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在路上俱乐部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161|回复: 2

[原创]我们为什么是刁民

[复制链接]

425

主题

5793

回帖

35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Rank: 8Rank: 8

积分
350093

荣誉会员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6-12-6 21: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和好玩的人一起在路上...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我们为什么是刁民

 

    如果你是公正的,而我硬要胡搅蛮缠,那么我是刁民;如果你不是公正的,而我据理力争,那么我是
懂得维护自己权益的公民;如果你不是公正的,而我违心地相信你是公正的,甚至说服其他人相信你是公
正的,那么我就是奴才。

    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着,大多数人在遭遇不公正时,多半不会据理力争,忍一时风平浪静,当惯了奴
才的人,面对权势总是不敢愤怒的。奴才跟刁民相比,缺的不过是胆子。一般情况下,总是奴才多而刁民
少。奴才与刁民,其实是同一种人在不同境遇下的两幅面孔,本质上并无区别。当主人把鞭子举起来时,
刁民也多半会识相地变成奴才,而一旦主人表现出宽厚仁慈,胆大的奴才就会变成刁民。一个人是刁民还
是奴才,取决于主人对它的态度(这能否回答刁民与政府有无必然逻辑的问题呢?),在刁民和奴才的眼
中,主人是不是公正的根本不在他们考虑的范畴,他们从来就不指望主人是公正的。刁民见利忘义胡搅蛮
缠,刁民无视法律不讲道理,刁民睁着眼睛说瞎话啥招都能使出来,刁民的种种做派总是让讲道理守规矩
的人深恶痛绝。那些自以为公正的政府人员,恨不能把刁民全都抓起来各打八十大板!这样能解决问题吗?
暴力从来不能消除刁民,只不过把刁民恐吓成奴隶,待到合适的气候,奴才又重新变回了刁民。

    现代的法制社会,我们为什么不能做公民呢?实际上很难,一方面是做奴隶的历史太久了,奴性的基
因很难被清除,我们的心灵深处都深藏着很多奴性,总指望有个青天大老爷替咱们主持公道,我们自己是
没有勇气争取本属于自己的权益的。另一方面,我们的法制很不健全,本质上还是人治的社会,依法办事
往往只是空话,权力和金钱总是凌驾于法律之上。这种境况,做一个据理力争的公民代价是很大的。刁民
和奴才从来不相信主人是公正的,而公民的眼里没有主人,公民以为政府和执法机关应该依法办事应该为
人民服务。不幸的是,很多时候刁民和奴才的看法是对的,而公民很幼稚。

    回头再看那些屡屡上访的刁民,他们真的百分之九十九点九都是精神病吗?我不相信精神病真有那么
多,这只是对刁民感到厌恶的人随口而出的情绪化说辞。从我们对官场现实的了解,上访者遭遇不公正待
遇的几率还是很大的,我们大多数人是奴才,吃点小亏就算了,而上访刁民吃的恐怕不是小亏,至少他自
己不认为自己吃的是小亏。有些人本来吃的亏并不大,只是智商或情商有些不足,偏偏要闹,越闹吃的亏
就越大,吃的亏越大就越要闹,最后钻进了死胡同,也就变成“精神病”了。身居官场的人肯定不认同我
的说法,他们只要没有违纪违规的把柄,想当然地认为自己肯定是公正的,那么上访者肯定就是刁民。他
们的观点也没有错,他们治下的老百姓不是刁民就是奴才,而奴才不过是没有发作的刁民,现实原本如此。

    如果我们的政府把上访者都看做刁民,那刁民将永远是刁民,在充满奴才的国度里,刁民的大军是源
源不断的。我认为解决问题的思路,应该是认清刁民起源于奴才,只有逐渐消除国民的奴性,刁民才会逐
渐减少。而首先要做的,是必须完善法律,尽量做到依法办事,要让越来越多的人相信政府是公正的,这
不是抓几个老虎苍蝇就能解决的。对于具体的上访者,不是情绪化地指责人家精神病,更不是为了形象而
暴力截访,该给的公道要给,该惩罚的闹事者要惩罚。人性原本就是贪婪自私的,做官的做民的都一样,
思想道德层面的说教和争吵毫无意义,你指责他是贪官,他指责你是刁民,这样的敌对情绪永远不能解决
问题。

    把一个人当成野兽,他最终就会变成野兽。面对那么多的刁民,考验的是执政者的胸襟和智慧,在胸
怀坦荡铁面无私的执法者执政者面前,刁民能闹出多大的动静呢?刁民和奴才,是客观存在的,是执政者
必须面对的现实。让我们担心和无奈的是,那些手握权杖的人,跟他们眼里的刁民和奴才,本质上也是一
类人,刁民和奴才戴上了乌纱帽,公平的法治社会自然是遥遥无期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6-12-6 21:07:40编辑过]
断脚狼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57428527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25

主题

5793

回帖

35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Rank: 8Rank: 8

积分
350093

荣誉会员论坛元老

 楼主| 发表于 2016-12-6 21: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发在自己空间里都被404了,我自己觉得没什么问题啊。
断脚狼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57428527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94

回帖

9815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9815
发表于 2016-12-7 17: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同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www.5zls.com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武汉在路上俱乐部 ( 鄂ICP备11000556号 )

GMT+8, 2024-4-19 19:39 , Processed in 0.041144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