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对了,再来回一贴。
其实我不是一个回帖很“仔细”的人,不喜欢逐句点评,但忽想起这句还是要说一下。
灯光说:“比如俺曾对你的偶像萧红不恭过。”
——萧红不是我的偶像吧。民国时俺的四大“偶像”(其实也不算偶像,哪里有什么偶像呢?不过是说作为读者,“喜欢里的更喜欢”罢了)杨绛、张爱玲、林徽因、张充和,另加半个孙多慈。但萧红我也“推崇”。读过她的大多数作品(十三四岁时就读到她乃至苏雪林那批人),觉得是可以理解她的,并且会有一种同性的疼惜与同情——当然这也要看个人喜好,尊重每个人的不同意见。我认为她有天分,也勤奋,只是作为女人,比较“傻且软弱”。但正因为命运的这些不幸,我更认为不应该失去对她的尊重。尤其是女人对女人。
是不是又展现了俺“拧筋”的一面,呵呵。当然,除了对一位命运坎坷的女作家(不但是女作家,对其他的这样的女性也是的)基本的尊重之外,对文学才能及成就的看法完全可各持保留意见。当然这不是说灯光,因为原本就没说她什么,只是说觉得她比张爱玲差远了,我也不过是在此借题发挥一下。我们仍可继续保留各自看法。
前些时放映许鞍华导演汤唯主演的《黄金时代》,一时大热,文艺青年们蜂拥而至,说真的我还没看呢。那只是导演用她的方式去表现萧红的一种方式罢了,但我想看时还是会去看的。
灯光说:“一些论坛与我同行过的朋友与我相互greet一番,你觉得你无法参与这个圈子,有被排斥感。”
——绝对没有。我很高兴灯光能多交到朋友,可以信任可以一起玩的好朋友。真心的。当然在交友过程中也要注意考量人品。
另外我不想要也不打算参加,加入任何圈子,不管是这儿还是那儿。就当我这人”脾气古怪“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