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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驴友被电死抛尸天坑 被告人一审获刑13年
新闻回顾:利川失联八天驴友确认不幸遇难
恩施晚报讯(记者胡俊杰 通讯员史常富 汤浩)去年10月,一则利川“驴友”在大山深处失联的消息曾备受关注(本报曾跟踪报道),从千人搜寻到确认遇难,从被认定为抛尸匿迹到案件真相大白。近日,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吴应阶有期徒刑13年,附带民事赔偿人民币21608.50元并依法没收犯罪工具。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8月25日,被告人吴应阶架设电网捕猎野猪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公安机关收缴电网设备,并明确告知其私设电网行为违法。同年9月14日,被告人吴应阶又购得升压器一台(输入220V电流后,通过升压可输出4000伏以上高压电流),在利川市团堡镇牛栏坪村自家屋后山林中铺设电线1000余米,并于9月18日起每晚通电进行捕猎。
2014年10月2日,被害人钱某某,与好友黄某、张某相约到利川市团堡镇牛栏坪村“朝东岩”区域开展户外活动。10月3日18时许,3人收拾装备下山。因钱某某在沿途寻找黄杨木,黄某、张某决定在半山腰的路上等,钱某某在独自下山途中迷路。
19时31分,钱某某与黄某电话取得联系后,在被告人吴应阶屋后的山林中被高压电流击中死亡。第二天上午,被告人吴应阶知悉昨晚有人在山上失踪的情况后,赶至屋后山林架设电网处,发现钱某某已被电死,遂将死者被高压电烧断的手指、烧焦的泥土等物装入自己带到现场的编织袋中,连同钱某某的尸体、户外装备一同抛弃在距电击现场约500米远的一天坑中。而后,又将升压器、电线等设备分别藏匿在山上。
10月13日,被告人吴应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应阶明知采取私设电网的危险方法捕猎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仍私设电网进行捕猎并造成钱某某死亡,且在发现钱某某被其私设的电网电击死亡后抛尸匿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http://news.xinmin.cn/shehui/2015/10/29/2884530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