问题是:每一个认为法律认定召集人有过错责任是不正确的同学们在“万一”面前是否能放弃权利。

我只是祈祷没有“万一”,只有“平安”!

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所以说:每一个出行的人都要事先考虑清楚。

没有思想准备的最好别去。

[此帖子已被 lantian1954 在 2007-2-7 20:44:11 编辑过]

蓝天---玉叶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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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7 21: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娃的办法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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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7 22: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从这2次判决看出:国家不提倡大家玩户外危险项目,国家提倡大家去腐败游。如果我们出了事,提供信息平台的“在路上”网站也要负责任
我是一支离弦的箭,天涯尽头是我的终点,于是我的一生都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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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7 22: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周游:
从这2次判决看出:国家不提倡大家玩户外危险项目,国家提倡大家去腐败游。如果我们出了事,提供信息平台的“在路上”网站也要负责任

我理解的跟你有偏差,

我理解的是:提倡单人行动;

这样即使AA负责制也是自个儿买单了.

问题是:

以后在马路上走路,

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要多远才是单人的行动呢?

再就是,中国的马路是否够用呢?

 

快乐的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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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7 22: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第一,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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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7 22: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心不古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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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7 22: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腐败游的话,出了事情,凭门票可以找公园扯皮啊(以前经常有法院判公园赔偿的例子)。好像这两起事故都是发生在公园之外的,或者是参加不是公园方面主办的项目。
我是一支离弦的箭,天涯尽头是我的终点,于是我的一生都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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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7 22: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周游:
如果腐败游的话,出了事情,凭门票可以找公园扯皮啊(以前经常有法院判公园赔偿的例子)。好像这两起事故都是发生在公园之外的,或者是参加不是公园方面主办的项目。

延伸的话,

去北京市内游,出问题,

是否可以找北京市政府扯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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