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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东湖楼外楼

[转帖] 该严惩讹诈好人的恐怖老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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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6 14: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几天看新水浒也发现了一个特点,就是梁山好汉们好多都是好心没好报,被讹诈后逼上梁山的!

讹诈之风切不可长啊!

开心的音乐盒收集贴: http://www.5zls.org/dispbbs.asp?boardid=144&Id=116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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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6 14: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开心走天涯在2011-9-6 14:18:00的发言:

这几天看新水浒也发现了一个特点,就是梁山好汉们好多都是好心没好报,被讹诈后逼上梁山的!

讹诈之风切不可长啊!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能够讹诈成功的根子还是在法律被亵渎了!

 

所以法官堕落才是问题的根源所在

你猜敲木鱼儿的猴子心里会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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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6 16: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开心走天涯在2011-9-6 14:18:00的发言:

这几天看新水浒也发现了一个特点,就是梁山好汉们好多都是好心没好报,被讹诈后逼上梁山的!

讹诈之风切不可长啊!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梁山好汉有被讹的,也有不少是被自家兄弟做笼子笼上山滴。

现在的名著,被人一改,可能原作者都会被气活了。

他们被现在的名导们给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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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6 16: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宋江晁盖之流,根本不缺吃喝,而且还是当地的一霸,生活滋润的很,他们造反,实在是作奸犯科,逃避官府追查........

我爱猪头 胜过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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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6 16: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小灌木林在2011-9-6 16:44:00的发言:

宋江晁盖之流,根本不缺吃喝,而且还是当地的一霸,生活滋润的很,他们造反,实在是作奸犯科,逃避官府追查........

 

 

从历史上看

 

不缺吃喝,生活滋润不是不造反的理由

 

倒是更容易出现造反的群体

 

这个就不解释了

 

至于作奸犯科

 

从水壶看倒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

 

不妨举例说明

你猜敲木鱼儿的猴子心里会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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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7 10: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55694049.jpg


卫生部《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提出:不要急于扶起,要分情况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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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7 23: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狂 汗!这个年代,o(︶︿︶)o 唉。。。。。。
~我读我写不求人懂,我行我路不与彼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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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0 08: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东湖楼外楼在2011-9-5 20:38:00的发言:

   转载这个帖子,是因为几年前,在小区院子里,我曾亲眼看到一个近八十岁的老头,突然绊倒,我当时快步上前,并喊周边的人配合。。。,据说老头现在还在活着。

 

   今天如再给我这个机会,还会上前搀扶吗?我想,我首先找证人,拍照,再做力所能及的雷锋,呵呵。

系的。。。随手带小摄像机。。。别做好人让人坑。。。

在路上,山更高,路更远,情更深,谊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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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1 17: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2006年11月20日早晨,南京一位老太在等83路车时被撞到摔成骨折,一个25岁的小伙子彭宇将其扶起后竟被老太家属认定为肇事者,后双方对簿公堂,法官按照令人齿冷的常理——“你不撞她怎么可能扶她?”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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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4 10: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千世界,各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不好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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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5 18: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家邻近有一老太就是专门讹人的。八十多了整天在街上撞猴子。那知有天我从汉口江滩出来见红灯亮了才过斑马线。结果还是让电动车撞了。在我腿疼难忍之时边哈居然有人说我是撞猴子的。气得我坚持让叫了120。后来撞人者也算诚实一直跟到拍片治疗。最后我自感伤不太重就放他回去了。他花钱买教训,我在家坐了个把星期。
人在旅途,身不由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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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9 16: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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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2 11: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对那些永不忏悔的人,则可以借鉴这样一幕:当告许云鹤的王老太走出法庭,围观群众骂声不绝于耳,她试图打车回家,一个出租车司机果断地选择了拒载——理由是怕被碰瓷。
   该到了提升作恶成本的时候了——对那些灭绝师太们一个都不饶恕——不是在法庭,而以道德的名义。对于那些冒险见义勇为的人,则需要不惜代价地褒奖。

 

现今社会如何让人敢于出手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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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8 15: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没有社会保障造成的,如果老有所依,还会有这样的现象吗?

 

这是个社会问题,不能简单用道德来评判,有了物质基础,才能谈其它的。

 

人之初,性本善,相信人的本性都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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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8 20: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东湖楼外楼在2011-9-5 20:32:00的发言:

   中国老人其实挺可怜的,本来养老压力都大,社会关怀不够,现在出门跌倒都没人扶。甚至导致有老人活活死在街头或公交车上。
   每当这样的事情发生,总会在社会掀起滔天巨澜,各类人士总是一通谴责,呼唤雷锋叔叔能魂归人间,烛照大家冷漠的灵魂,但这不妨碍大家骂后继续充当围观的看客。
   真的勇士,敢于直面跌倒的老人。
   他们伸出的温暖的手不仅完成了对老人的扶助,更在完成着对无限沉沦道德的托举。
   但这些像大熊猫一样珍稀的好人,却经常遭遇到始料未及的讹诈,而讹诈的人正是需要向他鞠躬致谢的老人。
   8月26日,来自南通汽运实业集团的司机殷红彬在驾车行驶到如皋时,突见一81岁老太被压三轮车下,便及时停车搀扶起老太,并将其托付给正好路过此地的一位和老人相识的村民离去,后竟被肇事者被老太讹诈。
   所幸殷红彬的大巴装了车辆监控系统,真实地记录了曾经发生的一切。
   真相大白后,母子俩深感歉意,向殷红彬等人送上写有“感谢好人”四个字的锦旗。似乎事情获得圆满解决。
   但问题是:假如没有监控录像,殷红彬能全身而退吗?至少由于缺乏有力人证物证难逃旷日纷争。
    2006年11月20日早晨,南京一位老太在等83路车时被撞到摔成骨折,一个25岁的小伙子彭宇将其扶起后竟被老太家属认定为肇事者,后双方对簿公堂,法官按照令人齿冷的常理——“你不撞她怎么可能扶她?”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 
   两年后,天津重演类似悲剧。当车主许云鹤扶起违章翻越护栏的老太王秀芝时,随后被其全家讹上。 
后红桥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定:许云鹤被判决承担40%的民事责任,赔偿王老太108606.34元。理由是:许云鹤开车吓倒了四五米外的王老太。
   在这个被功利绑架的年代,结合天津和南京共同积累的司法实践先进经验,四年间学雷锋的成本飙升了6万。
   终于,人民等来了大获全胜的好司机殷红彬,似乎所有受委屈的雷锋可以借此出口恶气了。
   不少人呼吁将试图讹诈殷红彬的老太予以严惩,极端的建议以敲诈勒索罪将其绳之以法。
的确,作为社会备受尊敬的年迈长者,活在一个诚信缺失、道德滑坡的年代,不恪守底线作出表率,竞相充当灭绝师太,的确让人不寒而栗。
    但深入思考下去,这只是社会反向价值认知的集中呈现:无私助人几成传说,自私功利已成共识,老人本身又普遍遭遇极大社保困局,正常状态下便极易产生对帮助自己的人进行讹诈,进而转嫁物质情感压力的冲动。
遗憾的是,当道德问题需要最终由法治作出裁决时,法官又依托这样的社会共识作出对好人的致命一击。
   因此,将试图勒索好司机殷红彬的老太送进监狱,只会加剧事件的杯具浓度,而无助于激励更多的人积德行善。
   正如婚姻法司法解释进一步厘清了房产权益,却无助于挽救日益脆弱稀缺的爱情。
   灭绝师太们亟待完成的是心灵救赎。她们必须通过忏悔告诉所有人:这个世界好人未尽,良知犹存。正如那对试图勒索殷红彬的母子事后所作的一切。
   面对那些永不忏悔的人,则可以借鉴这样一幕:当告许云鹤的王老太走出法庭,围观群众骂声不绝于耳,她试图打车回家,一个出租车司机果断地选择了拒载——理由是怕被碰瓷。
   该到了提升作恶成本的时候了——对那些灭绝师太们一个都不饶恕——不是在法庭,而以道德的名义。对于那些冒险见义勇为的人,则需要不惜代价地褒奖。

作者石述思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fcb878a0102dtmw.html?tj=1

当车主许云鹤扶起违章翻越护栏的老太王秀芝时,随后被其全家讹上。 
后红桥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定:许云鹤被判决承担40%的民事责任,赔偿王老太108606.34元。理由是:许云鹤开车吓倒了四五米外的王老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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