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小倩在2015-3-9 17:28:00的发言:多么美好,又是繁花盛开季节!
价值观的确是越来越个人化的事,我的想法:
一、我热爱和平,并真心珍惜;无论如何还是希望社会不断进步;
二、我不喜欢,不愿意轻易以“好坏”来评判人与事;我以为“严于律己,宽于待人”可能会更好。
另外我认为作为个体,人有评判社会现象的权利,但除非是公民职责或公众范围之内的事情,并无向其他同等个体随意要求的权利。譬如,我可以批评某个人在外的不文明或者违反公众道德的行为,但我不能要求任何一个男人去做一个狭义范围的好男人而非坏男人,因为那是属于他人的私人领域,与他人无关,也非旁人可以评判指责的。
很多事,都属于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比如“严于律己,宽于待人”。言行一致,需要持之以恒的修为。我对人对己,一般来说,标准一致。
对男人(其实,不局限于男人),如果是自己的男人,我当然有要求他做好男人的权利,无论是狭义范围还是广义范围。对非自己的男人,在非个人私密空间做的事、说的话,如果是朋友,我虽没有要求的权利,却有建议和批评帮助的责任,也有不亲近、不尊重甚至鄙视、绝交的自由。如果不是朋友,我对其本人没有批评帮助的义务,却有或抨击或漠视的自由,取决于他人是否需要我“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