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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妞一个人睡

闲聊一下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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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9 19: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配首音乐赏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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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9 19: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与你分享艾米莉·迪金森的几首诗:

 

There is a solitude of space,

A solitude of sea,

A solitude of death, but these

Society shall be,

Compared with that profounder site,

That polar privacy,

A Soul admitted to Itself:

Finite Infinity.

 

有一种空间的孤独,

一种海洋的孤独,

一种死亡的孤独,可是这些

和那更深的所在相比,

都将是群体,

那极地的独处,

一个灵魂许诺给自己的:

有限的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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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9 19: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The Battle fought between the soul

And No Man—is the One

Of all the Battles prevalent—

By far the Greater One—

 

No News of it is had abroad—

Its Bodiless Campaign

Establishes, and terminates—

Invisible—Unknown—

 

灵魂与“无人”之间的

战斗——是所有

普遍的战斗中——

远更伟大的一种——

 

没有关于它的消息四处流传——

它不见尸体的战役

开始,终止——

无人看见——无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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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9 19: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To fight aloud is very brave,
  But gallanter, I know,
  Who charge within the bosom,
  The cavalry of woe.

  Who win, and nations do not see,
  Who fall, and none observe,
  Whose dying eyes no country
  Regards with patriot love.

  We trust, in plumed procession,
  For such the angels go,
  Rank after rank, with even feet
  And uniforms of snow.

 

 

    呐喊着去战斗固然勇敢

    但是我知道,

    与内心苦恼的骑兵搏斗,

    要有更大的勇气。

 

    胜利了,国人看不见,

    失败了,也无人体谅,

    也不会有人用爱国的热忱

    去瞻仰那弥留的目光。

 

    我们相信,为了这样的英雄,

    天使们穿上雪白的素装,

    排列成行,一队接一队,

    以沉重的脚步为他送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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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0 14: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灯导,小倩,

 

摊上大事,你们都露脸了!

 

 

[url=http://weibo.com/u/1664747534?s=6uyXnP][/url] [url=http://www.5zls.org/ShowBBS.asp?menu=5&UserName=曾繁仁]皒樶難誇樾嘚ド寔潞途d鎐杬,鮞昰某些个钕仌の羙……[/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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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0 19: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陆续发几篇自己的博文,与妞兄“闲聊人生”。你关注人的宏观世界,而我关注的却是人的微观世界。也许这属于男人与女人的差异吧。

 

《优雅地生活》 

  经常看见人们提倡“优雅地老去”,而且这份“优雅”经常是针对女性而言的。不少人(不仅是男人,包括不少女人)似乎歧视女人的衰老。在他们眼中,男人的白发和皱纹是睿智的象征,颇有魅力,而女人的白发和皱纹则是不忍卒“看”。昨晚看了部美国电影《征婚广告》,让我又哭又笑的,可看豆瓣影评,却有很多人对女主角的“衰老”颇有微词。我就奇怪了,一个中年女人有点皱纹,怎么就“有碍观瞻”了?有皱纹的女人就不美了吗?有皱纹的女人就不配追求爱、享受爱了吗?在我看来,女主角很美,因为她真实、率性、单纯、善良,而且自尊自重。 

 

  既然讨论“优雅地老去”,那么首先得搞清楚什么是优雅。百度的解释是:“优雅是一种和谐,类似于美丽,只不过美丽是上天的恩赐,而优雅是艺术的产物。优雅从文化的陶冶中产生,也在文化的陶冶中发展。优雅这个词来自拉丁文eligere,意思是‘挑选’。”近义词是典雅,高雅,优美,儒雅。反义词是粗鲁,粗俗。

 

  由此可见,首先,优雅是一种“向雅”的选择和内在修养。选择文明礼貌,拒绝粗鲁粗鄙;选择高雅文化,拒绝低俗文化。而且,选择了以后,就不要当变色龙,要“爱我所爱,无怨无悔”。小到衣着打扮,言谈举止,大到精神追求,都努力“向雅”,而不是媚俗。这种选择和修养,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因为外在环境往往是俗气的,而人身上原罪也太多。“向雅”和“媚俗”很象登山,上山难,下山易。“向雅”难,需要自我约束。“媚俗”易,自我放纵即可。修养往往是终身的事,必须天天坚持不懈。“向雅”,必须基于强大的内心。所以,要加强理性修养,培养自制和自律。当鸡群貌似一统天下时,要坦然为鹰。

 

  其次,优雅与性别无关。女人应该“优雅地老去”,男人何尝不应该如此?有时我一大早去上班,走在小区的绿树丛中,呼吸着新鲜空气,心情愉悦,不期迎面走来一个叼着烟的“老男人”,空气中立刻弥漫着“烟臭”,我的好心情在一刹那间烟消云散。我不责备自己脆弱,我“就是会生气”。我会以“斜睨”表示我的轻视。对于人们在公共场合抽烟,我无法修炼出随和的“见惯不怪”。夏日经常可在街头、餐馆看见光膀子纳凉的男人,也让我心生厌恶。其实,男人比女人更应该加强个人修养,因为男人比女人从身心两方面来说都更“强大”。女人粗粝往往还只是琐碎、唠叨,而男人如果粗鄙,轻则无赖泼皮,骂骂咧咧;重则恶霸流氓,无恶不作。

 

  其三,优雅与年纪无关。只要一心“向雅“,年轻时可以优雅,年老时也可以优雅,犹如“Youth is not a time of life; it is a state of mind”(青春不是生命中的一段时间,而是一种心态)一样。不必专门提倡“优雅地老去”,而应提倡“优雅地生活”。优雅不是老年人才应该修炼的东西,也不是老年人的心理安慰,而应该是人人追求的一种生活质量、生活方式。优雅不是指外在的“返老还童”——比如60岁的人通过保养得当或美容手术让自己看上去只有30岁,而是指内在的“童心不老”,即:哪怕你满脸皱纹,但你的心灵永远年轻朝气、热爱生活、向雅,言谈举止之间充满文化魅力。

 

  其四,优雅不需要太多的金钱。优雅如同生存一样,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但只要一个人有了一定的物质基础,那么优雅就与物质没多大关系了。月下漫步、仰望星空、赏花吟诗等都不需要花钱。而且如今在网上读书、听音乐、看电影,也不需要耗费多少金钱。有钱有时间就活得精致一些,没钱没时间就活得简单一些。只要一心“向雅”,那么精致的生活可以优雅,简单的生活同样可以优雅。优雅不在于形式,而在于内涵。优雅之美,是由内向外的。

 

  雪小禅说“优雅是件很难的事情,比矜持难,比无赖也难,矜持能装,无赖更容易,不要脸就会无赖了。可是优雅不行,优雅要气质,要资历,要岁月沉淀,要那份风淡云轻、闲云野鹤。”这段话,我不敢完全苟同。首先,一方面,我同意“优雅是件很难的事”,但另一方面,我觉得优雅远非难事只要你有“向雅”之心并为之努力,即可。正如做“精神贵族”其实就是“只要你发自心底地去热爱人类的精神文明,即可”一样。

 

  其次,在媚俗的时代,“装精”成为人人喊打之事。在我看来,“装精”或“装矜持”,起码还有“向雅”之心,而“无赖”、“老子是流氓老子怕谁”虽真实,却已属“是非不分,美丑不辨”了。我曾在论坛谈雅俗,写道:“我觉得吧,有向雅之心总比‘理直气壮地’(=恬不知耻地)声称‘就是要庸俗到底’好。在媚俗的时代敢于向雅就已属难得。”

 

  其三,“优雅要气质”,然而,请问,要什么样的“气质”?气质是各种各样的,清雅宁静淡然是气质,热辣狂烈桀骜也是气质;随和、温柔是气质,较真、冷傲也是气质。而且一个人身上,往往可以混合多种气质。人不是单面的,而是多面的。难道只有“风淡云轻、闲云野鹤”才算“优雅”?在我看来,一些中国文人提倡的“风淡云轻、闲云野鹤”往往是一种“遁世”甚至“玩世”,而非真正的“出世”。我赞赏范仲淹的“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进亦忧,退亦忧。然则何时而乐耶?其必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乎”,也欣赏陶渊明的“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风淡云轻”并非就不再“忧国忧民”,不再“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闲云野鹤”也非躲进“桃花源”或“圣贤书”中,“两耳不闻天下事”。“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林”,即使现实世界有那么多不完美,但我不会逃到庙宇或道观,也不会遁于“故纸堆”中,我会以自己萤火虫般的“绵薄之力”严肃认真地去履行自己的人生责任,并履行传延人类文明的社会责任。尽管这个世界不完美,但我不会走极端地否认社会生活、凡俗生活、人类生活所包含的一切美好。对于这个世界的真善美,我感恩;对于这个世界的假丑恶,我更感恩,因为它们让我成长、成熟,让我更加了悟、珍惜美好的一切,更加坚定坚强。滚滚红尘,人生百态,一切都在于个人的选择。还是那句话:心中有花,眼中有花,口中有花。优雅,就是让心灵开花的修炼过程与结果。

 

  简而言之,优雅是一种“向雅”的选择和内在修养,与性别无关,与年纪无关。优雅不是身体不老,而是心灵永远年轻。优雅不在于形式,而在于内涵。优雅之美,是由内向外的。优雅不需要太多的金钱就可做到。优雅,可以很简单,只要你选择“向雅”并为之坚持不懈地努力,即可。优雅,也很难,因为它属于走“正道”。一切正路,都没有捷径可走,都是“一条由原则构成的荆棘路,通向人格”,都需要“勇气和正直”去选择、去坚持。

 

  让我们优雅地生活吧。

 

 

 

清雅幽然是优雅 

火热狂烈也是优雅 

 

 

白鹃梅和映山红.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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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0 20: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抓住琐碎》

  昨日中午,我坐在厨房的餐桌旁,正边吃丰盛的午餐边津津有味地重读《围城》,读到一段精彩之处时不由得陷入沉思。突然一阵鸟儿急骤的叫声(它们遭遇了什么?)把我从冥思中唤醒。我愣怔怔地抬头,正看见窗外一阵风,从冬日里依然绿油油的樟树上吹过。在一秒钟里,那些树叶挨个地轻抖、挣扎过去,如水流过时的冲击一般。我悚然一惊:这就是时间呀!我居然非常真切地看见了时间老人走过,亲眼目睹了他那安静从容、冷漠有序、却不可逆转的流逝。

 

  接着,在这之前,我既没看见也没听见的窗旁墙上的挂钟,进入了我的视线,并开始“滴答滴答”,越来越响亮地应和着外面鸟儿(似乎有十多只)尖声的鸣叫。而我心底突然升起的惶急和恐慌,也越来越冰冷地从我的背脊爬上来,蔓延到面部,我恍惚觉得自己的牙齿都在因寒冷而打颤。因为,我不但看见了时间走过,也清晰地听见了我生命中的时间在一点一点地消失。

 

  一刹那间,我脑海中浮现出很多关于时间的古诗名句,什么“春去了无痕”,什么“逝者如斯夫”,什么“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什么“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等等,等等。

 

  突然,我无比悲切。因为,在那一瞬间,我至今为止生命中的所有美好和悲哀,似乎都一起奔涌而来,然后又一起杳无踪迹。“春去了无痕”,了无痕而去的何止是春天!所有的时间,每一分,每一秒,都是“时去了无痕”的。我们经常安慰自己说,我们虽然留不住、握不住时间,但我们可以留住、握住记忆。我们经常安慰自己说,虽然人生是一场不可返回的旅行,但到我们晚年时,我们沿途收集的如花记忆,会在我们的心原摇曳,或风干后用来下酒,让我们坦然而有尊严地面对死神。真的吗?

 

  真的吗?我不断地问自己,感觉身上起满鸡皮疙瘩,因为寒冷。人生的空虚,让我寒彻心扉。

 

  我无力地呆坐了很久,才怅然离开饭桌。然后,一整个下午我都有些心神恍惚。

 

  黄昏时我机械地练琴,弹着弹着,就弹不下去了。我知道,我的自我纠结,又袭来了。

 

  随后我百无聊赖地找出梅丽尔·斯特里普主演的《法国中尉的女人》看。片中的女主角萨拉让我想起象征自由的卡门:“要我死,可以;要我爱你,不可能”。在爱情消失的时候如此率直和一刀两断的女人,就是卡门式的烈性女人。“她们喜欢爱情,更喜欢随风飘逝的自由感。为了自由,需要放弃的实在太多了。‘任何事必有其代价’,我想,这至少是一句真理”。

 

  看完电影,我随手翻阅《The hours》一书(此书1998年获普利策奖),恰好就翻到了224—225页,读到了克拉丽莎在理查德死后关于人生空虚的两段感叹,让我再次悚然地看见和听见了时间流逝。在那一瞬间,我感觉到自己一向所认真守护的童心,轰然老去。这苍老的童心,让我一下子衰弱不堪,连起身去倒杯茶时都有步履维艰感。在穿过长长的客厅幽暗时,我似乎看见死神那里微笑。于是,我把所有的灯都打开,让满室光辉驱散死神的幻影。

 

  唉,我们都是脆弱的凡人,而凡人是需要不断地自欺和自我麻醉,才可以欣然、安然活下去的。如果看透了人生是虚无、人生中所有的美好都只是幻光,就会沉入无底的深渊。我想伍尔芙说诗人、空想家会死去,是因为他们最不容易与自我和解吧?朱自清曾在散文《匆匆》中不甘地问:“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正如一个人总在发痴地问:“你为什么不是他呢?三角形为什么不是圆形呢?”如果总这样自我纠结,那么即使不自杀,也会发疯。所以,很多先哲提倡“难得糊涂”。

 

  所谓“难得糊涂”,并非是让自己消极地去“昏昏噩噩地混日子”,而是积极主动地了解人生的本来面目,然后接受并爱“之”,即与真实的人生和解。这就是泰戈尔说的:“我曾经受苦过,曾经失望过,曾经体会过‘死亡’,于是我以我在这伟大的世界里为乐。”“我将死了又死,以明白生是无穷无尽的。”

 

  读《时时刻刻》的书评,读到这么一段话:“《美国丽人》的男主人公说,人在知道自己快要死的时候,脑中会飞快地闪回各种人生片断,并且奇怪的是,此时回想起的,竟然都是从小到大经历过的美好而温暖的瞬间。那么是不是说,我们大多数人活着,其实都是在收集自认为快乐的时间碎片,把它们切得工工整整,存进一只小猪储蓄罐。当某一天知道自己就要离开时,便奋然砸碎小猪,然后对着散落了一地的时时刻刻,心满意足地感叹一句:看啊,人生。”

 

   其实,收集、珍藏记忆,并非仅仅用于人生的终点,对于缓解人生之旅一路上的空虚感,也至关重要。而收藏记忆的关键,在于让自己抓住生活中琐碎的美好,关注并热爱人生中点点滴滴的美好,哪怕它们转瞬即逝,哪怕它们日复一日地重复。

 

  世间万物充满矛盾,人类也不例外。人们一方面厌倦时间,所以想出各种花样去kill time(打发时间);另一方面,人们又说“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的流逝让人们触目惊心,心生恐慌和惆怅,发出无尽的感慨和叹息。钱钟书曾说他的处世态度是“Long-term pessimism; short-term optimism(长期悲观,短期乐观)——目光放远,万事皆悲;目光放近,则自应乐观,以求振作。”,我觉得自己很认同他。如果想要“难得糊涂”,就必须把目光放近,应该关注人生中各种琐碎的、片刻的欢愉,来让自己乐观、振作。不然,我们注定会空虚无边,脆弱无尽,然后以自杀了断自己。因为如果目光放远,就会看见人生的终点——死亡,就会产生无边无际的人生空虚感。而这份空虚感,属于“生命中难以承受之轻”,让人在人生之旅的行走,比在太空漫步更轻飘难行。简而言之,不抓住琐碎,无以踏实而行。

 

   今天早晨,我刻意放慢生活节奏,细细品味每一件小事的快乐。比如赖床的自由感,比如打哈欠、伸懒腰的放松感,比如漱洗的清爽感,比如豆奶咖啡和面包的香气带来的满足感,比如窗外鸟鸣带来的世外桃源般的静谧感,比如手指翻书时的触觉愉悦感,等等。吃完早餐,我下意识地又看看窗外,这次我没看见时间老人走过。樟树的树枝和树叶,都纹丝不动。墙上的钟,虽在走动,却似乎悄无声息。我心满意足地走进书房,突然,我看见案上的水仙,已开出了两朵花。昨天,她们似乎都还是蓓蕾呢(也许是我这几日就没关注过她们)。于是,我又是悚然一惊。

 

  不过花儿的美丽,让我很快释然。时间老人的脚步,并非只从枯萎的落叶上残酷地踩过。他也会在青春与美绽放时,在一旁婆娑起舞。而这样的“时时刻刻”,就是我们一代又一代人的欢愉,虽短暂,却永不缺乏。而所有的短暂、无常、死亡,无非是让人们学会珍惜。那么,请让我不要在叹息中蹉跎时光,让我好好去爱吧,我不想辜负我这唯一一次的生命中,所有的良辰美景。

 

  于是,我拿来相机,把水仙花的娇媚定格下来。正如我以往常做的那样,活着,爱着。我要让这些点点滴滴的美丽、美好、欢喜、明艳、灿烂,琐碎地填满我无尽空虚的人生。

 

你凝望着那无限的茫茫,

何等空虚!

当空虚充满了这茫茫的无限,

虚也不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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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0 20: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文的附录一:

 

《The hours》224—225页的两段: 

 

It seems, at that moment, that Richard begins truly to leave the world. To Clarissa it is an almost physical sensation, a gentle but irreversible pulling-away, like a blade of grass being drawn out of the ground. Soon Clarissa will sleep, soon everyone who knew him will be asleep, and they’ll all wake up tomorrow morning to find that he’s joined the realm of the dead. She wonders if tomorrow morning will mark not only the end of Richard’s earthly life but the beginning of the end of his poetry, too. There are, after all, so many books. Some of them, a handful, are good, and of that handful, only a few survive. It’s possible that the citizens of the future, people not yet born, will want to read Richard’s elegies, his beautifully cadenced laments, his rigorously unsentimental offerings of love and fury, but it’s more likely that his books will vanish along with almost everything else. Clarissa, the figure in a novel, will vanish, as will Laura Brown, the lost mother, the martyr and fiend.

 

Yes, Clarissa thinks, it’s time for the day to be over. We throw our parties; we abandon our families to live alone in Canada; we struggle to write books that do not change the world, despite our gifts and our unstinting efforts, our most extravagant hopes. We live our lives, do whatever we do, and then we sleep—it’s as simple and ordinary as that. A few jump out of windows or drown themselves or take pills; more die by accident; and most of us, the vast majority, are slowly devoured by some disease or, if we’re very fortunate, by time itself. There’s just this for consolation; an hour here or there when our lives seem, against all odds and expectations, to burst open and give us everything we’ve ever imagined, though everyone but children (and perhaps even they) knows these hours will inevitably be followed by others, far darker and more difficult. Still, we cherish the city, the morning; we hope, more than anything, for more.  

 

  在那一刻理查德似乎真的开始离开这个世界。对克拉丽莎来说,这几乎是一种身体的感觉,某种温和却不可逆转(不可挽回)的抽离,就像一片草被拔出地面。克拉丽莎会很快入睡,认识理查德的每个人很快会睡着,他们都会在明天早晨醒来时发现他已加入了死者的行列。她想也许明天上午不仅将标志着理查德世俗生活的结束,也将是他的诗歌结束的开始,毕竟,世上有那么多的书。这些书中的一些书,或少数书,是好书。然而,就是在这少数的好书中,也只有几本可以流传下去。很可能,未来的人们,那些尚未出生的人们,会读理查德的挽歌,那是他韵律美丽的感叹,是他献出的严厉无情的爱与狂怒。但更可能的是,他的书将会随着几乎所有其它东西一起消失。克拉丽莎,小说中的这个人物,将消失,就象劳拉·布朗,那迷失的母亲,那殉道者和恶魔,也将消失一样。

 

 是的,克拉丽莎想,是该结束这一天的时候了。我们举行宴会;我们抛弃家庭独自生活在加拿大;我们努力写书,尽管我们很有天赋,我们不懈地努力,我们有着最大的希望,我们写出的却是不会改变世界的书。我们过我们的生活,做我们该做的事,然后我们安息——就这么简单,就这么平常。一些人会跳楼、投水或服安眠药,更多的人则死于非命。而我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是慢慢被疾病吞噬。或者,如果我们很幸运,则被时间本身吞噬。我们只有一点安慰,那就是我们的生活,会克服所有的困难、出乎所有意料地,突然在这里或那里(这样或那样地)绽放一些时刻,把我们想象的一切(美好)给予我们,虽然除了孩子们(甚至也许包括他们),每个人都知道,紧随其后的必然是更黑暗、更艰难的时刻。不过,我们仍会珍爱这座城市,这个清晨。更重要的是,我们仍会希望拥有更多。

 

 

 

 这段话让我想起菲兹杰拉德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结尾:

 

  他经历了漫长的道路才来到这片蓝色的草坪上,他的梦一定就像是近在眼前,他几乎不可能抓不住的。他不知道那个梦已经丢在他背后了,丢在这个城市那边那一片无垠的混沌之中不知什么地方了,那里合众国的黑黝黝的田野在夜色中向前伸展。

 

  盖茨比信奉这盏绿灯,这个一年年在我们眼前渐渐远去的极乐的未来。它从前逃脱了我们的追求,不过那没关系——明天我们跑得更快一点,把胳膊伸得更远一点……总有一天……

 

  于是,我们奋力向前划,逆流向上的小舟,不停地倒退,进入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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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0 20: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抓住琐碎》附录二:

 

 

 视频节选:美国电影《美国丽人》的结尾


http://www.56.com/u20/v_ODYwNDE0ODE.html


http://player.56.com/v_ODYwNDE0ODE.sw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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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0 20: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总以为自己早就不再“为赋新词强说愁”、而是“欲说还休”了,然而当我反复听着巴赫-西罗蒂B小调前奏曲时,那简单到极致的音乐有一种“大繁若简”的人生况味,让过去的一切美好,如发黄的老照片,在我眼前一张张掠过,随后都化为一片片花瓣,纷纷飘落。那份唯美的意象,让我亦喜亦悲。我不由得习惯性地叹道:“唉,回不去了……” 

 

    突然,好较真的我,对自己的这种惯常的人生叹息,不以为然起来。

 

    我常感叹人生的本质是无常和无奈,所以每个饱尝人生酸甜苦辣的人,都会有“回不去的悲哀”。我曾专门撰文谈过自己对这种人生悲哀的感悟。现在读来,那些感悟依然有些“为赋新词强说愁”,依然处于“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的人生第二境界。

 

    纳兰的诗句“人生若只如初见”,令一代又一代人产生共鸣,为之唏嘘。然而,人生何必只如初见?既然人生百态,人性百态,人与万物都处于动态中,而不可能定格或静止于某个美好瞬间或鼎盛阶段,那我们就应该接受人生的各种况味,而非仅仅只接受万物美好或光明的一面。如果在这个世界,人们只能接受生活中的欢喜,不能接受生活中的悲哀,或只可同甘不可共苦,只愿品味爱的激情,不愿接受凡俗生活的琐碎,只能接受彼此的美好,不能接受彼此的瑕疵,只能共青春,不能共白头,只能……那么,这个世界该是多么单调乏味,而人生又会是多么残忍可怕!

 

    曾写道“在时空无涯的荒野里,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只能跟随着自己心灵的召唤往前走吧,走到哪里就是哪里,遭遇什么就是什么,我认了。”作为一个天生的“性情中人”,我无法改变自己的天性,即使再进行理性修养,依然是一个听从心灵召唤的人,所以The heart asks pleasure first. 我不愿、也无法委屈自己的心。在人生之旅的跋涉中,我宁愿对一切美好“爱到不能爱,聚到终须散,繁华过后成一梦”,遍体鳞伤,痛彻心扉,也不愿躲避爱的“筛打”或对人生百味“浅尝辄止”。

 

    纪伯伦在《论爱》中写道:“爱虽给你加冕,也把你钉上十字架……假如你对此恐惧,只愿寻求爱的平和与欢快,那还不如躲过爱的打筛,而走入那没有四季更迭的世界,在那里你将欢笑,却不是笑尽你所有的笑,在那里你将哭泣,却不是流尽你所有的泪。”是啊,如果这个世界只有春天,而没有四季更迭,难道就美好吗?如果只有白天,没有黑夜,人们还知道什么叫“白天”吗?人生没有了各种悲欢离合,还是人生吗?

 

    人生是一次无法返回的旅行,一路认真前行,尽享沿途的美好风光,珍藏如花的记忆,则一生足矣。人生的一年四季,童年、青年、中年和老年,各有其美好,那么何必发出“回不去了”的嗟呀?而且,既然“回不去”才是人生本质,干嘛要徒劳地“回去”呢?就一路向前,然后“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不是更好吗?何况人生经常是“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当你历尽人生沧桑、洗尽铅华后,到达人生第三境界,“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时,你就不会再有无谓的“人生若只如初见”或“回不去的悲哀”之蹉叹,而是尽享人生“叶落归根”之“静美”,安然地“来于尘土,归于尘土”。 

 

    如果说,最应感谢的人是自己的对手,那么在人生的各种情感体验中,最应感恩的是“痛苦”。没有“苦”,人们不会懂得“甜”,也不会珍惜“甜”。所以,当一切人生悲愁向你袭来时,你应该更加感恩上帝,因为这是他对你的厚待,是他在用苦难提升你。只有真正痛过,才会有“懂得”。“懂得”会让你的心灵保持柔软,“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懂得”会让你的心灵原野永远是一片沃土,充满乐观和达观的阳光,所以才可以开出绚丽的心花。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4-8 15:50:2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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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0 20: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暂时就贴这么多吧,免得妞兄看着眼花或消化不良。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4-8 15:50:5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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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1 07: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windgirl在2013-3-28 15:23:00的发言:

妞妞,你叫我字母,索性再来一串:ninainaidetuier 以你疼嫂子整的摁的德行想必不会不认识吧?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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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1 07: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茬子老师:以windgirl话来看,妞应该是一个有老婆的人,对?
灯光:你很有趣啊?
童姐:我无意帮你,我有点看不懂你,我没有,你是把我挂在网上拚命的折磨我以示证明我和别人问题,而这个人还极有可能是你自己的男人。我真的看不懂你啊?

然后 ,灯光,黛安娜是美丽的,可是为什么查尔斯会选择丑陋的卡米拉?所以外表和生活真的就那么了不得?

最后,我觉得童姐的老公应该是楼外楼吧?婚姻是神圣的,男女们作出选择时,就注定了应该忠诚于伴侣。妹资亲爱的,我真的非常不喜欢那个姐姐,可是我觉得不应该因为我和她的争议,影响到她的婚姻,这对她是不公平的。
妹资亲爱的,我无意帮她,真的。我厌恶她,可是生活就是生活,我不想因为我的疑惑,让人们误解生活。

妹资,我只是申明这一点。没有任何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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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1 07: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灯光,我有一个老哥,当我和他接触时,我觉得他给了我极大的包容。所以,有了今天在网上飞舞去寻找他的过程,有了在三镇那哭泣的着急的我。那里没有世俗,只是朋友。

之前,我看到老哥给你回帖时,我觉得不理解他,我说他出口伤人,会伤害了别人的自尊心的?
灯光,亲爱的,友谊的存在是包容。请问,侬是不是也被姐姐挂在这个网上了,如果是,亲爱的,我会告诉一介和姗兄,还有一般她们的。

我将不在介入我不懂的事项,这只是我生活的规范,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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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1 07: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妞一个人睡在2013-3-29 13:41:00的发言:

灯光

 

你好,握手。

 

开坛授课不敢当。网络上藏龙卧虎,岂敢不有自知之明?

 

其实,闲聊历史也是扯淡,谁想看一样也看得到,即使看不到,愿意花钱也一样看得到。闲聊之中的插科打诨、嘻戏拍砖才是最有趣的。

 

所以,你说对了,对牛弹琴,意在牛外。这就是究竟。

 

好长时间不见了,真心想你们了。嘎嘎。

 

听你的,就不按提纲来了,信马由缰的说吧。

 

另外,我打字慢。我的帖子,你就当你自己的帖子,想贴什么放心贴,都可以。只要有见

解,人人都可以是楼主,反正是闲聊人生大杂烩。何况形式上的东西,我向来不在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3-29 15:20:3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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