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在路上俱乐部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484|回复: 2

浙江女驴穿越十八重溪坠崖昏厥 警民联合大营救

[复制链接]

7840

主题

1万

回帖

7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Rank: 8Rank: 8

积分
712103

荣誉会员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4-9-14 04: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和好玩的人一起在路上...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浙江女驴穿越福建十八重溪坠崖昏厥

         警民联合大营救

 

9月4日凌晨,来自浙江的10名驴友从福清市镜洋镇西边村出发,他们本想沿着悬崖峭壁穿越大化山,抵达位于闽侯县南通镇境内的十八重溪。不料在穿过大化山和十八重溪之间的一个水库时,女队员小方不慎脚底一滑,掉到离地面4米左右的崖壁上,当场昏厥。所幸,镜洋派出所民警和当地村民及时营救,驴友化险为夷

  昨日,驴友小陈向记者讲述当日险情时仍心有余悸。“当天9时许,小方遇险后,同行驴友立即跑到她身边,给她掐人中施救,还不断呼喊她的名字。”小陈说,由于山里手机没有信号,驴友们就用担架抬小方下山。与此同时,另一名驴友以最快的速度先行出山,在有通信信号的地方拨打了报警电话。

  “我们12时55分接到求救电话后,就立即组织民警展开救援。”镜洋派出所指导员吴章彬告诉记者,为争取营救时间,民警立即通知离大化山较近的西边村村干部组织村民进山搜救。很快,西边村组织的10多名救援人员与民警一起进入大化山展开救援行动。由于山路狭窄,加上路面湿滑,行动十分艰难,但大家争分夺秒,用最快的速度向山里进发,最终与艰难跋涉5个小时的驴友会合。

  “我们每个队员身上背着三四十斤的装备,也不知道走了多长的路,每个人的体力都已经透支。”小陈说,看到救援人员到来,他们悬着的心总算落下了。

  当日15时许,在警民通力合作下,小方终于被抬到山下,并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医生说,小方颅内出血,幸好送医及时。目前,小方已经苏醒,伤情稳定。

  警方提醒,十八重溪山势险峻,人迹罕至,是驴友们钟爱的溯溪探险地之一。不过,近年来,驴友受伤被困的事件也屡见不鲜。驴友在进行野外探险时,最好事先了解路线,并请向导带路,不可盲目乱闯。同时,应结伴同行,量力而行,不要独自攀高登险,并随身携带食品和水、急救药品。

(转发)

http://news.xinhuanet.com/travel/2014-09/11/c_126976187.htm?prolongation=1

相信自己 你就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4

主题

1957

回帖

12万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123953
发表于 2014-9-14 05: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啦安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143

回帖

1万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10866
发表于 2014-9-14 17: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多说几句:

有次和”户外群“去”大悟九女潭“徒步,有一处【岩石突出的地方】下方有一条小沟。有人自信的跳过去了,没事。我前面一个女士,受【羊群效应】影响,也跳,结果手臂碰到了【突出的岩石】,人过去了,重心却失了衡,摇晃着站不稳,眼看就要摔下山去。我及时赶上,用了很轻的力,就把她托住了。然后示范,面朝【突出的岩石】,扶着【突出的岩石】,横跨不大的一步,就轻松安全过去了。提醒那拨人过去后,看着后面没一个人影。我也走到对面开阔处,等后面的人来。【不幸的事发生了】,有一个女士跳过时,手臂碰到【突出的岩石】,重心失衡,摔了下去;【万幸的是头部没碰到石头,落差也不大,只有2、3米,没受什么伤。】

还有次去”阳新龙王洞“。事先听“群管”介绍,了解其中有几公里没被开发。我是戴着”自行车头盔“,2支强光(可变弱)电筒,还有一个备用小电筒;心里没底,用”魔术头巾捂着口鼻“,戴着适合夜光用的“黄镜片”进的洞。进洞前,能感觉大家都在“异样”的看我。他们中,连戴普通帽子保护一下头部的,都是“屈指可数”。结果呢,有三人头部被碰出了血,其中一人一回汉,就去医院缝了几针。(我也被轻微碰过几次头,有头盔保护,事后看新头盔,也没什么划伤,划伤也不心疼——没有它的划伤,可能就是皮肉的划伤了。)

有四个在一起的大学生,要我借一个手电筒给他们,理由是我有两个(头上、手上)。我拒绝了。理由是:“我一个人都带了2个,你们4个人为什么一个都不带呢?我是有2个,可是不知道哪一个,就会突然不亮了的。”建议他们在我前面走,我给他们照着亮。后来,其中一人用手机照了一下明,不一会就没电了。相信我这次狠心的拒绝,这四位同学,在以后的生活中,会学到一些东西。那3位头部被碰流血,以及碰了头,还没流血的【驴友】,也会从中汲取教训的。

看帖的人,不会“嗤之以鼻”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4-9-14 17:25:18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www.5zls.com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武汉在路上俱乐部 ( 鄂ICP备11000556号 )

GMT+8, 2025-2-22 01:39 , Processed in 0.039636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