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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驴友深夜徒步走高速回家 途中食水耗尽幸遇交警
8月16日凌晨2时许,在连霍高速乌鲁木齐方向3813公里处,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支队奎屯大队执勤民警巡逻时,发现右侧应急车道上一名男子在夜色中行走,旁边不断有车辆疾驰而过,情况十分危险。民警立即停车,将该男子引导至高速公路护栏处的安全区域询问。
“我太累了,先让我歇一会。”男子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双手扶着警车。随后,他坐在防护栏上,将身后的大背包也架在上面。民警看到他的背包中装有帐篷、睡袋、防潮垫、做饭工具等用品,重约5公斤。
民警回忆,该男子身高约1.7米,穿着时尚,白色T恤搭配牛仔中裤,脚蹬一双登山鞋,头上扎了一个小辫子,“他当时热得满头大汗,上衣已经汗湿,感觉累得快虚脱了。”
休息片刻后,男子介绍自己叫林峰(化名),是一名徒步爱好者,家住五家渠市,已离家徒旅游1月有余,现在准备从奎屯徒步回到五家渠,路程约250公里。
提起在高速上徒步的原因,林峰称高速路比低速路的路面更平坦,走起来更省心省力;高速路还有引导的指示牌,能节省很多不必要的路途,大大减少了徒步时间。
“因为前面的旅程浪费了一些时间,预留给回五家渠的时间比较短,所以只能日夜兼程地赶路,累了就在野外扎帐篷,在睡袋里过夜。”他说,上高速前自己也买了水和食物,但是都吃完了,连霍高速上服务站距离太远,正在发愁没有补给,辛亏遇到了民警的巡逻车。
执勤民警查看了他的相关证件,普及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禁止行人进入的规定,并强调了深夜在高速路上徒步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你身上没有任何反光标示,夜间光线较暗,高速路上车速又快,极有可能发生事故;另外,连霍高速周边比较荒凉,野外露宿是非常危险的,你不能把生命当儿戏啊!”民警一边劝说,一边递上了水和食物。
林峰听后,表示自己的行为确实欠考虑,并感谢民警的援助。为了确保安全,民警建议他次日再启程,乘车返回五家渠。林峰同意后,民警将其送到奎屯收费站,并放置了食物和水,为他安排了住处。
收费站工作人员介绍,次日清晨,林峰搭乘顺风车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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