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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少女跳楼案另一受害女孩:来例假仍惨遭蹂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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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3 23:2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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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主义 于 2010-10-13 23:35 编辑

凤凰“少女跳楼事件”另一受害少女阿琳讲述9月4日——

“那是一段噩梦般的回忆”

10月10日和12日,阿红的朋友、另一受害少女阿琳先后两次向记者艰难地讲述了她亲历的“9·4”事件。对于一个多月前发生的事,阿琳依然带着惊恐说:“那是一段噩梦般的回忆。”

被逼酒后不省人事

15岁的阿琳说,9月4日中午,在熟人杨某以及杨某的朋友林某的带领下,她和阿红从湘西吉首到达凤凰。下车后,林某的朋友隆某请他们吃饭,还来了好几个陌生人。吃饭后他们又到歌厅唱歌,唱歌的时候又来了三个人。中途杨某和另一个人提前走了。

在歌厅,那些人要了很多啤酒,并不停地劝她和阿红喝酒,她俩不喝,可是那一群人个个端着杯子逼她们:“我们全都喝了,就你们俩不喝,那不行!”“快喝呀,快喝!”……

她们只好端起酒杯。期间,那些人不停地出出进进,并在一起交头接耳商量着什么,但酒是他们倒的,服务员只是在要酒的时候才送进来。

很快,阿红和阿琳就昏昏沉沉地趴在了沙发上。

不知过了多久,阿琳被林某扶着去了酒店,上出租车之前,她吐了一地,下车之后,她又吐了,这使她清醒了一些。而阿红则始终昏睡不醒,从歌厅包厢到酒店,一直是被人背着。

林某将阿琳扶进912房间后随即离开,犯罪嫌疑人韩某则进入房间。

来例假也没能逃脱蹂躏

阿琳一讲起那天的经历依然显得很害怕。她说,韩某一进门就抱住她乱摸。阿琳一边拼命地推他,一边问:“阿红呢?阿红在哪儿?叫她过来!”韩某回答:“在另外房间。”又死死抱住她,她推也推不掉。这时,林某敲门了,阿琳冲过去开门向林某求助,林某说:“你陪我朋友聊聊天没事。”“聊天可以,你叫你朋友不要动手动脚。”林某没说什么又走了。韩某将阿琳推倒在床上,继续侵犯她,把她的长裤和内裤脱到了膝盖下。  
阿琳说她正好来月经,可韩某的手还是不断地伸向她的下身,疼得她边喊边挣扎,滚到了床下。她借口说:“好热啊,你去开空调。”

趁着韩某去开空调,她冲进厕所将门反锁。一会儿,她听到林某又敲门了,立即打开厕所门和房门,逃了出去。

没见有人追来,惊魂未定的阿琳靠在走廊上喘了口气,跑到服务员工作间躲了起来。她记不清过了多久,服务员进来了,她立即向其求救:“请你帮我找同来的女孩,她穿黑白格子两件套上衣。”

不久,有警察找到她问话,并告诉她阿红死了。“她怎么死的?”阿琳惊恐地问。对方回答:“你没必要知道。”之后,阿琳被带到了警局。

晚上戴着手铐睡

阿琳胆战心惊地回忆,她在公安局值班室关了5天才被放出来。

9月4日进去的时候是晚上,警察问过她情况后,用手铐将她的右手铐在值班警察睡觉的床头。床边放了张沙发,阿琳说,5天里白天就坐在沙发上,晚上睡觉开始也是坐着,第三天晚上她实在熬不住了,才在沙发上睡了一晚。她说手铐只有在白天的时候有时会被打开。

“只有犯了罪才被抓进公安局、才戴手铐,我到底犯了什么罪呢?”阿琳说,当时她好想妈妈,可是不敢哭,只有在夜里没人看见的时候才偷偷流泪。

期间,她父亲来过想带她走,被警方拒绝了。阿琳的母亲黄军平告诉记者:“警察说要我们交一万元给阿红当安葬费。我们想不通,阿琳也是受害者,怎么要我们出这个钱呢?但为了让孩子早点回家,我老公只好找孩子的舅舅借了2000元交了。孩子进去5天才出来。”

黄军平说,事后她曾打电话给县公安局要求退还这2000元钱,但被拒绝了。后来,县公安局派人将这2000元还给了她家里的老人。

阿琳说,她被关起来的第二天,看到了韩、林二人先后被抓进来。韩某没对她说什么,林某见了她还问:“只抓我们三个人呀?”她回答:“我不知道。”后来,韩某、林某被带走了。

少女家人寻求帮助

黄军平告诉记者,阿琳原先是个非常活泼爱笑的孩子,经历这事后,女儿像完全变了个人,常常发呆,眼睛盯着一个地方,久久不动。连最亲近的家人也看不到她的笑容了。

从公安局出来后,阿琳哭着对父母说要远远离开家乡凤凰县,为了使女儿尽快忘记那段经历,在温州打工的黄军平很快将女儿接了过去。这段时间,阿琳先后找了两份服装厂的工作,可是她怎么也集中不了思想干活,都只上了两天班就离开了。她现在依然每天心事重重,干什么都提不起精神,她说自己几乎每晚都会梦见好朋友阿红没死,梦见她们俩还在一起玩耍。她对记者说:希望一定不要放过那些坏人。

“和阿红一样,我女儿也是受害者,被那些人害成这样,我也要替女儿讨回公道。我想请中国妇女报的记者在报纸上替我们带个信捎个话,找个懂法律的人帮帮我们。”黄军平说。(本报记者 邓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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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3 23:2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南凤凰少女邱阿红坠亡案有了新进展。10月3日,死者家属称,凤凰县方面已垫付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但律师与家属均表示不便透露具体赔偿额,阿红的遗体也于2日火化。(10月5日《楚天都市报》)

阿红的家属是湖北的贫穷农民,要花钱请律师,要跨省到湖南打官司,无疑承受着巨大的财务压力,他们急切希望得到赔偿因此可以理解。但让人无法理解的是,为何急于火化尸体?火化与政府垫付赔偿同时进行,其中是不是存在“交易”?

尸体是本案的重要证据,且本案先后有三次不同的尸检报告,内容“层层递进”,真相似乎还在远方。第一份仅称阿红是坠楼死亡;第二份称阴道擦拭物未检出其他人的生物成分;第三份称血液里有氯丙酮(迷奸粉)。显然,目前三份尸检报告都无法证实或证伪本案强奸、坠楼等关键事实;而且,死者家属又提出重新鉴定申请书。既然每次尸检都能查出“新问题”,关键事实尚未查清,为何火化走在了真相前头?

本案发展到今天,笔者要用“诡异”来形容。案发至今已过一个多月,但基本事实却是谜,是轮奸、强奸还是猥亵?媒体至今不得不以模糊的表述——“坠亡女案”称呼此案。本案诡异的谜还有很多,死者如何从仅15厘米宽的窗户空隙坠楼?另一位受害者丽丽,为何被警方限制人身自由?为何被强迫交了赔偿费才放人,这笔赔偿费退还了吗?

真相未公布,无非两种可能:案情的确尚未弄清;或者,案情已弄清,就是不公布。后者是对公众知情权的蔑视。若是前者,案情尚未弄清,火化是不是让真相永远成谜?蹊跷的是凤凰县公安局政委此前已被免职、局长被行政记过,人们却弄不清他们“错”在哪里?如果“错”在隐瞒真相,为何至今还不公布?如果是因包庇凶手、办案渎职,就该宣布“明证典刑”。

目前,死者家属已得到赔偿,出于种种考虑,他们可能会从此选择沉默。赔偿已付、尸体已火化、领导已问责,但在真相未公布前,本案却不该就此淡出公众视线。案件的公正处理,不仅要给受害者家属交代,也得给关注此事的公众交代。法治政府的责任在于查清案情、公布真相、对凶手绳之以法,而不是搞定家属,摆平舆论,或者从技术上消灭翻案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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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3 23: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凤凰“少女跳楼事件”调查之二 真相正在一步步接近

案发房间不是用身份证开的

10月9日,记者辗转找到湖北黄石市阳新县浮屠镇下屋村,采访了受害少女阿红的父母亲友。

阿红的哥哥邱昌鹏告诉记者,事发后两天才接到凤凰警方通知,他和父亲邱永贵赶到凤凰后已是9月8日。在他们的强烈要求下,看到了酒店监控录像:9月4日下午5点55分许,一行人进到酒店后,犯罪嫌疑人龚某走到前台开房,昏睡的阿红则被人背着站在电梯门口等候。

录像显示,龚某掏出一个证件给服务员看了看,服务员就给开了入住单。期间,龚某一直没有出示身份证。录像里也没见到其交入住押金。

邱昌鹏说:“住酒店要登记身份证,这是常识。但为什么在天下凤凰大酒店,龚某只需要亮一下证件就能轻而易举开房?”

“担心其他人犯的罪也算到我儿头上”

10月6日,记者找到了犯罪嫌疑人林某在三拱桥镇的汽修店。店面十分简陋,大门紧锁,布满了尘土和蛛网。路人告诉记者,这个店生意惨淡,关门好几个月了。记者寻到了他距离乡上近30公里外的桐油坪村家中。

这是一个虽然偏僻却不算太穷的村子,村里大部分人靠种生姜盖起了楼房。但林某的家却是最破旧的木板房。

林某的母亲告诉记者,她有几年没看到过这个儿子了。他过年过节不回来,连今年2月她这个当妈的过70岁生日也没回来。他离婚了,但是哪年离的没告诉她。他从来没给过父母一分钱,她和老伴不干活就没饭吃,老两口一身是病还要种地种玉米,喂猪养牛。她还帮他带大了女儿,从8个月带到12岁,孙女现在上初中了。

老人知道儿子犯事了,而且知道儿子的名字被公安局排在犯罪嫌疑人第一个,哭了几天没吃饭。“那个女娃子比我孙女大不了几岁。造孽啊,我没教好儿子。害了别人的命是要抵命的,这个道理我晓得。我只是希望我儿子犯的罪够不到要抵命。我们家是农民,我就是担心,我怕其他人犯的罪都算到我儿头上。记者,你说会不会这样啊?”

面对老泪纵横的老人,记者安慰她:“您老人家多保重身体,法律应该是最公正的,容不得什么人乱来,您要相信这一点。”  
相关人物杨某隆某为何脱离视线?

在邱家采访时,阿红的父母和哥哥都提到两个人:一个是案发当天和阿红、阿琳以及犯罪嫌疑人之一的林某一起从吉首前往凤凰、又一起吃饭唱歌的杨某。另一个是隆某,吃饭是他埋的单。“尽管他俩到歌厅后又提前离开了,但他们和我女儿的案件有很直接的牵连。”

邱家人以及另一名受害少女阿琳告诉记者,杨某20岁,是凤凰县人,曾和阿红、阿琳在温州同一家名叫“太空狼”的服装厂打工,数月前辞工了。其后没有固定职业。对外界称杨某和阿红恋爱一说,阿红的母亲曹庭英坚决否认了:“也许他追求过我女儿,但我女儿跟我说过他是个小混混,她决不会喜欢他。再说她还太小,不想谈恋爱。倒是杨某喜欢上阿琳的姐姐是真。”

阿琳告诉记者,杨某9月4日那天离开歌厅是去接在一家咖啡店上班的阿琳姐姐来唱歌,后来有人跟他打电话说散了要他别来了,他和姐姐就没来。

邱昌鹏告诉记者,对隆某的背景不是很了解。邱家人认为,这两个人被警方“忽略”的原因令人费解。

“剪断这一段,对整个案情的真相会不会有影响?”邱昌鹏忧心忡忡。

最后的尸检在长沙进行

根据2010年9月26日凤凰县警方对阿红“内裤上的可疑斑迹和阴道擦拭物”进行的DNA鉴定,结论是“送检的检材上仅检出受害人阿红的生物成分”。换句话说,阿红被强奸没有直接证据。

邱家人对这一鉴定结果充满疑虑。而凤凰县警方从一开始就一直在催促家属将阿红尸体火化。邱昌鹏说他们不同意,对方便声称将“强行火化”。无奈的邱家人只好同意。但他们要求火化前做第三次、第三方尸检,9月30日,他们向有关部门递交了关于尸检补充鉴定的申请。鉴定项目除了胃液检验项目,还有阿红的阴道分泌物检验,包括有无他人体液成分、有无安全套润滑油残留成分等。

10月2日,湖南省人民医院法医鉴定中心的4名法医专家前往停放阿红遗体的贵州铜仁县,将鉴定样本取回了长沙。其后,阿红的尸体被火化。

据悉,鉴定结果一般在15天内会得出。对这一结果,也就是受害少女阿红最后的尸检,人们密切关注着。(邓小波)

“倾家荡产也要为女儿伸张正义”

--凤凰“少女跳楼事件”调查之三

16岁,正是一朵含苞的花儿,却尚未开放就已凋谢。

受害少女阿红是怎样一个女孩?记者走近了她的亲友。

爱家人爱得苛刻自己

10月9日,记者辗转来到湖北黄石阳新县浮屠镇下屋村,村民们告诉记者,阿红的家还远在20公里外的大芦湖边。记者乘坐一辆农用车颠簸了40分钟才到达。

阿红的妈妈曹庭英一见记者就哭了:“我的阿红是最好的孩子。她为什么会死得这么惨啊!?”

曹庭英告诉记者,阿红在家中排行最小,可她特别懂事,一点都不娇气。为了帮左手有残疾的妈妈分担生活重担,阿红五六岁就学会了去山上捡柴。只要她在家,家务都是她一个人包了。10岁就会做饭,逢年过节家里来客人,两三桌饭菜都是她一人做,又快又好。

这个孩子爱她的家人爱到了苛刻自己的地步。曹庭英说,由于家里离集市远,女儿进了初中就住校了,家里的油盐酱醋等日用品都是她固执地省下自己的生活费买回来的。曹庭英拿出一瓶750毫升的洗发露说:“这是她上学期特意为我买的,她说电视里广告说用这个洗头发好。”这瓶30多元的洗发露,要花去阿红当时整整一周的生活费。如今,它成了这个孩子留给母亲最后的念想,更成了曹庭英心里被撕裂般的痛。

每天工作10多小时,干两个人的活

曹庭英忘不了去年暑假的那一天,她犹豫好久终于哽咽着对女儿说:“阿红,要不,你别上学了。”阿红立刻流下了眼泪。她知道,*姐姐刚刚考上了高中,哥哥还在武汉读大学。尽管爸爸妈妈拼命干活,家里还是好穷,还是没有办法供3个孩子念书。

阿红哭着答应了妈妈。8月,这个只念到初二、成绩原本很好的15岁女孩,来到县城一家蛋糕店打工,从此永远告别了校园。

今年2月,春节刚过,16岁刚满,阿红就来到温州一家服装厂当了一名流水线工人。

这是一家专门生产牛仔裤的工厂,阿红的工作是钉裤脚边。她的同事和好朋友阿琳告诉记者,钉一条裤子大约得5分钱计件工资。

曹庭英说,女儿刚去的时候手脚慢,尽管每天工作12至14个小时,也只能拿400元工资。但她很聪明,很快就熟练了,工资涨到了1000多,到出事前的两个月,每月拿到2000多元。她打电话给妈妈报喜的同时又担心:“妈妈啊,我一个人干的是别人两个人的活,不知我身体吃不吃得消,做不做得下去啊!”

半年里,阿红给家里寄了3000元,自己还存下了3000元,出事的前两天,她还在电话里告诉父母,准备带2000元给*姐姐交学费。

善良得决不会伤害一只小动物

10月3日,阿红被火化后的骨灰被父亲和哥哥捧回村里下葬,村里的男女老少哭成一片,下屋村的村民们纷纷对记者说:“这孩子太可怜了!”“她是个特别让人喜欢的孩子,又老实,又懂礼貌,不管碰见谁都笑嘻嘻地打招呼。”

在曹庭英交给记者的一本联系簿上,记者看到了阿红去年“五一节”的一则日记:“今天是5月1日,我到后山溜达……在一个荒草丛里,嗖的一声,一只母野鸡从草丛里飞出来,我立刻跑过去,四处找了找,呀,我惊喜极了,有四只刚刚出壳的小野鸡,还有三个没破壳的野鸡蛋,我看了好久,准备把它们带回家去玩,可是想了想,还是算了吧!否则它们随着我会死掉的,何必枉送了几条生命呢?我依依不舍地离开了……”

阿红的初中同学阿霞(化名)回忆,阿红最爱唱一首歌《感谢你》:“感谢明月照亮了夜空,感谢朝霞捧出黎明,感谢春光融化了冰雪,感谢大地哺育了生灵,感谢母亲赐予我生命,感谢苍穹藏理想梦幻,感谢时光常留永恒公正,感谢收获,感谢和平,感谢这一切一切的所有,我们感受生活的美好,感受世界的可爱,用一颗善心去报答、去感恩。”

这个对世界满怀感恩的女孩,这个不愿意伤害一只小动物的孩子,不会想到,有一天会有人用最邪恶的手段伤害她、使她失去生命。

凤凰方面已给付赔偿款16万元

阿红常说的一句话是:“我要乐观点,成长在快乐中,希望明天更好!”

曹庭英泣不成声地告诉记者,女儿曾经很想上大学,但接受辍学命运后,她不再做大学梦。她只是希望自己打工多挣点钱,能在家乡开个小店卖美丽的衣裳,让来买衣服的人穿得漂漂亮亮的。可如今,这一个很卑微的愿望也再没可能实现了。曹庭英和丈夫邱永贵坚定地对记者说:“只要我们还剩一口气,就一定要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出,为我们的女儿讨回公道!”

记者看见的邱家,是大芦湖边三间破旧矮小的房子,家徒四壁,没有一件家具、电器超过600元。阿红父母靠在湖中养鱼和种地维生。邱家人两次去凤凰以及请律师都是借的钱。

10月2日凤凰县垫付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消息传出后,不断有谣言称:邱家收了凤凰方面巨额赔偿款。有的说一百万,有的说两百万。记者从邱永贵、曹庭英口中得知,事实上邱家得到的是16万元。

阿红的父母表示,家里再穷也要为女儿伸张正义,哪怕砸锅卖铁、倾家荡产。(邓小波)(本文来源: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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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3 23:31:20 | 显示全部楼层
16岁,正是一朵含苞的花儿,却尚未开放就已凋谢。

受害少女阿红是怎样一个女孩?本报记者走近了她的亲友。

爱家人爱得苛刻自己

10月9日,记者辗转来到湖北黄石阳新县浮屠镇下屋村,村民们告诉记者,阿红的家还远在20公里外的大芦湖边。记者乘坐一辆农用车颠簸了40分钟才到达。

阿红的妈妈曹庭英一见记者就哭了:“我的阿红是最好的孩子。她为什么会死得这么惨啊!?”

曹庭英告诉记者,阿红在家中排行最小,可她特别懂事,一点都不娇气。为了帮左手有残疾的妈妈分担生活重担,阿红五六岁就学会了去山上捡柴。只要她在家,家务都是她一个人包了。10岁就会做饭,逢年过节家里来客人,两三桌饭菜都是她一人做,又快又好。

这个孩子爱她的家人爱到了苛刻自己的地步。曹庭英说,由于家里离集市远,女儿进了初中就住校了,家里的油盐酱醋等日用品都是她固执地省下自己的生活费买回来的。曹庭英拿出一瓶750毫升的洗发露说:“这是她上学期特意为我买的,她说电视里广告说用这个洗头发好。”这瓶30多元的洗发露,要花去阿红当时整整一周的生活费。如今,它成了这个孩子留给母亲最后的念想,更成了曹庭英心里被撕裂般的痛。

每天工作10多小时,干两个人的活

曹庭英忘不了去年暑假的那一天,她犹豫好久终于哽咽着对女儿说:“阿红,要不,你别上学了。”阿红立刻流下了眼泪。她知道,*姐姐刚刚考上了高中,哥哥还在武汉读大学。尽管爸爸妈妈拼命干活,家里还是好穷,还是没有办法供3个孩子念书。

阿红哭着答应了妈妈。8月,这个只念到初二、成绩原本很好的15岁女孩,来到县城一家蛋糕店打工,从此永远告别了校园。

今年2月,春节刚过,16岁刚满,阿红就来到温州一家服装厂当了一名流水线工人。

这是一家专门生产牛仔裤的工厂,阿红的工作是钉裤脚边。她的同事和好朋友阿琳告诉记者,钉一条裤子大约得5分钱计件工资。  
曹庭英说,女儿刚去的时候手脚慢,尽管每天工作12至14个小时,也只能拿400元工资。但她很聪明,很快就熟练了,工资涨到了1000多,到出事前的两个月,每月拿到2000多元。她打电话给妈妈报喜的同时又担心:“妈妈啊,我一个人干的是别人两个人的活,不知我身体吃不吃得消,做不做得下去啊!”

半年里,阿红给家里寄了3000元,自己还存下了3000元,出事的前两天,她还在电话里告诉父母,准备带2000元给*姐姐交学费。

善良得决不会伤害一只小动物

10月3日,阿红被火化后的骨灰被父亲和哥哥捧回村里下葬,村里的男女老少哭成一片,下屋村的村民们纷纷对记者说:“这孩子太可怜了!”“她是个特别让人喜欢的孩子,又老实,又懂礼貌,不管碰见谁都笑嘻嘻地打招呼。”

在曹庭英交给记者的一本联系簿上,记者看到了阿红去年“五一节”的一则日记:“今天是5月1日,我到后山溜达……在一个荒草丛里,嗖的一声,一只母野鸡从草丛里飞出来,我立刻跑过去,四处找了找,呀,我惊喜极了,有四只刚刚出壳的小野鸡,还有三个没破壳的野鸡蛋,我看了好久,准备把它们带回家去玩,可是想了想,还是算了吧!否则它们随着我会死掉的,何必枉送了几条生命呢?我依依不舍地离开了……”

阿红的初中同学阿霞(化名)回忆,阿红最爱唱一首歌《感谢你》:“感谢明月照亮了夜空,感谢朝霞捧出黎明,感谢春光融化了冰雪,感谢大地哺育了生灵,感谢母亲赐予我生命,感谢苍穹藏理想梦幻,感谢时光常留永恒公正,感谢收获,感谢和平,感谢这一切一切的所有,我们感受生活的美好,感受世界的可爱,用一颗善心去报答、去感恩。”

这个对世界满怀感恩的女孩,这个不愿意伤害一只小动物的孩子,不会想到,有一天会有人用最邪恶的手段伤害她、使她失去生命。

凤凰方面已给付赔偿款16万元

阿红常说的一句话是:“我要乐观点,成长在快乐中,希望明天更好!”

曹庭英泣不成声地告诉记者,女儿曾经很想上大学,但接受辍学命运后,她不再做大学梦。她只是希望自己打工多挣点钱,能在家乡开个小店卖美丽的衣裳,让来买衣服的人穿得漂漂亮亮的。可如今,这一个很卑微的愿望也再没可能实现了。曹庭英和丈夫邱永贵坚定地对记者说:“只要我们还剩一口气,就一定要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出,为我们的女儿讨回公道!”

记者看见的邱家,是大芦湖边三间破旧矮小的房子,家徒四壁,没有一件家具、电器超过600元。阿红父母靠在湖中养鱼和种地维生。邱家人两次去凤凰以及请律师都是借的钱。

10月2日凤凰县垫付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消息传出后,不断有谣言称:邱家收了凤凰方面巨额赔偿款。有的说一百万,有的说两百万。记者从邱永贵、曹庭英口中得知,事实上邱家得到的是16万元。

阿红的父母表示,家里再穷也要为女儿伸张正义,哪怕砸锅卖铁、倾家荡产。(记者邓小波)(来源: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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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3 23:3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湘西凤凰县,是作家沈从文笔下一个美丽的边城,也是这些年来人们热衷前去旅游的一个地方。

黄金周长假,记者眼中的凤凰依然灯红酒绿、欢歌曼舞。然而,一个月前发生的湖北16岁少女受辱惨死事件,给这里的美丽投下了极深的阴影。人们很难忘记,那曲悲歌是怎样刺痛着一颗颗善良的心。

少女跳楼,施暴者中竟有县公安局交通大队法制股长

湖北黄石市阳新县浮屠镇下屋村的阿红(化名),是个懂事的小女孩,今年2月,为了让学习成绩更好的姐姐安心上高中,她辍学到温州一家服装厂打工。半年里,她积攒了2000元准备替姐姐交学费。8月下旬,16岁的同事阿琳(化名)邀请阿红到老家玩,听说对方老家竟在风景名胜地凤凰县,阿红开心地答应了。她怎么也没想到,这一去,她永远也回不来了。

9月4日下午1时多,阿红和阿琳来到凤凰县城游玩,由朋友杨某安排吃了午饭,饭后杨某电话约来了林某、隆某和公交司机韩某、王某,到县公安局旁边的“万紫千红”KTV包厢唱歌,到包厢后韩某邀凤凰县交警大队警察龚某、协警徐某一起来玩。后杨、隆二人先行离开。在唱歌过程中,阿红和阿琳被逼各喝了一杯酒,之后,阿红便人事不知,阿琳也迷糊了。龚、徐、林、韩、王带着两名少女来到天下凤凰大酒店,在9楼开了929、928、910、912共4间房。

天下凤凰大酒店的电梯监控录像显示,当日下午5时57分,阿红被韩某背进电梯,阿琳被另一男子扶着,共5男2女。

据阿红家属和律师称,警方于9月13日告知:案发当天下午6时许,林某、龚某、徐某在929房间强奸阿红。阿红曾反抗想逃,但房门被身为警察的龚某和协警徐某死死堵住。林某强奸她后,龚某和林某等继续在房里对阿红施暴。当日下午6时43分,阿红从房间里跑了出来,神色恐慌,被追出来的两名男子再度拉回房间。林某打了她一耳光,并将她一脚踢倒在床上。6时45分,阿红再次从房间逃离,从9楼跳下身亡。

而在912房间,据阿琳事后回忆,韩某想强暴她,将她的裤子脱到了膝盖处,并用手乱摸,她疼痛难忍,便借口说要对方开空调,跑进厕所,并将厕所门反锁,所幸很快有人来敲房门,她借韩某开门之机跑了出去,躲进了服务员的工作间。  
不久,阿琳听到酒店外一片嘈杂,她跑出去,从一名警察口中得知*姐妹阿红跳楼死亡。

9月28日,警方对阿红的“胃内容、心血、肝组织进行了氯胺酮定性鉴定”,鉴定结论是“所送的检材中均检出氯胺酮成分”。“氯胺酮”是毒品“K粉”的主要成分。“K粉”俗称“强奸粉”,因为吸食会产生强烈“性兴奋”。

在本案涉案人员中,最使人震惊的是龚某,凤凰县沱江镇人,凤凰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法制股长;此外还有:徐某,凤凰县沱江镇人,凤凰县公安交警大队协警;林某,凤凰县竿子坪乡人,曾在竿子坪开汽车维修店;韩某,凤凰县沱江镇人,凤凰县公交车司机;王某,凤凰县沱江镇人,凤凰县公交车司机。

扑朔迷离,猥亵、强奸还是轮奸?

在案发现场——天下凤凰大酒店9楼,本报记者要求看看阿红被凌辱的929房间,服务员称有客人住,没退房,这间房案发后一天也没空置过。如果接受警方的结论,阿红是在907房间前面的玻璃窗跳楼的。那么,在她生命最后的奔跑中,需要经过13个房间,还需要左拐一个弯,大约50米。

这不由让人产生了一个疑问:阿红的确是自己跳楼死的吗?是否还有其他可能或另有隐情?

阿红惨案发生后,有网民发帖至凤凰县政府网的县长信箱,质问该起少女跳楼事件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们想知道到底是为什么?我们想知道真相!!!”

耐人寻味的是,9月13日,凤凰县警方向家属及律师通报案情,明确表示阿红跳楼前被人强奸。而9月20日,凤凰县公安局通报案情时,只表述为猥亵。9月21日,凤凰县公安局还郑重其事地在“县长信箱”中回复了网民,这篇《凤凰县“9·4”案件事实真相》(简称《真相》)称:

2010年9月4日下午7时许,凤凰县天下凤凰大酒店发生一起女青年跳楼死亡事件……2010年9月5日,县公安局成立“9·4”专案组展开侦查,9月8日案件已成功侦破,林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归案……在房中,韩某等人多次猥亵邱某(阿红)并欲与其发生关系……

阿红的父亲和哥哥不服:“猥亵和强奸性质大不同,我们想知道警方的说法为什么前后不一样!”

他们表示不服和疑惑的还有:

阿红明明是未成年少女,怎么在《真相》一文中就成了“女青年”?他们想不通身为警务人员和执法者涉嫌犯罪,为什么龚某和徐某的名字反被排在最后面?

阿红9月4日跳楼身亡,为什么直到9月6日下午,家人才得到消息?邱永贵说,出事时,女儿身边就有身份证、手机等物品,警方很容易找到家人的联系方式,为何要拖延两天才通知?

据2010年9月26日的凤“公刑鉴通【2010】51号”鉴定,警方对阿红“内裤上的可疑斑迹和阴道擦拭物”进行了DNA鉴定,结论是“送检的检材上仅检出受害人阿红的生物成分”。换句话说,阿红被强奸没有直接证据。

阿红的家属质疑:“如果阿红被人戴着安全套强奸,就很可能在阿红体内检测不到犯罪嫌疑人的残留体液,那些人就有可能逃脱罪行!”他们希望,能够补充检查阿红的阴道内是否有安全套润滑油残留,以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对阿红实施强奸。他们表示不排除申请第三方尸检的可能。

但阿红事件很快有了出人意料的进展,10月2日,凤凰县已垫付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阿红的遗体也于当日火化,并由家属带回湖北阳新县安葬。至于赔偿金额,律师与家属均表示不便透露。

壁垒森严,采访比想象的还要艰难

10月5日,本报记者前往凤凰采访,尽管做好了充分准备,但记者还是大大低估了采访的难度。

记者的第一站是案发现场天下凤凰大酒店,酒店名由著名画家黄永玉题写,据广告称,这是凤凰县唯一的四星级大酒店,很是豪华气派。然而,工作人员对本报记者的提问大都用“不知道”回答。酒店前台主管的答复是:“我们不知道,电脑里也查不到。你到县公安局找专案组,他们把所有资料都调走了。所有关于该案的情况我们一概不知道。”

来到县公安局,众警察有的说,不是结案了吗,有的说,这里没有专案组。有的说,你要采访找州里,有的说,得先征得县委宣传部同意。记者拨通了县公安局某领导的电话,一听说是记者,一句话没容记者说完,对方立即就把电话挂断了。再打,就是忙音。

记者无奈,只好发去一条短信息:“我是《中国妇女报》记者邓小波,我们很关注少女跳楼案,想了解进展情况,请百忙中接受我们采访。谢谢!”

对方回复:“对不起,我不清楚。”

“请问那要找谁才清楚呢?请告知,谢谢!”

“不清楚。”

记者发了第三条:“可是有人告诉我,对此案最清楚的人就是你啊!为什么你否认呢?”

这一下让对方恼羞成怒:“你是不是有问题?我没得罪过你,请别乱骚扰。你再骚扰我就打长沙110报警。”

记者怎么也想不到,在履行自己工作职责时,竟被一名堂堂的公安局领导指责为“乱骚扰”他,而且要“报警”。

接下来的采访也是四处遭遇拒绝。记者希望采访几名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县委宣传部一位负责接待的同志说,本着对双方公正的原则,不能采访他们。关于此案所有情况都不便采访,至于进展情况他们会在凤凰县政府网公布。案件正在有序进行中。一出租司机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龚某的妻子在白羊岭一带开店,记者只能凭着这点线索去大海捞针,可是打听了几百家店铺,也没半点头绪。

唯一的支持来自湖南省妇联,她们主动跟湘西自治州和凤凰县有关部门联系,希望配合记者工作。可惜的是,州里有关部门称此事他们没参与,当事人也没找过他们,他们不便出面。而凤凰县有关部门几名负责人的电话,不是关机,就是不接听,发短信也有去无回。

一位前期到过凤凰采访的记者朋友说:在此案中,当地有关部门对新闻媒体采访的封锁和不配合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据悉,仅仅在9月27日上午,凤凰县召开过一次新闻通气会,但通气会仅仅开了8分钟就急忙宣布结束。面对媒体提出的11大疑问,没有任何人作出任何回应。

地方形象,到底靠什么来维护?

层层内幕难以揭开,新闻采访如此艰难。难道,遮遮掩掩就能维护所谓的地方形象?

的确,凤凰县想加快文化旅游拓展升级,打造“大凤凰、夜凤凰、金凤凰”。记者注意到,就在这件惨剧发生的头一天即9月3日,《时代周报》就发表一篇新闻:“凤凰古城推荐沈从文《边城》竞选文化旅游发展贡献奖”。报道说:“游中国品华夏”——首届中国国际文化旅游节正式拉开序幕。其中,在“影响中国旅游的一篇文章/作品”的竞选名单中,凤凰旅游局推荐的沈从文作品《边城》被寄予厚望,两天之内被网友点击评论上千次。作为凤凰人,沈从文把家乡凤凰的乡土气息通过一篇作品体现得淋漓尽致,在万千读者心中刻下了一幅幅美丽的边城画卷,具有永不褪色的价值。

湖北少女凤凰惨剧事件发生不久,接着就是黄金周长假了。从凤凰有关方面公布的数据来看,今年到凤凰旅游的人比往年有所提高。于是,某些当地干部就有所表露:尽管发生了这一惨剧,但对当地的旅游影响不大。

真的是影响不大吗?记者是从长沙坐火车去凤凰采访的,在长沙火车站候车室,正好遇到湖南平江县商业部门的4位女性。其中一位姓吴的会计告诉记者:她们原来就准备要去凤凰旅游的,但是看到有关报道之后,临时改变计划,决定去三峡旅游。

在凤凰县城,来自武汉的女大学生黄某是看了《边城》,被它世外桃源般美好印象吸引,来凤凰旅游的。但到凤凰后就听说这一惨案,十分震惊,把她心目中的美好撕个粉碎。这几天尽管在旅游,但一直很不愉快,也深感不安,很怕发生类似的安全问题。“你想想,县公安局交通大队的法制股长都干这种事情,这个地方某些人员的无法无天到了什么程度!”她说。

来自北京的旅游者葛先生说:“我觉得有责任给有关部门提个醒,发生这样的恶性事件,令人发指的不仅仅在于案件的真相,还在于案件的真相有可能被掩盖。如果想掩盖真相,结果可能适得其反!”

在凤凰的一家苗家客栈,老板也很诚恳地说:“凤凰淳朴优美的美好形象,在一定程度上是沈从文的《边城》给我们塑造的,希望这一形象不要被那些害群之马糟蹋了!”

令人欣慰的是,此案已引起湖南省和湘西自治州的重视:成立了专案组,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强奸罪被捕,湖南省对凤凰县“9·4”案件启动行政问责,凤凰县公安局政委王承虎被免职,凤凰县公安局局长郑军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分,对负有教育管理责任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刘云给予了免除职务处分。凤凰县公安局党委正在组织对全县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队伍教育整顿。此外,有关部门也开始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全力做好被害者家属的安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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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4 22:2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搞不清这社会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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