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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妞一个人睡

闲聊一下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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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1 13: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多愁善感的人既是被上帝赐福的人,也是被上帝诅咒的人。当《卧虎藏龙》中的玉娇龙连爱情也无法再让她与人生的悲凉和解时,她唯一的出路是飞身跃下悬崖。

 

所以,我们这些“贪生怕死”的凡人,还是要想方设法去让自己与人生和解。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4-8 15:55:2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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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1 18: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记得以前看过灯光的帖子,好像说是要还“妞”一个人情,并且已经还了。现在楼主又约出了“蓦然回首”或“偶尔一瞥”,看来人性温良“情”似乎永在。。。。。

真的好高兴能再次看到灯光的帖子,尤其是当其以教师爷的面貌出现时,那份自信,骄傲,霸气甚至轻蔑和不屑跃然纸上。。。。。

这次灯光的帖子谈了生命,人生,以及性和死亡,虽然是个很严肃和很大的话题,但有一点似乎是肯定的:死亡在自然界里和生是一样美丽的。

请灯光能否将(川西行)再贴出,因为我也走了一次川西,再次看帖体会可能会更深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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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1 19: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梦话大王:

 

我欠妞兄的人情是永远还不清的,除非我也能为他“出生入死”一番。

 

我想,有些感情,会是永远的,是可以持续一辈子的。

 

“尤其是当其以教师爷的面貌出现时,那份自信,骄傲,霸气甚至轻蔑和不屑跃然纸上”,流汗ing……

 

关于《川西行》帖子,我去找一下,看是否有“备份存档”。如有,就为你再贴在这里。妞兄在,我就很高兴。高兴的时候,我会很好说话的,呵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4-8 15:55:5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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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1 20: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梦话大王:

 

下面为你贴《川西行》的一些文字(不想贴对队友的一个个描述,省去),图片原帖看,配乐略去。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4-8 15:56:2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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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1 20: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开始正文之前,我先与大家分享两首英诗。

 

                             一

 

    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y Evening 

                  ——Robert Frost
    Whose woods these are I think I know.
    His house is in the village though;
    He will not see me stopping here
    To watch his woods fill up with snow. 
 

    My little horse must think it queer
    To stop without a farmhouse near
    Between the woods and frozen lake
    The darkest evening of the year.

 

    He gives his harness bells a shake
    To ask if there is some mistake.
    The only other sound’s the sweep
    Of easy wind and downy flake.

    The woods are lovely, dark and deep,
    But I have promises to keep,
    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
    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

 

              雪夜林边逗留

        ——罗伯特·弗罗斯特

    我想我知道这是谁的树林。

    他的家虽在那边乡村;

    他看不到我驻足在此地,

    伫望他的树林白雪无垠。

 

    我的小马一定觉得很奇怪

    为何停留于旷无农舍之地

    在这树林和冰封之湖的中间

    又是在一年中最黑暗的夜晚。

 

    它将它的佩铃朗朗一牵

    问我有没有弄错了地点

    此外但闻微风的拂吹

    和纷如鹅毛的雪片。

 

    这树林真可爱,黝黑而深邃

    可是我必须履行我的诺言,

    还要赶好几英里路才能安睡,

    还要赶好几英里路才能安睡。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4-8 15:56:4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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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1 20: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10月3日黄昏,我们一行十人进入川西墨尔多山下的斯交村,来到爵士冰的干女儿家。当其家人热情地准备丰盛的晚饭时,我与队友潇海(医生,在读博士,整个行程中我的同居者)漫步到屋后的一片白杨树林里。在那里,我不无惆怅地对她谈起了弗罗斯特的这首诗。唉,天性多愁善感的我,往往在聚的时候已有散的悲哀,在烟花绚烂时已有寂灭的伤感,在幸福到眩晕时已有万念俱灰的清醒。一向提倡“坚持乐观人生态度”的我,骨子里是个悲观主义者。我拿自己没办法。

 

      潇海听后赞赏不已,要求我写给她。晚饭时我在饭桌上边吃边默写此诗。饭后对她讲起此诗的 “抑扬格四音步”格律,并标出四段严整的尾韵“AABA,BBCB,CCDC,DDDD”。晚上我们在上斯交村的一户藏民家打地铺住宿,当大家围着炉子闲聊时,我又应众人要求背诵了此诗,结果引起了大家的共鸣。可见,真正的好诗,可以跨越国界,直抵人心。在此,我特地先附上此诗做我本篇游记的“引子”。

 

      这首诗总让我想起柳宗元的绝句《江雪》: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柳宗元绝句的前面也是用风景描写来铺垫,最后才画龙点睛地把风景与人生追求、人生哲理结合起来。最后一个“雪”字,用得多么奇妙,把一个理想主义者孤独坚守的境界之美渲染得淋漓尽致。

 

      美国诗人弗罗斯特(1874——1963)的作品以朴素、深邃著称,他善于用最简单的语言表达最深刻的思想。经我观察,“大师”有三类,一类是“一瓶子不满,半瓶子咣当”的所谓“大师”。他们往往喜欢用深奥、艰涩的语言去“吓唬”读者,以掩饰其内在的空洞与缺乏底气。比如把“论张老太太卖鸡蛋”写成“论张氏高龄妇人在商品利益驱动下如何实现货币和鸡卵的最佳兑换”,这可真是“你不说我还明白,你越说我越不明白”。第二种“大师”往往是平庸的代名词,时间会“大浪淘沙”地成为他们的杀手锏。而第三类才是名符其实的大师,他们惯于用最简单的语言表现最深邃的思想,时间会把他们的作品打磨得愈来愈璀璨夺目。

 

      弗罗斯特毫无疑问属于第三类大师。他曾四获普利策诗歌奖,其诗歌随着时间流逝越来越成为经典。他是 “一位伟大的徘徊者”,永远徘徊在自然与社会、自我与他人、理想与现实之间。他曾在另一首诗《未选择的道路》中写道“树林中分出两条路,而我——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那一条,由此决定了我人生所有的不同。”人迹少的路一般是充满思考、探索的心灵向前、向上飞扬之路,而这样的心路往往是充满艰辛的荆棘路。严肃认真的诗人,一旦选择了自己的人生路,就义无反顾地一直走了下去。

 

      惜字如金的诗歌最怕重复,可本诗的最后一句却是重复句。这样的重复句,当然不是为了凑字数或韵脚,而是为了“强调”。我上大本时听外教讲解此诗,他说当我们在某一天读到最后的重复句时,心里如果可以真正响起一声沉重的叹息,那么我们就成熟了。我当时颇不以为然。可后来在我毕业后与社会的不断冲撞、磨合中,我不时想起此诗,最后一段不仅让我心怀叹息,甚至让我满怀悲怆呢。

 

      其实这首诗的最后一句应该被意译为:“在我长眠安息前还有多少人生路要走呵”或:“在我随心所欲前还要经历多少人生无奈!”。

 

      这首诗的主题其实就是讲人生责任导致的人生无奈。而这样的人生无奈在我们的凡俗生活中比比皆是,信手拈来一个:你结婚后才遇见真正适合自己的那个人,可你只能短暂驻足,欣赏一下她(他)的美丽,而不能去放纵自我,因为你还有很多人生责任要尽,你要履行先前的诺言。在人的一生中,人们在保持理性时不时会有种撕裂感,可人们别无选择,人们的人生责任让自己无可奈何。比如,对你有强烈吸引力的人与事物,你懂得你不能贪婪,你甚至要被迫去“忘却”,因为“对自己要有多残忍,才敢念念不忘?”

 

      人生充满各种矛盾,人生责任何尝不是如此。人生责任太沉重,人们往往很难承受。然而人生如果毫无责任,没人需要你负责,没人需要你的爱,你反而会有“生命中难以承受之轻”之感,反而活不下去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生责任是上帝赐给凡人的人生动力。

 

      啰嗦了这么多,究竟与我这次的川西之行有何关联?唉,其实,我想说的无非是:我到美如天堂的墨尔多、雅拉走了一趟,那里的美丽让我有不想再返回城市生活之感,可到时候我还是被种种人生承诺、责任拉回了原来的生活轨道。我无法尽情尽兴地沉溺于美的欣赏与享受。

 

      其实,国庆长假出游的人们当中,有多少人不是短暂欢喜后怅然“放手”呢?有多少人不百感交集地品味到“回不去的悲哀”呢?我们已然社会化。自然于我们,再美也只属于水中月镜中花,再美我们也握不住、抓不牢。我们,真的已经,回不去了……我们都是徘徊者,没有例外。即使追求行禅境界的爵士冰,依然属于徘徊者,只不过他的徘徊程度比我们大家轻一点罢了。

 

      在自然中我们无论再怎样狂放地宣泄自我,最终还是必须夹着尾巴回到社会中与他人打交道。我们在雪莲花般清雅的理想与一地鸡毛的琐碎现实中徘徊,努力让自己在两者间保持平衡,可惜我们永远无法做到。没有谁可以真正做到与自我和解。即使是潜心修炼的弘一法师(李叔同)至死也没修炼出“无悲无喜”的“堪破”境界,他的临终之言依然是“悲欣交集”。从来没有单纯的快乐,任何快乐都交杂着痛苦,而所谓幸福,其实就是“痛并快乐着”。于是人们一次次逃离城市,自虐般地走在路上,陶醉于瞬间的美感,而又自知一切只不过是短暂的人生梦游。美梦总是“匆匆,太匆匆”,梦醒时分,人们或无奈或认命地发觉自己依然属于城市,依然无法摆脱滚滚红尘的桎梏,依然无法真正地“自由飞翔”。不过,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明知虚幻依然努力,这本身已经闪耀着一种悲壮的人性之光。也许,徘徊的价值和意义正在于此吧。其实,能与自己彻底“和解”、不再纠结、不再徘徊的人们或者是停留在基本生活层次的蒙昧者,或者是惧怕痛苦的麻木者,更可能是彻底沉沦者。

 

      所以,明知道徘徊在荒野与城市的“荒谬”,依然徘徊,只因我们还活着,还没成为行尸走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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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1 20: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二

 

                       Finis

 

      I strove with none,

      For none was worth my strife.

      Nature I loved, next to nature, Art.

      I warm’d both hands before the fire of life,

      It sinks, and I am ready to depart.

 

      诗歌其实是无法翻译的。这首《终曲》的大意是:我与世无争,因为没什么值得我去争斗。我爱自然,其次是艺术。在这样的生命之火前我温暖我的双手。一旦这火熄灭,我就该离开(人世)了。

 

      在离开雅拉雪山前往大峡谷的路上,我对老树昏鸦谈起此诗,他居然一下子就眼睛湿润了,一再嘱咐我把此诗写进帖子里与他分享。

 

      热爱旅游、喜欢走在路上的人们,可能大都会对此诗产生共鸣吧。拥有自然与艺术的人生,一“天赐”,一“人文”,多么完美的结合!遗憾的是,我们的凡俗生活,已经越来越偏离自然,甚至越来越进入文化沙漠。我曾说过,文学、音乐、电影等是我的丈夫,大自然是我的情人。按说丈夫可以天天亲近,情人却只可偶亲芳泽。好在我对自然的定义并非荒野,而是“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身边的一草一木皆为自然。

 

      我曾写道:“其实旅行看风景也有三重境界:1. 眼中无风景,心中也无风景。2. 眼中有风景时,心中才有风景。3. 眼中无风景时,心中依然有风景。我自己以及路网的大部分同学属于第二境界吧,隔几天不出去转转、亲近一下荒野,就感觉郁闷。我很羡慕可以主动或被迫修炼到第三个境界的人们,因为到了那样的境界,他们就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任何情境下享受美了,即使足不出户,方寸之间也有乾坤。”不过要想修炼到第三境界,还是必须以“行万里路,尽览自然风光”为基础的,这也是我们出行的意义所在吧。

 

      在雅拉的最后一天早晨我和潇海醒来后躺在帐篷里聊天,我问她城市生活中有什么值得她向往、丢不开的,她说是与朋友们聚餐聊天或躺在干净宽大的床上睡觉,而我当时的渴望是躺在阳台的躺椅上,秋天的阳光暖融融地照在我身上,书房里传来肖邦的音乐,手边有一本百读不厌的莫泊桑中短篇小说集,和一杯香气四溢的绿茶或咖啡。我渴望优雅地坐在客厅好好弹上一曲,我的手指因渴望抚摸钢琴的键盘而痉挛。我渴望再捧出一大堆经典影片碟,边吃零食边放纵自己看到夜半三更……当然,我也渴望着城市的物质文明,比如再去自己喜爱的那家餐厅大快朵颐一番,再比如泡个热水澡——我已经几天都因惧怕湖水的冰冷而未好好漱洗,浑身是汗臭与尘土。我发觉自己有一瞬间甚至不无痛楚地渴望尽快回到城市,恢复自己那舒适的文明人生活。

 

      当我们徒步数十公里终于走出雅拉大峡谷时,我们看见了公路。潇海的反应是惆怅,爵士冰的反应是“可恶的公路”,而我的反应是反问他:“公路可恶吗?”我的言下之意是公路让我们出行便捷,大大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为什么享受到越来越多文明的人们,越来越渴望退回到原始社会去做“野人”呢?我们究竟怎么了?这个世界究竟怎么了?唉……

 

      爱旅游、爱户外的我们大都生长在城市。即使强壮如爵士冰,身体素质再好也不如当地老百姓。因为对当地老百姓来说,户外不是一种精神追求,而原本就是他们从小习惯的生活方式。身为城市人的我们被自己对城市生活的不满、烦躁、厌恶以及对荒野的热爱驱使着一次次上路,回到乡野、荒野走马观花一番。说到底,这样的亲近荒野,依然有“叶公好龙”的成分。我们已很难彻底摆脱城市生活对我们的影响、渗透。

 

      身为城市居民的我们,绝大多数时间还是生活在城市,而非荒野。如果我们无法与城市和解,无法热爱并享受城市生活,那我们的生活该是多么可悲!所以,如果让我写《终曲》,我会把对人文艺术的爱放在首位,其次才是自然。因为这样,我才可以真正享受自己的人生,并从自己的人生中得到最大的快乐与满足。我相信爵士其实也一样,因为他热爱爵士乐,还曾练过三年的萨克斯、黑管。

 

      人与人之间,做朋友也罢,做家人也罢,如果渴望和谐亲密,最重要的是有能力并愿意去分享与分担。分享是分担的基础,所谓爱着你的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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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1 20: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缘起


      09年春初识爵士冰后,深为他的人格魅力折服。但天性怕生、怕热闹的我与他的联系并不多,虽然后来我们又见过两次面,但大多数时候我们只是在节假日互发短信问候一下。他也曾邀请我参加他组织的一些活动,但因种种原因,我一直没能参与。这次他于9月28日发短信问我十一的安排,我因那天没课、与妈妈一起去马鞍山森林公园玩了一天,根本忘记开机,所以第二天(29日)才回复他。我反问他有什么计划,他回复说:“十一去四川丹巴爬山、雅拉徒步,明天下午出发。玩十天或五天你有时间一起去吗?”

 

      我回复道:“爬山我就不去了。我不敢跟随你的脚步的原因是怕自己太弱而拖累你。祝顺利!”

 

      他又回复说:“呵呵!这次的路线相对轻松,徒步爬山为主。都是些老朋友,年龄最大的63最小的13,觉得你能走,有空就一起去走走了。”

 

      就是63岁老人和13岁小孩这样的话语成功地忽悠了我,我立刻答应与他们同行。然后我要他把需要准备的东西用短信详细告诉我,我好去准备,因为我一点经验也没有,我希望自己到时候少拖累他们。

 

      随后他开来了所需物品的清单:五十升左右的背包,五度左右的羽绒睡袋,防潮垫,冲锋衣,抓绒衣裤。手杖,帽子,套锅,水壶,头灯,主要就这些了,还有不够的可以在成都补,帐篷和炉头不需要带。中高帮的登山鞋,轻便些。不一定防水。

 

      我中午去青山找南澳金沙。防潮垫、手杖我原来就有,背包、套锅,水壶金沙有,她劝我不必购买新的,借用她的即可。她带我去寒山烟雨的户外店帮我挑选冲锋衣、抓绒衣裤和登山鞋。晚上她请我吃饭,然后还邀请我参加了青山徒步理事会的新线路首次徒步。我与金沙、珊娅子漫步在细雨中谈天说地,很快乐。

 

      第二天上午我又去卓刀泉附近的风云户外店买了睡袋和头灯。中午整好背包,下午三点半提前出门,结果遭遇大塞车。心急如焚的我背着重重的背包奔跑,终于按时赶到武昌火车站。据说那天武汉交通瘫痪,有一万人误火车,有八千多人退票。而我们一行八人总算都有惊无险地上了车。金沙还专门从青山赶来为我送行,让我心里暖融融的。

 

      下面是11天出游的具体行程:

 

D1:(9月30日):爵士冰、老树昏鸦、潇海(女)、施医生、天外飞猪、东东、南南(女,东东的妻子)、灯光(女)8人乘17:15武昌发车的T246次去成都,晚宿车上。

 

D2:(10月1日):上午到成都,中餐后去住处附近超市购物。晚上品特色小吃,逛春熙路。晚上卒子和13岁的女儿乘飞机到达成都。

 

D3:(10月2日):凌晨5点半我们10人分乘两辆包车去丹巴,黄昏到达。晚宿丹巴。

 

D4:(10月3日):上午去甲居看藏民民居,在藏民家午餐后包车去墨尔多山下的斯交村,在爵士冰地干女儿家晚餐,然后继续乘车去上斯交村(海拔2950米),晚上在藏民家打地铺。

 

D5:(10月4日):早饭后就开始爬山,路滑坡陡,泥泞难行,多数人黄昏才到达海拔4000米处的营地。这天对大家来说是最辛苦的一天,虽然我们请了4个挑夫,但大多数人还是必须自己负重上山。我首次重装出行,首次重装登山,居然是在高海拔地区。即使最后一段行程挑夫帮我背走了背包,我依然步履维艰,走两步就要歇一分钟,一步一挪地攀登,因为胸闷气短。我是最后到达营地的队员。体力透支的我整个人都虚脱、崩溃了,而且极度疲劳引发了高反,晚饭无法吃下,头疼欲裂,彻夜无法入眠,曾认真考虑写遗嘱之事(各位朋友请别笑话我呀)。晚宿营地帐篷。帐篷是爵士冰为我和潇海搭好的,连我的防潮垫、睡袋都是他铺设好的。

 

D6:(10月5日):天外飞猪、东东、南南、卒子和女儿5名队员提前下山,爵士冰带施医生、潇海和我继续攀登,老树昏鸦留守营地。我只爬了一小时就止步并在中午返回营地,因为身体状态实在太差。爵士冰、施医生、潇海三人于中午两点半成功登顶,并于黄昏时返回营地。晚宿营地帐篷。一夜寒冷,无法成眠。

 

D7::(10月6日):我们5人上午下山,下午在爵士冰干女儿家吃中饭,黄昏返回丹巴,与提前下山的5名队员会合。晚上聚餐腐败,大家都开心不已,都喝高了。我也喝了两瓶啤酒,整个人都晕晕乎乎的。晚宿丹巴。

 

D8:(10月7日):6名队员返汉,爵士冰、老树昏鸦、潇海和我四人包车去雅拉雪山,中途曾重装徒步5公里,我再次高反严重。下午到达雅拉友措并在那里扎帐篷宿营。晚上躺帐篷里与帐篷外的爵士冰聊天,突然感觉头疼消失,很神奇!是否是神山雅拉雪山的保佑?爵士说雅拉雪山是他见过的所有雪山中最秀美、孤傲、高贵的雪山,他08年爬8千多米的雪山卓奥友时冻落的中指就埋在这里的玛尼堆中。高反消失后我吃了一大碗米饭焖肉,还喝了一大碗八宝粥,都是爵士用高压锅做的。他“又当爹又当妈”地照顾我们三人,老树是老人;潇海身体素质比我好,但毕竟是女人;而我,几乎就是个病人,而且基本上什么也不会做,连帐篷也不会搭。我曾不无愧疚地问他是否感觉被我这样的户外菜鸟拖累,他的回复是:渡人渡己。渡可渡之人。

 

D9:(10月8日):上午离开雅拉友措,顺着雅拉河穿越雅拉大峡谷。数十公里的雅拉大峡谷,树树皆秋色,色彩斑斓,风景如画,让人恍惚置身童话世界。我们大家走着走着都分散了,大多数时间我独自前行,我边欣赏着沿途美景边听着手机播放的维瓦尔第的小提琴协奏曲“四季”中的《秋3》、《春1》。快乐到疯癫地步的我挥着登山杖、随着音乐蹦跳着前行,那份感觉真的很难用文字描述。晚上在雅拉峡谷中的新店子(一大片草滩空地)搭帐篷扎营。

 

D10:(10月9日):上午继续穿越雅拉大峡谷,下午4点多出谷后泡温泉。包车去康定,晚宿康定。

 

D11:(10月10日):凌晨4点半就起床,乘6点的大巴去成都,中午两点多到达。潇海和老树昏鸦宿青旅,附近就是武侯祠和锦里。爵士去会友,老树休息,我和潇海逛锦里,品各种小吃。晚上我和爵士乘22点多的班机返汉,到家时已半夜一点多了。潇海和老树还要在成都逗留数日才返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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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1 20: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后面都是人物描述,不想转发了,因为自己读着有些难过——原来他们都在我心底珍藏着,原来我是很想念他们的!我原以为我已经修炼得很“云淡风轻”、“了无牵挂”了呢……

 

我的身体太弱,不适合跟着那些强驴“玩命”似地户外,只适合比较休闲的户外游,所以再不敢跟他们一起出游。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4-8 15:59:3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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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1 20: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把《川西行》227楼的回复再转发在这里:

 

 

其实我去四川已经是第三次。前两次都属于与同事一起跟随旅行社旅游。第一次我们游了九寨、黄龙,在成都住了几日,游了市内和附近的一些景点,比如看了杜甫草堂、武侯祠、都江堰、乐山大佛等。第二次成都行则是专门游了峨眉山。我那时根本不知道川西居然还有这么多美丽的雪山、荒野……这次的驴行游川西,与前两次旅行完全不同,可以说是个人生命中最难忘记的记忆之一,它真的让我收获颇多。

 

朋友有多种。户外行走中结识的朋友们,也许不会在个人生活中有过多的联系或有什么交点,但这并不证明户外收获的那份友谊的不珍贵。有时候,正因为珍惜,才保持距离和独立。每个关心自己心灵归属感、认真与上苍进行心灵对话的人,都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各自的朝圣路”,很好。怀着同样高尚的追求和热爱,严肃、认真地行走在各自的生活中,这也是一种“行走”。

 

昨天一个以前的学生读了我博文中的川西游记后给我来信说: 

 

看到游记中你写到城市生活有什么吸引人的那一段,我也同样在思考。答案也无非就是一些衣食住行方面的便利。在城市中的我们不停向往着美丽的自然。但人不就是这样矛盾么,大山里的人也同样对城市有着渴望。所以有时候觉得人生其实就是一个大围城,你想得到的永远是你手头现在没有的。所以,我也常常告诉自己,知足常乐,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这点也曾被人说过胸无大志,哈哈)。一直以来我努力做一个善良的人,最大的愿望就是让所有爱我和我爱的人幸福快乐。

 

我回复说:

 

城市生活和荒野生活的确也有围城的荒谬效应,城里人想去荒野,乡里人想来城里。不过你我既然是城里人,城市生活才是我们生活的主流,那我们就应该努力先把城里生活过好,先人文,后自然。毕竟我们大多数时间并非在旅游,而是在生活。知足常乐,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我个人觉得很应该,这不是什么胸无大志。“一直以来我努力做一个善良的人,最大的愿望就是让所有爱我和我爱的人幸福快乐。”,这很好呀,我很感动,这样的人生追求很实在也很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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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1 20: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懒得自己开贴,渴望随时“开溜”,所以就毫不客气地把妞兄的帖子“喧宾夺主”一番,闹得毫无章法,乱七八糟,哈哈……

 

不过,该把地盘还给妞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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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1 23: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到革命圣地南京去了两天,刚回。

 

各路英雄已经盖了这么多楼,嘎嘎。

 

我思考一下,再来和你们飙贴!

 

另外,灯光,不碍事。再说一次,只要有见解,人人都可以是楼主。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3-31 23:26:1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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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1 12: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回灵丹                             

 

灵丹,你这属于帮我人工置顶了,嘎嘎。

 

你看我多好,对你够重视吧,够意思吧。不像茬子老师,对你爱理不理的,完全不搭理你,对吧?                       

 

但是你在这个帖子里为自己做广告、怒刷存在感就不好了,对不对?            

 

诲淫诲盗的事情我们也爱听,重口味更好。铁杵或许能够磨成针,但是木棍只能磨成牙签,肉棍只能磨成火腿肠啊,对不对?材料不对,再费劲折腾也是白搭,连字母都替你着急啊。

 

有猛料你就放上来,无病呻吟的不要。你一无病呻吟起来,不管是何其正、加多宝还是王老吉,都够让人喝一壶的。

 

我修养不好,不像茬子老师书生老师三流老师他们,说烦我就烦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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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1 13: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嘎嘎,睡得是天昏地暗呐。

 

再说点题外话。这次,上来回了个帖。我想,混次论坛也不容易,既然来了,那就搂草打兔子,顺带发个帖吧,娱乐一下。所以,茬子、灯光、三流、横刀还有字母,谢谢呐。

 

真心没想聊民国的,碰巧字母抢了沙发,正好拿她吐槽所以换片子了,嘎嘎。前段时间确实游手好闲,也看了点民国的史料,偏偏发了这个帖子以后,七荤八素的事情都来了。

 

有时间的话,我还是会把这个帖子做下去。因为想用闲聊人生的方法,不是讲故事,所以大段大段的转帖还不好使,打字不说,至少也要寻章摘句,不急哈。

 

不管有多少人喜欢看,毕竟,探讨历史是想引发思考,有启迪最好。也当是读那段历史的一个回顾。不过呢,我这人,不定性,不想贴了也说不定,嘎嘎。              

 

我没时间的话,各位仁兄就多贴一点吧。哪怕是心灵鸡汤乱炖延参法师,也挺好玩的,真的。

 

如果累了,那就让帖子沉一下子,也无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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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1 13: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灯光,看了你贴的博文,蛮好的。抽时间我会好好回复一下。

 

我这有一个苏格拉底和一个年轻人辩论为人处世的问题,我把它放上来,你看一下。

 

这个故事有好几个版本,但都大同小异。结论我不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呵呵。

 

有一个年轻人自信地说:我断定,像欺骗、偷窃、奴役之类都是非正义的事情。

 

苏格拉底沉着地问:如果一个被人民推选的将领奴役一个非正义的敌国人民,我们能不能说他是非正义呢?

年轻人尴尬地回答:他是正义的。

 

苏格拉底步步紧逼:如果他在作战时欺骗敌人,怎么样呢?

年轻人无奈回答:这却是正义的。

 

苏格拉底紧追不舍:如果他偷窃敌人的财物,如何呢?

年轻人狡猾地说:是正义的。不过,我开始说的是针对我们的同伙。

 

苏格拉底机警地说:既然如此,那么我们应该明确界定,像欺骗、偷窃这类事情,施之于敌人是正义的,但施之于同伙却是非正义的,对待同伙必须绝对忠诚坦白,你同意吗?

年轻人又自信地说:完全同意。

 

苏格拉底问:如果一个将领看到他的军队士气消沉,就欺骗他们说,援军马上要来了,因此提高了士气。又如一个孩子需要服药,却不肯服,父亲就骗他,把药掺进饭里给他吃,使孩子恢复了健康。这两种欺骗的行为应该放在哪一边呢?

年轻人尴尬地回答:应该放在正义的一边。

 

苏格拉底继续质问:一个人怕伤心的朋友自杀,把他的剑偷去,这种行为应该放在哪一边呢?

年轻人又无奈地回答:当然,也属于正义。

 

苏格拉底笑道:这就是说,就连对于朋友也不应该在一切时候都坦率行事?

年轻人钦佩地说:对!如果您准许的话,我甘愿收回我已经说过的观点。像欺骗、偷窃、奴役之类方法未必不正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4-1 13:12:3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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