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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岁男子为赌100元在佛山横渡大河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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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5 08: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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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岁男子为赌100元在佛山横渡大河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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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溺水呼救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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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水处设有警示牌

 

夕阳下的东平河波澜不惊,21岁的阿辉穿着一条蓝色牛仔裤,从东平河平胜大桥附近的大榕树下涉入水中,打算游过河对岸,再拿走工友打赌的100元。然而令人扼腕的是,阿辉没有如愿游过对岸,而是走向了生命的尽头。事发前日傍晚6时许,昨日南海警方通报,参与打赌的工友阿培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目前已被刑拘。

  

       事发:为百元打赌横渡东平河

  阿辉今年21岁,在桂城平洲一家工厂打工。前天下午,阿辉和同事阿华饭后来到东平河的岸堤上散步。走到麻洪村路口对出的大榕树旁时,阿辉二人遇到了另两名同事阿培和阿锋。四人聊天时,就“能不能游过河对岸”这件事打起赌来。“你们谁能游过去我就给他100元。”年纪稍长的阿培半开玩笑地说道。

  阿辉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当下便从阿培手里拿过100元,再把身上的10元和钥匙一道交给阿华保管,然后脱掉上衣下水。

  阿辉所处的东平河宽约200米,河水朝五斗桥方向缓缓流去。同事提醒阿辉把牛仔裤脱掉,但他并未理睬,而是直接入水中朝对岸游去。

  

       救援:两船员见义勇为下水救人

  一开始阿辉还游得顺当,游了大约四、五十米,阿辉速度降了下来,偏离了原来的方向。在朝下游方向且游且浮了近百米后,阿辉突然挣扎了几下,大叫了两声“救命”后沉了下去。

  工友们见此情况也大声呼救并报警。由于3名工友都不谙水性,也不敢轻易下水救人。此时,岸边正好停着一辆运沙船,船上两名男子听到呼救后赶紧放下救生艇,并跳入水中救人,但始终没有发现阿辉的身影。

  民警和消防蛙人很快赶到现场对该河道进行搜索。搜救工作一直持续到当晚11时许,仍未发现阿辉的踪迹。截至昨日发稿时,阿辉仍处于失联状态。

  警方随即将在场的阿培等3名工友带至公安机关协助调查,并通知了阿辉家人。昨日南海警方通报,警方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将阿培刑事拘留。目前,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走访:该处一年共发生4宗溺水警情

  昨日下午记者回访发现,事发河段位于平胜大桥和五斗桥之间,距平胜油库约300米。这里过去一年共发生4宗溺水警情。

  记者在阿辉下水的大榕树旁看到,此处是一个小码头,有十余级台阶。桂城派出所在此立了一块警示牌,上面写着“禁止游泳、小心溺水”。尽管如此,附近仍可见数十人在此野泳。几名警治人员正赶到现场,将野泳者劝离。

  水流从西往东流看似不快,但河中间却可见大大小小的漩涡。从大榕树往东约100米处,便是阿辉溺水的10号灯塔处,岸边停有一艘大型运沙船。附近村民告诉记者,这里水深起码超过10米。

  警方:野泳发生伤亡或将负法律责任

  民警分析,阿辉溺水的原因或出在他身上的牛仔裤上。“牛仔裤遇水会变得很重,易使游泳者下沉。”此外,很多野泳黑点表面上风平浪静,但实际上水下环境十分复杂,易有暗涌。

  据悉,今年仅在南海区便新增1700余处“禁止游泳”的警示牌,但野泳的情况仍屡禁不止。南海警方表示,野泳十分危险,市民不能掉以轻心,更不能以性命打赌儿戏。此外,如果参与、组织野游,一旦发生伤亡情况,还有可能负上法律责任。

  律师:溺水者承担主要责任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永平认为,溺水者阿辉应承担70%的主要责任,因其已成年,是完全行为人。而工友阿培应承担约30%的民事赔偿责任,但无须承担刑事责任。

  广东国龙律师事务所律师雷旌韦也认为,工友阿培应当适当给予经济补偿,但因是朋友间的玩笑,且完全行为人阿辉应当意识到可能存在一定危险,故阿培只须承担民事责任,无须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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