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 发表于 2010-11-24 14:20:56

手术后抢救中竟然停电 武汉市妇幼欲万元私了

前世姻缘两相识,今生相遇恨太迟。身心力疲续一子,生死与共方少时。桂花丛旁余清香,问儿思母谁人知

当墓地管理人员将墓志铭题词本递交到王先生手上时,王先生含泪激情写下了这首诗。不堪回首的一幕浮现在王先生眼前

“含泪回家打开门看着聪明可爱、两岁大的儿子抱着我的腿要妈妈,想想医院里已经抢救无效离世的妻子和尚未出生的孩子,这十天已恍如隔世。”在武汉市妇幼儿童保健中心门口,刚经历丧妻丧子之痛的王先生脸上深深印着“悲愤”二字。这一切,均源于2010年10月19日的那场医疗事故。不过,在院方眼中,这场事故在“可接受范围内”,意欲用一万元私了

“大儿子的出生地,竟成为妻子的丧命所,我们对这家医院太失望了”

在秋风宜人、阳光和煦的十月江城,王先生和妻子赵某怀着无比兴奋的心情期盼着第二个孩子的到来。2010年10月9日,妻子赵某在曾经顺利产子的医院——武汉市妇幼儿童保健中心(以下简称“武汉市妇幼”)做孕检,医生做了抽血检查确认怀孕。“要是个女儿我们就有一儿一女了”妻子高兴地告诉王先生。就在一家人都沉浸在对未来幸福的憧憬中时,噩梦就这样悄悄地降临了。

2010年10月19日下午2时许,赵某下腹巨痛昏倒,丈夫迅速将其送至武汉市妇幼,医生诊断其为异位妊娠-宫外孕。因当初做孕检时,医生未对其进行最基本的B超检查,因而未能在第一时间查出患者实际属于宫外孕,期间赵某体内一直出血,胚胎胀破输卵管造成腹腔内已积聚大量鲜血,建议立即做输卵管切除手术。“我们对这家医院太信任了。儿子也是在这生的,一切都挺顺利。我们把全部的信任都给了医生,马上签字准备手术”,以后发生的一切令王先生悲愤不已。

全麻手术后患者无任何意识抢救处理乱成一团

当日17:45,赵某被实施全麻被送入手术室。 20:45出手术室后丈夫一直呼唤她无反应,似乎麻醉未清醒,且面色苍白,嘴唇发紫,医生未作继续观察仍送赵某回病房。赵某平躺着被推回病房后随即发生了麻醉后反应——呕吐,因手术完后一直平躺着,被呕吐物卡住无法呼吸,且心电监护显示心脏跳动急剧下降,血压下降。现场妇产科病房医生、护士七、八人对患者进行抢救,场面一片混乱。医生说舌头下坠需要吸管,护士找来细吸管医生在患者口腔内只试着吸了几下就说要大点的吸管,护士说病房没有,只有手术室有医院停电十余分钟患者心跳停止被迫二次手术

而就在这个危急时刻医院竟然一片漆黑-----停电了?!王先生没有办法只能用手机屏幕亮光给医生照亮,医生在无其他急救工具的情况下徒手继续抢救。过了10来分钟来电后,医生重新开启心电监护时,妻子因长时间大脑缺氧心脏已经停止了跳动。医生便使用心脏复苏术抢救勉强使心脏恢复跳动,心电监护显示50次/分钟,已出现双眼瞳孔放大症状。此时医生提出再次送回手术室抢救。“我们仍然对医生和医院抱有希望,希望妻子能在二次手术后脱离危险。”王先生痛苦地回忆着。

7小时手术无果院方提出转送他院抢救<o:p></o:p>

然而在王先生焦急等待7小时后,院方竟然提出无力救治建议将赵某转去武汉市协和医院进行抢救,“哪怕有一丝希望也要让她醒过来”王先生无奈同意。20日4:30分,妻子被送至协和医院ICU(重症治疗监控室)。ICU病房医生告诉王</st1:PersonName>先生,妻子因长时间大脑缺氧,造成脑部大量细胞坏死,且双眼瞳孔放大固定,目前只是靠呼吸机维持心跳,只能盼望奇迹中的奇迹。最好的情况也只能是变成植物人。

看着监护室里躺在病床上的妻子,“戴着呼吸机,身上插满管子,紧闭双眼,不能说话,神志不清。>王先生期盼着奇迹。然而妻子用呼吸机维持心跳10天后,依然于2010年10月29日晨心脏衰竭,与世长辞。“医院的混乱管理让我愤怒”

对于医院,王先生至今有几点疑问,而院方也未对此给予令人信服的答案。“对于34岁怀孕的妻子,属于高龄产妇,医院在做检查时为何连最基本的B超都不做?全麻之后家属呼唤病患是会有基本的意识反应的,为何医生眼看妻子无任何意识仍然不做任何观察直接推出手术室?一个市级三甲大医院的麻醉医生竟然连这起码的操作规程都不懂。在出现麻醉后呕吐反应抢救的时候,医院连基本的工具都没有?重症监护室竟然没有抢救工具而是摆满了床位。这种三甲大医院出现停电居然没有备用电路,停电长达10余分钟?二次抢救长达7个小时,医院在此期间做了哪些有效努力?如果医院没有把握,为何不在第一时间通知家属转送大医院治疗,延误宝贵时间?”

院方态度冷漠,欲一万元私了<

事后院方找到王先生,希望以一万元私了,“对医院而言,这只是他们每年众多事故中的一起,而对我们这个家庭确是百分之百的痛苦。等待新生命的降临,本该是这个世上最美好的事情。然而却因为无德的医院,可耻的医疗事故,让妻子遭受了人间的炼狱,一个幸福的家庭从此阴阳相隔。为了讨一个说法,王先生曾多次找到武汉市妇幼儿童保健中心进行交涉,但院方不但不愿承担责任,竟然荒唐的提出用1万元私了。面对毫无道德感与羞耻心的医院,承受亲人离世的悲伤,我又如何面对今后的人生。现在唯一支撑我坚持下去的,是妻子临终前苍白的脸庞。

武汉市妇幼儿童保健中心的院长、主治医生,你们能否给我们一个说法,给我们一个交代?面对支离破碎的家庭,你们又情何以堪?是否还有良知?

在跟院方交涉时,这种三甲大医院院长竟然面带笑容的看着这一切,因为他们他们有专门处理这种医疗事故的医务处。事情发生后,医院不仅毫无歉意的合理处理事件,反而居然动用警察来企图阻止病人家属到医院寻求说法,之后更是雇佣社会闲散人员暴力打伤病人家属

如果一个市级三甲大医院作为为人民救死扶伤的机构都可以随意动用国家机器和下三滥的手段来维护他们的过失。试问一下,我们每个公民还有什么公正保障。以暴制暴的的方式何以体现目前国家提倡的所谓的和谐社会。

以前路过医院看到医闹很无奈,没想到今天终于发生到自己身上了。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我国医疗改革的成就吗?希望看到这个消息的朋友们,能够站出来帮助我和逝去妻子,还社会一个正义,给生命一个交代!



医疗事故如此平凡发生在我们身边,作为受害者我呼吁社会,大家不要认为这是一件小事,他可能不久就会发生在你周围的亲朋好友身边。大家一起来呼吁吧,如今远离了战争,在和平年代能给我们一个的公平的生存权利吗?



手触碑文心念妻,烟薰双眼泪迷离。泪洒墓碑佳人现,天各一方梦朝夕。

夕阳下,墓碑前,王先生的背影渐渐模糊了我们的双眼,世界变得模糊了。。。。。

一泊 发表于 2010-11-24 21:42:05

:'(

玄月 发表于 2010-11-25 12:51:30

手术室竟然没有应急装备?。。。真让人心寒{:3_47:}

潜水员 发表于 2010-11-25 13:38:51

真的?假的?写剧本的吧?

素手调香 发表于 2010-11-25 14:09:18

普通有电梯的住宅小区都会有备用电源,妇幼会没有?不太敢相信……这……

武汉雨天 发表于 2010-11-25 15:08:04

医院过错责任存在。相关人员的过失责任存在。
有过错,不担责,天地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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