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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倩

[原创]宛若无主之地——一点随笔手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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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6 01: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回:

一,我喜欢兰德的诗,因为,这近似我的心声,近乎描绘个人的,或者某一些人的生活。
和谁都不争这句,争什么呢?我不觉得有多少东西值得去“争”的,反而影响心灵的自由心情的宁悦。大概从小到大不管物质还是精神上我也不缺什么。当然,如果对于欲望无止境的人来说,那就太多可争的了,金钱名利本是无底洞。

二,我真不在意别人喜不喜欢。(当然可能也没人喜欢听人说坏话,不过也管不着,随意好了)我也是摔过跤的,这点上早就摔醒了。只是不想别人误会我那么不近人情。小说散文多年前我就写,还做过编辑,这有什么呢?世间天才就那么几个,更多的人都不是天才。喜欢文学,文字,愿意与此相伴,自己快乐,足够了。力图证明给别人看,傻不傻呀。为谁活呢?最终徒劳。我坦然告之,如今我越来越不爱跟人交流,说话也越来越短,打交道越来也少,而且对此毫不在意。我不认为热爱生活就是掺合内容越来越多,而可能是看清重要的人与事是越来越“少”。文字对我而言是自幼伙伴,我运用文字的方式犹如和它们一起跳舞,怡然自得。我明明发自内心,你非说我装腔作势,我明明在玩沙子,你非说我是在搞程序,这真是没有办法,那我只能说句大白话,别人喜不喜欢,懂不懂,能影响我几根羽毛呢?反正你这么看,就有人那么看,有人那么看,就有人这么看。况且爱看不看,不宜帖到论坛的也不会贴过来。

三、真心热爱自然与艺术与此厮守,不代表现实中没在过生活呀,我认为热爱生活与此是并驾齐驱的。否则,哪来那么些兴致头。我倒觉得自己是在越来越热爱生活了。哦,不过我真的不爱太操心俗事俗务。幸运的是,现实中的我一直不怎么需要与外人外界打交道,也不用为生活奔波为衣食操心。总之......如果别人不喜欢甚至讨厌一路走来形成的我,那也没有办法,这是我的一部分,我不可能为一个随意看贴评点的人提意见就去改变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乃至于内在性格呀!并且,为了不招人家的“不喜欢讨厌甚至是遭罪”,也因为懒得听别人唠哩唠叨,我基本上已从物质精神多方面准备好终身不嫁连家人都已经接受了,我觉得这样蛮好!

四、另外,(这点是对其他人说的哎)前面帖虽是读书笔记小随笔,却含有我的思考与心绪,情感真挚,发自肺腑哦。

——————————————————————————————————————

而梦话大王,我不打算和你讨论下去了,因为一,首先看得出都是好人,基本善良的人,互相又没有恶意,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与冲突,二、其它的喜欢不喜欢,个人喜好,偏好,意愿,非善恶原则性问题,尊重个体独立自由,不用非得调和,取得一致的。

世间万象,人世众生,就在于都“长得不一样”,如果人人都模样一样,观点一致,那就太单调太贫乏,也没意思了。

——————————————————————————————————————
再另外,前面我一个帖子里做测试题,有一个问题是问:“你最能容忍的缺点是什么?”我的回答是:“(纯洁质朴的)笨拙。”

梦话大王,我觉得没准你正巧具备了我说的这个所谓“缺点”(也许不算是缺点,但可能是缺憾),所以,不管如何,我原谅你了。哪怕是你不喜欢甚至讨厌我等等,我都一并提前原谅好了---哪怕、虽然、即便你没什么错,没做错什么。

(——可我也没做错什么,没干啥坏事呀。我爱大自然爱小动物,发自内心深处的感情且都是日常生活里在做,平时能做点什么小善事也尽量做点。读书写字对我而言就如吃饭喝水般自然,当然是很真诚的,因为我这么自我的人,无论做什么肯定都是“凭了自己的心”而不为了别的。犯得着么。你上前来对我说不喜欢不欣赏等等,我不能为此歌颂或感激涕零吧,只能原谅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4-2-26 3:32:1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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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6 01: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灯光在2014-2-26 0:57:00的发言:

今晚相当于我的周末,因为明天起可以连休五天,所以放纵自己喝了不少茶,刚用了几个小时看完了一部与户外有关的电影《 荒野生存》(Into the Wild,美国片,2007年上映),又去豆瓣浏览了一下评论,然后闲逛到这里,发觉“战火”又燃起来了。说实话,这次我颇有点“意兴阑珊”,甚至有一地厌倦感。我越来越觉得,人和人之间的沟通和了解,真的必须建立在某些共同的基础上。虽然这个基础,经常如冯唐所说的文学金线一般,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如果没有这个基础,那么基本上就是“鸡同鸭讲”或“对牛弹琴”,哪怕双方再有诚意和耐心,也属“做无用功”。

 

 


——————————————

是呀,有一小点点疲倦。睡吧,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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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6 01: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梦王:

 

恕我用汉语拼音BL代表“玻璃”一词时,未先百度一下。“准备随时随地BL一番,学学‘巴斯夫人的呐喊’”,这歧义未免太荒唐。

 

“都已经程式化了,就像心版的主调”,请问路网的哪个版块没程式化?风格和程式化,如何界定?“用月光,太阳,大地。。。还有悦耳音乐及动人的画面……”,这样的程式化,本就是心版在寂寞中难能可贵的一种坚持和守望,总好过那些“对女性身体部位津津乐道”的程式化。你说你哪篇帖子里不热衷于那样的固定套路?

 

大家既然户外、来户外论坛涂鸦,都免不了是“寄望于大自然和艺术的形式来表达对现实生活的不满和逃避”,虽然表现方式有雅俗之分,然而,“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对别人纯真、清雅的女孩子心,我本也不指望你懂得,然而退一万步说,即使别人真是“对理性社会和真实的现实生活产生了怀疑,但又无可奈何”,于是有了“自我关注,自我赞美,自我提升的一种行为”,又有何错?怎么就碍了你的眼呢?这个论坛,在这个方面,有过之无不及的,海了去了,甚至包括你自己呢。不要总用放大镜、显微镜盯着别人的“瑕疵”看,却忘了自己到镜子跟前照一照。

 

兰多那首诗,我引用得更多。诗的头两句直译是“我与世无争,因为没什么值得我去争”,无非表达自己的一种人生态度(超然物外),有何“酸溜溜的乏味和不得志”?你这样去理解兰多,我对你倒真有了“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感觉呢。

 

本不想在别人的帖子里与你争辩,不过你的回复,已经不仅仅是针对LZ的文章,已经是对一些我一直在坚守的理念,进行“鄙薄和攻击”,那么我自然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地“不吐不快”了。

 

 

 

 

 

 

灯光,又名:远方的朋友,蓦然回首,偶尔一瞥,等等 Yan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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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6 02: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二贴的文字很美,但在欣赏的同时还是不能界定哪句哪段是你的文字,现在我姑且都认为是你的文字......”

再另外,允许我也“不喜欢”一下,我不喜欢那种罗罗嗦嗦的多疑的态度与性格,

我前面就已经说过,但凡如果我是引用的内容,我会用引号标注(但注意引号除了作引用,也会有表示特殊含义以及其它作用——基本语法),引号外的,是我自己的心思、思考和文字,并且是本人特有风格的文字!(熟悉的人,相处多年的会知道)

具体到这件小小小小的事情,小小小小小小的两个帖子里来说,举个例子,《不悔》里除了那段歌词,其它是我的话,随意语言!《对大自然的爱》全是我自己的话,是我的惯常语言与风格!

(至于喜不喜欢,那不是我的责任范畴。首先我活着就不是为了任何别人喜欢的,更别说写字了。)

所以,真不愧是真的不了解我,真的不懂我,所以,是真的越来越不喜欢,不愿做无用功的解释与交流了。

我的确没生气,但这样的讲话与交流可能也不会令人多高兴,其实面对无论是生活还是网络,非大是大非原则性问题,也不是非得取得理解和一致的时候,也可以不说的呀!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4-2-26 2:38:5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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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6 08: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热闹呀,有大王的地方"是非"多。以前只看主版,副版几乎没有逛过,现在因为有大王在里面说梦话,所以特别的关注。越看发现高人多,楼上的俩美女的文章看了叫人佩服,好厉害,难怪大王沉浸在此地不能自拔。

昨天傍晚在英东游泳偶遇到大王,到了我的一亩三分地我邀大王喝酒,可能是重逢后的喜悦吧,大王的情绪很高喝了很多的酒,酒后我怕他有事专请同事开车送他回去。已经9点多了。

今早我以为他又会在78版说我们昨晚的事,没有想到他竟跑到心版去多事了,看见小倩那委屈的样子,我都会责怪大王的粗鲁而且说话的神态有非常强的“官气”还激情四射,但细细的品着他的文字并没有在小倩的写作上有所怀疑,相反的他将她的这种心得提高到思想层面,我认为他可能是想借题发挥吧,简言之他的思维有时很混乱和奇怪的,跟他同行时感悟特别多,他有非常强烈的美丑观,记得在大理时有一个长相难看的年轻女人在他面前强卖地图,那女人的脸上有很大很多的带状疱疹怪吓人的,他当时一看扭头就不停的呕吐。我就指责他不该这样,他说自己也没有办法是条件反射。

看见小倩说了一些委屈的话,我想大王看了心里也不会很舒服,因为他是非常的喜欢呵护女孩,他谦和礼貌而且多情有担当,他不会对女孩无礼我想我能理解他说的对文不对人。

大王,你这个老男孩请不要再对女孩子“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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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6 12: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an-an的好意“调解”,我真没生气(也算不得多委屈),况且我没对谁的基本人品产生怀疑与质疑,也知道都没什么恶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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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6 12: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在自个帖子里码点闲字,算是有感而发吧,并不针对任何具体人的,也可以说是一点题外话。

我可以说,在如今社会,那些敢于过独身生活并且敢一直独身下去的,不管她打小多么娇生惯养,不管其精神追求与爱好看来多么不食人间烟火,不管外表看起来多么天真柔弱,她可能都具备了一份多于常人的“坚强与强悍”。你得打理生活中的一切,得独自面对所有问题,得经济独立精神独立,得遇到困难也不悲哭,不哀嚎,不指望找个肩膀去依靠。

自由,是多么美好的东西。人为了获得自由,当然是要付出点代价的。何况男权社会中的女性。

所以,她难免会越来越“坚硬”,越来越“顽强”,甚至是“不自由,毋宁死”,并且,越来越忠于自己的内心,专注于自己的追求。

至于旁人的喜欢不喜欢,理解与不理解,你说对她有什么具体实际的价值或意义么?毕竟,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是自己在过,包括自己换灯泡修马桶拎东西带娃儿去看病(不管猫娃狗娃人娃),就拿我自己说,除了长得女孩子气,我经常都没觉得自己是个女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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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6 12: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几年前我就写过,愿人生像一棵树一样生长,追求自我完具完善。生命有生死枯荣,花开花落,无怨无悔。

这点上没性别之分的。何况,我觉得如今不少女人,可能很多时候比男人还男人,比男人还坚强。

本来就身处人生,生活之中,独行独品着各种滋味,还有人指导你所谓生活如何,何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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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6 12: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莱顿的画.jpg

一幅喜欢的画儿,出自于19世纪英国画家弗雷德里克.莱顿之手。

原谅我素来有点“重女轻男”,看画也可能有点,更爱画中女性和孩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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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6 14: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82楼,83楼的文字,颇有同感。我从买菜时因提重了勒疼了手就哭泣,到现在什么家务活都会做(换灯泡修马桶,都是小case),哪怕在街上摔个大马趴,腿上鲜血淋漓,我都不当一回事,更不会落一滴泪,应该算是够固执、够强悍的了。不过我倒不觉得因为这份坚硬和顽强,我就不女人了。我经常觉得,而且不仅仅是觉得,事实上就是,我非常女人味。当然,我做女人是有前提的:那是当我独处时,或面对着一个真正的男人时。人都是多面的。

 

84楼关于“更爱画中女性和孩童”,我想你一定会喜欢法国画家布格罗的画,他画的大都是女人和孩子。

 

 

布格罗002.jpg

 

布格罗00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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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6 14: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嗯,我喜欢布格罗笔下的小女孩,天使,很纯真,有灵气。

“我从买菜时因提重了勒疼了手就哭泣,到现在什么家务活都会做(换灯泡修马桶,都是小case),哪怕在街上摔个大马趴,腿上鲜血淋漓,我都不当一回事,更不会落一滴泪,应该算是够固执、够强悍的了。不过我倒不觉得因为这份坚硬和顽强,我就不女人了。我经常觉得,而且不仅仅是觉得,事实上就是,我非常女人味。当然,我做女人是有前提的:那是当我独处时,或面对着一个真正的男人时。人都是多面的。”

——呵呵,是呢,有同感。我每次去超市买东西重点都提不动,以前被家人男友宠坏,所以刚开始独自生活时也遇到点烦难就想哭,如今什么都习惯自己处理面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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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6 14: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很喜欢读你的文字,读时整颗心真的会有“冬日向火”的感觉(虽然妞兄批评我重复,我还是想不出新词来代替“冬日向火”一词)。这份暖心的快感,也是不足对外人道的。

 

记得横刀在我川西行帖子中说过圣经中的一段话,大意是说“这片光,我不求其辉煌,只要其在就好”。我觉得这也是我对你的感觉。你在论坛发帖的时候,我想我很难做到只潜水而不浮出水面,虽然我赞同你的“不捆绑”、“各自独立”的那份“凉薄”。只是,与你交流的快乐,我很难去“抵制诱惑”,虽然非常“自我的”你,只是“说我想说”罢了,从没对任何人有过任何有意的“诱惑”。

 

祝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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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6 14: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灯光,如果你觉得多点暖意我也是开心的。因为为了“那些执着,守望那些美好”,只有个中人了解其中的孤独与担当。

流年似水难免物是人非,如今在这儿也就跟你说说话儿,就跟俩冷清清挂在墙上的壁花似的,呵呵。

你我都是又强硬又柔软的人,强硬,在自己的热爱与信仰,柔软(把柔弱改成柔软了),在心灵情感,所以,一方面茫茫尘世间要保护好自己,一方面继续探索摸索着精神跋涉吧。烛光虽微,却可令它长存不灭。愿都安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4-2-26 15:10:1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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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6 14: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哟,老天。这下又闯祸了!

中午时认真的看了自己写的帖子。只有二个字“过了。”在这里我真诚的对小倩,灯导道歉!我不该用犀利的语气和语

言来就某件事宣泄自己的情绪,尽管这些都是善意的表达自己的观点,但自己的表达能力太差本来是想褒扬此事的,结

果在旁人看来似乎都不近情理。不要说小倩看了说还是要原谅我,就是我自己看了也不能原谅我自己,我怀疑昨晚是否

梦游了或者真有此病,但自己写的字赖不掉,说什么都无用了,该道歉的就道歉该坚持的就坚持。既然二位才女不想鸡

同鸭讲,那么我的一切解释也是多余的,只有马上转身离开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最心痛最无意的是惊扰了两位才女昨夜的睡眠了。

 

回灯导:

一,“BL”我以为是“辩论”拼音的简称,哪里知道有“断袖”纯爱之意呢。你指正得对,接受!

二,“巴斯妇人”是乔叟笔下的封建伦理的叛逆者,主张女权。不是传统上的淑女,我在帖子中是希望小倩悍妇一点,这样论道起来有劲道些,可她偏偏如邻家女孩一样,有时真不忍,特别是看了她今天的独白,更是让我生生的心痛无

意间伤了她和心版有关的人,再次说声对不起!

三,对我的帖子的指正非常的到位,学习中。

 

小倩:昨夜回你帖时有1817个点,现在增加了快近200个点了,你看你多有人气,有多少人在默默的关注,但愿你的

那些暗暗挺你的粉丝不要迁怒于我。。。。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4-2-26 14:52:5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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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6 14: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小倩悍妇一点”

想看我悍妇一面?还是算了吧,我怕会吓着别人。

你并无什么根本恶意,不会伤着我的。倒是给我一个机会直抒胸臆呀,要不我总披着“小倩”这件衣衫,经常说话还蛮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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