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在路上第一届户外活动大赛”评奖统计的说明
一、“坛友投票数占总分60%比例,评选小组评分占总分40%比例,按综合计算总分”对本次评奖统计而言,是道无解的数学题。以“最佳组织策划奖 ”为例, 如果按简单的算法, 参评作品《在路上第三届(2006年)环东湖徒步大型活动》,坛友投票数为96票,乘以60%,等于57.6分;评委投票数为5票(满票);乘以40%等于2分,这个权重比例显然不是6:4开的比例。 如果换一种算法,评委投票的满分为100分,按评选小组评分占总分40%比例算,评委投票得分的满分应该是40分,也就是说每位评委(五位评委)的一票等于8分;那么坛友一票等于多少分呢?也把坛友投票得分的满分设为100分,参评作品《在路上第三届(2006年)环东湖徒步大型活动》,坛友投票数为96票,乘以60%,等于57.6分,也就是说坛友一票等于0.6分,显然0.6:8更不符合6:4的原则。 至此,以我们统计学的知识和能力,在此次评奖统计中,我们找不到能够满足6:4的原则的数学模型,不得不调整更换评奖统计方法。 在此,我们诚恳地向在路上论坛中统计学专家求证,在上述条件下,能够满足6:4的原则的数学模型,以便在下次类似活动中采用。 二、采取“位置等级综合计分法”的说明。根据本次大赛通告之活动细则第5条的规定: 大赛评选小组及大赛主办方、赞助方对该活动拥有最后解释权,为了便于操作,我们决定采取“位置等级综合计分法”来统计确定获奖名单。以“最佳游记奖”为例,说明如下:该奖项共有 10个作品参评,网友投票中有2个参评 作品得票相同,因此本奖项 “ 坛友投票得分”和 “评委投票得分”的 位置等级分最高为9分;按参评 作品得票数排列位置,坛友投票数第一名得分9分,第二名得分8分,以下循序排列得分;获得评委投票数最高的得9分,以下循序排列得分,未得票为0分。 三、关于“位置等级综合计分”公平性的说明 本次大赛评奖统计所采用的“位置等级综合计分法”并不十分科学,存在一定的缺陷;在具体的统计中还有一些细微的疏漏。但是本次大赛九个奖项评奖统计均采取同一种“位置等级综合计分法”;统计中的疏漏,也没有影响到评奖结果;评分明细也与评奖结果同时公布(由于论坛的技术原因,用表格制作的《评分明细一览》暂时无法上传),因此我们认为本次大赛评奖统计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让我们以格言“在你无知的领域,请不要乱发议论”一起感悟与共勉: 对本次赛事的组织者而言,当初制定“坛友投票数占总分60%比例,评选小组评分占总分40%比例,按综合计算总分”的评比原则,相信大家都能够理解其良苦用心。但是由于对统计学的“无知”,致使这一原则在实际统计中无法操作。在今后的类似活动中,组织者应该设置统计岗位,并由熟知统计学的同学参与统计。不能不把统计学当学问啊。 对本次大赛统计方法提出异议的同学而言,相信大家是本着爱护、关心在路上论坛才会来跟贴发表自己的意见,但是同样是由于对统计学的“无知”,致使某些跟贴中出现了一些过激、偏颇的言论,相信所有的人都会理解并谅解之,评委也不会与之计较,大家都还是网上好友。 五、题外话 1、评委评分和评奖统计是两项不同的工作。不能因为评奖统计方式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的调整变更,来置疑评委投票的公平。至于评委是如何产生的、评委投票是否公正,那不是本贴说明的范围,恕不赘述。
2、本次参与评奖的作品和活动,都不是为了参赛而为。大家参与大赛的评选、投票、跟贴发表意见,都是对在路上的支持与厚爱。作品和活动是否获奖,作品的作者和活动的参与者,你们都是优秀的,在路上因你们而精彩。
[此帖子已被 户外活动大赛工作组 在 2006-8-19 11:05:36 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