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那里知道你这般清高,闻官二字边掬水洗耳,边裹筋不辍,佩服。“to be or not to be”,在我原文中换成AND也无伤大雅,与本文相通,试想赌博不是死就是生,不是赢就是输,都相当纠结。此句算是我对名著一点修改。你若纠结此句,倒令我今后下笔噤若寒蝉,落下病根。真的没有读过灯光作品,只是道听途说,相当佩服,不知用了“肯定”会若这大祸,以后注意。至于扎小人之巫术,千万不要相信,一时气话,怎可当真。在此裹筋,纯属好玩。如有得罪,还望蓦君海涵。
以下是引用蓦然回首在2013-6-24 13:01:00的发言:
梦君:
“裹京办主任”又来裹筋了,呵呵。梦君虽然不乏清标傲骨,但毕竟在官场浸润久了,脱不开官场习气,惯于给人封官呀。![dvubb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images/emot/em07.gif)
哈姆雷特那段著名独白的开头是“to be or not to be”,原句以“生或死”的“选择句”来表现一种选择的“dilemma"(两难困境),而你在40楼把它错写成“to be and not to be”,就成了“并列句”。“生和死”,虽是哲学话题,但哪里还有“生死纠结”呀?虽是笔误,然虑及“以讹传讹”之可能性,难以“睁只眼闭只眼”,遂“较真”一番。
说自己“肯定不如灯光如炬之笔,不过还没有看过灯光之作品”,前后矛盾。既然没看过,何以知道灯光之笔“如炬”?道听途说的?那就更用不上“肯定”二字。你说呢,梦君?![dvubb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images/emot/em07.gif)
关于我的名字,我觉得不仅仅是来自辛弃疾的名句或王国维的人生三境界,字面本身就有一种“遗世独立”之韵味。而“嫣然”二字,则透着一股妩媚邀宠,不适用于论坛。
凡事皆有度。自嘲也不例外。“算他识相,再不带我去澳门,非扎个小布人,浸上红药水,天天用针戳。”,这样自贬为一个“没文化、信巫术的老太太”,不仅不可信,还有一种女性才具有的“精神撒娇”味道,呵呵。![dvubb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images/emot/em07.gif)
在此裹筋,纯属好玩。如有得罪,还望梦君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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