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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断脚狼

[原创]潘金莲的诗《致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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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8 18: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幻无痕在2011-2-28 11:55:00的发言:

   潘金莲应该是死于自己的无聊无趣和浅薄。任何时代的男女,要么单纯善良,要么清醒自爱,才不会害人误已。但她显然不具备这些品质,无聊空虚到将生活的乐趣仅仅只放在男色这一样上。这样的女人,只配得上西门庆这种绣花枕头,连武二郎都看她不上。还是好好修练内功或是纯朴一点为好!

 

     她诗中感叹的男人三妻四妾,只是当时有钱有能力男人的活法,她即使换成男人,也会因为好高骛远而活得很悲剧;再说感叹自己是一片飘零的树叶,一个没有能力的人在任何时代都只能听天由命,假如换到现在,她也只能靠运气嫁个老实男人,否则只能靠出卖青春苟活了;至于牌坊,那是为守节的寡妇立的,是很荒唐,但和她的人生无关。

记得很多年以前,那时我还会看看本地的都市报来着。

看报上报到说,在武胜路一带踩麻木的酒麻木,居然都能在那里的劳动力市场泡到二奶呢!

麻木泡二奶的故事,真的给了我们当代男人很大的信心啊!

只要你够高、够硬,一定行的!

我最难跨越的不是路途的遥远,而是某些个女人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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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8 20: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玩,终于有高大的人出来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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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8 20: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我不是潘金莲,也不是女人。潘金莲是小说人物,她本人是否无聊无趣并浅薄,谁能跨越时空给她提点一下呢,试问当今社会的芸芸众生,有多少人有聊有趣还不浅薄?

     为她辩解或洗刷什么我办不到也没那个能力,只想以她的立场说说话,这社会对于男女两性的不同道德尺度是很明显的。

     所有的规矩都是人定的,我指的是人类社会的规矩,忘了说明一下。

     我的标题只能是《致武大》,但不能改为《问苍天》,那太大了,搞的像窦娥了,潘金莲只能《致武大》,潘金莲就得是潘金莲的味道,这没法。如果写的让各色人等都认可,那还是潘金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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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8 20: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你何以不是“多数人”?

 

这个问题不是个问题,我喜欢这样,喜欢把众人皆以为然的事情重新打量一下,这也算无聊之一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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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8 20: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三流匠心在2011-2-28 17:53:00的发言:

杞人忧天!以那个苦命女子的悲剧故事不好作题?

社会与个人责任各半总可以吧。当代潘金莲也就那么几个的,潘金莲的悲剧在于欲壑难平。张大户家也不只她一个丫环,女主人篱笆又严,何以独将她指配三寸不烂谷皮武大郎?她连半依半就的衿持都冒有阿,直接挑逗成奸麻。人的欲望不节制又何以为“人”呢?所以我用“动物世界”来比喻的。

潘金莲的悲剧在那朝那代都会上演,悲剧是必然的,也是咎由自取的。现代、离婚只能挽救可救之人,那里救得了以一已之欲不顾一切的潘金莲?

     看来你对潘金莲研究的更透彻,我很惭愧,只想拿她来说事。但请不要贬低动物,很多动物都比人高贵,只有人才会戴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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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8 21: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三流匠心在2011-2-28 18:27:00的发言:

不就是螳螂故事吗? 

所有的规矩并不一定都是人定的,这是自然法则:母螳螂交媾后吃掉雄螳螂是生存法则,也是自然法则。人类远古时代资源馈乏,饥尔食人也是有的。但当人的精神面貌上升到‘礼义廉耻’的境界后,吃人和杀夫就被法制所不允许了。

你现在还对潘金莲的悲剧鸣不平,是要人类回到石器时代还是极速上升到“极乐共产主义”?

      都不是,也许并不存在一个时代会更好,但不能代表就可以不对这个时代有意见,杀夫或者吃人自然要被法律禁止,我对此并无异议,难道我反对了?我只想说,潘金莲原本很普通,她也许不必陷入她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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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8 21: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茬子在2011-2-28 18:35:00的发言:

夹紧双腿规规矩矩地活着

这话也太直白了吧!少了诗的那种朦胧韵味啊!

茬子啊。诗一定要朦胧么?这首诗是摆明了不美不朦胧的,这才符合人物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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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8 21: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潘金莲即使真的存在,也已经死去快1000年了,我们在此所说的话,对她这个死人没有任何意义,只不过在表达咱们自己。依次推测,断脚狼不过是西门庆一类的臭流氓下三滥,大家可以这样想,我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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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8 21: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句话叫"凡存在的都是合理的"。任何人做的任何事如果站在自身的立场一定能找到理由,因此在佛的眼中也就无所谓善恶美丑了,万事皆空,一个轮回而已,兽性多的人下一轮为兽,人性多的人下一轮为人,这就是因果轮回吧。当然这种说法有人认为是迷信,有人却当作信仰。

       关于是和非的争执从来没有停止,只是看哪边人多势众罢了。这个世界从来就是太热闹了,此消彼涨,没有一统,只有对立。

      动物的自然生存状态,或是戴着面具辛苦做人,都是活这一世,都会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别说是麻木,就算是骗子流氓,有想法的话也一样找得到二奶二爷甚至知音。

     我很讨厌看施耐庵的《水浒》,视人命尤其是女人命如同草疥,且的确男尊女卑观念严重。恨不得站他面前吐他一脸口水。也许换了别人写,潘金莲会有更多人性的一面,但终究难掩她杀人的罪恶。一个正常的人不会这样极端地对待另一个并非敌人的同类,除非是那一刻兽性大发,呵呵。

在路上,成为自己,谢谢你,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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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8 22: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兽性多的人下一轮为兽,人性多的人下一轮为人”,你信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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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8 22: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很迷惑。不过我想即使有来世,也得先过好今生,尽可能地在终点时坦然踏实,少些遗憾。

在路上,成为自己,谢谢你,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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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8 23: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大的人”、“戴面具”这些词绘及隐诲的语句戴在三流头上不合适呀,三流也没兴趣跟你争论这个早有定论的千年虚构人物。
你研究你的潘金莲吧,我路过只因这里有几首绝妙好词;待我慢慢读来。。。
我看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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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1 01: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三流匠心在2011-2-28 23:37:00的发言:
这些词绘及隐诲的语句戴在三流头上不合适呀,三流也没兴趣跟你争论这个早有定论的千年虚构人物。
你研究你的潘金莲吧,我路过只因这里有几首绝妙好词;待我慢慢读来。。。

      对不起,三流兄,我真诚地向你道歉,我只是品论世人,请别往自己身上扯。兄弟无知,请别见怪。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3-1 1:15:2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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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 09: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大自然面前,人和兽都是一样以物质形式存在的生命,人要是不分善恶不戴面具,要么类似动物,要么就是佛了。动物只遵循自然法则,因此为了生存可以为所欲为,所以动物一般都不长寿,它们死于毫不自律而产生的各种危险中,死亡的方式血腥残忍,我是不敢面对的。所以我不想当动物。

 

     人从动物进化而来,我想这些规则和面具也是为了避免这样可怕的血腥死亡而作出的共同努力。其实越强大的动物规则也越多,比如狼群狮群,是很讲究规则的。这是整个种族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任何人和动物都不能为了自己而破坏规则,否则就会首先被种群这个整体淘汰。

 

    规则和面具既是束缚,也是保证生存权利最大自由的必要条件。

在路上,成为自己,谢谢你,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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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 11: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断脚狼在2011-2-28 21:06:00的发言:

茬子啊。诗一定要朦胧么?这首诗是摆明了不美不朦胧的,这才符合人物的身份。

     自己写诗是让别人来定论的,而不自己来定论的。你这首诗可以说成是自由诗,也可以说是自由词,只是观看者是怎样来给你定论的?

 

     不过今天我是来打叉边球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3-1 11:02:08编辑过]
游山游水游四季,阅人阅己阅光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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