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在路上俱乐部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公告]关于“我在路上第一届户外活动大赛”评奖统计的说明

[复制链接]

410

主题

6918

回帖

18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Rank: 8Rank: 8

积分
186065

荣誉会员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06-8-18 22: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
原文由 习惯 发表于 2006-8-18 22:30:07 :

[此帖子已被 习惯 在 2006-8-18 22:30:36 编辑过]


哈哈,

真的就是好玩的事, 都认真了就不好玩了!

散场散场, 宵夜时间到了, 找桌子去了!

 

我喜欢, 在山顶吹风,在林间看竹,在溪边听歌,在壁上跳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03

主题

743

回帖

5万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58046
发表于 2006-8-18 22: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
原文由 cj914 发表于 2006-8-18 22:34:54 :
引用
原文由 习惯 发表于 2006-8-18 22:30:07 :

[此帖子已被 习惯 在 2006-8-18 22:30:36 编辑过]


哈哈,

真的就是好玩的事, 都认真了就不好玩了!

散场散场, 宵夜时间到了, 找桌子去了!

 


来武汉,我请你喝二锅头

[此帖子已被 戒烟如你 在 2006-8-18 22:44:01 编辑过]

"烟”是烟燃烧生命的舞蹈,只因你给过她火的温度,“灰”是烟悄然落下的眼泪,在你逐渐冷却的温度下散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62

主题

2128

回帖

14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Rank: 8Rank: 8

积分
140440

荣誉会员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06-8-18 23: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
原文由 惊鸿 发表于 2006-8-18 16:13:23 :
引用


这个世界上,没有愚蠢的人;只有愚蠢的思想和行为。


这话也真有意思,没有愚蠢的人,哪来愚蠢的思想?难道鬼也有思想不成?

想了哈子我们也真是没有意思,跟自认为聪明滴人讲了半天道理,其实人家一点都没听进克,也许根本就听不懂~~

现在我懂了,跟愚蠢的人讲道理是一点用都冒得,纯粹是浪费自己的口水!!


呵呵  我的腐败队长  你还是那么多的问题啊   !!!!!

儿子出生了 小名叫啤酒哦 可爱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

主题

187

回帖

1万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11253
发表于 2006-8-18 23: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
原文由 戒烟如你 发表于 2006-8-18 22:43:04 :
引用
原文由 cj914 发表于 2006-8-18 22:34:54 :
引用
原文由 习惯 发表于 2006-8-18 22:30:07 :

[此帖子已被 习惯 在 2006-8-18 22:30:36 编辑过]


哈哈,

真的就是好玩的事, 都认真了就不好玩了!

散场散场, 宵夜时间到了, 找桌子去了!

 


来武汉,我请你喝二锅头

[此帖子已被 戒烟如你 在 2006-8-18 22:44:01 编辑过]


烟烟是不是曾经在进藏前,在高雄大酒店总游泳的哪个啊?
让软弱的我们懂得残忍
狠狠面对人生每次寒冷
依依不舍的爱过的人
往往有缘没有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03

主题

743

回帖

5万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58046
发表于 2006-8-19 02: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
原文由 水舞清波 发表于 2006-8-18 23:43:07 :
引用
原文由 戒烟如你 发表于 2006-8-18 22:43:04 :
引用
原文由 cj914 发表于 2006-8-18 22:34:54 :
引用
原文由 习惯 发表于 2006-8-18 22:30:07 :

[此帖子已被 习惯 在 2006-8-18 22:30:36 编辑过]


哈哈,

真的就是好玩的事, 都认真了就不好玩了!

散场散场, 宵夜时间到了, 找桌子去了!

 


来武汉,我请你喝二锅头

[此帖子已被 戒烟如你 在 2006-8-18 22:44:01 编辑过]


烟烟是不是曾经在进藏前,在高雄大酒店总游泳的哪个啊?
是!你认识我吗?
"烟”是烟燃烧生命的舞蹈,只因你给过她火的温度,“灰”是烟悄然落下的眼泪,在你逐渐冷却的温度下散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4

主题

7880

回帖

15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

积分
155232

荣誉管理荣誉会员突出贡献论坛元老

QQ
发表于 2006-8-19 05: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
原文由 cj914 发表于 2006-8-18 22:03:18 :
引用
原文由 戒烟如你 发表于 2006-8-18 20:17:49 :

吵架没意思.

既然已经承认了某些地方有问题,并且公开声明了,还不够坦然?

每个人的心态不一样,只是宽容从来都不是坏事


同意烟烟所说的: 吵架没意思.

也支持烟烟始终不用马甲说话,

做为人, 大家都会有错或缺点或不足.

但如果是为论坛好, 并认为自已有理, 有什么怕的?

楼上的不少人为什么都要用马甲?

这次活动创意是好的, 但在组织方面真的是有问题.

很多事情是越解释越复杂的, 特别是因为开始就已有不足的时候.

错了, 改! 哪怕只说下次改!

辩来辩去辩得清吗? 不可能的!


完全同意,不过还是要感谢提出问题的TX们,正是他们的宝贵意见,让组织者看到了问题,发现了错误,吸取了教训、总结了经验。我看大赛组织者完全应该请他们喝两杯嘛,酒桌上共同分析失误的原因,共同研究评分的标准,共同探讨评选的方案,最重要的是:频频举杯,共同祝愿“我在路上户外活动大赛”越办越好!

 

 

在路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4

主题

1044

回帖

7万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73828
发表于 2006-8-20 14: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唉,昨天打球听说了这个事情,害得我一晚上没睡好,净琢磨说不说,说什么这些个重大问题了,今天来一看,还涉及什么统计学修养,又什么愚蠢的思想行为啥的,说吧,怕别人又要批评我无知,不说吧,一口气堵在心里还真是顺不下去,心一横,不懂统计学原理的我,今儿还就要无知一回了,咱不就是不懂统计学吗,不代表没读过书啊,不懂统计学咋了?还不让人说话了?

以下几点想法,供网友参考:

首先,说到这个比赛,我认为目的是为了促进网站繁荣,鼓励网友组织活动、参与活动、发帖,以提高网站的人气、点击率及心理归属感。如果我说得不对,请主办方代表指正。然而,出发点是好的,可是现在实际结果却有些不尽如人意,出现了这么多质疑的声音,而主办方代表的解释显然有些不能服众。出发点和结果相差甚远,显然是过程出了问题。

既然说了是比赛,就要先定好规矩,并照此执行,才谈得上相对公平公正公开,虽说是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可是如果主办方认为自己出了钱就是老大,想发奖给谁就发奖给谁,那么不如关起门自己搞颁奖典礼,何必糊弄大家费时费力又是发帖又是投票呢?

对于此次比赛的规则,个人认为很多欠妥之处,希望主办方以后能尽量避免。但是对于最核心的记票方式,

“坛友投票数占总分60%比例,评选小组评分占总分40%比例,按综合计算总分”这个规则居然没办法执行,说明比赛规则有重大失误,如果主办方承认失误,请发正式的道歉帖,不是对未获奖的坛友道歉,而是对所有参与、关注了此次比赛的坛友道歉。下次改了还是好孩子。

既然问题已经出了,讲个人感情、用领导威风去压制群众发言,甚至摆出专家的样子让大家不要在无知的领域发言,希望用这些手段压制反对的声音,我看这种态度不可取。

第一,谈到宽容,没有原则的宽容是纵容,对不公平的事情不据理力争那是懦弱,我就是路见不平一声吼了,怎么着?别给我戴高帽子,谁爱宽容谁宽容去。

第二,因为别人反对了,就说别人无知,想以别人不懂,其实自己更不懂的东西堵住人家的嘴,这个办法也要不得。老老实实承认自己也不懂,实事求是请大家一起商量个改进的办法,岂不更好?自说自话“我们认为本次大赛评奖统计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本年度最可笑的言论,哪有自己说自己公平公正公开的?这个结论恐怕得大家做出的才算有效。

不然我们来投票,看看大家觉得到底符合不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一不小心说了这么多,哦,好怕怕,可不要因此封了我的ID 啊。

 


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30

主题

1693

回帖

23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Rank: 8Rank: 8

积分
233473

荣誉会员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06-8-20 22: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
原文由 户外活动大赛工作组 发表于 2006-8-18 12:58:19 :

至此,以我们统计学的知识和能力,在此次评奖统计中,我们找不到能够满足6:4的原则的数学模型,不得不调整更换评奖统计方法。

在此,我们诚恳地向在路上论坛中统计学专家求证,在上述条件下,能够满足6:4的原则的数学模型,以便在下次类似活动中采用。


 

我不是什么专家,想到一个办法,看看能不能解决6:4的原则的数学模型。

简单的说就是按比例来算,即对于某一篇游记来说,如果5位评委有4位投他的票,那么这篇游记的评委得分是:4/5*0.4=0.32,而92位网友有46位投他的票的话,那么坛友得分是:46/92*0.6=0.3,这样,这篇游记的综合得分就是0.32+0.3=0.62,每篇游记按照这样一个比例分来排高下,是否就能符合6:4的原则的数学模型了呢?

对于这件事的对错做为局外人不好说什么,只是提醒组委们一句:你的言行是代表在路上,和平时作为普通ID发言是完全不同的事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4

主题

-14

回帖

4780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4780
 楼主| 发表于 2006-8-20 22: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
原文由 冰猫 发表于 2006-8-20 22:09:10 :
引用
原文由 户外活动大赛工作组 发表于 2006-8-18 12:58:19 :

至此,以我们统计学的知识和能力,在此次评奖统计中,我们找不到能够满足6:4的原则的数学模型,不得不调整更换评奖统计方法。

在此,我们诚恳地向在路上论坛中统计学专家求证,在上述条件下,能够满足6:4的原则的数学模型,以便在下次类似活动中采用。


 

简单的说就是按比例来算,即对于某一篇游记来说,如果5位评委有4位投他的票,那么这篇游记的评委得分是:4/5*0.4=0.32,而92位网友有46位投他的票的话,那么坛友得分是:46/92*0.6=0.3,这样,这篇游记的综合得分就是0.32+0.3=0.62,每篇游记按照这样一个比例分来排高下,是否就能符合6:4的原则的数学模型了呢?


这个更接近合理。这个问题的难处,就在于不能合理的确认投票的网友数。如果没有理解错的话,你说的“92”=一个奖项投票的网友的和。

我在路上户外活动大赛工作组专用ID
成员:我好毒、爵士冰、汉阳树、骆驼、夏之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30

主题

1693

回帖

23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Rank: 8Rank: 8

积分
233473

荣誉会员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06-8-20 22: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


原文由 户外活动大赛工作组 发表于 2006-8-20 22:37:54 :

这个更接近合理。这个问题的难处,就在于不能合理的确认投票的网友数。如果没有理解错的话,你说的“92”=一个奖项投票的网友的和。


是的,因为没法按绝对数来算,只能按百分比这个相对数来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71

主题

674

回帖

6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Rank: 8Rank: 8

积分
62583

荣誉会员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06-8-20 22: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
原文由 冰猫 发表于 2006-8-20 22:50:15 :

引用


原文由 户外活动大赛工作组 发表于 2006-8-20 22:37:54 :

这个更接近合理。这个问题的难处,就在于不能合理的确认投票的网友数。如果没有理解错的话,你说的“92”=一个奖项投票的网友的和。


是的,因为没法按绝对数来算,只能按百分比这个相对数来算。
公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03

主题

743

回帖

5万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58046
发表于 2006-8-21 00: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
原文由 冰猫 发表于 2006-8-20 22:09:10 :
引用
原文由 户外活动大赛工作组 发表于 2006-8-18 12:58:19 :

至此,以我们统计学的知识和能力,在此次评奖统计中,我们找不到能够满足6:4的原则的数学模型,不得不调整更换评奖统计方法。

在此,我们诚恳地向在路上论坛中统计学专家求证,在上述条件下,能够满足6:4的原则的数学模型,以便在下次类似活动中采用。


 

我不是什么专家,想到一个办法,看看能不能解决6:4的原则的数学模型。

简单的说就是按比例来算,即对于某一篇游记来说,如果5位评委有4位投他的票,那么这篇游记的评委得分是:4/5*0.4=0.32,而92位网友有46位投他的票的话,那么坛友得分是:46/92*0.6=0.3,这样,这篇游记的综合得分就是0.32+0.3=0.62,每篇游记按照这样一个比例分来排高下,是否就能符合6:4的原则的数学模型了呢?

对于这件事的对错做为局外人不好说什么,只是提醒组委们一句:你的言行是代表在路上,和平时作为普通ID发言是完全不同的事情。


而92位网友有46位投他的票的话,

想请问下这92的数字是哪里来的?

"烟”是烟燃烧生命的舞蹈,只因你给过她火的温度,“灰”是烟悄然落下的眼泪,在你逐渐冷却的温度下散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30

主题

1693

回帖

23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Rank: 8Rank: 8

积分
233473

荣誉会员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06-8-21 00: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
原文由 戒烟如你 发表于 2006-8-21 0:21:06 :

而92位网友有46位投他的票的话,

想请问下这92的数字是哪里来的?


举例说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4

主题

-14

回帖

4780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4780
 楼主| 发表于 2006-8-21 12: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
原文由 大呵 发表于 2006-8-20 22:56:16 :
引用
原文由 冰猫 发表于 2006-8-20 22:50:15 :

引用


原文由 户外活动大赛工作组 发表于 2006-8-20 22:37:54 :

这个更接近合理。这个问题的难处,就在于不能合理的确认投票的网友数。如果没有理解错的话,你说的“92”=一个奖项投票的网友的和。


是的,因为没法按绝对数来算,只能按百分比这个相对数来算。

公正!!!


以冰猫同学的算法来计算:

老黄    独行陕南(系列)    坛友投票数   24          评委投票数     4

【24/284(所有人在游记这一项投票)×0.6=0.0507】+【4/5(评委投票)*0.4=0.32】=0.3707分

老呵    老呵游记(系列)    坛友投票数   77        评委投票数     0

【77/284(所有人在游记这一项投票)×0.6=0.2711】+【0/5(评委投票)*0.4=0】=0.2711分

我在路上户外活动大赛工作组专用ID
成员:我好毒、爵士冰、汉阳树、骆驼、夏之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71

主题

674

回帖

6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Rank: 8Rank: 8

积分
62583

荣誉会员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06-8-21 13: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真的克请教了哈子别个学过统计学滴啊~

不晓得他说的是不是真滴,也请学的更好的人指教

他说这是一个权重的问题,(权是么四我不是蛮明白)

反正就是说,以上的算法中,如果用总人数284作分母,每个投票者的票价值1/284*60%=0.0021分,而评委的一票价值1/5*0.4=0.08分,这里的比例就不是6:4而是1:40的比例了....

而等级制度是模仿中考架势来的,那个原理上问题不大,但是如果前两名是4票9分,那么0票应该是并列第3名,得分应该为8而不是0.

 

LZ数学冒学好,也不晓得今天听课学的东西现在说清白了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www.5zls.com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武汉在路上俱乐部 ( 鄂ICP备11000556号 )

GMT+8, 2024-11-26 08:54 , Processed in 0.057827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