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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主题:落雁岛狂欢露营party 简介: 旅游休闲。落雁岛位于东湖磨山风景区旁,是一个私人开发的景点,与磨山楚天台隔湖相望,交通便利,舟车皆可上岛,岛上风景秀美,空气清新,景色怡人,古朴自然,浑然天成,所有建筑物皆为竹木结构:吟波楼把酒临风;吹笛桥凭栏远眺;九曲桥曲径通幽;是天人合一,与大自然对话的绝佳场所。电视剧《来来往往》在本岛拍摄了很多优美镜头。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伍修权同志视察时,兴之所至,欣然题词:“东湖明珠,落雁仙境”。
一.活动目的:回归自然,旅游交友,丰富生活,提升个人能力,打造精英团队。
二.活动时间:2009年11月14日下午3点到11月15日
三.活动地点:东湖落雁岛 四.交通路线: 在武大正门乘515至雁中嘴下车。 落雁岛在磨山景区401等好几路车都可以到磨山! 五.活动人数:20人
六.费用:落雁岛门票全包项目60元,包括住的地方。 学生去的话,学生票是35元! 不过,我们有个朋友先去了的,落雁岛住的地方很简陋,个人建议可以带帐篷或者可以租帐篷! 帐篷30元一顶。帐篷包括泡沫垫和睡袋(是2人使用的帐篷) 预收餐费30元,多退少补! A.有帐篷或者愿意住落雁岛景区的人,费用是60元,总共90元! B.要租帐篷的人,费用是75元。(必须是2个人一个帐篷),总共105元! C.学生租帐篷,费用是50元。总共80元! 如果帐篷有损坏,要按价赔偿,请大家爱惜我们租的东西! 【免责声明】: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领队不承担,领队在第一时间内协助救助工作并通知保险公司,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领队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领队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领队同样不承担。
活动领队: 呆呆 QQ:43338595 电话:13871079499 副领队:奥迪 电话:13018070571 配教练一名:宝马 电话:18971579958 报名方式: 跟帖报名+短信确认 二者缺一不可 报名格式:网名+性别+是否自带帐篷 例如:呆呆,女,租帐篷 这个报名就是OK的!如果是两个人,可以再写呆呆+1,男(女),如自带帐篷的请注明自备帐篷字样! 招会计一名
六.活动内容: 11.14(星期六) 3点到落雁岛 破冰 3点30 大家做晚餐的准备工作 6点 安排大家一起BBQ! 8点到10点 篝火晚会 开始 10点以后大家可以自行休息,也可以玩国王游戏,真心话和大冒险,杀人游戏等,大家可以自行安排! 11.15(星期天早上) 早上,我个人建议大家可以多睡一会,本来大家一起出来玩,就是不想太累。如果起得早的朋友,参观一下落雁岛的风景,照相留念!或者早上也可以去骑马,射箭)可以去玩蹦极,撑竹筏打水战(但一定要带一套衣服喔!免得感冒了!),还可以去玩攀岩,飞天自行车) 早上9点到10点 早餐 烧烤 10点到12点 OK舞会 特别申明: 希望各位报名的户外爱好者讲诚信,杜绝跟贴报名并短信确认以后放飞机的现象 , 因为一旦报名确认, 呆呆要准备烧烤食品。呆呆将不得不公布其论坛ID 和手机号码,. 将无法参加呆呆下一次组织的任何形式的户外活动!
野外之家5群:64203302 请进群论坛www.outdoor9.com/bbs 以天为顶,以地为床,以叶为被。野外你的温馨之家!欢迎大家的加入! 注意事项: 1、穿的自己准备因为撑竹伐的时候小心衣服和鞋弄上水,那里的竹筏让你看了心寒,太薄,因为玩这个的时候互相打闹是少不了的; 2、可以攀岩,但难度特大,很少有人上去的; 3、心脏不好者不要去蹦极,那还是有点小恐怖; 4、其他:个人物品自己准备,千万不要在岛上买任何东西,价钱吓人,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很吓人,这也是听别个说的。
以下是我从网上找来的,也可以给大家一个参考。嘿嘿~~~!
一、内容(落雁岛采用通票制,内容大致有火箭蹦极,射箭,打气枪,飞天自行车,攀岩,撑竹筏,骑骆驼.烧烤,快艇..这些是免费的,还有收费项目,有个高空速降的,从大概40米的地方下来,不过要5元钱.那个快艇不是让你随便玩的,是到最后你从岛上出来的时候,我们不用在座小木船,快艇送)
二、烧烤(岛上提供架子,木炭,桌子,凳子; 自己准备材料.吃的自带,调料也要自带,油盐酱醋都不能少,能吃辣椒的自带。材料多以蔬菜为主,还可以带上些鱼什么的。自己烤东西要花很长时间,找个高手或许会快点。。谁会的要主动教那些不会滴哦。。要不然人家肚子饿扁啦!!
三、娱乐(岛上有娱乐的地方,可以打麻将.,唱歌,免费,但是要交押金,好象是50)
四、时间(比较紧,我们得一号8点出发,到那已经差不多就10点,玩了下就在吃饭,等到做好大概下午1点吧,吃好了就自由活动,下午把没玩完的玩完,如果不买夜票的6点之前必须离岛,我们这次是夜票,晚上就住那里(不晓得环境怎么样,晚上吓不吓人。。嘿~~) [此帖子已被 呆呆520 在 2009-11-7 11:34:03 编辑过] [此帖子已被 呆呆520 在 2009-11-10 13:22:09 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