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山 发表于 2013-3-23 09:56:21

元芳,你怎么看?

本帖最后由 晓山 于 2016-11-13 19:41 编辑

元芳,这个问题你怎么看?


    在中国三教九流中为什么有娼有丐没有盗?这个问题一直萦绕于怀,是盗不为人齿?还是盗太过伤天害理?娼盗这个词组几千年都是固定结合,为何列入仙班时将“盗”剔除了,疑惑这二类人对历史的贡献有本质上的差异?
    娼妓伴随着人类商品社会产生而产生,发展而发展,繁荣而繁荣。其依附关系如蛆入髓,古今中外任何社会体系均不能杜绝,勿庸致讳,今天我国依然不能免俗。是非暂且不论,事实是共生共荣现象。基于服务社会,回馈社会的客观功能,其自然在历史演绎进程中涌现出了许许多多可泣可述、可敬可佩的人物和故事:红线女、梁红玉、杜十娘、李香君、陈圆圆等等等等。像秦淮十大名妓之类的头衔,唐宋明清时代常出常新。这中间有励志的、爱国的、抗外辱的,有贞节殉情的、有民族气节的、有抗击异族侵略的,凡此种种,不一而足,真正是生前死后给人类文化生活留下了浓重的色彩,口耳相传,至今仍为人们津津乐道,成为丰富的文化遗产。就是那些政治掮客、假道学者、神学佛家亦不得不承认,为此三教九流中“娼”列为第八,名添“儒”之前,是乎顺理成章,无需争论!
    说个小故事以佐论点:当时柳如是、李师师、苏小小名动江南,后人为秦淮、苏杭名妓上坟凭吊的多如牛毛,独对荒冢,诗词互答,亦称千古雅事。随园主人袁枚用唐诗“钱塘苏小是乡亲”的句子刻了一方私印,并钤在诗集上,送给了一位路过金陵的尚书,结果遭到了那位官员的苛劾,袁枚却认真说:“先生瞧不起这方印吗?今天看来,您是当朝一品,封疆大吏;苏小小是个身份卑微的妓女。恐怕百年之后,世人只知苏小小,而您,就不可能有谁记得了。
    反过看看“盗”。随着社会的进化,行业分工的细划,“盗”亦派生多方面、多层次的体系。简单地说,有劳心者、劳力者,以及脑力和体力结合者三类:    劳心者:盗国、盗权、盗心;    劳力者:市井小偷;    劳力加劳心者:挖掘坟墓。    先表述劳心者,如:传统史学上的吕雉、王莽、武则天、慈禧、袁世凯等 等为盗国者;         传统文学上的赵高、贾似道、刘瑾之流,现在加上"四人帮"等等 为盗权者;
    再看看盗墓者,如:伍子胥、项羽、曹操、温韬、张献忠、孙殿英之流。
                  仅此二例人名上一看,就让人无法忍受,“盗”难怪不能入流,确为人们共                     识。盗权盗物,无论何为,反正老百姓都恨!    说到此,好像文章写不下去了,盗不入流已是千古定论!

    去年国庆长假,我游历到陕西勉县定军山下,拜奠诸葛武侯墓,抬头看见一幅楹联:      "铜雀台荒,七十二疑冢安在;定军山古,百千载血祀常新."我蓦然明白了一个道理:盗墓者存在的道理.盗墓者行径虽损阴德,但不失道!!!单表这个盗墓者,我看还是有许多值得商榷之处.    古今盗墓不是个行业,但干这个行当的人可是前赴后继,从来不乏后人.说它不是个行业,是因为其诡秘,不能曝光,从业人员无证无执照.不坐班,不挂牌,不宣传,昼伏夜出,默默来,悄悄走,不扰民,不惊地方.说其后继有人是,这不入流的行当,永远都有后继者,真是杀不完,斩不尽,延绵千古,存世至今。显然,存在就是法则!
    历朝历代,无论正史野史均有盗墓者的身影,我们看看都有那些人,前面例举了一串人名,都是以军人身份盗墓的,这种明火执仗称为官盗,始作俑者是曹操。他在军中设立了发丘中郎将和摸金校尉,专门负责寻找陵墓,执行盗掘。堪称古今最专业的官方盗墓代表。但是曹操当时军队粮饷匮乏,为了补充自养,不得已而为之。当然,孙殿英、张献忠、项羽等等均是这个原因。春秋战国的伍子胥挖掘楚平王墓,鞭尸三百,纯属泄愤。
    聚蚁成堆为民盗,以墓葬品利益追求暴利。民盗没有官盗那样嚣张,不敢明目张胆,只能偷偷摸摸地进行。传说民盗分为摸金、搬山、卸岭、发丘四个门派,有”发丘有印,摸金有符,搬山有术,卸岭有甲”之说。民盗是违法的,法律制裁如影随形伴随着民盗!
    盗墓者这个特殊群体,古今长存。他们亦官亦民,亦兵亦匪,亦侠亦盗,其散居在人群中就如你我他;其行为有官方、有民间、有军队、有个体;其目的有泄愤、有敛财、有考古、有探密、有科研、有保护,(直白地说,今天我国考古队不也是干着掘墓的事吗?)凡此种种,不一而是。究其原委无法定性,究其作用绝非一无是处。今天我们瞻仰殷商文化、夏周铜鼎、先秦竹简、两汉文牍、盛唐遗篇、两宋字画、明清孤本,其中许多就是盗墓出土,传世至今,谨此而言,其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功绩莫大焉!
    我站在武侯墓傍,仰望着参天古柏,心想这武侯墓长卧定军山脚下,无墙无院,无兵把守,百千载无人盗墓,这是怎一个公德在人心呀!“故国不归,山河未遂中原志,忠魂犹在,道路争瞻汉相墓。”人们感佩这位先哲,甚至不砍定军山一草一木,官盗民盗更是敬畏有加,千百年来无人动掘墓之念。
    再看看刘备的惠陵,当年张献忠屠四川,尽挖王公贵族坟墓,取珍宝,唯独不碰昭烈墓,使之历久无事,巍然如故。有诗为证:“一杯土,尚巍然,问他铜雀荒台,何处寻漳河疑冢?三足鼎,今安在?剩此石麟古道,令人想汉代官仪。”(意思:刘备的坟墓现在还高高地矗立着,曹操埋在漳河边七十二疑冢已无处寻觅了。“我曾作文专叙过曹操墓挖掘始末。”)
    再往近看,孙殿英掘慈禧墓,其实他也是有考虑的,为何不掘康雍乾,独取慈禧?这实际就是墓葬人的名声,老百姓心中有杆称,无时不考量着每个人的行为,盗墓者亦不例外。综上所述,盗墓者不能等同盗国盗权者,应该为他们正名。古人常言:盗亦有道。窃以为指的就是这群特殊的人!

    这个问题,元芳,你怎么看?                                    晓山                           二o一三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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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树 发表于 2013-3-23 16:40:33

;P袁芳咧:time:

童姥 发表于 2013-3-23 21:16:00

本帖最后由 童姥 于 2013-3-23 21:19 编辑

{:soso_e160:}大人,此事不简单,为盗正名,必有蹊跷~~
一篇不错的文字!有点与楼上相悖的意见。
“盗”自古以来,随着文字的出现,便无任何正面的定义。“盗”为象形字,自甲骨文便有,意为看到人家的器皿,就会贪婪地流着口涎。
古文与现代释义与盗并行的词:抢掠、劫持,窃据、篡夺。诈骗、骗取、侵犯 逃避!请注意,前提是为已私利的行为!
窃货曰盗。——《荀子·脩身》
君子不为盗,贤人不为窃。——《庄子·山水》
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左传·文公十八年》
闻盗贼之名,则掩耳而不愿听。——宋·苏轼《教战守》......
盗亦有道,非道也!此文中的道为方式手法,并非正道!窃取为私利谓之盗。公开传承留作世人的文化不同其义,不可用盗之名!余认为不可与之正名,盗即是盗!

晓山 发表于 2013-3-24 17:29:39

童姥 发表于 2013-3-23 21: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大人,此事不简单,为盗正名,必有蹊跷~~
一篇不错的文字!有点与楼上相悖的意见。
“盗”自 ...

劣文谨为余一管之见,引起争议足慰初衷,感佩君之入理分析,致谢!致侯!
“盗”之不齿,千古定论,不敢翻案。盗墓为“盗”,故千古亦难正名!否则,无须置喙,早有人出来辩解。缘何书此劣文?基于多年来奠祭正派先哲陵墓所思,反证盗墓者良知尚存,不然,今天英陵能存几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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