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卖鸡腿的叔叔在2012-7-15 21:14:00的发言:
一个年轻人,为了政治理想,政治追求,在61还留在广场上,虽然也是跟着哄,但是也能够理解,也挺让人敬佩的。因为怕死或者出卖或者不能为外人道的原因,在最需要人,哪怕是多一个人顶上去的时候,在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的时候,不能舍身取义,他跑路了。你说,这是不是一个不上道的二流货色呢?不过,说穿了,61也不过是相当于在酒吧里嗑个药,HIGH一下,如果二十多年以后还在网络上满口体制、天赋人权云云,愤得人品大爆发,那基本上就属于吸毒上瘾了,你吸食了第一口,舒服,通透,很爽,你就不太可能停下,硬着头皮也得继续吸下去。中国人人人都是政治家,乱就乱在这。真跟人家干起来,躲得最远,跑的最快,还踩着同伴尸体跑的也是这帮孙子,还有你。
才出了趟短途回来,就看见你又一次秀了下限,嘿嘿,我不想评说那次事件的起因过程以及
影响,只想说没有任何政府会出动拖拉机去对付自己的孩子,一个连起码的悲悯都没有的货,
居然也敢谈论佛教,居然还装逼地时不时听听《大悲咒》。
关于天赋人权,先去看看《人权宣言》与《独立宣言》再来发表意见,人美国黑奴的后代都
当上总统了,没有想到几百年后还有这样自甘为奴的极品,居然特么还是看过明史的货。
孙中山与袁世凯那点事就别拿来显摆了,这个我比你懂得多。
这句是给围观观众的:小鸡与傻逼对我而言,就算是个昵称吧,就像我不可能自证我其实是大鸡
一样,看着不顺眼的直接无视吧。
小鸡,挤出情绪化的成分,偷梁换柱、无中生有、死中变活是你惯用的把戏。不好意思,你这些都是我以前玩剩下的,嘎嘎。
你能够用什么样证据、论据,经过什么样的逻辑判断、论证,能够独立得出我一点起码的悲悯都没有、甘心为奴这两个结论?还是先搞清楚什么是充分不必要条件、什么是必要不充分条件、什么是充分必要条件再来拍砖吧。仁兄,光靠海市蜃楼加一点粗口是不行的,现在围观群众阅读水平都提高了,光靠催眠也是不行的,还得努力啊,还得加油啊,嘎嘎。
开示你一下:我装逼听《大悲咒》并不能直接证明我懂或者不懂佛教,也不能直接证明我敢或者不敢谈论佛教,你的明白?
你好歹要给这千疮百孔的逻辑骨架支起一个一个颤巍巍的脚手架吧,特么这海市蜃楼盖楼盖得完全不打地基呀,光靠华丽的修辞手法和一二个宣言是没有用的,嘎嘎。
孙中山和袁世凯那点事你比我懂得多??来,你来说两句,正面回应一下,来,来呀!真是看不起你这种孙子!
下面是娱乐时间:
自从您正告一句:“你将会因为这段话里你自己的愚昧与邪恶被钉在耻辱柱上,永世不得救赎”,你就奠定了本坛第一巨傻的地位,巴神那个级别的,绝对巨星呀,嘎嘎。
你因为意见不同就要把仗剑钉在耻辱柱上永世不得救赎,你有过一点起码的悲悯吗?
你为了报复灯光,直接问候一个女性的生理期,你有过一点起码的悲悯吗?
你为了打击三流,在别人身受重伤的时候,拿人家的身体的具体伤处用来攻击拍砖,你有过一点起码的悲悯吗?
你61还在广场,不舍身取义,却跑路了,能够证明你不是甘心为奴吗??
实在说不下去了,我要先去吐一会儿了。。。。。。,嘎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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