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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男子登山失踪身亡 消防队被判搜救不力赔偿
中新网5月28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中山医学大学学生张博崴,4年前独自登山失踪,53天后山友在搜救人员曾找过的溪谷里找到遗体。张的父母认为消防单位搜救不力,诉请赔偿。台北地方法院审理3年后,认定消防局未能分析情资,错失救援时机,须赔偿张的父母266万多元(台币)。在台湾创下山难搜救不力判“国赔”的司法首例。
家属允诺将赔偿金捐出
痛失爱子的张家双亲,这几年将对儿子的思念,化作具体行动,筹备成立“博崴面山基金会”,致力于提升山难救援设备,避免不幸事件再次发生。
得知官司获判胜诉后,张父脸上没有太多喜悦,仅表示尊重法院判决,不会上诉,将把赔偿金捐给基金会。
张博崴在2011年2月27日独自攀登台湾南投县白姑大山,隔天下午他打电话向女友表示好像迷路,但应可自行走出白姑山,直到晚间仍未回家,女友打电话告知张的父母,随后向警方报案。
警消据报后,出动600多人次,展开近年最大规模搜山救援行动,但经长达51天搜救均无所获。直到同年4月19日,一名山友入山,在消防局声称已搜过的溪谷,寻获张的遗体,身旁还有遗书。
定位搜救时间 错失逾月
张的父母质疑有关单位搜救不力,害死儿子,索赔665万元。张母还研究台湾数百件山难搜救个案,呈给法官2700页、逾百万字资料,指此次山难搜救是浪费资源、草菅人命。
法官审理后认为,南投消防局有3大疏失,一、获报后未实时查访下山山友,直到搜救4天后,才查访山友,无法及时缩小搜救范围。
二、事发次日张致电女友说迷路了,警方获报后协助手机定位,并将结果通报南投消防局,但南投消防局却未即刻定位搜救,直到1个月后才前往白姑大山定位基地台讯号范围。
三、没有在重点区域加强搜索,误判失踪地点虚耗人力,导致张男未实时获救失温休克死亡;甚至张被寻获地点,当时口头回报已搜过,但注记为无所获,足见不是回报有误差,就是搜索未落实,消防局应负责任,其他机关则免赔。
据报道,南投县副县长陈正升表示,南投县内3000米以上的高山有40多座,遇到山难搜救,常有鞭长莫及的感慨,且平常灭火、救难,已疲于奔命,还要消防人员随时待命搜救山难,实在有点强人所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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