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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杀人游戏的规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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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6 16: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玩过杀人游戏的好几个版本了。感觉虽然有些差异,但基本上是大同小异的。在人多聚会的时候常会玩到杀人游戏,所以我稍稍整理了一下规则。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

<普通规则>

1.角色的分配:
一群人,首先通过抽牌来决定角色。以9人为例的话,其中1人当法官来主持整个进程,2人为警察,2人为杀手。其余四人是平民。实际玩的时候也可以因地制宜用其他方法来决定角色的分配。关键在于除了法官的身份是公开的,其余人都只能知道自己的身份。一般来说,警察和杀手的人数相当,统称为特殊牌。特殊牌在整个玩家总数中约占一半弱。警察和平民统称为好人。(一般觉得玩这个游戏至少9人,就是我刚才说的这种标准配置,如果少于9人,游戏相对简单,而且结束得也比较快)。

2.身份互认
法官宣布:“现在天黑,大家请闭眼。”所有人闭眼。要注意的是,杀人游戏是君子游戏,大家都应自觉遵守规则不要作弊,否则就得不到游戏的乐趣了。
然后法官会要求杀手睁眼互相认识。杀手闭眼。
接下来法官要求警察睁眼互认。这时警察可以向法官询问一个人的身份,法官只能点头或摇头。
一般在天黑时大家虽然闭着眼睛,但做动作时要注意保护自己,以免造成信息泄露。

3.游戏正式开始

a.指认:大家开始自由发表意见,指出自己认为可能的嫌犯或者为自己辩护。为了让所有人都能听见,建议法官一次只让一个人说话,避免混乱。

b.嫌疑人的产生
最后被指认较为集中的一人或多人就是嫌疑犯。

c.辩护和投票:
嫌疑犯分别为自己辩护。辩护结束后,开始投票。除嫌疑犯,所有的玩家必须表态杀其中的一个嫌疑犯或是不杀。杀票超过一半的嫌疑人死。

d.嫌疑人的死活:
如果嫌疑人活,则回到a,重新开始指认。如果有嫌疑人被杀,则摊牌公布身份。

e.天黑:
法官指示杀手睁眼并杀一个人。然后,法官指示警察睁眼并向法官确认一个玩者的身份。回到a,新一天开始了。天黑被杀死的好人可以在次日留遗言。

4.游戏的结束
当杀手被杀光,则好人赢得了胜利。如果好人不断被杀,直到杀手的数目和好人数目一样多(实际上这意味着杀手已可以杀掉所有人),则杀手胜。

msclub版:

这个版本是我在msclub里学会的,也是我玩得最多的。感觉比较学院化,如果一群人都比较有辩才,那这个版本无疑是最适合发挥了。该版本的最大特色是有序性。

1.角色的分配:(普通规则)
2.身份互认: (普通规则)
3.游戏正式开始

a.开始指认
天亮了,从法官右边的第一人开始,大家按逆时针顺序指认嫌疑人。在指认阶段,轮到指认的那个人有发言权,可以就任何问题发表观点,包括辩护、推理、指认。在这里被怀疑的人不可以随便抢白,只能等自己得到发言权时,再一一澄清辩驳。否则视为违规。

b.嫌疑人的产生
在一轮指认结束后,被指认次数最多的人就是嫌疑人。如果有多人被指认的次数同样多,那他们全都是候选嫌疑人,须按顺序进行自辩。剩下的玩者在候选嫌疑人中投票,最后票数最多的成为嫌疑人。

c.嫌疑人自辩和投票
被指认为嫌疑人的玩者进行自辩。然后让剩下的玩家从嫌疑人的右边玩者起依序投“杀票”或是“不杀票”。如果杀票数大于或等于不杀票数,嫌疑人活,否则嫌疑人死。所有人必须就杀和不杀之间进行表态,即使结果已经明确(如杀票达到投票人的一半或者不杀票超过投票人一半)。

d.嫌疑人的死活
如果嫌疑人活,则回到a,以嫌疑人为第一人,开始新一轮的指认。如果嫌疑人死,则嫌疑人摊牌。如果是警察或平民可以留下遗言,共剩下的玩者参考。如果是杀手,则直接出局。

e.天黑
法官指示所有人闭眼。杀手睁眼杀一个人。然后法官提示警察向法官询问一个玩者的身份。警察闭眼。回到a,一天过去了,又一个好人死去了……

4.游戏的结束:(普通规则)

优缺点:
有序,所以可以在顺序中获得额外的信息,比如“关键票”和“从众性”的概念,都在这个版本才有。但依序发言,意味着必须小心记住自己想要说的话,不然到轮到自己,到嘴边的话却忘了,那就惨了。这个版本游戏的发挥空间比较大,但进展比较缓慢。

混沌版:

这两天刚刚玩过,觉得挺有特色的。觉得这个模型比较接近现实生活。

1.角色的分配:(普通规则)
2.身份互认:
法官指示杀手睁眼互认。然后杀手闭眼。
法官指示警察睁眼互认,法官指出所有的杀手。警察闭眼。

3.游戏正式开始

d.嫌疑人的死活
如果嫌疑人活,则回到a。如果嫌疑人死,不可以留遗言,也不可以摊牌让其他玩者知道自己的身份。没有人知道大家投票的结果是对还是不对,直到游戏结束。

e.天黑了
杀手杀人。警察不需要再抬头确认。回到a。

4.游戏的结束:(普通规则)
当杀手被杀光,则好人赢得了胜利。如果好人不断被杀,直到杀手的数目和好人数目一样多(实际上这意味着杀手已可以杀掉所有人),则杀手胜。法官随时注意场上的情景,当比赛达到结束的条件,由法官宣布游戏结束,杀手胜或是好人胜。未达到结束条件时,法官不可以随便透露信息,只可提示游戏继续进行。

评论:其实混沌版应该是最接近现实情况的规则。不过由于中间无法知道答案的正确与否,好人的趣味就大大下降了。但是相应,由于警察一开始就掌握了所有的细节,所以警察的能力也提高了,相应责任也更重了。总体来说,正恶两方的优劣基本上还是持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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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16 16: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人”游戏(最新增强版)


●游戏目的:

  1)活跃团队气氛,增进团队成员的感情交流。2)训练和培养参与者的观察力、以及良好的说服和沟通能力。3)理解失去信任以后团队队员的心理变化。4)如何正确认识公平与不公平。

  游戏类型:本游戏属于心理游戏,用途广泛,适用于破冰、沟通、团队建设、户外、公司例会、晚会等训练当中。

  游戏形式:所有人(特别适合刚认识或不认识的人)。

  适合人数:人数不限,但最好超过七人(如少于七人,可以减特别牌)。

  游戏时间:40分钟,(人数多可另行确定时间)。

  材料和道具:扑克牌。

  场地:写字楼天台、办公室、公园、野外、卡拉OK房、酒吧、家。其中在野外“杀人”最受欢迎。

  ●操作程序:

  1.准备扑克牌,有多少人就准备几张。但里面必须要有一张K,代表Killer(杀手);一张Q,代表医生;一张A,代表警察和一张J,代表法官。这些牌为特别牌。如果人数多的话,可以有两张K或两张A。其他的牌为平民。平民至少要有三到五人。

  K为杀手,晚上时必须杀一个人。

  Q为医生,晚上时必须救一个人,但不能救自己。

  J为法官,他有一次使用权利。如果他认为可以用权利时,在晚上被他指到的人如果成为杀手,杀手则马上死去。在他用权利前,杀手没法杀他。但他可能会被平民误杀。

  A为警察。晚上时可用手指向他认为可能是杀手的人,主持人会用点头或摇头来回答他。每晚只能问一个人。他的目的是白天试着让别人提名选出真正的杀手。

  2.主持人把每一张牌发给大家,没人知道谁的牌是什么,也不能告诉别人自己的牌。

  3.主持人叫大家闭眼,代表晚上睡觉时间;接着,请杀手张开眼睛,问他想杀谁,杀手不能出声,只能用手指指出想杀的人。主持人知道是谁后,叫他回去睡觉。接着请医生醒来,问他想救谁;接下来是法官,问他要不要用权利;再来是警察,问他想猜谁,主持人只能用点头或摇头来回答他所猜的人是否正确。

  4.主持人叫每个人张开眼睛,代表白天睡醒了。说出昨夜被杀的人,如果没人被杀,代表也许医生救对人或杀手杀到法官。主持人只能说没人被杀,但不能说出没被杀的原因。这时,全部的人可以藉着被杀的人猜谁是杀手。被杀的人在第一个白天可以加入讨论。全部的人选出被提名者后,让被指出的人为自己辩解后,全体投票他是否为凶手。如果过半数,这人就死了。他必须秀出自己的牌给大家看。如果不是K,代表他是平民,大家都杀错人了。游戏继续(从3开始)。如果是,游戏结束,凶手输了。

  ●相关讨论:

  1)这个游戏给我们的生活,工作带来了什么启示?2)在团队中为什么我们会用过去固有的思考模式去与上司,下属以及其他团队成员交流?3)为什么有时候我们会给我们不了解的真相所迷惑?

  ●现象反思

  1、扮演坏人很过瘾,占尽了便宜;而好人则显得愚昧,任人宰割,甚至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2、不分青红皂白的快感。你可以把一个你平时不喜欢的人给“杀”了,哪怕是误“杀”。3、一个糊涂的“好人”有时比“坏人”还危险。4、死去的人什么都明白,但他已经失去了说话的权利。就像我们常说的:天堂里都是明白人。5、有谁相信警察的话?

  ●注意事项:

  *晚上时,没人可以张开眼睛,但可以故意制造出声音。*被杀的人在下一回晚上时,可以张开眼睛看谁是凶手,但不能告诉其他人。*全部的人可以一起讨论。但持有特别牌的人千万别透露自己的身份。因为可能在下一个晚上,杀手就会杀到自己。*人数多时,可增加为两个杀手,或两个警察。两个杀手必须一同选择要杀的人。两个警察可分别不同时间张开眼睛指不同想问的人,或一同张开眼睛,但只能选一个问。

  ●变通玩法:

  “杀人游戏”还有网络版,玩法与现实版大同小异,只不过游戏所有程序都通过QQ、MSN和网站留言板进行,由于玩家彼此看不到对方的神态表情,所以在判断谁是杀手的过程中难度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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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16 16: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设置5种身份,警察、医生、匪民、匪、平民,各种身份的责任和权利如下:

1.警察:
2个警察互相知道身份,但不知道其他人的身份。警察每轮在暗杀前都可以向裁判密语指认一个人,裁判会告诉警察此人是不是匪。警察杀匪还是要靠投票。若警察在裁判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指认,则视为放弃当轮指认的权利。2个警察若都被杀,无论是暗杀还是明杀,不管还剩下多少人,匪都胜利。

2.匪
2个匪互相知道身份,但不知道其他人的身份。匪每轮可以暗杀一个人,也可以选择不暗杀。若暗杀的人被医生所救,则此人不死,暗杀无效。匪若在裁判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暗杀名单,视为放弃当轮暗杀的权利。2匪都被杀,匪失败,警方胜利。

3.医生
医生不知道其他人的身份,目的是协助警方获得胜利。医生每轮在暗杀前可以密语告诉裁判救一个人,若匪暗杀的也是此人,则被暗杀者不死。医生可以救自己。医生被暗杀或明杀后,下轮丧失救人的权利。医生若在裁判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交救人的名单,视为放弃当轮救人的权利。

4.匪民
匪民不知道其他人的身份。匪民的目的是帮助匪获得胜利,匪民每轮暗杀前可以密语向裁判指认一人,裁判会密语告诉此人是不是匪。匪民被杀后丧失指认的权利。匪民若在裁判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交指认名单,视为放弃当轮指认的权利

5.平民
平民不知道其他人的身份,目的是协助警方获得胜利。

胜利条件:匪人数大于等于其他身份的人数,匪胜利;2个警察被杀,匪胜利;2匪被杀,警方胜利。

裁判绝对公正,不为任何一方提供意见

********************************************************************

杀人游戏的规则和游戏方法
1、参加游戏人数共13人(注释1) 。准备13张扑克牌,其中1张王,3张j,3张k,6张普通牌。众人坐定后,抽牌,抽到王的为法官,抽到j的为匪徒,抽到k的为警察,抽到普通牌的为平民。不要让别人知道你抽到的是什么牌。
2、法官开始主持游戏,众人要听从法官的口令,不可做弊。
3、法官说:黑夜来临了,请大家闭上眼睛睡觉了。此时只有法官是“明眼人”,其他人都闭上眼睛。
4、法官又说:匪徒睁眼,出来杀人。听到此令,只有抽到j牌的三个匪徒睁眼互相认识一下,成为本轮游戏中最先达成同盟的群体。任意一位匪徒示意法官,杀掉在座的任意一位。
5、法官看清楚后(注释2)说:匪徒闭眼,警察睁眼。抽到k牌的警察相互认识后,可以怀疑闭眼的任意一位为匪徒,同时,法官可以给一次暗示(注释3)。
6、完成后,法官说:所有人闭眼。稍后说:天亮了,大家都可以睁开眼睛了。
7、法官宣布谁被杀了,此人为第一个被杀之人。被杀者可以指认匪徒并陈述理由(就是遗言)(注释4),说罢,被杀者在本轮游戏中将不能够再发言。法官主持众人挨个陈述自己的意见(注释5)。
8、陈述毕,会有几人被怀疑为匪徒。被怀疑者可以为自己辩解。由法官主持大家举手投票(注释6),杀掉票数最多的那个人。被杀者可以发表遗言,然后退出本轮游戏。
9、在聆听了遗言后,新的夜晚来到了。又是匪徒出来杀人,然后警察确认身份, 然后又都在新一天醒来,又有一人被杀。继续讨论和杀掉新的被怀疑对象。如此往复, 匪徒杀掉全部的警察即可获胜(注释7)。

注释:
1、关于人数。13人是标准人数,但少于或多于13人也都可以进行。如果人数较少,比如在10人左右,则匪徒和警察的人数减至2匪2警,个人认为如果人数少于8人就没什么可玩的了。。。(还不如去憋7,哈~)人多比较好玩,但人数太多也要增加警匪的数量。另外,人太多的话,在匪徒杀人或警察指认杀手的时候似乎比较困难(容易分不清指的是谁呀,尤其是万一再碰上个水裁^^),如果杀人或指认的时候动静较大而被旁边的人察觉的话,可能会暴露身份哦~
2、关于法官。做法官看似轻松,其实不然,否则怎么还会有水裁呢?(哈~~)法官要记住匪徒是谁,被杀的是谁,以便在警察指认时给出正确的暗示(事实表明的确有法官会忘记呢……),另外也不要混淆被杀者和被指认者。法官在主持时,不能带有倾向性,不要说与主持无关的话。
3、关于暗示。警察们怀疑某一闭眼者为匪徒的时候,向法官指认,此时,法官需给警察暗示(说是暗示,是因为不能说话,靠打手势说明警察怀疑的正确与否),这样,警察们就知道了该闭眼者的身份了(非匪即民)。
4、关于遗言。每轮游戏可留遗言的人数与警匪数有关,2匪2警时只有前两个被杀的人能留遗言,3匪3警时只有前三个被杀的人能留遗言,依此类推。但当人数为11或12人的2匪2警时(即平民人数相对较多的情况),也可以有3个遗言。
5、关于陈述。由法官主持,从被杀之人右手边的人开始,轮流陈述自己的意见,陈述过的本轮就不可再说话。
6、关于投票。每个活人都陈述完毕之后,按陈述顺序进行投票,得票最高的即被杀,如果有几人得票数相同且为最高,则进行第二轮投票,如仍有相同的最高票数,则可进行辩护,之后再进行投票,直到推出一个最高票数者杀掉。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投票必须在第一时间举手,跟票的不与记入。
7、关于胜负。民与警察是同一战线的。当且仅当警察全被杀时,匪徒获胜;当且仅当匪徒全被杀时,匪徒输。

玩这个游戏需要2点
1、安静
2、记忆力+推理能力

补充:
1、匪徒自杀或互杀需要投票,少数服从多数,由于匪徒都死了就算匪徒输了,所以,不推荐匪徒自杀或互杀。
2、游戏过程中谁都不可以翻牌,死了的人扣着交牌,有遗言的说遗言后退出该轮游戏,没遗言的直接退出。
3、不允许连续三次或三次以上第一轮杀掉同一个人。


********************************************************************

无间道

游戏角色:
普通角色(公开身份):警察和匪。两派人数相等。公开身份对所有游戏参加者公开。
特殊角色(隐秘身份):
首领,每派的领导者,仅亲信和卧底知道其身份;
亲信,首领的助手和贴身保镖。仅首领知道其身份;
卧底,公开身份属于对方派别的己方人员。仅首领知其身份。

游戏胜负:
某派别若首领和卧底均被杀死,则判负。若在同一轮两派首领和卧底均死,则判为和局。

游戏流程:
以14个游戏参与者为例。每派七人。
一、确定所有游戏者的公开身份。
二、确定特殊角色。
三、暗杀。敌对双方彼此暗杀对方派别中的一人。(第一轮可以虚拟,以避免id死亡过快。例如
16张牌,废弃的两张牌作为被暗杀的人,由裁判cosplay的方式宣布一下)。暗杀由
首领指定。
四、查内鬼。两派别分别查内鬼。参考普通杀坛过程。分析辩论,投票过程必须明贴。最后投票
选举出内鬼。若被最多票选举出的人是首领或者首领亲信,则不杀。否则当做内鬼杀死。
被杀死的内鬼不公开其隐秘身份。
五、过程三、四循环进行,直到某派的首领和卧底均被杀死。

游戏基本战术:
一、首领做什么?保护自己。并在内部查内鬼的行动中,尽量避免自己或亲信被当做内鬼。
二、亲信做什么?保护首领。帮助首领联络忠诚的战友,发现卧底。如果内鬼投票被当做了内鬼
或者首领被当做了内鬼,尽量让对手误以为自己是首领。
三、卧底做什么?假装首领的忠诚战友,查知首领的身份和对方卧底的身份。在内部制造混乱,
使得内鬼投票偏离自己,指向别人,甚至直接指向首领或者亲信。因为首领和亲信是不会被内部
处决的,所以一旦成功,那么两轮内,首领必然被暗杀。
四、普通角色做什么?在查内鬼过程中,尽量找出卧底。并且适当的表现得象首领一些,迷惑卧
底和对方。尽量避免自己在内部肃奸中被处决。


********************************************************************

按角色种类分类:

1 民匪
只有平民和匪徒两种角色。

1.1 第一夜杀手互认、暗杀。辩论不按顺序,随意发言。辩论时间由裁判控制。投票必须在第一时间出票,不允许跟票、改票,当轮被暗杀的s人没有投票权。被推的s人翻牌,如果是平民则可以有遗言,之后出局。s人不能继续参与游戏。

1.2 与1.1的不同之处在于,投票可以跟票,可以改票。s去的平民可以继续参与游戏,并且当轮被暗杀的s人有投票权,之后轮次只可以参与讨论,没有投票权。其他都相同。

1.3 生推?(没玩过,从大家的描述来看,是不是这样——)
没有暗杀。第一夜匪徒互认,之后即按顺序依次发言。发言完毕第一时间投票,s人翻牌,如果是平民则可验任意一个活人的牌。以此类推。s人不能继续参与游戏。

2 警匪
加入警察角色。

第一夜杀手互认、暗杀,警察互认、指认。辩论按顺序依次发言,每人每轮只有一次发言机会。投票必须在第一时间出票,不允许跟票、改票,当轮被暗杀的s人没有投票权。所有的s人均不翻牌。s人(包括被暗杀和被投杀的)可以有遗言,每局遗言个数视警匪数目而定,一般来说有几个警察(匪徒)就有几个遗言吧。s人不能继续参与游戏。

3 加入其他角色(这个当面杀人没玩过,网上杀人玩过一些)

3.1 加入匪民
匪民与匪徒同一阵营,可以把水搅浑,引警察指认自己或引平民投杀自己以保护匪徒不被指认或投杀。
不过也有匪民不知道匪徒身份的玩法,这样匪民的难度就大一点,要判断谁是匪徒,汗。。。

3.2 加入医生
警察、医生、平民同一阵营。医生只知道自己的身份,不知道其他人的身份,医生每轮可以救一个人(包括自己),如果刚好与匪徒暗杀对象相同,那么匪徒暗杀就不成功了;
匪民、匪徒同一阵营,匪民一开始不知道匪徒的身份,之后可以通过指认来寻找匪徒。
第一轮匪徒暗杀(也可以选择不暗杀),警察指认,匪民指认匪徒,医生救人(可以救自己)。
(嘻嘻,非常混乱,如果当面杀人的话,裁判非晕了不可,不拿纸笔记录恐怕是不行的了。)

3.3 加入法官(可不是裁判哦)
警察、医生、法官、平民同一阵营。法官只知道自己的身份,不知道其他人的身份。法官的特权是在夜晚可以指认一人,被他指认的人如果是匪徒,那么该匪立即出局,不用经过投票。法官在行使特权之前无法被匪徒暗杀,但可以被大家投杀(汗)。法官只有一次行使特权的机会。
匪民、匪徒同一阵营,并且匪民知道匪徒身份。
第一夜匪徒暗杀(不能选择不暗杀),警察指认,医生救人(不能自救),法官选择是否使用特权。
(这个更乱套啦,没玩过,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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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6 16: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杀吧!
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按特色定位。
http://q.blog.sina.com.cn/zlsdw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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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是张夜光画的重彩腊染,老兄哪儿收集的呢!
我不知道我要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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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麻烦!!!!!!!!!!!!!!!!!!!!!!!!!!!!

[color=red] [b]
如果我死了,我准你娶其它女人,但一定要是华筝,因为只有她对你是真心的,要是别人我怕她欺负你;

如果我死了,我准你为我立一个坟,但是不准带华筝来看我,因为我始终是个小气鬼;

如果我死了,我准你为我伤心一段时间,但不准你为此消沉一辈子。[/colo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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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0 14: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时候玩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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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5 22: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哪有的玩???
偶要去
大逃杀一番,羡慕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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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7 00: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说,一个人等待爱情的花开很美,我们要说,傻傻地苦等只是一种遗憾的凄美。 有人说,爱情的缘分天注定,我们要说,情牵一世的机会还得自己去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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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7 18: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玩过一次,满有趣的

[em4] [em4] [em4] [em4]
[MARQUEE][COLOR=BLUE][FONT=幼圆][B][SIZE=6]最美还是我们新疆[/SIZE][/B][/FONT][/COLOR][/MARQU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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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 12: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在 这里玩回试试啊~`看来挺好玩的~

水是清的,山是绿的,天是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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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3 00: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1)活跃团队气氛,增进团队成员的感情交流。2)训练和培养参与者的观察力、以及良好的说服和沟通能力。3)理解失去信任以后团队队员的心理变化。4)如何正确认识公平与不公平。
我也想玩。。。。。。
楼主带头!!!!!!!!!!!!!
[color=RED]I believe i can fly,i believe i can touch the sky![/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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