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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倩

[原创]时光流转,春日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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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6 14: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波特小姐》



拖拉了几次,总算把影片《波特小姐》(2006)看完了。为什么会一次次延后,大概因为知道自己会喜欢。人物、故事、服装、风景、氛围。


喜欢波特小姐,碧昂翠丝.波特喜欢她的人,她的作品,她的生活方式,她对小动物与大自然的爱


波特小姐曾用自己第一本书的版税买下一座湖区农场,后来又买下更多。拍卖会上,急于赢利的开发商们高价买地驱赶农人,而波特小姐与他们竞争,买地为了保护自然环境,保住这神奇无尽的美丽


之后几十年她都在农场的朴实劳动中度过。


1943年波特小姐去世,捐出15个农场约4000多英亩的土地给英国信托组织。另外,她先后两位爱人,出版商诺曼与律师希利斯都是很好的人,也是真正理解并可以帮助她的好伴侣。


影片主演芮妮.齐薇格在剧中鼓鼓的红润面颊,老姑娘执拗又单纯的神气,颇有点像波特小姐本人,而扮演诺曼妹妹米莉也即波特好友的居然是《她比烟花寂寞》(1998)主演艾米莉.沃森,乍一看眼熟就是没想起来,扮杰奎琳原型是天才气质,这里只透出一线神经质,一则老了点,二则还要看角色身份、场景与打扮的。


波特小姐剧照1.jpg

波特小姐剧照2.jpg
波特小姐剧照3.jpg

波特小姐剧照4.jpg
波特小姐海报.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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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6 14: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转附文:《波特小姐的秘密日记》


 

波特小姐的日记

 

  简·奥斯汀的小说里经常有这样的主人公:早慧的女孩在严厉的家教下沉默顺从,却偷偷写着一本秘密日记。碧昂翠斯·波特就有一本秘密日记,从14岁写到31岁,记录了一个漫长的青春期。日记用一种极小的字体、加密的文字写成,以保证她的隐私——即使按当时维多利亚时代的标准,波特小姐的家教也是极其严格和刻板的。

 

  在她死后20年,一个执著的收藏者耗尽半生的精力破解了这些密码,我们得以从她的文字中了解这位维多利亚时代的奇女子——她对人生的务实态度,强烈的好奇心,从日常生活的荒谬中寻找幽默感,都可以从这本日记里找到源头。

 

  波特小姐的童年没有悲剧,但她过着一种罕见的孤独生活。她没上过学,没有玩伴,大概也从没玩过孩子的游戏。大部分时间,她都与弟弟柏川·波特在博尔顿花园2号二层阴暗的家庭教室里度过。在那里,他们各自养了许多宠物,包括兔子、蝙蝠、刺猬、蜥蜴。波特小姐的家境很富裕。父亲鲁伯特·威廉·波特是个富贵闲人,虽然有律师执照,但大半时间耗在绅士俱乐部,这是他表现自己高贵身份的一种方式。他热衷于艺术收藏,还是早期的摄影发烧友。母亲海伦·波特是曼彻斯特纺织业巨商的女儿,结婚后伦敦的社交圈成了她人生的全部重心。在好莱坞电影《波特小姐》中,波特夫人被刻画成一个古板乏味的妇人,但她其实在艺术上也颇有天分,尤其在水彩画上很有造诣。

 

  波特小姐一生很多的痛苦都源自难以相处、控制欲极强的母亲,但她的秘密日记里没有多少对父母的抱怨,更多是一个小女孩对周围世界细致入微的观察和记录:动物、花草、艺术展、博物馆,她旅行过的地方,以及家庭聚会上关于政治、艺术和社交八卦的讨论。

 

  她的日记中最动人的部分是对祖母老宅Camfield Place的怀念。她出生那一年,祖父买下了Camfield庄园。她对于自然之美最初的感知来自那个房子。她的日记里充满了对那里的鸟鸣、花香、农场动物、新鲜牛奶、温暖的鸡蛋的记忆。她写道:“Camfield Place的生活是一个完美的整体,每一样东西都像是一个老钟摆的某个部件,弥漫着新鲜干草的味道和安全、懒散的富足感。”

 

  波特小姐是第一位集图文于一体的儿童绘本作家。她在文字上的想象力和表达力甚至要早于绘画。但这本日记里因为没有绘图,经常被后世的研究者忽略。只有美国绘本作家莫里斯·桑达克对它赞誉有加,认为它是一本上佳的文字素描,“展示了一个艺术家如何教会自己观察与创作的”。

 

  苏格兰的一个夏日

  根据秘密日记的记载,1893年9月的一天,波特小姐发现了一种非常罕见的真菌——“森林老人”,并画下样本,寄给了她的老师查尔斯·麦克因托奇(Charlie McIntosh)。出于一种科学的严谨态度,她随信还附了一张自己亲手画的地图,用X标出找到“森林老人”的地点。第二天,她给一位叫诺尔·摩尔的6岁小男孩写了一封信,讲述了一只小兔子九死一生的故事——淘气的彼得闯进了麦克格雷格先生的菜园子。麦克格雷格先生是一个白胡子、戴眼镜的老头儿,正是以老麦克因托奇为原型的。

 

  虽然是平常的两天,但事后探究,对波特小姐的意义却非同一般。她未来人生的两种可能性都在这两天里埋下了伏笔。那一年,波特小姐27岁,正与家人在苏格兰度假。从她5岁起,他们一家人每年都会在佩斯郡的庄园里度假。这里激发了她对自然科学最初的兴趣——她画了很多关于化石、蝙蝠、蝴蝶和菌类的水彩画。她最早的一本素描本(编号Dalguise1875)里画了十几种毛毛虫。每页分成两栏,一栏是物理描述,另一栏是对习性的观察。

 

  在维多利亚时代,上至贵族下到平民都对自然科学有一种狂热,女性尤其被各种昆虫、贝壳、蕨类植物、化石以及菌类的研究所吸引,参与到它们的命名、分类、搜集和绘画中。波特小姐就是其中之一。她被真菌吸引,最初是因为它们童话般的神秘气质,然后是它们的形状与颜色之丰富,以及对于她的水彩画技巧的挑战。事实上,她的绘图如此精确,多年后,现代真菌学家仍然参考它们来识别真菌。

 

  那年夏天,她画了60多种真菌。她对真菌的兴趣已经超出了单纯的审美,而是对它的繁殖机制发生了浓厚的兴趣。经过显微镜下长久的观察和描画,她意识到它们很可能是通过孢子繁殖的。

 

其实,除去天文学之外,波特小姐几乎对当时所有自然科学的科目都感兴趣,甚至包括在伦敦的史前洞穴里研究化石。在伦敦的家里,她和弟弟有一个专门的房间,收藏了各种植物和昆虫的标本,他们经常在显微镜下观察和描画这些标本。她晚年抱怨自己眼睛不好,是因为早年在显微镜下用眼过度。

 

在真菌学上的努力是她第一次拿自己的人生做一种很务实的尝试——她希望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并得到经济和情感上的独立。可惜她并没有走出太远。

 

  当然,插画家也是一个不错的职业选择。在英国,19世纪中期正是图画书开始流行的时代,很多流行的童话、童谣都由一流的艺术家来画插图,比如沃尔特·克雷恩、凯特·格林纳威、鲁道夫·凯迪克。波特小姐小时候很为《爱丽丝漫游仙境》着迷,但她爱的并非路易斯·卡罗的故事,而是当时以政治讽刺漫画著称的画家约翰·田尔尼的插画。

 

  波特小姐从小有绘画天赋,还跟随家庭教师接受过专业的绘画训练。但她不喜欢被“教”,更愿意跟随自己的好奇心练笔,她的宠物们就是最理想的模特。八九岁的时候,她的素描本上就有她最心爱的宠物——兔子本杰明穿着夹克衫、戴着帽子和围巾在风中滑冰的样子。无论从角色、画面构成,还是运动感来说,笔法都已相当老练。1890年,本杰明出现在Hildesheimer & Faulkner公司制作的圣诞贺卡和小册子上,为波特小姐赚到了生平第一笔稿费。

 

  她对老鼠也有一种非同寻常的喜爱。她画过跳舞的老鼠、吃饭的老鼠、喝茶的老鼠、玩牌的老鼠、缝纫的老鼠,还有一只绅士派头十足的老鼠戴着眼镜读《每日邮报》,它坐着的那张粉红色圆凳子是她在外婆家最喜爱的一张凳子。最有趣的是1899年波特小姐为她姑父(曼彻斯特大学的化学教授)的一本化学教材所画的封面,题目是《烤乳酪之梦》——一群小老鼠在一个堆满了试管的实验室里辛勤忙碌,看似最渊博的老老鼠则坐在本森燃烧器上读一本新教科书,左下角写着一行小字——“NH3(氨气),在试管里加热一点乳酪,就能闻到刺鼻的气味。”

 

  英国著名的拉斐尔前派画家约翰·埃弗里特·米雷是她父亲的朋友,经常给她一些在绘画技巧上的指点。对波特小姐来说,这位画家对她最窝心的一次鼓励是:“很多人会画画,但你懂得如何观察。”

 

  波特小姐对于周围的环境都有一种强烈的感知力和记忆力,尤其是那些容易被遗忘或忽略的细节。她住过的房子,哪怕最微小的细节,老家具的纹理、楼梯的形状、房间的布置,都会在她的头脑里留下强烈的印象,并通过不断地素描付诸纸面。

 

  她尤其喜欢花园。在她的兔子穿衣说话之前,她就画了许多兔子在花园里的情景。1891年,她画过一幅钢笔素描《兔子的园圃》,当时他们一家人正在湖区度假,本杰明正在一个陶罐里吃天竺葵,还有一堆园艺工具,靶子、锄头、扫帚、铲子、叉和一个巨大的喷壶。后来,这些都被搬到了麦克格雷格的菜园子里——兔子们永恒的冒险天堂。

 

  “我有一种疯狂的冲动,想要复制一切打动我的眼睛的美丽事物。为什么不能只是满足于看看就好呢?我不行,我必须画下来,无论结果有多糟糕。”

 

  她的父亲纵容女儿在艺术上的兴趣,经常带她去参观英国皇家协会的各种艺术展览,尤其是鲁道夫·凯迪克的画展。凯迪克是当时英国最著名的儿童插画家(如今国际上图画书的最高奖项凯迪克奖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从凡高到莫里斯·桑达克无不为他倾倒。凯迪克去世时,波特小姐才19岁。她承认自己深受凯迪克影响,曾试图“无望地拷贝凯迪克”,但与他相比,任何后来者都是“木讷而死气沉沉”。

 

  与凯迪克一样,她把自己的故事和画塞在信封里,寄给小孩子。她的家庭教师安妮·摩尔家有8个孩子,尤其老大诺尔经常生病。

 

  那一天,在苏格兰明媚的夏日阳光下,她想不出该写什么,于是决定跟他讲一个关于四只小兔子的故事。它们的名字分别是弗洛普茜、莫普茜、棉球尾,还有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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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6 14: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扎根于事实中的幻想

  波特小姐的秘密日记结束于1897年。那一年,她向伦敦林奈协会(当时英国生物分类学的最高研究机构)递交了一篇关于真菌繁殖的论文,却遭到粗暴的拒绝。科学院的绅士们很可能根本没读过她的论文就否决了她的理论。那个时代的女性在科学之路上经常会遇到这样的事情。多年后,波特小姐的理论才被证实是正确的。当青霉素的发现震惊世界时,人们才意识到当年她在这一领域的原创性。1997年,林奈协会正式发表声明,为当年在处理她的论文问题上的性别歧视道歉。

 

很快,她放弃了以科学为生的想法,决定为自己的才华找到另外一个用武之地——从1902年的《兔子彼得的故事》到1913年的《小猪布朗德》,是她的绘本创作最为活跃的时期,11年内出了20多本绘本。

 

  对于绘本创作,波特小姐抱着一种很矛盾的心情。

 

“我画画只是取悦自己。”她经常说。她相信,创作的愉悦感来得越自然,最后的作品也越好。

 

  另一方面,她对于如何开发绘本的商业价值有着精明的计划。第一版的《兔子彼得的故事》是她自己出钱印刷的,从颜色、字体、底封、墨色都亲自把关。《兔子彼得的故事》出版的第二年,她亲自设计了彼得兔的玩偶模型。玩偶上市时,她做了一丝不苟的市场调查,还坚持玩偶只能在英国制造(尽管当时德国制造会更便宜),并且亲自在车间里监测原型的制造和颜色。在她的晚年,为了维持湖区的农场,她授权了几乎所有形式的衍生产品,从海报、玩偶、纸牌游戏、婴儿毛毯到瓷器茶壶。这种商业天分很可能继承自他的祖父埃蒙德·波特,曼彻斯特的商业巨子,曾经拥有英国最大的印花工厂,还当过12年的国会议员。

 

  与她同时代的儿童绘本作家,如肯尼斯·格雷汉姆(《柳林风声》的作者)和A.A.米尔恩(《小熊维尼》的作者)也喜欢在日常人类生活语境中的动物寓言。波特小姐的特别之处在于,由于之前作为自然学者的训练,她的幻想深深地扎根于事实——她以一种科学的精确度描绘故事里的动物、植物、花园和树林。

 

  从童年时代开始,波特小姐就观察兔子怎么跑,怎么睡觉,怎么使用嘴巴和爪子,怎么清理自己。她分析过它们在攻击与退缩时的骨骼结构和肌肉运动。她还知道它们大胆而懦弱,好奇又容易受惊吓,走投无路时会往喷壶里钻。所以,当彼得兔跑到麦克格雷格先生的菜园子时,你知道它是一个小男孩,但自然界里必然也有那么一只兔子。

 

  波特小姐喜欢给动物“穿”上有趣的衣服:给在田里干活的兔子穿上木底鞋,给洗衣妇的刺猬戴白帽子、穿条纹衬裙和大围裙,给狡猾的狐狸穿上绿色的燕尾服。她迷恋于维多利亚·阿尔伯特博物馆里珍藏的18世纪的贵族服装,于是“搬到”《格鲁塞斯特的裁缝》里,变成了市长的绣花缎背心,上面绣着罂粟花和矢车菊,华丽雅致到令人窒息。《格鲁塞斯特的裁缝》简直是波特小姐十八般武艺的秀场:建筑,老家具,瓷器和衣服。

 

  有时候,她还会让她的动物们互通邮件,比如小松鼠纳普金给猫头鹰老布朗写信,希望赎回他的尾巴;牛顿爵士给托米勒乌龟写信,讨论可怜的费雪先生的婚姻前景;迪基·温克尔太太抱怨她有太多衣服要洗,因为小猫汤姆在煤窑里玩了一天;麦克格雷格夫人写信警告彼得兔她买了一个新的馅饼盘子,非常大。

 

  但是,她对动物的态度绝不多愁善感。如果她的小宠物不幸死了,她不会哭哭啼啼地埋葬它,而是立刻拿来做实验。她是杰出的解剖者。她小时候保存的素描作品里有死掉的画眉鸟、蜘蛛的解剖图、昆虫的翅膀、甲虫的腿毛。她和弟弟曾经煮了一只死狐狸,为了得到它的骨骼。

 

  她不能容忍多愁善感。私下里她鄙视肯尼斯·格雷汉姆让他的癞蛤蟆先生梳辫子。有一次,她给编辑寄了一张彼得兔用后腿跳舞的画,立刻就后悔了,事后称那是一只“愚蠢得乱跳的兔子”。

 

  她笔下的动物必须在每一个细节上都是真实而精确的——不仅在个性和行为上真实,连解剖学上的构造都是完全精确的。有一次,为了解决和她的编辑在费雪先生衣服颜色上的意见分歧,她带了一个罐子去找对方,里面放着一只活的青蛙。

 

  在她的秘密日记里,她曾经这样写道:“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常识不能比多愁善感更激发对美的更健康的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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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6 14: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爱情与死亡

 

  1913年,47岁的波特小姐嫁给威廉·希利斯,一位乡村律师,终于得以彻底脱离父母。在此之前,尽管在经济上已经完全独立,但她所有绘本的出版都必须得到父母的许可。婚后,她再也没有出过任何新作。

 

 在那个时代,波特小姐是个古怪的女人。她出身富贵,却不热衷社交,不关心时尚,靠自己的工作置下丰厚的财富。她是作家、画家,又热心地想成为一个农妇。她买下一个又一个农庄,不介意弄脏双手打理花园,照顾牧场里的动物,晚年还当上了赫维克养羊者协会的第一任女性主席。

 

  波特小姐31岁第一次谈恋爱,并以悲剧收场——婚事遭到父母的反对,因为她的丈夫诺曼·维恩是一个出版商人。她的父母自认为是贵族,不能与商人联姻。在他们订婚后一个月,诺曼因白血病去世。

 

  波特小姐曾经在给友人的信中坦诚,当收到诺曼·维恩的求婚信时,她觉得自己就像《劝服》中的安妮·艾洛特,“因为耐心和等候,我的故事终于圆满”。

 

  很多人都好奇,这段因死亡而终结的爱情,对波特小姐的创作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多年后,小说家格雷厄姆·格林在《伦敦水星报》写过一篇很有名的文章,特别提到《托德先生的故事》,猜测波特小姐当时很可能经历了一次情感上的波折,才改变了她的角色。但是,“如果去探究那段波折,就未免无礼了”。

 

  《托德先生的故事》是波特小姐一生创作中最黑暗的一个故事——关于一只狐狸与一只獾之间的你死我活,还涉及一群被绑架的小兔子。

 

  不过,死亡一向是波特小姐看似温暖诗意的故事之下挥之不去的阴影。从她的第一本绘本开始就是如此——彼得兔的爸爸曾经遭遇一次意外,变成了麦克格雷格先生的馅饼。后来,淘气的彼得也跑到那个菜园子里,被麦克格雷格先生发现,差点送了命。她的第二个主人公松鼠纳特金也一样,他的无礼惹恼了一只猫头鹰,差点被剥了皮。可怜的费雪先生去钓鱼,却几乎被鱼吃掉。汤姆小猫差点被老鼠做成了布丁。小猪布朗德估计迟早得变成火腿。傻鸭子遇到邪恶的狐狸,还被撺掇着找做烤鸭的调味料,是相当骇人的残酷。

 

  一直以来,她都认为自己的“小书”之所以成功,是因为绝对的“实事求是”。她从不回避自然的冷酷与暴力,因为这也是事实。

 

  即使在最可怕的故事里,波特小姐也总是保持着一种冷静的讥诮。最好的英国作家身上似乎都有点这种气质,比如简·奥斯汀、格雷厄姆·格林、伊芙琳·沃。简·奥斯汀是波特小姐的偶像,而格林和沃都曾声称在童年时代读过波特小姐的绘本,她的“温和的超脱”深刻地影响了他们日后的写作。

 

湖区:一个让时间慢下来的地方

 

  16岁那年,波特小姐第一次来到湖区。在那天的日记里,她这样写道:“这是一个能让时间慢下来的地方。”

 

  诺曼死后,她用自己的版税买下了英国北部湖区的一个小农场(山顶农场),那里很可能是她和诺曼曾经讨论过以后要一起生活的地方。

 

  她刚到的时候,山顶农场荒废良久。一年后,她重新翻修了整个农场,用漂亮的旧家具填满房间。在那里,她继续创作了13本绘本,其中包括一些她最好的作品。凡是去过那里的人,一眼就能认出松鼠纳特金弄丢了尾巴的小岛(Derwentwater),迪基·温克尔太太熨衣服的山洞(Catbells),汤姆小猫被卷成布丁的厨房,还有帕德尔鸭的农场……

 

  但渐渐地,她的重心越来越倾向于山顶农场。她给朋友的信件里充满了关于乡村生活的种种细节——去集市买猪,去采石场买石头修路,建造一个老式农场花园的计划,要在花坛外围一圈树篱,种上百叶蔷薇、三色紫罗兰、红醋栗、草莓和豆子……她抱怨说她的助手想建一个网球场,而她只想要一块种马铃薯的地方。一个采石工人送给她一株夹竹桃,她从一位老太太过分茂盛的花园里“偷走”一朵玫瑰。

 

  当年坐在湖畔树下写童话、画小动物的女作家,如今每天的工作是种地养花,照顾猪羊鸡鸭,清理水沟,翻修房屋谷仓,记账……

 

  几年后,她又买下了一个新的农场(Castle)。她和希利斯婚后就住在那个农场里,守着一片美丽的湖水过了30年。

 

  对那个时代的女人而言,波特小姐仍然是幸运的。她生命中的两个男人都是经过长久的相处与共事,才被彼此的才华与性情吸引。这种理解的深度对那时的男女来说极为罕见。

 

  诺曼与希利斯有许多相似之处,同样高高瘦瘦,安静、内敛。就像她信任诺曼在出版业的专业知识一样,她在希利斯对湖区及其风俗的了解中得到满足感和安全感,信任希利斯在帮她购置农场方面的专业意见。她爱诺曼的想象力和幽默感,也倾心于希利斯对自然的爱,对乡村生活的热情:钓鱼,捕猎,高尔夫,保龄球和乡村舞蹈。

 

  不过,她毕竟是人到中年才过上一种称心如意的生活,无论怎样快乐,多少也带了些悲凉。就像她用莎士比亚的《暴风雨》中的那句诗——“春天在最遥远的收获季节的终点到来”来形容她的婚姻,却一直戴着诺曼的订婚戒指,出门总是带着诺曼的那把大黑伞。

 

  她的读者们也许会觉得,农场生活充其量是波特小姐人生的一个脚注,创作绘本的日子才是她的黄金年代。对波特小姐来说,恰恰相反,文学之外才是她的真实生活。她后半生几乎所有的精力和财力都花在了农场和保护湖区自然景观上。在她最新的一本传记《波特小姐:维多利亚天才的传奇一生》中,作者琳达·里尔这样写道:“终其一生,波特小姐对自然的迷恋,既不抽象,也不哲学,而是她成年生涯里极其具体而微的艰苦工作。”

 

  农场生活繁忙,波特小姐只有在冬天才有空画一些东西,大都是湖区的雪景:雪落在一口古井坚硬的岩层边,或者慢慢地堆落在一棵大树下面。湖对岸是雾气朦胧的山脉,光线变幻莫测。

 

  “你留意过,在茫茫一片白雾中,雪是一种多么奇异的蓝色吗?”她在信中问一个朋友。

 

  1943年12月22日,波特小姐去世,留下15个农场约4000多英亩的土地给英国国家信托组织。

 

(三联生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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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6 14: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7-1-20 21:55:4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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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6 19: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植物的命名》



这个节日,本应抒发一下女权主义大论,我却没什么要说的。眼下没什么男人来压迫我,身边的男朋友都对我很好,惹人生气的都被我怒发冲冠白雪突变白发魔女似的吓跑哒。

 

昨晚睡前翻看《植物学》,首先植物的命名就是很讲究的(以免混乱混淆)。摘录敲记。


1753年,瑞典博物学家林奈发表《植物种志》,其中较完善地创立了植物命名的双名法。后在此基础上,经过反复修改与完善,制定了《国际植物命名法规》。

 

1) 每种植物只能有一个合法的名称,即用双名法定的名,也称学名。


2) 每种植物的学名必须有两个拉丁词或拉丁化的词构成。第一个词为属名,第二个词为种加词。


3) 属名一般用名词单数第一格,种加词一般用形容词,并要求与属名的性、数、格一致。


4) 双名法的书写形式是:属名的第一个字母必须大写,种加词全为小写。此外,还要求在种加词后面写上定名人的姓氏或姓氏缩写,第一个字母也要大写。


5) 新发表的学名,必须附有用拉丁文或英文正式发表的描述。


6) 种下分类单位采用三名命名法(三名法)。即:属名+种加词+亚种或变种种加词。

 

譬如,茉莉花英文名叫做“Jasmine”,我喜欢且常用的一个词,但学科名称,则为:茉莉属Jasminum,茉莉花Jasminum sambac。——清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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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6 19: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点妇女节的个人言论》


女人节自个的言论,略有调整修改。因为有自己的当下思考,故以收录(无涉是非争论什么的,只是自己所想所写——这些大的很难定论的话题议题,以后我只发自个的想法,不去跟人争论了:)。

“我很少也可能会越来越少以好男人坏男人,好女人坏女人,好人坏人这么去划分人群,因为觉得这样的概念多少有点显得简易轻率。这并非不提倡高尚正义,而是因为高尚正义是一种个人选择,主动志愿,它只能在自我甘愿的自然情况下方存在,而非外界他人要求来的。一旦是要求来的,就可能会扭曲

另外人性是丰富的复杂的而不是单一的固定的,以后这社会的个人道德边界可能会更为“模糊”(或说是宽容),当然在不违法的情况下;又如对社会负责应该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义务,而非男人的,社会对应的词是公民,而非公民的性别;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是每个人应做的,而不单是男人;对他人负责,每个人首先应为自己负责,是否愿意为他人负责更多属于道德范畴(抚养孩子与照料老人这类法定义务,还有职业上要求的对他人负责等除外)何况还涉及不同个体能力问题,而道德范畴是无法规范与强迫的。

再又,然而与此同时,当道德边界更为模糊之时,律法就会更加细致、完善与清晰,因为人性是需要一定监督与约束的,整个社会也不可能如一盘散沙没有秩序,但更重要的还是个体化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由此再推及整体及环境。”

“每个人的脑袋顶在自己身上,思想的空间可以是无边际的,为什么要自设禁锢自造囚笼,莫名其妙就把女性放置于性别弱者角色呢?又干嘛要把责任推给男人?女人们想要做什么,就去做,想要发展什么,就去发展。又,人的实际活动空间的确有限,但人的脑袋与心胸是可以无限的啊,纵然我做不到,也心向往之。

即便活得很平凡,那也挺好的,可这跟性别没什么关系。起码不取决于性别,也不能推诿到这个上面。

因为天性偏于懒散喜欢惬意,而不愿意那么辛劳做到那么勤奋,这能推诿说因为是女人么?从古至今杰出的乃至伟大的女人多了去了。当然那会付出更多努力,包括种种轻松舒适的代价。

我不反男性,相反,我一直欣赏一些男性身上的宽广素质并对女性的天生弱点也尤加注意,身边能海阔天空谈天说地的朋友也是男人,可是,我也并不觉得身为女性就是弱者备受压迫(虽可能偶尔也会有此感觉;但并非长期持续感受,也并不强烈)。没人因为他或他们是个男的就(能)来压迫我。我真的没有这种强烈感觉。

其实我想基本上只要(如今大多数的独立女性)不想受压迫,就没哪个或哪些男的能压迫自己。

为什么男人能力更大,责任更大呢?哪方面呢?身体的还是头脑智慧的呢??我觉得现在许多女性已经在这些方面不输于甚至强过男人呢。当然我们不是要跟男人比体格,何况现代生活也不是时时需要蛮力的。”

“价值观的确是越来越个人化的事,我的想法:一、我热爱和平,并真心珍惜;无论如何还是希望社会不断进步;二、我不喜欢,不愿意轻易以“好坏”来评判人与事;我以为“严于律己,宽于待人”可能会更好。

另外我认为作为个体,人有评判社会现象的权利,但除非是公民职责或公众范围之内的事情,并无向其他同等个体随意要求的权利。譬如,我可以批评某个人在外的不文明或者违反公众道德的行为,但我不能要求任何一个男人去做一个狭义范围的好男人而非坏男人,因为那是属于他人的私人领域,与他人无关,也非旁人可以评判指责的。

当然,即便是私人领域,触犯律法的也同样需要公众关注。比如近来又重被热议的家庭暴力。

同样的,我也不能要求别的女人都要做好女人而非坏女人。除了人类中真正的邪恶,这个界限实在很难划分。
一个人得以享有上升的机会,就会拥有向下沉堕的可能。要有这个空间存在。人性才不至于被迫统一或遭到扭曲

但正因为向上总是需要努力,以克服向下的力,所以才显得可贵。然而,有人做到了,有人没做到,或者有时做到了,有时没做到,这都是正常的,个人选择及行为。
如果因为我做到了,或者做得比别人好那么一点点,就去转头指责别人,那可能无形之中,就又成了反面的一部分。

况且,没人可以百分百超脱人性,要衣食住行,会有各种欲望,也会计较些利益,人性是不能轻易指责的,更多时候,不如观察,了解。而观察,了解越多,判断就会越谨慎,尤其是那种轻易的绝对的判断

附和或迎合,往往出于软弱,但指责,也可能出于一时情绪及莽撞。急于指责,有时会1、伤害人的自尊心;2、瞬间掐灭向好的可能。因而不应该用指责,而是说,批评。真诚的,中肯的,客观的批评。即便是这样的批评,也不一定就能被当下接受,当然,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人多少都是有点容易情绪化的,又易以好恶断是非,因而,更显得理性尤其重要。
人的感性,与生俱来,而理性,却是需要不断培养和训练的。直到它逐渐成为自己的一部分。

所以,身在尘世的凡人,永远没有完全固定,静止不动的时候,总是会在不断的调整与修正中往前走。生命就是如流水般的。且去而不复返

另外,我好像很少使用“蔑视”也乃至“崇拜”等这些词,为什么呢,我本身其实是个爱憎分明的人,但是在态度上面,好像一直比较警惕少用这类强烈的词语

有可能,词语里是带着些动作特征的,譬如蔑视,要腾地一下把自己放在一个较高的位置不屑地向下看,才能叫蔑视;又如“崇拜”,又要俯身把自己放在一个较低的位置匍匐往上看,才叫“崇拜”;这些动作对我来说都有点别扭,所以我较少使用。也是个人小习惯。当然也并非不用,需要的时候就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5-3-16 21:18:0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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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6 20: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独立清澈》



我喜欢用大包,大大的厚厚的手写笔记本,喜欢那种简洁又充实笃定的感觉。

虽然电子产品层出不穷,依然喜欢手写体的沉着安静。还有,在阳光沐浴之下,愉悦地学习,生活。

在一本语言书的扉页我看到自己曾经写着:“单纯,专注,充实与进步——独立清澈。”

好感人呀。不会忘记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5-3-17 0:16:4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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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6 20: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更多的平静》



我想成熟不意味着人的情绪再无波动或起伏,那是不可能的生命本身就意味着波动,就像心电图显示的那样。事实上,有好心情就会有坏心情,有积极情绪就会有消极情绪,只是的确,成长成熟会令人平静宁静的时间越来越多,即便遭遇负面情绪也能尽快克服,然后恢复到更深长的平静之中


一旦这种做法养成习惯,比如习惯用正面思维积极情绪取代负面的一切,就会发现这对生命而言是相当有益的。我想我会继续这么做。如果这也是一种训练,我希望是一种对的,适度的,有效有益的训练。它会使人变得更好


再譬如,打个比方,有阳光就可能有阴影(只有仙或鬼是没有影子的),消除阴影有两个办法,一是掌握瞬间透明或无我的修养及技巧;二是让阳光来得更猛烈些吧。何况,有时的阴影也是迷人的,明暗对比中更有一种光影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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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6 20: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耻辱化成诗》



呀,好快,余秀华那首风靡一时的诗《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已被谱成歌。


这个女子。向来比较外貌协会的我---真是抱歉,我的确不大喜欢看她的相片,但同时也不愿意说她的身体缺陷,那里面有歧视偏见。


她的诗,去看了看她的博客,毕竟有才华的限制,宽度广度也很有限,翻过几首诗便略有重复之感,比如她爱用“横过一道深渊”这种词。


然而,她依然有闪光点。虽是身为农妇,她诗歌的韵律却毫不土气。


我有点奇怪她的阅读基础来自哪里?(补记:后来在一篇采访里我看到写她,把《养鸡大全》摆在桌上,把《里尔克诗集》藏在柜里,便有点乐了——是说呢!那一丝丝受里尔克等西方诗人影响的气息!)


她用字直接,用冲击力,不掩饰,仿佛是把经历过,感受到的耻辱化作了诗。不是每个人都能书写耻辱的,尤其是女人。也许因为她既不漂亮也不时髦的缘故吧,她没有那许多虚荣的修饰与负担。


蒋勋《说红楼》里说黛玉宝钗她们有一个很大的限制,即从来只能好,从来不敢不能让自己傻丑笨,否则一次失误就可能得难受几个月。而刘姥姥这个老婆子就没这些限定,她撞进怡红院把里面搅得臭气熏天,害得袭人不敢向人道又赶紧熏上一大把香。


不亲近不习惯本身不能接受的东西,我未必不会去看去观察。能写能呼喊,总比被苦难与耻辱淹没溺毙好吧。

 

 歌还可以。




《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


作词:余秀华 作曲/演唱:梦寒

 

其实,睡你和被你睡是差不多的

无非是 两具肉体碰撞的力

无非是 这力催开的花朵

无非是 这花朵虚拟出的春天

让我们误以为 生命被重新打开

 

大半个中国,什么都在发生:火山在喷,河流在枯

一些不被关心的政治犯和流民

一路在枪口的麋鹿和丹顶鹤

 

(穿过大半个中国就是为了去睡你)

我是穿过枪林弹雨去睡你

(穿过大半个中国就是为了去睡你)

 

我是把无数的黑夜摁进一个黎明去睡你

我是无数个我奔跑成一个我去睡你

当然我也会被一些蝴蝶带入歧途

把一些赞美当成春天

 

——————————

 

另摘余秀华几首诗(我觉得比较好的):

 

 《山民》

 

你把我灌醉,说镇上人群聚集。但我想着山里的一棵槐木

你把我灌醉,说有人请我跳舞。但我想着山里一棵落了叶的槐木

 

照着我的阳光,能照着槐木北面的小松鼠洞,照着它慌张的母亲

才能被我赞颂

 

我是背着雨水上山的人,过去是,未来也是

我是怀里息着乌云的人,过去是,现在也是

 

你看我时,我是一堆土

你看我时,风把落叶吹散,我是一堆潮湿的土

 

 

《渴望一场大雪》

 

渴望一场没有预谋,比死亡更厚的大雪 

它要突如其来,要如倾如注,把所有的仇恨都往下砸

  

我需要它如此用力。我的渺小不是一场雪

漫不经心的理由

 

我要这被我厌恶的白堆在我身上!在这无垠的荒原里 

我要它为我竖起不朽的墓碑

  

因为我依然是污浊的:这吐出的咒语 

这流出的血。这不顾羞耻的爱情,这不计后果的叩问

  

哦,雪,这预言家,这伪君子,这助纣为虐的叛徒

我要它为我堆出无法长出野草的坟

 

我只看中了它唯一的好处:

我对任何人没有说出的话都能够在雪底下传出

 

 

《可是我爱你》 

 

哦,这绿莹莹的时光,这时光里横过来的深渊

我绊倒这飞驰的光阴,遇见你。我竖直这腐朽的肉身,遇见你

于是我确认了从你的后脑勺看过去的几根白发

确认你的口音,你语气转折的危险

我甚至确认了大地之上和你口音相同的都是我亲人

都是我亲人!

 

红掌在黄昏里打开。我往后退

我没有什么需要它捧住,也无被隐喻的部分

你沉默的时候,我会听到我腹腔里低沉的钟声

我们都是被神洗浴过的人

坐在你面前,是一道最庄重的神谕

 

沉默就够了

如果一定要一句誓言,我想说:

我爱上了这伤痕累累的人世和我们被掠夺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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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6 20: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记得那美妙的瞬间》


 《我记得那美妙的瞬间》原诗题名《致凯恩》。

 

    “我记得那美妙的一瞬/在我的眼前出现了你/犹如昙花一现的幻影/犹如纯洁之美的精灵

    在那无望的忧愁的折磨中/在那喧嚣的虚荣的困扰中/我的耳边长久地响着你温柔的声音/我还在睡梦中见到你可爱的面影

    许多年过去了/狂暴的激情/驱散了往日的梦想/我忘记了你温柔的声音/和你那天仙似的面影

    在穷乡僻壤/在流放的阴暗生活中/我的岁月就那样静静地消逝/失掉了神性失掉灵感/失掉眼泪失掉生命也失掉了爱情

    如今灵魂已开始觉醒/于是我的眼前又重新出现了你/犹如昙花一现的幻影/犹如春节之美的精灵

    我的心狂喜地跳跃/为了它一切又重新苏醒/有了神性有了灵感/有了生命有了眼泪也有了爱情”


 ——诗作者是普希金,谱曲格林卡。普希金创建了俄罗斯文学语言,确立了俄罗斯语言规范,而格林卡奠定了俄罗斯民族乐派的基础,是“俄罗斯音乐之父”。这两个人都是俄罗斯近代艺术的奠基人。19世纪的俄国音乐评论家斯塔索夫曾说:“普希金和格林卡都创造了新的俄罗斯语言,一个是在诗里,而另一个是在音乐里。”




(点开听,这段诗朗诵很动人的)



诗歌朗诵(乔榛,丁建华):1、普希金《我曾经爱过你》;2、普希金《致凯恩》

 

《我曾经爱过你》

普希金

 

我曾经爱过你 

爱情 也许在我的心灵里 

还没有完全消亡 

但愿它不会再去打扰你 

我也不想再让你难过悲伤 

 

我曾经默默无语地 

毫无指望的爱过你 

我既忍受着羞怯 

又忍受着嫉妒的折磨 

我曾经那样真诚 

那样温柔的爱过你 

但愿上帝保佑你 

另一个人也会像我一样的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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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6 21: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悲怆的乐章》



看完日本影片《砂之器》(1974),很想大哭一场,然而眼睛却干干的流不出泪来,不是我的被打动不够真诚,而是人家就没有特意煽情。


这真是一部优秀影片,虽然我分了几次才断断续续看完,且身体略感一点疲累——因而又在其中穿插了其他轻松些的影片。


本蒲千代吉。三木谦一。和贺英藏。田所重喜。本蒲秀夫/和贺英良。佐知子。高木理惠子。今西。吉村。......


要怎么形容它呢?我只能说,很难挑出什么毛病,即便略有瑕疵,也可因影片整体品质优良以及剧中真挚而深沉的情感而忽略掉。


影片根据推理小说家松本清张《砂器》改编,导演野村芳太郎(1919年生),他曾先后将八部松本清张的作品搬上银幕,并与松本清张共同成立电影制作所“雾高手”。


在这些影片中以《砂之器》最受好评,也被原著作者松本认为是改编作品中最满意的一部。


除了野村芳太郎,该片还有黑泽明的御用编剧桥本忍,以及大导演山田洋次联合编剧。


影片结构细腻缜密,平淡手法中蕴含着命运的悲怆与激情,人物角色表演亦佳,尤其是丹波哲郎(1922-2006)扮演的警官今西与加藤刚(1938-)扮演的作曲家和贺英良格外出色。


电影音乐则由芥川龙之介之子芥川也寸志作曲,其中的主题交响乐《宿命》磅礴大气,更为影片增色。也难怪此片会被日本影坛赞誉为“金字塔之作”。

 

砂之器海报.jpg

随附,芥川也寸志之曲。我觉得他应该算是喜多郎他们的前辈吧。

芥川也寸志(1925-1989),作曲家,日本文学家芥川龙之介的第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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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6 21: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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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7 00: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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