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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灯光

理性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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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3 08: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流谈到我和小倩“一个入世一个出世”,我觉得这是我感兴趣的话题。不过上午我不想打破自己晒着太阳看闲书的习惯(享受),所以,午饭后我再来谈我对入世和出世的个人理解及感受吧。

 

我永远记得一个画面的美丽:冬日里,金沙带我到天兴洲,在那里铺上地垫,摆上咖啡杯、各种茶食和水果,然后在一边用小气罐烧开水,煮鸡蛋面。冬阳晒在身上暖融融的,我品着香醇的咖啡,看着金沙忙碌的侧影,阳光让她全身披着一层金色——那个画面就此永远刻在我脑海里了。我觉得这就是入世和出世最佳的融合。一个活到如此境界的朋友,我唯有仰望。而我自己虽一向自以为“超脱”,其实却有太多的东西无法放下,所以才没法活出她那份从容、淡定、潇洒、自由自在。

 

我在路网的最大收益,不仅仅是因文字的“交锋”、虚拟的各种“冲突”而成长、成熟,更是真正走入路友中,在徒步、纵山、露营、野泳、横渡长江、溯溪、登雪山、荒野穿越等等各种户外活动中,扭转了自己初进路网时的很多偏见,结识了很多纯真、朴实、热爱生活的朋友,他们是鲜活的,而非虚拟的,他们可亲可敬、虚怀若谷,从不自视甚高、故作清高、自负狂妄。他们让我知道什么是真正的人格魅力,什么是高山仰止,什么是“天外有天,山外有山”,什么是“谦谦君子”。在很大程度上,他们改变了我。即使我因个人原因而离开路网很长一段时间时,他们也一直在我心中,我从未与他们、与路网真正“脱离”过!我发自心底地敬爱这些朋友,也发自心底地爱着我的成长之地——路网。

 

这算个引子吧,中午再来细谈。

灯光,又名:远方的朋友,蓦然回首,偶尔一瞥,等等 Yan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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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3 12: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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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外。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4-12-16 20:32:1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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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3 13: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谈女性主义的时候,我说对自己女性身份的关注和研究,越到最后,就越不想再谈了。因为一个真正的女性主义者,最后一定会了悟:究其实质,男人和女人都是人。过于强调任何一方,都是没有做到在性别方面的“不卑不亢”。

 

入世和出世,其实也一样。它们本就是一体,其实就是俗与雅的一体。所谓“以出世态度做人,以入世态度做事”,也可以倒换一下,变成“以入世态度做人,以出世态度做事”。前者在做人方面强调超脱,在做事方面强调认真,后者则在做人方面强调认真,在做事方面强调超脱(不要过于在乎、计较结果)。之所以可以换用,是因为入世和出世本就是一体,属于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

 

入世和出世,过于强调任何一方,都会导致偏颇和误区的出现。

 

其实,真正把两者完美融合、雅俗一体化的人们,不会再侃侃而谈这个话题。他们只是在自己的人生路上,踏踏实实地、安然从容地一路向前。只有还没修练到家者,才会依然为此纠结。

 

大智若愚,大智若愚啊!自己如果觉得自己很聪明,很是个人物,很算一根葱,就一定还与雅俗一体化、入世出世一体化,有很大距离,唉……正如“书读得越多,越觉得自己无知”一样,越修炼自己的成熟,越发觉真正的成熟,是拥有一颗孩童般的“赤子之心”;越修炼自己的知识,最后反而是越让自己清空到 ignorant (无知的),才能拿掉障目的树叶,让自己少很多谬误和偏见。这也就是所谓“返璞归真”的做人第三境界:看山还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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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3 13: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曾经在09年春天把“远方的朋友”换为“灯光”重返论坛时,发过一个《关于雅和俗》的帖子,说到雅和俗都不能到不真、“做作”地步。现在,我并不反对自己当初的立论,但必须对一些过激进行纠偏。

 

我那个帖子里,我抨击了装俗的玩世不恭者,抨击了看不起下里巴人的“伪雅者”,也抨击了遁世者。在所有的回帖中,如今读来,我觉得老舒最睿智。他回复道:“雅俗共赏,雅俗共赏”,“环境差异,造就不同的雅和俗”。

 

关键词是“共赏”和“不同的”。人们往往缺乏的就是对“不同”的包容,难以真正去“共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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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3 13: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倩在那年8月,也发了一篇《有关出世与入世》的帖子,有不少段落很触动我(特别触动我的文字,我以蓝色标出):

 

事实上,每个人都在衣食住行,过着平凡的日常生活,这些每天使用及创造的生产资料,无一不是由共同所在的人类社会所提供;而每个人的学习工作,作为个人活动的同时,也因为身为人类的一分子而化为社会活动的一种。

 

也会有些不同。比如,如果一个人的工作偏重于交流,那么自然身在人群的时间更多;如果是长期独自伏案,孤独宁静的时间则会更久。

 

在个人喜好与自由范围内,一个人可以经常参加聚会,与其他人呆在一起;也可以做个典型宅男宅女,在房间里完成自己喜欢或需要完成的的事情。可以选择热闹,也可以选择安静。

 

看来,出世入世主要并不是从这个角度出发。无论如何出世入世,人总要吃饭、穿衣,居住在房屋里,乘坐交通工具以出行。远离这些,任何一个人都很难活下去。

 

那么,所谓入世,是指一切惯常的生活方式吗?比如结婚、生孩子?进行常规人生理念里所应该进行的事务?

 

无论潮流如何变幻,一个社会总会有它的主流化生活——建立家庭,繁衍后代。但主流即绝大多数的存在,并不意味着要取消、或者不允许其他不同的生活方式存在——哪怕是很少数。放在现代社会,独身主义、丁克家庭也不鲜见,且有意思的,越是在文明程度高的地方,自主选择生活方式的范围就更大,自由度越高(在合法范围内)。在很多时候,一个社会的文明化程度,不在于它对[主流]如何肯定及称颂,而在于,它是否给予[少众]或[另类]以足够的生存空间。

 

如果现代社会里的独身者,迫于外界压力,不得不为婚姻而婚姻,而被动忽略甚至无视自己的内心喜好与选择,那么,这种所谓的传统意识就已经有形无形侵略到其本应得到尊重的个人意愿。再如一位单身母亲,不管她以什么方式致孕,当她孤苦伶仃抱着所谓私生子在这个社会里饱受白眼并感到走投无路时——这样做法固然不值得提倡,但社会与人群所对待她的态度也决算不得高尚。再比如,同性恋多半会令大多数异性恋者感到难受,更无法造出后代,但并不能因此就强制性取缔同性恋者这种几乎偏于先天性的性取向。

 

允许合法合理的少数存在,并使弱者呼吸、能够活下去,这才是一个社会的底线。

 

那些不按照寻常生活方式生活的人,TA们也许不合群,却并非不入世。所谓[入世],不在于一个人以何种方式生活,而在于,TA是否在认真面对自己的人生,以及是否认真去生活。

 

事实上,出世和入世,这个问题与雅与俗一样,是两个根本无法分割的概念,也并无绝对是非高低之分。以确定的概念定义,并试图要分出个清晰界限或好坏出来,那多半是无用功。世上有大半所谓哲学问题,其作用是引发人思考,或探索宇宙奥妙,而根本没有所谓的确切答案。

事实所呈现出的是,由古至今,人们都在出世入世间来回,并希望从中取得某种平衡;当然,那种走绝对路线,如无人沙漠里的苦行僧,或彻底沦落为动物而无思想的人除外——但这毕竟是极少数,大概一辈子也见不到一个。

 

不同的生活有不同的感受,不同的道路有不同的风景。每个人都在为自己所做出的人生选择承担责任,不同的付出收获不同的东西。你可能觉得你活得很卖力,别人也未必在偷懒。也有可能,那些选择比较另类的人,需要付出更多勇气,而承担的压力、付出的代价也更大——因更容易不被人理解。


 

 

 

以下是引用灯光在2013-4-21 18:03:00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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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4-12-13 13:48:4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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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3 14: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把小倩的话,再倒过来,小众对大众其实也存在一个“理解,包容,欣赏”的问题。所以,现在,我会对着自己当初那副“世人皆醉我独醒”的良好感觉,真心地“哂笑”了。

 

因为,有时候,并非大众的“俗”、“入世”,容不下小众的“雅”、“出世”,而是正好相反,是小众的“雅”、“出世”,容不下大众的“俗”、“入世”。注意,我这里都用来引号。

 

当我在《几种我讨厌的男人》的第四条说到“我讨厌在热爱自然方面还虚荣的男人”时,我尚不懂得,那些冒生命风险去爬雪山、探险的人们,那些横渡大江大河的人们,并非都出于“虚荣心”。其实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与我热爱身边的平凡景物一样,也是“为爱而爱”。我的偏见和认识误区,来自我当时接触面的狭窄,视角太单一,以及自己尚未尝试、实践就“先入为主地匆匆下“断言”。当我自己也溯溪、瀑降、爬雪山、横渡长江、荒野穿越后,我才能懂得那些“瞎折腾”、“自虐”的人们,绝大多数并非因为受虚荣心的驱动,而是受发自心底的热爱驱动。主观,一定会导致偏颇、偏见、荒谬、误区。而客观的认识,一定来自“多视角”和“亲身实践”,没有捷径可走,也不是“闭门造车”、“闭关修行”即可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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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3 14: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上酸菜。

 

 

 

所以,真正懂得老舒那两句话,我用了好几年的时间。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5-3-8 9:54:0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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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3 14: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横刀有篇帖子写得特别好,我全文粘贴于此:

 

 

《闲聊做作》 

 

醉棋横刀

 

      做作的毛病,我们每个人都有,表现形式各异,程度深浅不一。

 

      通常比较醒目的做作有:老妇扮做娇娘样、小儿偏作粗豪声......有些做作很难堪却不自知,旁人一旦点醒,或羞愧无状或无赖到底;有些做作憨态可鞠,即便记录下来也算是童趣一种,但于身体毕竟有害。

 

      临时搜了搜做作的定义,比较同意以下的说法:

 

    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效果诱使自己故意进行表现是做作;装出来的、不自然的也是做作。

 

      比如为了表现高雅,偏到粗人划拳的酒桌上演奏肖邦小夜曲,或为了表现粗犷,在一尘不染的地毯上大声吐痰,都属于做作范畴。做作到极深时会把自己都骗了,以为自己真是那样了。

 

      做作也有外缘的因素。有时候是夸出来的。一个本来身轻如燕的姑娘被夸过后,恨不得走路用起芭蕾姿势,就由美转为了做作;一个本来能喝几两的男将被人捧了,当场冲刺生命极限,就由强人变成了做作的笑柄。

 

      有些做作是骂出来的,你骂老子粗,老子就粗出个样子来,你说老子怂,老子给你躺铁轨上。

 

      然而做病归根结底还是出在自身,至少是对内心真实感的重视不够。上面所举的做作属于比较浅的,共同的特征是做给别人看,一旦没有了观众,就等于釜底抽薪。更深的做作是演给自己的,自居柔弱的遇风自伤自怜、自视高大的时刻端着样子,久而久之就到了骨子里。

 

      不能不说,做作的起因有从善从众的心理作怪,只是演过了头就变成了多余的盲肠。领导遇事用食指敲脑袋,群众中或有起而效之的,不断流行的港腔京腔也是一个很好的佐证。

 

      其实很多成语都可以归纳成做作的毛病:无病呻吟、东施效颦......老祖宗还是聪明的。

 

      既然做作是一个贬义词,肯定于人的生理心理有害。浅露的做作会引人发笑甚至厌憎,后果自不待言,即或那种深入骨子里的微妙做作也有害无益。戏剧化心理过浓的人走夜路时听到点风吹草动,开头可能在猜是不是一只狗在动,做作心理继续发作,就会无节制地尽情发挥下去,直到想起绿色尸体的故事,最终魂飞魄散地狂奔而去。

 

      今天,我做作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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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3 14: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做作是骂出来的,你骂老子粗,老子就粗出个样子来,”,应该说,我忽视了这点儿。

 

当初有些我眼中的“老子是流氓,老子怕谁”的“流氓”,其实并非真的平时就是这样的,他们的“失态”,无非是一种“做作”。

 

我和他们都有错。我错在用蔑视把人性的“恶”激发出来了。他们错在自己的做人,太受制于别人的看法或态度了,太不自我化。自我化的人,绝对不会因为别人把自己看成小人,就真的去当小人。你欣赏也罢,你鄙视也罢,我该是怎样,就怎样;我该干嘛就干嘛。

 

换句话说,我的错在于过于求真,却忽视了求善。而他们的错在于做人方面没底气,所以无法做到“不卑不亢”,成了被外界主宰的“变色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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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3 14: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现在,在心版,看见同样的场景又出现时,我真心觉得:修为,真的是一辈子的事,很难一蹴而就。唉,人生就是一场修行,处处皆可为道场。感谢路网这个道场!

 

什么时候,当我不再对“理性之美”侃侃而谈的时候,也许我反而是真正拥有了理性之美的时候。

 

我们往往会因修为不够,而成为“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

 

我唯一能自我原谅的是:我尚能清醒地认识自己的不足,正在努力一步步让自己一天一天地“更好”——偏见越来越少,自负和骄狂越来越少,包容越来越多,对他人的理解越来越客观,对他人的欣赏越来越多,越来越懂得“求善高于求真”并尽力去“与人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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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3 14: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此顺祝“2014年第十届‘迎新年’徒步环三镇”活动顺利、成功!

 

能坚持10年,真的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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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3 14: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灯光在2013-4-9 21:27:00的发言:

 

 

茬子:

 

你很像一个弃妇独自守候着“家园”,让我们这些已挥袖离开、“漂泊在外”的游子、浪子,在蓦然回首时,哪怕只是偶尔一瞥,也总可瞥见一个故人,即使“孑然一身”,依然“耐得寂寞”地在“家园”贫瘠的土地上默默耕耘着。漆黑的夜晚,你的简陋小店,寒酸地点着一盏油灯,虽然黯淡,倒也在寒夜给人一丝暖意。其实,你倒很符合你们调侃过的“远方的灯光”这个名字呢。 

 

你很像是上帝给大家安排的一个讽刺。被我们大家一致贬为花心、没长性的你,结果成为最坚持自我、最长久地泡在这里的人。反而是我们这些自认为长性、坚定的人们,容易厌倦,容易抛弃,容易逃避,容易找不到自我,成为自我纠结者。“深刻”的人,“复杂”的人,“博学”的人,“浪漫”的人,“朝圣”的人,“深情”的人,都一个接一个从论坛消失,隐遁于云烟般的人海,成为一粒沙尘。最简单的那个人,玩性如孩童,反而走到了最后。

 

人啊,大都喜新恋旧。我们厌倦了这里的枯燥、老套,纷纷散去。然而,我们又会时不时地怀念那些在此共度的时光,哪怕是当时的激烈与伤害,都已成为个人生命中的一个年轮,无法抹去。而那些时光中所有的欢喜、生死相依,更是变成亲切的怀念,如绚烂的花朵,夜深时分,当泛黄岁月的微风吹过,会依依摇曳在自己的心灵原野。我想,这次某人的驾鹤西去,只不过是个怀旧的触点罢了。而且,这场怀旧派对的召集人妞兄,的确属于“真心想念”大家了。他很难得地“礼贤下士”,甚至屈尊点名央求一个个老友归来叙旧。何曾见他如此耐不得寂寞过?

 

我想,在这次的蝴蝶效应中,真正的召集人并非妞兄,而是命运的“无常”。我们这些陆续上场的演员,其实都听从着“无常”的指挥,兔死狐悲着,寂寞着,依恋着,伤感着,困惑着,烦躁着,厌倦着……总渴望能找回过去那份驰骋沙场的朝气,却时不时悲哀地发觉廉颇已然老去,大家都开始暮气沉沉……表面的热闹、实际的冷清中,即使缅怀着昔日的风华正茂,也难掩岁月的沧桑和心境的悲凉……我们不知不觉地成为了一帮论坛的遗老遗少……

 

我们回到了熟悉的地方,嗅到了各种亲切气息,却又彼此感觉陌生。我们既温暖,又茫然、惶然、凄然。于是我们在内心深处感叹着“物是人非”,悲凉地咀嚼着“回不去的悲哀”,挣扎在留与走的纠结中。大家除了对老友们还有说话的欲望,对一切新人,似乎都有“曾经沧海难为水”的排斥。唉,不是新人们不好,而是一些感觉真的只能体验一次,有些经历和情感,真的不可复制。时间,真的有一扇扇门。在错的时间,即使再对的人,也无法进入。门外之人与门内之人,咫尺天涯。即使彼此再孤寂,也不可能有什么人生交点。曾经沧海,是人生难得的幸事,也是人生最大的悲哀之一。

 

本来,论坛是自由的,留也罢,走也罢,如果真是个游戏人生者,倒真的无所谓纠结,反正无论何时何地,总可以放浪形骸,不受牵绊。但往往真正渴望自由的人,却又是认真到骨子里的人,易于受困于自己的执着。如果不早点脱身,也许又会沦陷,再次“万劫不复”,让好不容易多日闭关修炼出的“云淡风轻,了无牵挂”再次成为泡影。有时候,似乎很绝情地删除一切帖子,正是因为对这个论坛太深情、太无法舍弃,只有这样“杀死自己”,才可以逼迫自己彻底放下,逼迫自己把心扉封死。所以,决意以自裁“相忘于江湖”的凉薄,其后深藏的却是火山般炽热的岩浆。不是不爱,而是太爱。 

 

 

 

 

 

 

我当初发的这个回帖,妞兄以为我是在嘲讽茬子,其实真不是。

 

为玩而玩、为爱而爱、拥有一颗“赤子之心”的“傻子”,往往可以走到最后。就如《阿甘正传》中的阿甘一样。

 

在不少方面,我真的对茬子不乏“膜拜”呢。

 

这个帖子,做到这里,我感觉已经很尽兴了,可以结贴了。下一步,我或许再开个新帖,或许就休息一段时间,潜水充电以“自我积蓄”。

 

祝各位朋友快乐、安好!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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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8 09: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发一篇2011年4月的老帖子(泛泛而谈,请勿对号入座。论坛的好处之一,就是一些人和事可以刺激我的思考,但我的帖子却并非针对哪个具体人):

 

 

 

《闲谈包容美德》

 

 

     我这里要谈的不是“包容是一种美德”,而是去“包容”美德。有点绕,对吧?我来举些例子阐述吧。


     比如,人们会原谅自己低视的人,但很难原谅低视自己的人。为什么?因为你看不起的人,当你去原谅的时候,你会有一种心理俯视感,你会感觉自己比对方强,你会感觉自己有包容、慈悲的美德。但如果别人低视你,你就很难去原谅,因为你的骄傲被伤害了,因为对方身上的一些素质的确高于你,你会无法克制地、甚至自己意识不到地(本能地)嫉恨。人们不会嫉妒丑或邪恶,但人们的确会嫉妒美或美德。

 

     再比如,一个在男女关系方面很随意的人,根本不会相信别人与异性朋友之间没有任何暧昧。他会怀疑别人在装,他会去冷嘲热讽。可当诸多事实证明别人的异性友情的确纯净时,他往往并不为别人高兴,而是异常不舒服。因为别人比他更具美德,因为他错了,于是他受伤了。然后他会在潜意识里巴不得看见别人的友谊变味,然后就可以证明他对事物的看法是正确的,或别人的美德并非高于他。

 

     人总是在自己的理解能力范围内去理解他人他事的,对于他们无法理解的人或事,他们当然不相信,也就会象“狗眼看人与人眼看人不同”一样,得出扭曲的结论。

 

     发觉别人比自己更美丽、更有魅力、更有美德,对于有气度、有底气、有胸襟的人们来说,他们会真正心悦诚服,会欣然去欣赏。但对于没有气度、没有底气、没有胸襟的人们来说,他们会感觉非常不舒服。他们会对别人的美和魅力鸡蛋里挑骨头,并鄙夷不屑;会嘲讽别人的美德都是在“装”。他们备受嫉妒折磨,却往往意识不到自己在嫉妒,也不承认自己在嫉妒,只觉得自己是在看不惯对方的装样或虚伪。

 

     书生又回到三镇精典发帖,我对他半真半假地“警告”说“你既然又在我眼皮底下安营扎寨,你就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呀。你喜欢用文字调侃,俺偏偏就是个缺乏幽默细胞的人,也许就会误解你,你可别又与俺在这个角落打起来了就好!”

 

     调侃什么“安营扎寨”,其实我绝对没有什么先来后到、占山为王的心理。我从没觉得我经常玩的对方就是属于我的地盘。我的意思是说帖子发在我眼皮底下,我就不可能视而不见或装作没看见。既然看见了,我的责任意识就不会让我不去认真或较真。

 

     书生倒很大度,说“无需忧虑,今后‘道歉的任务’交给我好了。男人来到世间是干嘛的?——包容女人的错误的吧?”

 

     我回复说:“你错了你当然要道歉,我错了我也会道歉。我并不是个把自己的面子看得比真理还重的人。……男人包容的就一定是女人的错吗?其实还可能是女人的小性子、骄傲、娇气、顽皮、傻气,还更可能是女人的正气呢。女人的‘缺点’或‘邪气’容易包容,因为你包容的时候会有心理俯视感。但女人的‘正气’你包容起来会很难受,因为你没有任何心理优势,反而有自我否定感、自我崩溃感。所以,大度男人不是那么容易做的。”

 

     一个人要大度,首先必须心灵不阴暗。心灵充满阳光的人才可能去包容别人的美德。

 

     比如,三流君谈到占有欲膨胀的问题,我觉得,在任何感情方面,不论是爱情还是友谊、亲情,占有欲都只是自私的反映,而非真爱的反映。如果你觉得一个异性很有魅力,你就坦然去欣赏吧,但请不要总想着去占有。占有意识会让你抓狂,会让你生活在嫉妒、仇视中无力自拔。你容不下你想去占有的人与任何异性亲近,你甚至恨不得毁灭他(她)。你容不下任何异性来亲近他(她),你恨不得杀死那些人。你这样糟糕的情感质量,只会导致可悲的生活质量。

 

     再比如,一个男人(或女人)很正气,他(她)根本不想与任何人玩感情游戏,那么请你相信他(她)的正气,包容他(她)的正气,并学会欣赏他(她)的正气。不要因为得不到就产生酸葡萄心理。

 

     对于美丽的女人,一些男人的态度往往是狎昵委琐的,甚至干脆就是只受占有欲支配。其实,女人的美丽,如同鲜花的美丽,应该更多的是为着人们的梦想而开花的。莫泊桑在《无益的容貌》中有一段非常精彩的话,如下:“他对面瞧着她,她带着碧蓝如水一般的眼睛,真的仪态万千。在半明不灭的灯光之下,她黑色的发髻绕着一条金刚石镶的压发圆梳,真灿烂得和天河相似。于是,他陡然了悟,由一种直觉作用,了悟她不仅已经不是一个只为他续嗣的妇人,却成了我们复杂欲望的神奇产物,这些欲望,在人类心中蓄积了许多世纪,离开他们的原始天作的目的而趋向一种神秘的,若隐若显的,不可捉摸的东西。世上有许多妇女,由于文明现象所产生的诗歌、装饰以及围绕妇女之合于美学的姿态看来,仿佛是为着我们的梦想而开花的,这个肉体的偶像,固然同时可以使肉体娱乐的欲望得到满足,然而一样能使精神的追求增长。”

 

     长话短说吧。如果别人对你表现出了他(她)的正气,请不要恼羞成怒。如果别人拒绝了你的感情,请不要因爱生恨。如果别人比你更具美德,请你多包容,不要去嫉恨。如果别人获得了纯真的异性友谊,请为别人欢喜、祝福,而不要怀疑、不屑、讽刺、打击,不要恨不得把别人一脚踩死或一脚踢到粪坑里。如果别人晒自己的幸福,请不要鄙夷不屑或怀疑、诅咒,真心快乐着别人的快乐吧。当你能真正去包容别人的美德和幸福的时候,你也就真的可以成为一个幸福的天使,你会:心中有花,眼中有花,口中有花。

灯光,又名:远方的朋友,蓦然回首,偶尔一瞥,等等 Yan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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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0 22: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忽然想起13郎、鸡叔、芬姐、书生、妞、狼、原上、流星、仗剑走天涯等等等等,

有点小想你们了!!!

你们到那去了呢?

有闲情再回来坐哈吧。

我看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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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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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会员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4-12-31 14: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灯导好!

裸奔男向你问好,敢不敢受呀,哈哈。说笑。你我过往的调笑不要当真,笔聊可以增进双方意识的拓宽,更可以激活人的脑细胞的燃烧和再生,希望你来年多多的指导。

祝你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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