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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妞一个人睡

[转帖防加精]闲聊一下人生之——哎,三流,进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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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4 12: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4-5 10:07:39编辑过]
灯光,又名:远方的朋友,蓦然回首,偶尔一瞥,等等 Yan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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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4 12: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4-5 10:07:54编辑过]
灯光,又名:远方的朋友,蓦然回首,偶尔一瞥,等等 Yan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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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4 12: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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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又名:远方的朋友,蓦然回首,偶尔一瞥,等等 Yan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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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4 12: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个鬼输版,水温刚刚到70度,又锁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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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4 12: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灯光在2011-11-4 12:19:00的发言:
 

 

与人争执的方式,是必须注意的。狗咬人很正常,人咬狗则不正常。抛开自己惯常的美丑标准,用一大堆脏话骂架,以流氓方式对付流氓,即使最终可以峰回路转地“出奇制胜”,但这样的获胜有何价值和意义可言?因为你已经把你自己降低到流氓地步了。一个人做人的底线不应该为他人而改变,要守住它。既然自认为是文人,就要象文人那样去“摆事实讲道理”地争辩,而不是学流氓那样去“无羞无耻”地谩骂。吵架也有质量、层次之分。泼妇骂街已经是很低级的吵架,小孩相互揪头发打架般的吵架,则更低级。论坛是观众场合,请用人的语言发言。

 

另:穷寇勿追,应相信人性本善。这不是什么东郭先生的善良,而是人性的善良。某人既然回来了,应该为他可以活着回来而高兴,应该为他人性未泯地宣称还钱而高兴,何必在这样的时候对之“赶尽杀绝”般地痛下杀手?又不是阶级敌人,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深以为然!

 

静观:

 

大师级人物的突然大面积回归真的可能给坛子带来一些的智慧么?

 

期待围观并学习!

 

你猜敲木鱼儿的猴子心里会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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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4 12: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妞兄也回来了,这阵子路网喜事多啊。

茬子的裹脚布终于引来了亲切的骚动。

追随你的背影走在路上 有一天我也将成为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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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4 12: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贴的温度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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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4 12: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灯光老师,

   我看见了。

   呵呵。

   因为你还用的是“灯光”的名字,

   我就不多言了。

   见谅。

微博7787739699 抖@地下商道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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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4 13: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灯光在2011-11-4 12:19:00的发言:
 

三流兄:

 

首先,我很困惑你这次吵架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1. 为公道?用比流氓还流氓的语言败坏论坛,哪里还有公道可言?

 

2. 为吵架而吵架?那属于寂寞到无聊地步。感觉郁闷时,人有多种方式可排遣。虽然你暂时无法户外,但呆在家里也可做许多有积极意义的事,比如读几本好书,听一些好曲,写一些读书或听曲心得等等,不一而足。

 

3. 为维护自己那点面子而战?没必要。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即改,善莫大焉。别人指出你错别字太多也罢,说你抄袭也罢,你坦然承认,然后改之,岂不大度?

 

4. 为说服对方?不在同路,无需PK。如果觉得对方已是不可救药的人,那你何必枉费工夫?有那个时间和精力,还不如去太阳底下走一走呢。如果觉得对方还可挽救,那就认真讲道理,用人的语言去交流,何必摆出势不两立、一定要让对方致命的架势?何必用一些污言秽语亵渎他人和自己?

 

其次,与人争执的方式,是必须注意的。狗咬人很正常,人咬狗则不正常。抛开自己惯常的美丑标准,用一大堆脏话骂架,以流氓方式对付流氓,即使最终可以峰回路转地“出奇制胜”,但这样的获胜有何价值和意义可言?因为你已经把你自己降低到流氓地步了。一个人做人的底线不应该为他人而改变,要守住它。既然自认为是文人,就要象文人那样去“摆事实讲道理”地争辩,而不是学流氓那样去“无羞无耻”地谩骂。吵架也有质量、层次之分。泼妇骂街已经是很低级的吵架,小孩相互揪头发打架般的吵架,则更低级。论坛是观众场合,请用人的语言发言。

 

另:穷寇勿追,应相信人性本善。这不是什么东郭先生的善良,而是人性的善良。某人既然回来了,应该为他可以活着回来而高兴,应该为他人性未泯地宣称还钱而高兴,何必在这样的时候对之“赶尽杀绝”般地痛下杀手?又不是阶级敌人,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灯光:我吵架的目的已说的很清楚了。

         感谢规劝,抱定宗旨:有则改之,无则嘉勉。

我看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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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4 13: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单纯从辩论的角度说

 

辩论的基础就是两个:

 

1、对辩论的东西你确实懂,不懂就是不懂,千万不能装懂!因为越装漏洞越大!

 

2、抱定主旨,抓住主要矛盾,摆事实自己讲自己的道理,不被别人的干扰所左右。

 

脑瓜子不够灵活确实会吃亏,但是你坚持上面两条,以慢打快也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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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4 14: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皇上你还记得大明湖畔的夏雨荷吗?

 

不。朕的心中只有当年大明湖畔的容嬷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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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4 14: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猎人进山打熊,力不逮,被熊强奸;次年奋发再去,力仍不逮,又被熊强奸;第三年痛定思痛又去,还是被熊按住施暴;第四年发誓要改写命运,刚走到山口,熊远远看到猎人,大笑,“你丫到底是来打猎,还是来卖淫的?”

哎,楼主,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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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4 14: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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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4 15: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三流匠心在2011-11-3 13:37:00的发言:

13、鸡素,

耐心听我DJ--对你两灵魂有帮助

甭谢,

甭谢,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虽说你仍在大言不惭谈论着所谓’’粉’’,我却真是羞于启齿。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我粉小说[香水有毒]及作者是我天性率真的天然表现,
这是惺惺相惜的真实表达。没有什么值得羞耻的。愧对的是我的一腔热情和一片真性情!
 
告诉你吧,免得你真的以为我有病,是个疯子无來由的要搞你。
一切都是你自我暴露的。当你说:玩呗,,,他经不起一搞,搞死他’’的时候,经验告诉我:这不对呀?
这那里是一个文学家应有的气歆和性情呢?这种胸襟气量那里能写出发人深省人生意的作家呢?带着这些疑惑我开始你学识文化的考察。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我逐步明白真相了:我乡被你谝了,你根本不是小说[夜未央]的箸作者,
我被你巧言利舌的外表错认你为满腹经纶的学者。作为一个文化爱好者,这种错认和被谝是让人恼怒的,何况平生自诩识人无算的偶?
本来你老老实实的玩论坛也就罢了,偏偏你的真诚目的是为了谝钱!
 
至此,一切真相大白!我还会让你欺瞒众生,在路网如入无人之境的大摇大摆吗?于公于私我还会容你自在逍遥吗?
这就是我一切所为的原因!这也是我疯狂挤兑13郎和鸡素文仇化素养的真实原因,因为我知道他俩的光辉形象是虚假的,是互相吹捧出来的。
虚假是他俩真实的病因和痛点。我追着一打,他们一拿出真实的功力,一切都暴光了,并且越辩解会越暴越多。
 
为了逼迫他们自我暴光,我采用了以彼之道还使彼身的办法打乱了他们的章祛,一当真相及将揭开俺也就返回本来文风了。
13郎,是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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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5 07: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糊涂书生在2011-11-4 11:27:00的发言:

     妞兄,看见你很高兴!

     。。。。。。。。

 

   书生兄好:误会误会。                  

 

   两个一般典出于康熙和李光地的一段风云际会,表达信任和无法用语言描述的感谢。原话是为官一般,为学一般。当时没有考虑到网络语境的问题(发完帖子我就撤了),也受限于区区的表达水平,让仁兄硬生生的接受俺这个“第一人”的两个一般。昨天又没时间上网,听说仁兄还在隔壁发飙了,挨砸了,皆是我的罪过。“杀戮”二字仁兄曾记否,区区何敢忘?实在是罪当容诛然则事出有因,绝不敢有在仁兄面前摆谱之意,要不然我成什么人啦?还望仁兄法外开恩。

 

   其他的,砸之批之,一任仁兄。

 

   关于FROST,我有苦衷,这个以后再说。关于文青和学识,从我出道的那天起,就和文青分道扬镳了。我这个程度哪能谈个啥学识哟,所谓学识,就像你说的攻讦一样,我认为混论坛犹如打麻将,不认真没乐趣,太认真易伤心,适当培养点游戏精神,哪有什么吵架哟,吵输了自己窝火,吵赢了也没什么奖励。把帖子整得好玩一点,有意思一点,尽可能对得起自己所花的时间和关注你帖子的人所花的时间。

 

   人与人之间,有磁场效应。我欣赏有性情的人,不用去遮掩。对自己欣赏的东西能毫不遮掩地赞赏,对自己不爽的也毫不避讳,一扫文人的灰蒙土脸,酸气迂腐。在这种基础上,基本上发生任何事情都不会真急了真恼了,你说,是吧?请原谅我还有点残存的文艺腔,我尽量克制一下,实在克制不了,那就该你克制了。谁记得一切,谁就承受最多痛苦,嗯哼!  

 

   娘希匹,朕从来没有这么早起来回帖子,谢恩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11-5 7:49:3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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