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冬虫在2010-10-24 19:50:00的发言:
灯光师太果然悍妇,虽然女性都有做悍妇的欲望,做悍到你这么正义凛然的,但也罕见!
菊花可以瞧不起我,瞧不瞧提起都与我的现实无关,但她半真半假的引用,已经让现实的朋友在电话里追问我,已经影响到我的现实,我当然有权利责问。
只是灯光师太你,有什么资格代他人答话?
请记住一点:我只针对当事人,彻底没兴趣搭理你!当事人法律授权你为她代言了么?
“穷凶极恶”这词一用,你以为你就成了“正义女神”?伪正义女神经吧?
恐怕你伪正义的心理动因,不过是我说了句“恶心”吧?
明明是内心的负面能量,却包装成神圣的伸引正义,这就是你的生存手法?
我只能说你生错了时代,如果是文革时期,那才是你的时代,可惜在草根言论昌盛的现在,你的这些生存攻略,市场实在不大。
谨记住:你只能代表你自己,代表不了任何人,凡有此动机者,不过是个“强迫症”患者罢了。
另警告一下妞一个人睡:记住你的身份,你只是个藏头露脸、装神弄鬼的马甲,我可以给马甲一份人的尊重(我不相信你是一只会上网的狗),但绝不会付出友谊,你对我任何不雅性的称谓,请你收回;我们不是朋友、也不可能是朋友。
心理分析是个很好的工具,我可以推断出你在路网的主ID(也是你的主人格),是个因各种原因,不得不压抑自己的角色,但你现在、越来越珍惜自己的副ID(副人格),甚至我怀疑你已经逐渐不再用主ID,而享受于这种副ID装神弄鬼给你带来的快感;典型的人格分裂者而已,请继续享受吧,也请你相信科技的强大。
对这两位心理疾病患者,不再进行任何回复!
我不需要装什么正义,请问什么是论坛的正义?有什么标准?我压根就没觉得自己拍你就是什么正义,更没标榜自己是什么正义。你在论坛才是一向在充当带刀侍卫时标榜自己是出于正义呢,所以这些个“伪正义”“神经”的辱骂还是你合适用,就都还给你吧。
我也不是代别人答话,我只是看着你的言行恶心,就拍。在论坛拍砖还需要什么法律授权代言和资格?你以为你是谁呀?拍你就是有兴趣搭理你?你头脑没发昏吧?好好去照照镜子看看你那副尊容。
可惜呀,你生错了年代,你这样穷凶极恶的“老妖”应该生在文革时代,那才是你的时代。生在现在的年代,你这样的打手充其量也只不过是个网坛老流氓罢了。
既然你喜欢心理分析,就先分析一下你现在跳出来辱骂我的心理动因,研究一下你这个心理疾病患者到底患的是强迫症还是别的花痴病或别的什么精神病吧。我懒得帮你诊断。
另警告一下你:除了我的ID名字,你对我任何不雅性的称谓,也请你收回,我们不是朋友,也不可能是朋友。
对你这位心理疾病患者,我保持不需要授权想拍就拍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