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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老树昏鸦

公选财务及账目透明是领队的基本要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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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6 17: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三毛流浪在2010-6-6 1:50:00的发言:

 

本来就是常识,现在居然需要制度约定,这就好像规定不要随地吐痰一样,随地吐痰要罚款。

 

很多好的传统,为什么都丢掉了?

 

 

是阿,明知道红灯停、绿灯行,行人请走斑马线;但一些人不尊守也无奈的很。

个别人总不在活动中费神出力作些许贡献,甘心当甩手掌柜,事后为几元钱还GGYY也着实让人讨厌的很!

我看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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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6 20: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漫天飞舞锦鲤沟、清凉寨休闲戏水一日游”

http://www.5zls.org/dispbbs.asp?BoardID=87&ID=126225&replyID=&skin=1

本次活动财务明细:

包车900元*2=1800元

全程人员57人*每人35元=1995元

子枫等10人(在蔡店上车)*每人5元=50元+回程150元=200元

共计1995+200-1800=395元

经手人总领队快乐好运,1队:梦轻旋,紫微丁香,2队:江滩老赵,风雨后,

      多余395元留做漫天飞舞群购置手台等工具费用,如有异义,请提出,35元是根据57人包程二车而核算出来的每人多收3.42元对此有要求退还的,可在此跟贴说明联系方式约定退还地点,我一定到位.

想念老同学,请一冶四中74届8班同学,75届 高中毕业的一冶四小1班同学,请加我微信 nnqivbfc0303,电话:1534723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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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6 21: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青山红叶在2010-6-4 23:28:00的发言:
 1.公选财务,召集人及领队不得兼任财务。(如果在召集后要下定金的,召集

可预收,但是在集合出行的第一时间,召集人必须当面和公选出来的财务办理定金移

交或者账目移交)

      2.回来后,在帖子里或者居委会栏目专帖公布出行收支详细账目(原来路网此

目的功能之一就是给大家出行回来公布账目的)

 

这个方法好。我以后就公选财务人员。我以前的想法好简单,不想给大家带来麻烦,怕有谁出外没有玩好。总是自己辛苦。现在明白了,钱是个很敏感的问题。我这个人很随性,好多次没有公布出行收支详细账目。总觉得大家一起,我和大家交费一样,在现场当这大家的面一起算帐,大家应该不会有意见的。以后要改正自己的错误哟。说句心里话,我现在是不愿意召集和领队的,太辛苦、太费神了,电话不知道要打多少,而且自己根本玩不好。一路上要管很多事情,叫快的慢点,叫慢的快点。。。。。。。。更不用说一人难称百人心了!!!有时候觉得不是自己的初衷。自己的初衷就是想开开心心的、简简单单的玩。刚上路时,不明白好多的事情,就瞎召集。还觉得很开心、很高兴、很有成就感。现在很害怕召集活动了,而且不想召集活动了。但是,有群,大家好象就盼着我召集和组织活动,哎!真是的,我都不知道怎么办呢。感觉还是刚上路网来时好!想参加什么活动就参加什么活动。现在路网很少有人发召集帖子了。新人上路也不知道怎么玩了。总之,召集人、领队人很辛苦!有时候领队人真的是去过N次的地方,为了大家去不打算去的地方,我的感觉,他的付出太多了,有人理解吗?感叹了半天哟。

      同感,同感啊,红叶你所说的,也是我想说的,我喜欢户外,虽然上路有几年,始终还是家驴一个,由于很多原因,基本上都是在武汉市周边玩玩,刚上路网来时好!在路网上可以找到许多召集活动的帖子,想参加什么活动就参加什么活动。现在路网很少有人发召集帖子了。新人上路也不知道怎么玩了,自己有群,群友们特别是新人就盼着群里召集和组织活动,为满足户外需求,我假装强驴不知天高地厚地召集活动,有时感觉很累(是心累),有时是身不由已,领队人真的是去过N次的地方,为了大家去不打算去的地方,他的付出太多了,有人理解吗?总之,召集人、领队人很辛苦!

      最敏感的问题:钱,一、包车:(如161跑黄陂的中巴车多数是按人收费的)直接交给售票员或由二人以上收齐,共同交给车老板司机,二、FB,K歌和其它费用:选出二人以上参与活动人员负责财务事宜,并在活动后将详细财务发布在相应的帖子里。三、自驾车过路费、油费:车主不仅是参与活动的一员同时还兼任司机的重任,特别是活动完后,大家感觉彼惫了都可以放心睡觉,唯独司机不可以,我认为此费用司机不必AA,由各车拼车人员AA解决。(为省事偷懒,红叶:我多处借用你的话,不要见怪啊)。笨嘴笨舌,水平有限,说的不好的地方,请大家见谅。

想念老同学,请一冶四中74届8班同学,75届 高中毕业的一冶四小1班同学,请加我微信 nnqivbfc0303,电话:1534723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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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6 22: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LZ!向当过领队和即将当领队的TX道声辛苦!正是应为有你们的无私奉献才使得武汉“在路上”户外活动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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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7 09: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严重同意!打击假AA是每个驴子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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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7 16: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路网都是通的,接触几次就能了解一个人的品

 

质。这世界没有绝顶聪明的人,否则该进决策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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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7 17: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知名不具在2010-6-4 22:31:00的发言:

现决定结伴同行领队活动完发帖必须公开支出以及收入,如不公布而有人质疑就立即锁帖,公布后解除。现已纳入版规。

人在路上 心在飞翔
QQ:43986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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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7 17: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知名不具在2010-6-4 22:31:00的发言:

现决定结伴同行领队活动完发帖必须公开支出以及收入,如不公布而有人质疑就立即锁帖,公布后解除。现已纳入版规。


怎么大家都能看明白,就我有点糊涂呢?

财务是回来后才能公布的,结伴同行发出行帖只能说“承诺”回来后公布,那他要是回来后不公布,又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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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7 18: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来回一下吧,说的好还是不好的,请见谅。

 

路网是个免费的公益网站,所有的管理人员都是不拿工资的,来参与管理纯粹是一种对路网的热爱和热忱。

 

路网不可能派专人全程跟完每一次的召集活动,活动召集者事后本着自觉自愿的原则公布该次活动的财务费用。

 

如果不公布财务而遭到参加本次活动的驴友质疑而且事实属实的,路网将剥夺该驴友在路网发帖召集的权利,并且公示大家。

 

路网是非盈利网站,只提供大家一个交流和结伴同行的平台,风险还是要广大驴友们自己承担。

 

建议想参加活动的驴友们多看看召集人以前召集活动的帖子,自己慎重甄别。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6-7 18:56:16编辑过]
我这辈子只有两件事不会。这也不会,那也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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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7 19: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三说的在理,鉴别靠驴友自己,吃亏上当一次就够了,算是交学费嘛。

天乐完全多虑了,老树是谁,德高望重的驴坛名宿啊,谁敢跟他叫板,敢拦瓷器活,必有金刚钻

断脚狼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574285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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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7 20: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把老树往火上推啊
当我逝去以后,我的灵魂永远在大山和清泉之间游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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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7 21: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老树昏鸦在2010-6-7 20:28:00的发言:
           楼上的把老树往火上推啊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早就该推了!

 

老树哥在FB版发了个自己做菜的帖子,还说请我吃饭的,等到现在都我都冇吃到口啊!

 

再不吃,我就叫板的!

我这辈子只有两件事不会。这也不会,那也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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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7 21: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13的铅垂线没吊直噢,43楼开始砌歪了
当我逝去以后,我的灵魂永远在大山和清泉之间游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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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8 15: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墙裂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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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9 00: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网上好多牛人!能人!叫人不得不佩服的人!

我脚在路上,我心要飞扬,一路的芬芳,引我去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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