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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取名“饭醉团伙”被查处(图)2010年01月18日02:52汉网-武汉晚报马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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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醉团伙”店名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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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赵韬 记者 马辉) 昨日,工商人员当场拿下“饭醉团伙”的灯箱广告牌,并教育餐馆店主,不要乱打招牌。 工商人员在东西湖吴家山吴北路巡查时,看到梦佳餐馆门前放有一个灯箱广告,广告词竟是“饭醉团伙”(见图),巡查人员当即找到餐馆老板丁六顺,告知这类广告词不雅,违反了广告法,并没收了广告牌。 此前,工商部门就与东西湖区语言文字委员会携手,对吴家山地区的“不规范、不文雅”店名和广告进行过检查,发现不少店家利用“谐音”标新立异,理发店起名叫“飞发走丝”、“人民发院”;有的电钻广告内有“墙道螺迹”字样;有的美容广告语称“请勿痘瘤、赶快下斑”等等,执法人员都一一责令整改。 工商部门为此提醒店家,在制作店牌时,应按工商登记的企业名称,照规定简称;在做广告牌时,要将广告文字,事先咨询一下工商人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