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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拜,还是老货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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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22 12: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风雪路

1.
从蒙特利尔出来我就一路狂奔,风一样掠过渥太华,掠过Pembroke,掠过北湾,不敢稍做停留,但还是让暴风雪给撵上了。
天上飘着星星点点的雪粒,仿佛也耐受不住凛冽的寒气,在车灯的光柱里无力地翻滚两下,就不见了踪影。已经是晚上11点钟,为了躲这场风雪,趁路况还不太糟,我比原计划多开出了200公里,现在再也无力继续,暴风雪,管它的,明天理论吧。
前方有几点灯光,地图显示是个叫Ignace的城市。慢慢驶近,光点渐渐亮起来,城市并不大,顶多算个小镇,沿公路寥寥的几家房屋、旅馆而已,但我知道这方圆几百公里内,就这儿能找到住的了。
一排平房,靠头一间顶上用红蓝两色灯管写着“Motel”,车就划了道弯,朝霓虹灯光开过去。房前空地上一片白,轮子碾过去时,发出嘎嘎的声响,听着该是旧雪,旅馆主人想是已懒得清扫。
推门而入,一股热气拥过来,眼镜马上雾了一片。旅馆主人正躺在角落沙发上看电视,见有来客,忙爬起身子过来登记。前台上摆放着只鹰的标本,是主人的爷爷留下来的。寒暄了几句,问去哪里,说去温哥华,就说还好远的路;又说今晚要有一场好雪了,主人说是啊,今年还没下过大雪呢。领了钥匙,出门,一阵风钻进来,机灵灵打个寒战。
电视上说,暴风雪从南面大湖区过来,今天袭击了雷湾地区,明天还会继续,我要路过的苏族了望哨一带,降雪会达到25厘米以上。
2.
离开蒙特利尔时,天空就阴沉沉的,不知哪里钻出来的风,时不时在空阔的街道上扫过,卷起的灰尘和枯叶,久久扬在空中。偶尔有几颗雪籽落下,没多会儿就住了,所以我并没看天气预报,也没想到会有大雪。此前已经走了21天,越过落基山脉、大草原、大湖区,直到东面的爱德华王子岛和新苏格兰,一路天气良好,朋友劝阻我上路的话好象都成了空言。
但风雪前脚追后脚地跟了上来。在我离开蒙市1天半后,电视新闻报道那里遭遇了近年来罕见的大雪;到Kapuskasing的晚上,暴风雪已逼近我的侧面,在南面只隔了百来公里的17号公路Sudbury段已完全封闭,并伴着冻雨和5-6级大风;从Kapuskasing到雷湾,虽然有一段满是积雪,我还是幸运地在风雪前锋达到的间隙中穿了出去。
现在我已无力继续,而风雪却不用休息。
原来所有雪地上开车的经验,都是在克利夫兰学的。可我从没见过暴风雪的模样,只是在PEI岛听朋友讲起冻雨的可怕:天昏地暗,看不清道路和路灯,能见度不到5米……
拉拢窗帘,把房间的暖气开到最大。玻璃上凝着细密的水雾,指尖微划,一条路就在窗上蔓延,一头连着盏暗黄的灯光,一头连着片未知的蓝色世界。
世界真静。
3.
罡风从两山之间吹过来,扬起的雪半天高,以至于分不清究竟是云还是雪。太阳成了一团光雾,眯着眼睛看时,似乎所有的热力都已被吹走,在风中摇摇欲坠。虽然带了面罩和绒帽,脸上没遮拦的地方,刀割一样;脑袋木木的,眼睛冰冰地发胀,有一阵子颇担心会否被冻住。
地上的雪映着刺眼的白光,真糟糕,忘记带墨镜了。于是闭上眼睛走,过几步再睁开来辨一下方向。
这是一条冰川的边缘。冰川诞生在群山的中心,一路绵延过来,又从这两座山之间伸出道冰舌。
我现在就在冰舌上,高一脚低一脚地往冰川深处走。冰上覆着厚厚的雪,经年未化,被冻硬了,勉强承得住人的体重,但用力稍不平衡时,就一下子陷进去直到腿根。
刚才山下碰见的几个韩国学生哪去了?我抬眼四望着,天与地间就自己一个人,孤孤的一串脚印。
有冰缝和断层,至少指示牌上是这么写的。危险就在雪下面潜伏着,没带任何装备,哪里是该回头的地方?
一块巨大的冰突然出现在面前,泛出幽幽的绿光,我没站稳,趔趄了一下,手在冰面上一撑,突然醒了过来。
房间暖气开得太足,脸上燥燥的,脚踢在被子外面。背心上有汗。
4.
早上醒来,已是10点多钟。窗外静静的,虽说在路边,竟没有往来车辆的声音。
洗了脸出门,眼前猛一亮,远近一片苍茫,除了雪,见不到一丝杂色。昨晚停车时已经注意,把车头尽量探进屋檐下,无奈车身还是积满了半尺多厚的雪,乍看上去象个雪堆。
把车启动,暖气打开,然后开始用手拨扫玻璃上的雪。没两下,手就僵了,只好在车里寻了份报纸来刮。手还是冷,指尖生疼。勉强刮净后,又回房间里收拾行李。
雪还在下,短短功夫再出门时,车玻璃上又落了薄薄一层,却不溶化――暖气好象不起什么作用。
开车上路,在小镇的路口轧上今天第一道车辙。风虽然小了许多,但依然没住,搅得鹅毛大的雪片漫天乱舞,远处的房屋和道路就隐在大大小小的白点后面。
过一个红灯时,轻带一点刹车,虽然速度已被控制在40公里一下,但车还是在路上摆动起来。
有一辆铲雪车迎面开来,把压实的雪铲起来推在路边。光小镇的道路就够它们忙活一阵了,所以我对前面的道路并不报奢望。
出了小镇,我把车速慢慢提到60-70公里。车顶未扫的雪象瀑布般飞出去,从后视镜里看颇壮观。
没吃早饭,昨天剩下的一杯可乐晚上忘在了车上,被冻成冰块。我把可乐顶在暖风口上吹,然后饶有趣味的一点点猛吸融出的冰水。
5.
Subway是一家连锁快餐店,是我吃厌了麦当劳后的又一无奈选择。大雪天,行人都听从广播的劝告,留在了家里,但餐厅里却分外热闹。地板上到处都是水,食客们脚下带进来的冰雪融的,这样倒显得整个餐厅热气腾腾。
我要了份意大利面包夹肉丸,又点缀了些蔬菜和调味酱,末了再端一杯咖啡,找个邻窗的坐位坐下,看外面的雪。对面的一个老头看见我出神,冲我笑笑,嘟囔了一句天气真糟什么的。
是啊,天气真糟,但还是得上路。匆匆把这顿下午饭吃完,把咖啡灌满,我发现没什么理由再待下去,就起身走进风雪之中。
路在树林间延伸,一切都静悄悄的,连鸟雀的声音都消失了,真真是白乐天“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意境。松树都显得沉甸甸的,树枝吃力地往下耷拉着,承受不住时,就有一大团雪落下,发出扑扑的声响。一阵风吹来,路旁的雪堆上猛蹿起一篷雪粉,飞到空中,形成一个白色的气旋,横扫过马路。
虽说这种天气里少有远行人,但偶尔还是见得着靠马路讨营生的大货柜车,宽大的轮胎上挂着防滑链,从我身边呼啸而过时,卷起的冰雪顿时遮住了整个视线。等路面再度变得清晰时,大车早跑远了,又只剩下我一辆车,慢慢悠悠地在白色天地间游荡。
没有行人,没有车,没有路标,空茫茫一片,无来处无去处,正适合思绪到处游走。
6.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爱上了一个人开车奔驰在路上。速度挤压着思想,一切都在动态中,不用找空间安置不安的灵魂。
过去不是这样的。
记得上大学时,有一年回家,因为也是下大雪,交通都停了,只能走回去。那年的路上,周围也是空茫茫的,天空张着一道铅色的大幔,一直坠到湖上,湖水瑟瑟地沉重。近岸的水面结了冰,又被新雪盖上,绒绒的一层,和路面分不出边界。树枝早已光秃,在裹上冰雪后,远远望去,如雾一般浮在地平线上。“隔岸寒树晓生烟”,是了,就是这一句,诗人到底浪漫,如此肃杀的雪景也能写得如此轻曼。
要回家,我当时想,为这个念头,在雪里已经走了一个多小时。寒气象凝固了,车辙里的雪水夜来被风一吹,光光地生了层冰,走起来一步一滑。脚下有些湿,有雪进去。
就过年了,家里人还等着吃团圆饭。脑袋里浮出热腾腾的饭菜,我不由咽了下口水。这么些年,过年的全部意义似乎就成了除夕夜满满的一桌菜,炉火生的旺旺的,母亲的目光在炉火的映照下也变得红红的带着暖意。为此,天涯海角也要回家,成了一个信念。
而现在,我更喜欢一个人在路上的日子。
家好遥远。
7.
我在黄昏之前来到这个城市,又在黄昏之后悄悄离开。黄昏是一天中最动人的时刻,白昼和喧嚣一同隐去,夜晚来临,我在白昼和黑夜之间穿行,身形诡秘,不带起一丝烟尘。
雪终于停住,但风却更猛,从大草原的一头卷来,挟持着一条条雪龙横过道路,又向大草原的另一头卷去。开车在其中,就象在一支白浪激荡的湍流中行驶。路牌显示,Winnipeg还有十几公里。
在黄昏里的某个时刻,我把车停在路的高处,眺望这个城市。太阳在地平线边垂垂挣扎,始终不愿消失最后一缕光,而另外大半个天空则泛着冷青色,城市倚在清冷的天空下,灯火初上,给人一点温暖的希望。半个多小时后,我又走在似乎没有尽头的道路上,向Brandon奔去,一城灯火抛在身后。
来时也曾经过Winnipeg,那时车上还有人陪伴,夜上时进的城,在市中心找了处旅馆住下,然后出去找吃的。那晚的风也很猛,人缩着脖子,裹紧厚厚的冬装,还觉得冷。一个黑人从身后接近,神神道道地问要不要麻醉品。
实际上这一路上基本都是在半夜里进的城,Edmonton,Thunder Bay,Sault Ste. Marie,Montreal,Fredericton,Halifax,Charlottetown,Ottawa,无不如是。在昏黄的街灯下到处寻旅馆,古老的维多利亚式建筑打着射灯,射灯里的雕塑反射出青铜独有的光泽,朦朦胧胧的,无法看真切城市的本来面目。唯其如此,我对城市来说也是个神秘的过客。
独有进Toronto时,感觉到了城市的生气:夕阳照在雪原上,整个雪原一片红,每边都是六条车道的高速,我汇进车灯的海洋里,向市区涌去。
我在Toronto呆了3天,这一路停留最久的城市……
到Brandon时已经9点多钟,进城,依然是昏黄的灯光,依然是吱吱嘎嘎车轮碾雪的声音,依然是空无一人的街道,依然是24小时营业的快餐店里孤独的食客。
8.
我决定今天赶回温哥华的家里,预计半夜12点的时候到达。
但在过Roger Pass时碰到了雪崩,因此午夜的时候,我还在落基山脉里狂奔。
说实话,这段路不碰上雪崩我才会觉得奇怪。Roger Pass一带是世界上雪崩最频繁的地区之一,一年四季充足的降水保证了雪崩充足的雪源。上午从Calgary出发天色尚好,到Banff时又开始下雪,等在Golden进山时星星雪点已变成满天飞絮。电子指示牌上闪烁的信息显示,由于山口雪崩,道路封闭。
怀着一线侥幸,我还是往山口开去。没多会儿,头顶上开始有直升飞机盘旋,接着看见一长串车排着队停在路边,远方传来隐隐的雷声,似乎是在放炮引雪。没办法,只好放下座椅,睡觉,苦等。
再醒来时天全黑了,周围的车都开着灯,按着喇叭准备上路,原来路刚通。看手表,已是7点多钟,浪费了近4个小时。
由于排队的车太多,又是盘山道,速度快不起来,等到Kamloops时已经11点钟。大多数的车都决定在这里休息,路上又只剩我孤零零的一辆车。但我决定还是赶回温哥华,走5号公路。
5号公路是条收费公路,平时走的人就少,现在更见不到人。所以午夜的时候,就我一个人,在落基山脉里狂奔。
9.
雪片依然在灯柱里上下狂舞,又没头没脑地朝车头扑来。昏暗的灯光疏疏落落,有一段没一段,更显出夜的黑。
急着回家,车速放到了90公里,尽量拣黑色的车辙走。我认为黑色的路面一定是被大车碾融的雪,走起来会安全些。
白天铲起的雪都堆在路边和隔离道上了,有些路段足足一人多高,象堵雪墙,走在路上如同在战壕里开车。
过收费站时,把车停在路边,下车活动一下发木的身体,再上车,踩油门,轮子吱吱地打转,车就是不动。忙下车察看,原来车停在块黑色的路面上,而黑色的物事竟是油光水滑的冰。我刚才居然是在这样的路面狂奔?惊出一声冷汗,赶紧把车速降到了60公里以下。
也许这一吓救了我。
这是一段长长的下坡路,长得没有头。我放开油门,让车慢慢地滑行。由于下坡,车速慢慢快起来。我提醒自己,“轻轻地点刹”,脚就点了一下刹车。车速没降多少,车身却突然歪了,朝路当中的隔离栏斜斜地冲去。我头脑清醒,却无能为力――脚还机械地点刹着,希望在速度和方向之间获得平衡,脑海里闪过一个多星期前的事。
当时是到多伦多前的最后一天,我很疲倦,但还坚持着,准备再开段路,到下一站再休息。我和眼皮作着斗争,就睡着了。醒来时,车已经偏了方向,走在路边的隔离带上,手里方向盘乱震。我的第一反应是往回打方向盘,同时踩刹车。时速90多公里的车猛然失控,划出道圆弧,有那么一刹那,半边轮胎离地,心飘在空中,我几乎能肯定要翻车,脑袋里什么念头都没了,就等着最后的一刻。不知过了多久,也许仅仅几秒的时间,车居然停了下来,没翻,只是车尾在前,车头在后……
而现在我什么错误都没犯――也许唯一的错误是没带防滑链,夜过落基山――在到家的最后一天,车又失了控。
双手把方向盘握得直直的,依然在点刹,希望速度慢下来些。多年开车的直觉告诉我,这种情况下打盘子,可能会更麻烦。
眼睁睁看着,车以60度的角度一头扎在隔离栏上,被往回弹了一下,接着车头停住,车尾又被慢慢甩到前面,带着整个车身滑出好几米,才最后停下来。
没有预料中的玻璃破碎,车灯乱闪,安全气囊跳出,CD里还在轻轻放着我带来的音乐。我怔怔地坐在那里,足有一分钟,然后纵声狂笑。我知道,头盖上一大堆雪告诉我,是隔离栏上半米多深的积雪救了我。
把车退到路边,下车检查,居然只是车牌上的油漆被蹭掉一点。不愿就走,点棵烟,定定立在飞雪中抽。良久,一辆夜间工作的铲雪车经过,司机发现一个人愣愣地在路边傻笑,就停车问我怎么了。我讲了经过,司机耸耸肩,不以为然地说,这样的事这里每天有十多起。再笑。
10.
山上为雪,山下为雨,雪化成雨时,温哥华近了。
温哥华的冬天本就是雨季。豆大的雨点打在玻璃上,噼啪作响,车身上裹了一路的雪泥终于被洗净,心情也清爽起来。顾不上雨,把车窗放下,贪婪地呼吸雾夜里湿润的空气。
对温哥华的情绪很复杂。知道这里不是自己长久的家,但却喜欢这里清新的气候,而且这里还有自己的一张床,放眼天下唯一属于自己的一张床,哪怕这张床还是租来的,但此时此刻它属于自己。
过去的27天里独自驾驶了一万五千多公里路,穿过九个省,横贯加拿大一个来回,如果说有什么值得记忆的,应该讲有很多:
在爱德华王子岛,穿过十八公里长的跨海大桥,看见了结冰的海,红色的岸壁下面,是大片的冰,湛蓝的海在冰下涌动;在新苏格兰岛不列巅角的那天,向晚,狂风大作,人被吹得转圈,又找不到住的地儿,无意中车开进一个小港湾,看见巨浪挟着冰雪,一波波向岸边的礁石砸去,一座灯塔薄暮中安立在白雪之上;在大草原,在那片据《孤独行星》讲每一棵树都是人工所栽种的大草原,在那印第安语里河流交汇的地方,枯草萧萧,天地苍凉,一座小木屋独立在大草原上;还有路上的那只狼,以及它犹疑地盯着我的那双眼睛……
但我还是想回家了。有时候人就这么矛盾,在路上久了就想家,在家待久了就满心想出去。
到家时,已是半夜3点多。推开门,一种熟悉的感觉顿时迎了上来;拉开阳台的落地窗,燃支烟,我呆呆地看屋外那棵大树,让温润的空气包围住自己,再不愿挪动。
在家真好。
十步杀一人,千里自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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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22 13: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爽呀,能在这里看到你这么多的妙文,省得我去新浪上翻翻找找!虽然都是从前的旧字迹,但读来依旧有很强的震撼力!精彩!
我喜欢生命中只有一种单纯的盼望;喜欢那种安定的、舒缓的成长;喜欢静观岁月漂洗过后的颜色;喜欢那曾经爱过、唱过的老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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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22 14: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得出﹐這是一個幸福而幸運的人
想有機會能認識﹗﹗﹗﹗
http://lemonsea516.mypoc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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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22 18: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喜欢读《简爱》的开篇,描写的虽是寒冬飘着雨,却每次读每次都给我温馨的感觉。
你的文字就给我这样的感觉。。。
我的心,这只野鸟,在你的双眼中找到了飞翔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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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23 20: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美文,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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