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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轻云

给女儿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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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3 14: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认为最主要还是要尊重孩子自己的意愿

开心的走,健康的跑,快乐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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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6 14: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南湖青青草在2010-6-3 14:40:00的发言:

我也认为最主要还是要尊重孩子自己的意愿

赞同。我家小女17岁高入国内音乐学院,为追求艺术她执意要到欧洲,我们也只能尊重她的意愿。她最后决定到德国,从学校的联系直到办妥所有的留学手续都是她自己办的。到大使馆签证时还未满18岁,签证官告诉她不能给她签证,必须要她出示父母同意她赴德留学的公证书。她在北京等了一个星期,待我们办好公证后,她的签证就下来了。从机票的购买到结伴同行都是她在网络上联系的。

所以我认为:孩子想要办的事情,就放手让他自己去处理,家长不必将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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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6 19: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十三丫在2010-5-24 8:36:00的发言:

把孩子当朋友,不要以说教、家长的身份,来高调地教鞭孩子。

快乐过好每一天,让别人,也让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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