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又是教师节了,从昨天起我就被各种问候“狂轰滥炸”着,不胜其扰(这么说,太“幸福的夸耀”了,简直是“得了便宜还卖乖”呢,呵呵)。关于这个节日,以前那个狂野、另类的我曾涂鸦一篇发在悠泳网上,现在转发于此。如今,经过一番历练的“成熟”的我,重读此文,觉得一些观点不乏偏激,不过总体来说挺好玩的,呵呵……
《冷眼看节日》
今天午休后打开手机,看见某教授发给我的一条短信:“节日快乐!你快乐我就快乐!”我一头雾水,回短信问他:“什么节日?莫名其妙。”他回复道:“教师节呀!”我没再理他。
我可以预料到明天我的手机会被各种有关教师节的祝福短信充塞、爆满,大部分是我的学生所发,也有部分是同事、朋友所发,对于这样的短信我往往不做回复,笑一笑就删除了。好在我的学生都知道我属于另类老师,我的同事和朋友都深谙我属于另类女人,对于我的不回复也不会在意。
我一直很奇怪为什么我们有教师节却没有学生节?教师与学生是可以分割的吗?而且在教师和学生的关系上到底谁才是主体?正如在国家和个人的关系上到底谁才是主体一样,我们必须搞清楚。在我转发的龙应台文章《美国不是我们的家》里,作者说:
大多数的中国人习惯性地服从权威——任何一个人坐在柜台或办公桌后面,就是一个权威。我看见学生到邮局取款,填错了单子,被玻璃后的小姐骂得狗血喷头。这位学生唯唯诺诺,惊恐万分。我也看见西装笔挺的大男人到区公所办事,戴眼镜的办事员冷眼一翻,挥挥手:“去去去!都快十二点了,还来干什么?”大男人哈腰赔笑,求他高抬贵手。我更知道一般的大学生,在面对一个拆“烂污”的老师时,不是翘课以逃避,就是附和以顺从。
到邮局取款,拿的是自己的钱,填错单子可以再填,学生为什么却觉得办事小姐有颐指气使的权利?区公所的职员,不到钟点就理应办公,大男人为什么要哀求他?学生缴了学费来求知识,就有权利要求老师认真尽职,为什么老师不做好,学生也无所谓?
在我看来,学生付学费上学,老师拿薪水讲课,学生应该是主体,而非教师。那么如果一定要在教与学中强调一方,那也应该是强调学方而非教方。没有学生节,那么这个所谓的教师节毫无意义。
我不知道政府为什么要设立这个荒谬的教师节,是说所有教师属于“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所以都高尚可敬?身为一个教师,我知道有很多教师的确是责任意识很强的知识分子,他们对工作兢兢业业,的确应该受到学生的尊重和热爱。但我也的确看见一些拆“烂污”的老师,他们没有任何高尚可言,他们应该受到学生和社会的鄙视,而不是附和以顺从。不过教师队伍里有拆“烂污”的老师也很正常,教师也是人而不是神嘛。我们也不必因为一颗老鼠屎就倒掉整大锅汤。我只想说,教师也只是种由人来从事的职业,而任何由人从事的职业,大家不必用一道光环去罩着它,更不必设立一个所谓节日来神化它。一个人可敬可爱与否与他的职业无关,与他的修养和人品有关,我尊敬或喜欢一个人绝对不会仅仅因为他的职业。
我更不知道的是把一个日子设立为教师节,是否表示只有这天大家才应该去重视教师?相应的,我们那些“无烟日”、“消费者权益日”、“护士节”(那么是否该有医生节,护士和医生是可以分割的吗?)等等全国或地方设立的让人不胜枚“数”的节日,是否都存在这样的荒谬呢?只有在“无烟日”我们才可以想起抽烟的危害吗?只有在“消费者权益日”我们才想到消费者应该获得的权益吗?只有到“护士节”我们才想起所谓的白衣天使?
我还不知道的是在我们对某些职业设立节日的时候,是否存在潜在的对别的职业歧视心理?为什么没有农民节、工人节、保姆节等节日?政府如果为一种职业设立节日,那就应该为所有职业设立节日,才是公平、公正的对所有职业一视同仁。在我转发的文章《办奥运不只是为国争光》里,我们可以读到这么一段话:如今在栏间跑得最快的刘翔,当然很不错,然而他妈妈说到儿子,结论是“他现在是国家的儿子”。不是的,刘翔妈妈要说谁是国家的儿子,那么所有中国公民都是,不独独是刘翔。同样,你可别告诉我教师“教书育人多么伟大”之类冠冕堂皇的废话,我倒想问一问:农民不伟大吗?没有他们种出的粮食教师可以生存吗?清洁工人不伟大吗?城市的清洁是他们在维护。巴士或的士司机不伟大吗?他们让你出行方便。保姆不伟大吗?他们让你没有后顾之忧地以更大的精力去教书……这样的问句,我可以问出几千条来。
我的一个朋友的职业应该可以称之为scientist(科学家),当我对他描述我的快乐安谧生活时,他酸溜溜地写道:“因为我们这些scientists从事这些枯燥的工作造福人类,你们这些人才享受人生。”对于他那种对自己职业的沾沾自喜、自以为高人一等,我忍不住要骂一声“Shit!”了,我倒想问他:就科学家在造福人类吗?我作为教师没造福人类吗?你身边的各种职业的人就没造福人类吗?你就没享受别人的服务吗?
在我看来任何职业没有贵贱之分,只是社会分工不同罢了。那么我们还有必要专门为某几个职业设立一个节日来强调它的高尚、伟大、重要吗?进入民主社会这么多年了,为什么要我们还要人为地把职业这么分成三六九等?我们脑海中的平等观念为什么还这么模糊薄弱?
这里我的一个朋友曾经对我写道:“自由主义理论给自由做出的定义,不是“积极自由”(即为所欲为),而是“消极自由”——最大限度地不受到强制。外在的强制容易觉察,比如不许这个不许那个,和必须这个必须那个。而内在的强制则不易觉察,如话语权力对心灵的囚禁,以国家、民族、集体等名义对个体的剥夺等……”,是的,当一只鸟被关久后,即使打开笼子,它也不再会飞翔。孔子曰:故日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即与之化矣;与不善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亦与之化矣。丹之所藏者赤,漆之所藏者黑。是以君子必慎其所处者焉”, 的确,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当我们习惯于被专制时,就已经没有了任何对专制管理的生气,而且不光自己不再生气,对别人的生气也看不惯。当我们习惯了思想上的桎梏时,即使给你一片自由的天空,你也不再能放飞你的心灵。这种种不易觉察的内在强制,让你不再是一个真正的freeman(自由人)。而心灵的不自由状态是最可怕的人生状态,可以说已经是行尸走肉。
(注:本文写于2007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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